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债的认购和还本付息工作
在政府和社会普遍宣传和组织的基础上,全国各地认购公债出现了火热的场面。1月5日,公债开始发行。次日,京津等市就销售了10万余分。1950年1月7日《人民日报》。上海5天内即售出公债110余万分。1950年1月15日《人民日报》。为了加快完成公债推销任务,杭州工商界发起10万分超额竞购任务。1950年1月23日《人民日报》。广大人民群众虽然经济力量极其有限,但却尽其所能,多购公债,充分展示了国家主人翁的姿态。在公债认购的第一期中,北京原分配职工、教职员、机关、部队及摊贩行商、郊区工商业共40万分的任务,截至2月14日止,即已超额认购五十四万三千四百九十二分。1950年2月26日《北京市副市长吴晗在北京市第二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的报告》,北京市档案馆编《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北京》,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第261—262页。
在政府号召、社会各方的宣传和动员下,工商界也表现出认购公债的积极性。上海棉纺织业当时处境比较困难,经过一段时间思索,该业同仁普遍认为,目前行业困难的克服,必须先从克服国家困难入手。于是,1月17日该业推销支会成立时,虽准备不充分,即席认购就有70余万分;至推销委员会一次会议时,提出认购目标为210万分;后各厂纷纷加码,一举加到180余万分;至2月4日,以二百一十二万四千四百分超额完成任务。1950年2月5日《解放日报》。
由于全国人民大力支持,国家一期公债的推销和缴纳进展顺利。2月,全国许多地区和大中城市都超额完成了公债推销任务。1950年2月《人民日报》。3月中旬,一期折实公债已销六千四百余万分,华北、华东完成了84%强。1950年3月12日《人民日报》。4月1日,京津两市及豫绥察三省实销公债均超过原分配额。随后沙市、宜昌、长沙、太原、福建、徐州、福建、浙江等均实缴超过原分配额。一期公债实缴任务到5月初基本完成。1950年4月1日《人民日报》。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虽然是新中国成立后发行的第一笔公债,但整个工作布置是非常严密的,不仅在公债推销过程中工作步骤有条不紊,发行后,从中央到地方都进行了认真的总结。还在公债发行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全面了解公债发行情况,系统总结经验,便进行了全国统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司编:《国家债券制度汇编》(1949—1988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31—35页。经过系统的总结,不仅使政府从技术上全面掌握了本次公债发行情况,而且为以后公债的发行积累了经验和重要的经济信息;并通过这些经济数字了解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对社会的控制效应;也促进了新中国金融工作向正规化方向发展。
在旧中国,政府发行的公债大部分不能如期偿还,债信极差。新生的人民政府则严守债信,如期进行还本付息工作,使人民有了全新感觉。1951年1月29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制定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还本付息办法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司编:《国家债券制度汇编》(1949—1988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90—92页。此后连续两年,在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及各级人民银行的努力下,公债的还本付息顺利进行,从而确立了人民政府的债信。
1955年是折实公债第五次还本付息。为了作好最后一次还本付息工作,中国人民银行特发出《关于一九五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第五次还本付息应注意事项并另发修订处理手续部分的指示》,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债务工作。
四、结语
从上述人民折实公债的叙述和分析中我认为有几个问题是可以明确的:
一是折实公债当时在弥补财政赤字,吸收货币回笼、巩固金融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二是折实公债与旧中国政府发行的公债有着本质的不同;三是折实公债发行的成功表明,公债是吸收人民的购买力转移给政府使用,并给没有参加生产过程的游资找到一条合理出路;但它必须与税收、发钞并行,才能形成有意义的财政配置;四是实公债的发行成功还表明,新政权在民众中有着很高的信誉,这一政治资源是公债成功发行的重要保障。
总之,1950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发行是成功的,它不仅解决了当时财政困难,而且为以后政府公债的发行奠定了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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