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内容以及存有争议的问题
1. 民间外交的不同定义
第一种将民间外交定义为是与“官方外交”或“政府外交”相对的概念,广义是指各国人民之间的一切友好往来,狭义是指那些不代表官方而又具有一定官方背景的民间往来活动,是“官方外交”的补充。刘金质等主编:《国际政治大辞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版,第711页。第二种定义认为民间外交是中国在长期的国际活动中形成的,旨在加强中外人民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平友好相处的对外交流活动,是中国在对外活动中的一种创举,主要是在国家对外政策的指导下,通过指定的机构和团体(通称为人民友好团体),以非正式外交的形式,与世界各方面的人员进行广泛的交往,加强中外人民间的友好与合作。蒋宝德、李鑫生主编:《对外交流大百科》,华艺出版社1991版,第1075页。
陈昊苏认为,民间外交,是指区别于官方外交的民间国际交往,是一种非官方的外交。它的基本属性有三条,即稳定性、包容性和灵活性。陈昊苏:《民间外交论》,见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paffcorgcn/llts/detailphp?id=177。有学者认为,民间外交又称国民外交或人民外交,是指与政府没有直接关系的民间人士或民间团体所从事的对国家的外交会产生影响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国际交流活动。在一般的国际关系理论中,属于非正式外交渠道的一种。李恩民:《中日民间经济外交(1945—1972)》,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页。有的学者认为民间外交是指由非官方人士或机构所从事的外交活动。民间外交的参与者可以是在野党、社会团体,也可以是各界人士。杨曼苏主编:《国际关系基本理论导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66页。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民间外交,或称人民外交或国民外交,是指国家间非政府主体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交往。叶自成:《新中国外交思想:从毛泽东到邓小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版,第406页。但是也有学者提出了民间交流的概念,认为民间外交并不能完全等同于民间交流。民间外交的活动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和作为正常外交的补充或替代的主体意识和目的指向性;而民间交流则缺少或较少带有政治功利性,只是在客观上对沟通两国关系起到桥梁或第三管道的作用。而且两者的涵盖范围是有明显差异的,民间外交是民间交流的一部分。沈海涛:《民间交流在战后中日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日本研究》2005年第4期。综上所述,不管对民间外交做何界定,有一点学术界是比较统一的,那就是民间外交是国家间的一种非正式外交渠道,是国家整体外交的一部分,也可以称为人民外交或者国民外交。
2. 中日民间外交的作用和特点
学界对中日民间外交作用的总结基本一致,主要有三点:第一,有力地推动了两国政府关系的改善,并最终实现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第二,促进了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第三,加强了两国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增进了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在中日民间外交特征方面,学界认为主要有四点:第一,中国政府首先制定并推动了“民间先行,以民促官”的对日外交政策。第二,经济是基础,贸易是催化剂,经贸关系或者说民间经济外交始终贯穿于邦交正常化以前的中日关系中。第三,中日民间外交政策在制定和推行的过程中,受到国际形势和国内政策等环境的影响。第四,日本民间力量,包括个人和团体在两国的民间外交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从20世纪50年代起,由日本民间发起的促进贸易和日中友好运动,是促进日中关系发展的最积极的两个因素,不断地推动了中日关系前进,同时也给日本政府以很大的影响。
3. 以周恩来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与中日民间外交
主要从两个方面论述。一方面是周恩来民间外交思想的产生、形成和主要内容。另一方面是周恩来的民间外交思想所产生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理论意义是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关于外交方面的理论,奠定了新中国的人民外交学的理论基础。实践意义是为恢复中日邦交正常化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发展中国同其他国家的关系提供了经验借鉴。有学者通过对周恩来的对日民间外交思想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分析,认为“在意识形态主导下的人民外交坚持革命的价值观和正义道德理念,因此勇于向现实政治和既成的国际秩序抗争,而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则时常受到忽视”,“经过长期的曲折实践,当70年代初国际格局酝酿变动的时候,新中国外交开始了向国家利益主导的现实主义外交的转折。它是意识形态取向外交向国家利益理性外交的转折,是‘促官’意义的人民外交向一般意义的政府间外交的转折,是统战对抗外交向大国对话外交的转折,是‘革命·战争’主题外交向‘和平·发展’主题外交的转折”。周恩来是这一历史性转折的主要思想先驱者和实践领导者。刘建平:《从中日关系正常化看周恩来与新中国外交的历史性转折》,《当代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1期。
4. 中日民间外交的分期问题
大部分学者把邦交正常化以前的中日民间外交分为三个时期,即20世纪50年代的酝酿和发展时期,60年代的半官半民时期,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期的官民并举时期。但对于60年代的以廖高备忘录即1962年11月签订的“中日长期综合贸易备忘录”。——作者注。的签订为标志的半官半民阶段,有学者持不同意见,因为“这一时期日本政府对中方人员不给予外交特权,而要求居留一年以上必须按留指纹、不许悬挂国旗、不许使用密码电报,这与岸信介政府时期‘政经分离’方针下的处理原则并无不同。而当时同样与日本未建立外交关系的韩国,其驻日代表却得到了免按手印的政府外交人员待遇”。因此“并不存在一个连接‘民间关系’和‘官方正常关系’的‘半官方阶段’——毋宁看作是50年代民间关系的恢复与发展”。刘建平:《从中日关系正常化看周恩来与新中国外交的历史性转折》,《当代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1期。
5. 中日双方实行并推定民间外交运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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