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思路
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个方面,毛泽东在探索中有不少真知灼见。
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毛泽东提出了“一个命题”、“一个主张”和“一个设想”。
“一个命题”:毛泽东明确提出了走“中国式的工业化道路”这个命题。中国是个落后的农业国,要改变落后面貌,建设成为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走工业化道路。鉴于苏联靠牺牲轻工业和农业片面追求重工业发展,造成市场供应处于短缺的紧张状态的教训,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但是决不可以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5页。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进一步指出:“我国的经济建设是以重工业为中心,这一点必须肯定。但同时必须充分注意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同上书,第240~241页。后来,毛泽东提出了按农、轻、重顺序安排国民经济的方针,以及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他认为,要加快经济发展,必须实行工业和农业、重工业和轻工业、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大中小企业、洋法生产和土法生产等“同时并举”,“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这便是毛泽东找到的有别于苏联的“中国式”工业化道路,现在对于解决我国工业化道路的若干理论选择仍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个主张”:毛泽东主张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应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商品交换。他认为,通过商品交换既可以满足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又可以换回等价物质,尽可能多生产商品,去交换东西,向全省交换,向全国交换,向全世界去交换,发展世界贸易。他提出了发展商品生产,利用价值规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思想。指出,价值规律“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页。。同时,他又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又是有计划进行的。1959年12月,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有计划地进行的。毛泽东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方面的探索,是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历史起点。
“一个设想”:毛泽东初步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设想。毛泽东主张,企业应当拥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权,这样企业才能搞活。如果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应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他还主张把“两参”(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一改”(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作为工业管理和企业管理、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方针;支持刘少奇提出的试办托拉斯的主张,以便用经济的办法来管理经济。更重要的是,提出了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和三资企业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发展的思想。毛泽东在1956年12月约见中央统战部、民建、工商联负责人座谈时说,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70页。毛泽东把这称之为“新经济政策”,认为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毛泽东当时不可能提出对原有的体制实行根本性变革的主张,但是,他提出的上述主张,实际上是对原有体制的局部性变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毛泽东在探索中形成了一套富有独创性的思路:先明确目标,抓住关键,然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办法。
(1)目标: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他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作为民主建设的重要目标。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特别强调,我们的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是任何资本主义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是广泛而真实的民主。人民不仅有选择自己国家制度的权利,还有当家作主的权利。他强调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理解为人民只能在某些人的管理下面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的权利。实际上,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才“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9页。
(2)关键:搞好党内民主。从斯大林晚年所犯的错误来看,执政党内部民主生活被破坏,不可避免地会危及党所领导的整个国家的民主,因此,党内民主已经成为国家民主的关键。毛泽东抓住了这个关键,强调以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他认为,只有党内民主搞好了,才能推进人民民主,才能把党内、党外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这是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思想的集中体现。1956年召开中共八大,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成为大会的主题。为此,毛泽东等主要领导人开始考虑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共八大采取一项根本改革,就是把党的全国的、省一级的和县一级的代表大会,都改做常任制,类似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八大党章草案规定全国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省一级的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县一级的代表大会每届任期2年。这三级代表大会一律每年开会一次。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可以减少代表选举工作的负担,它的最大好处,是使代表大会可以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使党内民主得到重大的发展。由于诸多原因,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未能在实践中实施。毛泽东在国家制度上也想了一些办法。如,提出了关于国家主席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主张等。
(3)前提: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毛泽东指出:“要建立民主集中制。讲了几十年的马克思主义,我们党内生活的民主集中制还没有很好建立起来。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在有些同志的脑子里面没有产生,他们没有民主的观念。”实行民主集中制首先要有民主,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发扬党内民主,就必须要让群众讲话,哪怕是骂自己的话,也要让人讲。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15~817页。发扬党内民主,这是发挥全党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前提条件。
(4)办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毛泽东认为,发扬民主必须加强对党和国家权力的监督。1956年,他主持制定的八大党章,规定了党的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职权范围,并指出,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党的自上而下的监督。在《论十大关系》中,他明确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关系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关于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1956年毛泽东在《对中共八大政治报告稿的批语和修改》中做出诠释:“我们要加强党内的自我批评和依靠广大劳动人民的监督来克服缺点和错误,这是主要的一面。但是,我们还应当借助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批评来克服缺点和错误。”《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46~147页。后来,他进一步指出,我们应当采取的“方法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派生的方法是党内党外在一起开一些有关大政方针的会议,公开整风,党和政府的许多缺点错误登报批评”同上书,第543~544页。。这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
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面,毛泽东提出了奋斗目标和方针。在建国之初毛泽东就科学地预见到,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此后,他始终把建设一个具有高度科学文化的国家作为奋斗目标之一。1956年,他又号召全党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同党外知识分子团结一致,为迅速赶上世界科学先进水平而奋斗。毛泽东论证了意识形态领域中工人阶级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斗争的长期性,强调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反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他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促进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他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应该说,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开始了。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从根本上说,就是一个经济发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安定、人民幸福的和谐社会。这在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方面,都已得到突出体现。在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毛泽东研究总结了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出了要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一新思想。毛泽东认为,在诸多的人民内部矛盾中,领导和群众的矛盾尤为突出,要警惕出现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产生人民内部矛盾的总根源,人们认识上的正确与错误是产生人民内部矛盾的认识论根源;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目的是为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以便建设一个伟大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和走群众路线。毛泽东明确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56~457页。作为一个新的理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学说自然会带有初创阶段的不完善之处,如主要着重于政治思想方面的矛盾,而对经济方面矛盾的论述不够,主要讲用民主的方法、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而对用法律和制度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手段认识不足等。尽管如此,它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仍不容低估。它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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