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限制“资产阶级法权”
这是毛泽东晚年思考最多的一个问题。1974年12月26日,他在长沙同周恩来谈话时,详细地论述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列宁为什么说对资产阶级专政,要写文章。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会变修正主义。要使全国知道。我同丹麦首相谈过社会主义制度。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因此,要多看点马列主义的书。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工人阶级一部分,党员一部分,也有这种情况。无产阶级中,机关工作人员中,都有发生资产阶级生活作风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13~414页。
这些谈话内容,后来称为“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被邓小平作为指导整顿工作的“三项指示为纲”的第一项。1975年6月21日,毛泽东会见柬埔寨共产党中央主席波尔布特,对他说:我们现在正是列宁所说的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这个国家是为了保护资产阶级法权。后来,毛泽东在1975年10月至1976年1月的谈话中更明确地谈到“资产阶级法权”:……一部分党员却不想前进了,有些人后退了,反对革命了。为什么呢?做了大官了,要保护大官们的利益。他们有了好房子,有汽车,薪水高,还有服务员,比资本家还厉害。社会主义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合作化有人反对,批判资产阶级法权他们有反感。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770页。
“大跃进”中,毛泽东曾经考虑消灭“资产阶级法权”,批发了张春桥建议取消工资制、恢复供给制的文章在《人民日报》发表,并要张去调查人民公社吃饭不要钱行不行。但是他很快就否定了这种做法。后来他很动感情地说:“反正我不准备急急忙忙过渡。我今年65岁,即使将来快要死的时候,也不急急忙忙过渡。”
但是,在他将要离开人世的前一年,他又提起了这个念念不忘的“资产阶级法权”理论。与当年“大跃进”中试图消灭“资产阶级法权”不同,他这时候强调的是限制“资产阶级法权”,防止林彪一类上台,清除资本主义复辟的根源。由此可见,毛泽东内心对他发动并进行了8年的“文化大革命”的反修防修效果,并不自信。他认识到共产主义理想的实现,最终要靠改变经济基础,而这是一个漫长的时期。基于这种变化,也因为“大跃进”带来严重灾难的教训,毛泽东这时候虽然重提“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但并没有想采取什么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具体措施,而是说:“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
1975年4月,当姚文元、张春桥按照他的指示先后发表文章《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擅自提出了消灭“资产阶级法权”、“反经验主义”、“打土围子”等具体措施时,立即遭到了毛泽东的批评和制止。
1975年5月22日,某野战军政治部一名干事写信给毛泽东,提出国家按同一价格收购粮食是“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建议“均贫富”,按穷队、富队以不同价格收购。毛泽东并没有予以赞同,批示:“此事办起来甚复杂,应在几个公社试点,富队可能不高兴,富队里也有贫户。看看结果再说。”《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53~54页。后经过国务院派人调查研究,否定了这一建议。
1975年8月14日,主管农业的陈永贵给毛泽东写信,建议经济核算单位迅速由生产队向大队过渡,解决“贫富不均”。这也是消灭“资产阶级法权”的措施,显然,陈永贵的建议是迎合毛泽东理想目标的。但是,毛仍然没有明确表态,只批示:“在政治局讨论一次。”席宣:《“文化大革命”和平均主义》,《党史通讯》1986年第10期。9月,中央召开农村工作座谈会,否定了陈永贵“穷过渡”的建议。
既然是限制而不是消灭,今天我们评价毛泽东的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理论,也应该从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长远规律来理解。这表现了他对中国未来因为忽视分配和交换中的不公平,出现贫富分化加大,“工人阶级一部分、党员一部分”和“机关工作人员”产生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基础瓦解,真正成为“保护大官们的利益”的“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忧虑。虽然他对这种可能性过于夸大,也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限制办法,但他的这个理论体现了对广大人民的深切感情,所指出的不限制危险性也是值得我们当前包括今后警惕的一种倾向,因而不能采取简单的“彻底否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