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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农问题的由来和发展
发布时间: 2009-06-29    作者:陆学艺    来源:国史网 200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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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农民问题
  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农业是农民从事的产业,也可以说是职业,农民是从事农业的劳动者,农村是农民生产生活和居住的社区。
  农民问题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里有特殊重要性。毛泽东在1950年就说过,“中国的主要人口是农民,革命靠了农民的援助才取得了胜利,国家工业化又要靠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实践证明,这个说法是完全正确的。50多年来,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历了多个阶段,有顺畅,也有曲折,有一条经验是很鲜明的,那就是:凡是党和国家的政策符合大多数农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这个阶段的社会主义事业就顺利就发展(如土地改革、改革开放、实行承包责任制、发展乡镇企业等等);凡是党和政府的政策不符合实际,乃至有损于农民群众的利益,这个阶段的工作就困难,经济建设等事业就停滞、缓慢,社会问题就增多。实践还证明,与农民顶牛是顶不过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曾总结了一条很重要的基本经验:“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这样才能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这是“确定农业政策和农村经济政策的首要出发点”。
  现在的农民问题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1农民人口众多,至今还是9亿农民
  中国本来是农业大国,农民多是客观存在。而我这里说的农民多,是指我们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民是理应减少的,但我们却一面在工业化、城市化,一面农业人口大量增加,这是同工业化发展规律不相符的。由此引起了种种社会问题。
  1949年,总人口是54167万人,农业人口48402万人,  占894%
  1952年,总人口是57482万人,农业人口50139万人,  占872%
  1958年,总人口是65994万人,农业人口54704万人,  占828%
  1978年,总人口是96259万人,农业人口79014万人,  占8008%
  从1958~1978年,这20年农民增加24310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2155万人。
  1998年,总人口是124810万人,农业人口86868万人,占696%
  这20年农村绝对人口又增加7854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92万人。
  1999年总人口125786万人,农村人口82038万人,  占652%
  2000年总人口126743万人,农村人口80837万人,  占638%
  2001年总人口127627万人,农村人口79563万人,占623%
  1999年以后,从公布的城乡人口数据看,农村人口下降得很快,三年减少农民789万人,每年减263万人。但这是按城乡分。如果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分,2001年农业户口的农民仍有9亿多。
  一个工业化迅速发展的国家,一面是大规模的工业建设,一面农民大量增加(1952年是5亿农民,2001年是9亿农民,50年增加4亿),而耕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增加不多,这是当今中国农民问题严重的根源。一个工业化、现代化国家,总不能是一个农民占75%的绝对多数。如何减少农民,是我们今后要解决的重大任务之一。
  2农民太穷,农民太苦
  关于农民的穷苦要说两句话。第一,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绝大多数人解决了温饱问题,这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34元,2001年达到2366元,扣除物价因素,每年递增46%。应该说,这是很大的成就,很大的进步。第二,农民穷苦是相对城市居民比较而言的,相对我们的经济成就而言的。中共十六大说我们要建设惠及十几亿人的全面的小康社会,从1978年到2001年,我国的GDP翻了三番多,年递增935%,但占人口75%的农民都没有得到相应的实惠。特别是1997年以后,由于农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农产品供大于求,销售不畅,价格低迷,农民的收入增幅逐年下降:1996年9%,1997年46%,1998年43%,1999年38%,2000年21%,2001年42%,2002年46%。这几年所以还略增,主要是靠打工和非农经营收入增加来弥补的。事实上中国现在还有62%的农民单靠农业收入吃饭,这部分农民的收入这些年是减少的,已经连续7年了,大部分农民的收入是停滞和减少的。相比而言,2002年与1995年相比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3415元,平均每年增加487元。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95年的1577元增加到2002年的2476元,只增加899元,平均每年增加128元。于是差距扩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1995年是272∶1,2001年扩大为292∶1,2002年又扩大为31∶1。
  我们从90年代中期开始就说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人,千方百计减轻农民负担,保持社会稳定。后来又说要“少取、多予、放开”,好几年过去了,政府也想了好多法子,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收入就是上不去,负担实际上也下不来,城乡差别在继续扩大,这样下去社会稳定怎么能稳得住?2001年,我在上海参加一个小的研讨会,会上一位中西部的县委领导说,总的说来,90年代的农村无论是改革和发展都不如80年代,而1997年后中西部的农村是一年不如一年。上海的同志说,相比而言,90年代的上海大大好于80年代,而1995年以后上海是一年比一年好。我是研究农村问题的,我在上海工作过,经常去上海,这两方面的情况我都熟悉,可以证明这两句话都是真的。问题就出在这里,一个一年比一年好,一个一年比一年差,而且这种差距扩大的趋势还在继续。
  3农民更散了
  农民内部的分化从上个世纪80年代实行家庭经营以后就开始了。首先是职业分化了,已经不是单一的农民了,1989年我以职业为标准把农民划分为8个阶层:农业劳动者,农民工,雇工,个体工商户,农村知识分子,乡企管理者,私营企业主,农村管理者。这些年农民分化更加迅速了。其次表现在收入上。前面讲的农民收入是平均数,在平均数下面掩盖了很多问题。以2001年为例,当年人均纯收入为2366元,其中在平均数以下的占58%;有1322%收入在1000元以下,也就是说还有11950万人为贫困农民,其中2268万人年均收入在500元以下,是绝对贫困的农民。国家现在定的贫困标准是625元/年收入,按此计算则贫困农民为3000万人,另外还有约9000万农民徘徊在温饱线上。
  这些年有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了,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从全国来看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平均数的只有10个省,依次是上海(5871元)、北京(5026元)、浙江(4582元)、天津(3947元)、江苏(3784元)、广东(3770元)、福建(3381元)。在平均线以下的有21个省市区,最低是西藏(1404元),其次为贵州(1412元)、陕西(1491元)、甘肃(1509元)、云南(1534元)、青海(1557元)。最低的西藏和最高的上海相差418倍。
  在一个县内,一个乡内,一个村内,农民与农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就很大。在农村特别在东部地区的农村和在大中城市郊区,有少数农民由于经营非农产业确实富起来了,有些则是暴富了。而这些地方仍有贫困户,相差的悬殊就更严重。90年代就曾有过一个说法,说最富的人在农村,最穷的人也在农村,这是有根据的。
  4农民太弱
  当前农民正遇到一个极大的问题。不少地区在“加快城镇化”、“经营城市”、“以地生财”等口号下,空前规模地侵夺强占农民的承包地,只按计划经济时期规定的标准给极少的土地补偿费,并且对失地农民不作适当的安置。这种不平等不等价的交换,一方面使失地农民数以千万计(有人估计在4000万左右),而另一方面有些政府官员、不法房地产商则从中渔利,客观上形成了“土地征占越多,政府利益越大,部门福利越好”的现实。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年中央三令五申要保护耕地这个基本国策得不到落实贯彻的根本原因。
  据国土资源部主办的《中国土地》杂志2001年第9期刘田一文说:“近20年内,国家向农民征用土地约1亿亩,……国家……利用垄断一级市场的制度和征地廉价剪刀差(土地市场价——征地补偿费之差)总共从农民手里拿走土地资产达2万亿元以上(这显然是一个保守的估计数)。”这2万亿元以上的资金,成了这些年不少政府的第二财政,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城市扩张上,对农村则是莫大的损失。有人推算,这笔资金如果大部能用到农村的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建设上,那么,农村的发展将大为改观,城乡差距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悬殊。
  值得严重注意的是,如今新一轮圈地运动正在各地特别是东部和中部比较发达的地区疯狂展开,据24个省(区、市)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圈了地的各种开发区有3500多个,占地5400万亩。大家都看好土地价格未来会飚升,一些没有责任心的官员和不法商人(包括外商)内外勾结,以各种名目侵占农民的耕地。所到之处,毁人庄稼,拆人老屋,挖人祖坟,强迫农民迁移,美其名曰“成片开发”、“国家建设”、“城市化需要”。现在的农民是弱势群体,无权无势,无组织,只好任人驱赶,在地方求告无门,只好到省到中央告状,近几年农民上访中土地问题已居首位。
  农民承包的土地,具有生产资料、家庭财产、生活保障三种功能,侵占农民的土地也就剥夺了农民生产生活的来源,又不作合理的安置,这几千万人怎么生存、怎么发展?据调查,这一轮圈占的5400万亩土地,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东南沿海和大中城市城郊等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是上好的刮金板田。这些地方人多地少,涉及5000万人以上,当地的农民原来因为靠近城市,一般都比较富裕,一旦失去土地,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将会由富裕农民变为贫民,变为无业游民,这么大的一个群体会产生诸多的社会问题,国家能安宁吗?近代以来,一个国家或地区要实现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城市规模必然要扩大,都要占用农民的农田。但是,占用的方式,政府或者企业都是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用地方以市场价格买得土地,农民一方卖出土地,得到相应的资金。农民用得到的资金或投资于二、三产业,或到另外的农村购置土地,双方平等自愿,一般都没有以后的纠纷。
  我们现在已经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占用农民的土地仍在沿用计划经济体制那一套办法(有些变化,实质未变),用不平等、不等价和行政命令的办法侵占农民的土地。从近期看,这种办法既省事(不用平等协商)、省钱(低偿)又快捷(一纸命令就可以了),但是,失地的农民将来怎么办?他没有职业要找你,生活困难要找你,生老病死要找你,子孙后代有了问题也会找你。因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你把他的生产生活之源无偿少偿地拿去了,他当然要找你(50年代建大水库,无偿少偿占了农民的土地,直到现在水利部还在接待上访的农民)。房地产商人、外国老板赚了钱走了,我们是人民政府,能脱得了干系不管吗?这种计划经济体制模式的征地办法后患无穷,既对农民不利,对农村发展不利,对国家对城市发展也是不利的。因为这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是违背大多数农民利益的。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干部已经总结出了“以地生财,以财建市,以市引商,以商发财,以财升官”的道路,看一看成克杰、胡长清、慕绥新、马向东、于飞(广东)、李嘉廷这些因腐败而落马的官员,哪一个不是以地生财的。
  现在民告官的案件日渐增多。2000年农民上访上告的总数第一次超过了城镇。国土资源部上半年群众反映征地纠纷,占上访总量的73%,其中40%的上访人是诉说征地纠纷问题,这部分上访者中的87%是反映补偿不足、安置不当的问题。国家信访局2002年受理土地征用的初信初访共4116件,都是农民反映失地失业的问题。其中浙、苏、闽、鲁、粤五省占41%。农业部的来信来访中2001年、2002年有关土地征用和流转问题的都在50%以上。
  (三)农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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