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4月1日,邓小平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从革命的高度强调发展生产力的重要。他说:“革命是要搞阶级斗争,但革命不只是搞阶级斗争。生产力方面的革命也是革命,而且是很重要的革命,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是最根本的革命。”同上书,第311页。
1980年4月12日,邓小平会见赞比亚总统卡翁达时谈发展速度问题,指出:“任何革命都是扫除生产力发展的障碍。社会主义总要比资本主义优越。社会主义国家应该使经济发展得比较快,人民生活逐渐好起来,国家也就相应地比较强盛一些。”“现在我们正在摸索比较快的发展道路,我们相信这方面是有希望的。”“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同上书,第311—312页。
1980年4月21日,邓小平会见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代表团时向客人介绍新中国成立30年来搞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他说:“总起来说,第一,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搞不成社会主义。我们过去就是吃‘左’的亏。第二,不管你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要讲究经济效果。”《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12页。
1980年5月5日,邓小平在会见几内亚总统杜尔时,强调从各自特点出发和按经济规律办事。他指出:“各个国家应该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实行社会主义政策。像中国这样的大国,也要考虑到国内各个不同地区的特点才行。”他以分析造成有些地区粮食不能自给的原因为例,指出其原因“主要是脱离了当地的客观经济现实,超越了经济发展水平,没有按经济规律办事。这样制订出来的政策就不能调动积极性。……总之,我们现在强调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同上书,第313—314页。他再一次强调发展生产力的重要,他说:“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头,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同上书,第314页。
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在十二月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是对这次重要会议的总结,在概括新经验,探索新道路方面,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新的高度。
邓小平讲话强调,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指导思想是“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执行三中全会以来的一切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措施”;“总之,经济上实行进一步的调整,政治上实现进一步的安定,这都是为了贯彻三中全会以来的一贯方针”。同上书,第357、358、374页。
在经济工作方面,邓小平坚决支持陈云提出的调整方针,完全同意陈云在这次工作会议上就经济和调整问题提出14点意见的讲话陈云的这次讲话收入《陈云文选(1956—1985)》,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说“这个讲话在一系列问题上正确地总结了我国三十二年来经济工作的经验教训,是我们今后长期的指导方针。”《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4页。邓小平指出,贯彻调整方针,“是同三中全会纠正‘左’倾错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总方针完全一致的,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这次调整“是为了站稳脚跟,稳步前进,更有把握地实现四个现代化,更有利于达到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如果再不认真调整,我们就不可能顺利地进行现代化建设”。要求通过调整,使我们的经济能够“稳步前进”,“转上健全发展的轨道”。强调“生产建设、行政设施、人民生活的改善,都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这就是实事求是。下决心这样做,表明我们真正解放了思想,摆脱了多年来‘左’的错误思想的束缚。”同上书,第355页。在这次讲话中,邓小平进一步明确提出:“经过二十年的时间,使我国现代化经济建设的发展达到小康水平,然后继续前进,逐步达到更高程度的现代化。”同时又指出:“至于走什么样的路子,采取什么样的步骤来实现现代化,这要继续摆脱一切老的和新的框框的束缚,真正摸准、摸清我们的国情和经济活动中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5、356页。
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是这次工作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对此,邓小平讲话作了深刻的阐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没有这种精神文明,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同上书,第367页。
1981年6月:《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深刻认识和系统总结邓小平主持起草,经过多次讨论、反复修改,于1981年6月经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概括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的主要贡献是:
(1)第一次指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的阶段”《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38页。。《历史决议》第33节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各族人民从一百多年的切身体验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也是建国三十二年来最基本的历史经验。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2)再次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和实现这个目标的政治基础做出概括。《历史决议》第32节指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奋斗目标,就是要把我们的国家,逐步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现代科学技术的,具有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我们还要实现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我们总结建国以来三十二年历史经验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原则的基础上,把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进一步集中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个伟大目标上来。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党团结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的共同的政治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
(3)对“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是什么样的道路,第一次作了明确、具体、系统的阐述。《历史决议》第35节写道:“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已经确立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这条道路还将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发展,但是它的主要点,已经可以从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特别是从‘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中得到基本的总结。”
《历史决议》从主要矛盾、工作重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国防建设、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和执政党党风建设等方面,共总结了十个主要点。摘录如下:
(1)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党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2)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积极奋斗,有步骤分阶段地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我们必须采取科学态度,深入了解和分析情况,认真听取各方面干部、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努力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努力做到各经济部门按比例地协调发展。
(3)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必须适应生产力的状况,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
(4)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既要反对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一定要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5)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必须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各级国家机关的建设,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成为有权威的人民权力机关,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必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并使之成为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使社会主义法制成为维护人民权利,保障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制裁犯罪行为,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活动的强大武器。决不能让类似“文化大革命”的混乱局面在任何范围内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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