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胡锦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从《论十大关系》到《十二大关系》,一个中心思想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既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手段,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论十大关系》的提出,已经蕴含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考。
新世纪以来,我国总体上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与此相应的是,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因素。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由此而产生。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以下简称“2·19讲话”),就是一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典性文献。
中共十六大第一次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党要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明确提出,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19讲话”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任务”,进而提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重点做好的十个方面的工作。
这十个方面的工作是: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显而易见,经济发展是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思想道德建设是和谐社会的文化支撑,后面六个方面的工作构成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内容,由此构成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这十个方面的工作与《论十大关系》、《十二大关系》有着内在的逻辑的联系。
经济方面,突出了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强调解决我国社会发展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发展。“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里,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进而“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思路,是在新形势下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政治方面,提出“促进党和人民群众以及执政党和参政党、中央和地方、各基层之间、各民族之间等方面关系的和谐”,“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
文化方面,从理想信念、道德规范、人际关系、教育卫生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相比较而言,《论十大关系》和《十二大关系》在这方面的论述较少。
社会方面,“2·19讲话”论及的六个方面的工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和建设途径:“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营造平等竞争、共谋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的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地利用自然为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发展服务,坚决禁止各种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做法”;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综合治理、社会预警、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等等。这一系列观点的提出,是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有关论述的进一步深化、系统化和具体化,也是在我国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十项工作中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思想,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形成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大建设系统及其所构成的五个文明;就像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经历了两个工业(1956年)、三线建设(1964年)、东南沿海经济特区(1979年)、两个大局(1988年)、开发浦东(1990年)、西部开发(2000年)、振兴东北(2003年)、中部崛起(2005年),乃至正在兴起的滨海新区(2006年)的这样一个梯次推进的思想脉络与实践轨迹。这一切显示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的历史进程。
总而言之,从毛泽东到邓小平,从《论十大关系》到《十二大关系》到“2·19讲话”,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时代不同,风格各异,却一脉相承,继承发展,其根本目的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