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夏季以后,毛泽东严厉批评“小脚女人”的思想,主张大力发展农业合作化运动,这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对此,学术界已经给予充分关注,但是,却普遍忽视或未重视毛泽东多次提出注意质量和进行整顿的思想。学术界往往把1955年夏季后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描绘成一个不断高涨的直线发展过程,未注意到在中国农业合作化高潮之前存在着一个短暂的整顿和有限的控制的插曲。对于毛泽东提出注意质量和进行整顿的思想,陈吉元等主编的《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1949—1989)》(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和林蕴晖、顾训中的《人民公社狂想曲》(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等著作中未提及,高化民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始末》(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和杜润生主编《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版)虽然注意到了,却认为它在实际中并未得到贯彻和执行。所有的著作和论文都没有看到在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前有过短暂的整顿和有限的控制这一插曲。有鉴于此,本文具体阐述毛泽东关于注意质量和进行整顿的思想,并揭示1955年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后一些省份曾经进行过短暂的整顿和有限的控制这一鲜为人知的插曲。
一、注意质量和进行整顿的思想
1955年5月17日,毛泽东批评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存在的“消极情绪”,7月31日,又严厉指责邓子恢“像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在那里走路”,在“惊慌失措的情绪支配下”做出“坚决收缩”的决定。毛泽东的批评用意很明显,就是试图把人们从邓子恢的“右倾保守”思想所造成“束手束脚”状态中“解放”出来,以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大发展。此时,毛泽东关注的重心是合作社的数量,强调的是合作社的发展。
不过,毛泽东也提出要注意合作社的质量。他指出,要认真做好建社以前的准备工作,“必须一开始就注重合作社的质量,反对单纯地追求数量的偏向”,“不打无准备的仗,不打无把握的仗”《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365页。。为此,他还提出五项具体措施:批评错误思想,总结工作经验;系统和反复地宣传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政策和办法;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规划;用短期训练班训练办社干部;普遍地大量地发展农业互助组。同时,为了确保合作社的质量,他还主张不断地整顿合作社。1955年7月29日,他就提出:“整社不是一年整一次,而是一年整几次。”毛泽东同志在《农业合作化运动最近简报》上写的一篇话,《中国农业合作史料》1990年第6期。7月31日,他又进一步指出,“整社不是一年整一次,而是一年整两次至三次”。针对有些地方上半年“似乎整得很粗糙,还没有下大力气去整”的情况,他建议“今年秋冬再整第二次,明年春夏再整第三次。”《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364页。他还要求,在一批合作社建立以后,“跟着就去进行整顿工作”同上书,第365页。。
毛泽东也不主张合作化可以毫无节制地一味发展下去。根据他的设想,每年按照实际情况规定一次发展农业合作化的控制数字,并且要对合作化的工作进行几次检查。然后,“根据情况的变化,成绩的好坏,决定各省各县各乡的每年具体发展的步骤。”有些地方是可以“暂时停一下,从事整顿的”;有些地方是“可以边发展,边整顿的”。有些合作社的部分社员可以“让他们退社”,“个别合作社也可以让它们暂时解散”。有些地方应当大量地建立新社,有些地方可以只在老社中扩大农户的数目。他明确指出,在发展了一批合作社后,“必须有一个停止发展进行整顿的时间,然后再去发展一批合作社。那种不许有停顿、不许有间歇的思想是错误的。”必须抓紧对合作化运动的检查工作,“每年不是进行一次,而是应当进行几次。一有问题,就去解决,不要使问题成了堆才去作一次总解决。”同上书,第372页。
除做出上述论述外,毛泽东还在批转各地报告中做出具体指示和进行具体安排。1955年8月13日,毛泽东在批转湖北省委关于农业生产合作化部署问题的报告时,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指出:“关于用大力、分几次、认真地而不是走马看花地整顿现有合作社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湖北报告中没有提到,中央希望你们严重地加以注意,于九月二十日以前,务必作出切实的部署,连同全省发展规划,一起报来为盼。”同上书,第377页。此后,一些省在向中央汇报合作化发展规划的同时,也涉及到整社的具体部署。许多省都做出进行整顿的具体部署。
在合作化大发展的形势下,一些地方把“积极领导,稳定发展”和“全面规划,加强领导”说成是合作社试办时期和合作化大发展时期两个不同的领导方针,并认为在新的形势下,“就可以不要掌握积极稳步的精神,而可以不问条件的‘大发展’了。”针对这种思想动态,温州地委指出:“全面规划,加强领导”,是为了在新的形势下,更具体地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这个总的方针,其实质精神是“既积极而又稳步”同上书,第426~427页。。这种解释的用意是,努力把合作化的大发展与“稳步发展”结合起来,消除那种不问条件的片面发展思想。接到浙江省委的汇报后,毛泽东向全国各地发出指示,同意温州地委的解释。
9月17日,中共山东省委发出了《关于当前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几个问题的通报》,指出农业合作化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只着重讨论解决干部的右倾思想,但对办社中的具体政策和作风,一般讨论的不够,解决的不够好;少数干部片面地理解“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新社的建立讨论的多,老社的整顿巩固和提高讨论的少,干部思想只注意发展不注意巩固”。因此,通报明确要求各级党的领导,“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实事求是地分析具体条件”,“有准备、有步骤的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切不可简单草率赶时间”。该通报还具体规定:在制定规划时,“必须根据群众觉悟和要求与领导条件”,“计划一定要强调符合实际情况,不能只凭主观愿望,单纯追求数字”。尤其是对互助合作基础薄弱或空白的乡村,“目前只可帮助其重点试办几个,不要盲目去赶先进乡村”;在贯彻规划时,必须遵循“分批发展”和“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要坚持“互助基础,领导骨干,群众自愿”的条件来尽力培养办社对象。要积极地做好工作,不要“抢先”。如果有的乡村,因为准备工作没有做好,来不及筹建起来,可以向后推迟一下,“不要勉强赶时间”《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430~431页。。10月2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山东省委的通报,认为该通报“很好”,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参考。
现在,一些学者已经注意到毛泽东的上述论述和指示,但他们却认为毛泽东的这些论述和指示并未在实际中得到执行和贯彻。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应该承认,由于当时毛泽东的主旨是批判“小脚女人”思想,所以,在干部中,特别是基层干部中的确普遍存在一些盲目和片面发展的倾向,如上述温州地区报告和山东省委报告反映出来的问题都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也必须指出,毛泽东的指示还是受到省、地干部的一定重视,这可以从温州地委和山东省委的报告看出来。此外,在其他方面也能看出各地对于注意质量和进行整顿还是给予相当的关注。就整顿合作社而言,一些省在8月至10月间曾对合作社进行过整顿。据1955年9月18日《福建日报》报道,至8月底,福建全省19万个初级社已经整顿或正在整顿的占98%。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福建农业合作化》,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版,第348页。9月22日,陕西省合作化的大发展还在准备之中,该省省委第一书记张德生谈到今后工作部署时,就把“大力整顿现有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要求在11月上半月以前,把1954年冬和1955年春建立的合作社进行第二次整顿。陕西省农业合作化史编委会:《陕西省农业合作制重要文献选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28页。就发展合作社而言,大多数省都对新建合作社的规模和具体制度做出详细规定,如规定合作社规模一般在二三十户左右,初期并不急于采取牲口、农具折价入社。甚至一些地方对建立合作社的时间和步骤都有具体规定,如陕西省规定“建社一般应有40天以上的时间”同上。
二、短暂的整顿和有限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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