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平解放台湾决策的形成
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国际上,朝鲜战争和印度支那战争先后停战,国际局势出现缓和迹象。在国内,新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日益提高,以及国防力量逐渐发展强大,既为武力解放台湾奠定了基础,又为和平解放台湾提供了前提。在当时条件下,和平解放则更有利于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党中央、毛泽东不失时机地做出了“和平解放台湾”的决策。就是以协商谈判的方式、通过第三次国共合作,解决台湾问题,达到海峡两岸的统一。这一决策是中共对台政策的重大变化和历史性的发展。
1955年4月,周恩来总理在出席万隆会议期间,首次向外界表达了中国在可能的条件下和平解放台湾的信息,并声明: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讨论和缓远东紧张局势的问题,特别是和缓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问题。(《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470页。)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和声明,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得到各国代表的普遍赞誉。万隆会议结束后,1955年5月13日,周恩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亚非会议的情况时明确提出:“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采取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5年第7号。)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正式、公开地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新的主张。7月30日,周恩来在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只要美国不干涉中国内政,和平解放的可能性将会继续增长。”(《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54页。)进入1956年,祖国大陆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这不仅需要一个和平、安定的环境,而且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加。为了加快和平解放台湾的进程,祖国大陆进一步将和平解放台湾的决策发展为和平解放台湾的号召。
和平解放台湾的号召发出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制定了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政策和模式。
关于和平解放台湾的原则,总的原则是“爱国一家”,既往不咎。具体来看:爱国一家,不分先后;省亲会友,来去自由;既往不咎,宽大对待;立功受奖,适当安置。目的是团结一切爱国力量,早日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关于和平解放台湾的途径,就是通过协商谈判解决台湾问题。1956年6月周恩来提出:“我们愿意同台湾当局协商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步骤和条件,并希望台湾当局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时机派遣代表到北京或者其他适当的地点同我们开始这种商谈”《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02页。。1956年8月毛泽东在对中共八大政治报告稿的批语和修改中说:“我们希望一切有爱国心的台湾军政人员,同意用和平谈判的方式,使台湾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42页。)刘少奇在八大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愿意用和平谈判的方式,使台湾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而避免使用武力。如果不得已使用武力,那是在和平谈判丧失了可能性,或者是在和平谈判失败以后。不管用什么方法,解放台湾的正义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55页。)
关于统一的模式,是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在历史上,国共两党的两次合作,都大大推动了中国革命的发展和中国社会的进步。如果能再度合作,中国的和平统一定能实现,这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复兴以及亚洲和世界和平都是有利的。在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提出后,中国共产党立即首倡第三次国共合作。1956年7月,周恩来在接见原国民党中央通讯社记者曹聚仁时,首次明确提出了第三次国共合作。此后中共通过多种途径向台湾当局表达了实现第三次国共合作的意愿,并提出“台湾只要与美国断绝关系,可以派代表回来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初步说明了第三次国共合作模式的内涵。1957年4月,毛泽东在欢迎苏联客人的酒会上宣布:国共两党过去合作过两次,“我们还准备第三次合作。”(1957年4月17日《人民日报》。)
祖国大陆提出和平解放台湾和第三次国共合作的主张后,为了促进台湾和平解放的进程,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平解放台湾工作的指示》,同时在周恩来总理的直接领导下,成立对台工作办公室,专门开展对台工作。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和平解放台湾从各方面做了艰苦细致的工作,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四、和平解放台湾决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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