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国民经济的调整。
关于经济工作的指导方针,在1978年7月国务院召开研究加快我国四个现代化速度问题的务虚会期间,陈云就针对求成过急的倾向,向李先念提出“最好用几天时间,专门听听反面意见”。中央工作会议期间,1978年12月10日,陈云在东北组发言,明确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采取“既积极又稳重”的方针。他深刻地指出:“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根据现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首先弄清事实,这是关键问题。”“为了弄清‘实事’,我把它概括为六个字,就是:交换,比较,反复。”在这篇发言中,陈云就当前经济问题发表了五点意见:1、在三五年内,每年进口粮食可以达到两千万吨。2、工业引进项目,要循序而进,不能窝工。一拥而上,看起来好像快,实际上欲速则不达。3、要给各省市一定数量的机动财力。4、对于生产和基本建设都不能有材料的缺口。材料如有缺口,不论是中央项目或地方项目,都不能安排。5、要重视旅游事业的发展。李先念在12月15日发言指出,经济建设中有些失调现象还是严重的,因此我主张,中央应当明确一下,明后两年还有调整的任务。
面对“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和华国锋搞“新跃进”造成的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邓小平支持陈云主持经济工作。1979年3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在国务院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作为研究制定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和决定财经工作中的大事的决策机构,由陈云任主任、李先念任副主任。当天,陈云同李先念联名给中央写信,提出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的意见。信中指出:前进的步子要稳。不要再折腾,避免出现大的“马鞍形”;从长期来看,国民经济能做到按比例发展就是最快的速度;现在的国民经济是没有综合平衡的,比例失调的情况是相当严重的;要有两三年的调整时期才能把各方面的比例失调情况大体上调整过来。针对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钢铁生产和借外债这两个事关全局的问题,陈云遵循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指出:钢的指标必须可靠。钢的发展方向,不仅要重数量,而且更要重质量。钢的发展速度要照顾到各行各业发展的比例关系;借外债必须充分考虑还本付息的支付能力,考虑国内投资能力,做到基本上循序进行。
在此之前,1979年元旦,陈云已经在李先念请华国锋、邓小平、陈云等审阅批准《国务院关于下达一九七九、一九八两年经济计划的安排(草案)》的信上批示:“国务院通知中‘一九七九年有些物资还有缺口’,我认为不要留缺口,宁可降低指标。宁可减建某些项目。”1月5日,陈云又把一份反映国家计委安排一九七九年生产计划和物资供应时还在留缺口的材料批转华国锋、邓小平、汪东兴等。他在所转材料上写的批语说:“我认为有物资缺口的不是真正可靠的计划”。1月6日,邓小平阅后批示:“请计委再作考虑”,并在1月6日谈话中支持陈云的意见,指出:“我们要从总方针来一个调整,减少一些钢铁厂和一些大项目。引进的重点要放在见效快、赚钱多的项目上。今年计划有些指标要压缩一下,不然不踏实,不可靠。”
1979年3月21日至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一九七九年计划和国民经济调整问题。陈云在3月21日会上讲话,进一步阐述他同李先念3月14日给中央信的内容,提出关于调整国民经济的意见。他讲了四个问题:1、“我们搞四个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强国,是在什么情况下进行的。讲实事求是,先要把‘实事’搞清楚。”他指出:“总之,九亿多人口,百分之八十在农村,革命胜利三十年了还有要饭的,需要改善生活。我们是在这种情况下搞四个现代化的。”2、“按比例发展是最快的速度。”他说:“过去说,指标上去是马克思主义,指标下来是修正主义,这个说法不对。踏步也可能是马克思主义。六十年代初搞调整就是压低指标”。他认为一九七九年可以按三千二百万吨钢编计划。3、“要有两三年调整时间,最好三年。”他分析了现在比例失调相当严重的状况,指出“调整的目的,就是要达到按比例,能比较按比例地前进。重点企业、城镇工业、社办工业,各方面都大体安置下来”。4、关于钢产量,“一九八五年搞六千万吨钢根本做不到”,“二年搞到八千万吨钢,……有点根据。”“冶金部要把重点放在质量、品种上,真正把质量、品种搞上去”。他还提出,防止污染,必须先搞;要充分利用外资,只不过把期限延长一点;搞外汇要成为一个大题目,要找增加外汇收入的来源,光靠农产品出口,数量不大,要多找门路。
邓小平在3月23日的会上讲话,赞成和支持陈云提出的调整方针。邓小平指出:中心任务是三年调整。这是个大方针、大政策。经过调整,会更快地形成新的生产能力。这次调整,首先要有决心,东照顾、西照顾不行,决心很大才干得成。关于钢铁,邓小平也说:过去提出以粮为纲、以钢为纲,是到该总结的时候了。一个国家的工业水平,不光决定于钢。钢的水平,也不光是由数量决定的,还要看质量、品种、规格。钢铁要抓,抓尖端的。中央政治局同意陈云、邓小平的意见,决定用三年时间进行国民经济调整。
这次会后,中共中央即于1979年4月5日至28日召开有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党政军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通过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称为“新八字方针”),决定:从一九七九年起,用三年时间完成国民经济调整任务。为完成调整任务,中央工作会议制定了集中精力把农业搞上去,调整好农业和工业的关系、加快轻纺工业的发展、认真调整工业企业、坚决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引进要循序渐进,不能太急、要扩大出口,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必须确实控制人口增长、计划要互相衔接,不留缺口等12项政策措施。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方针经1979年6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付诸实施。
由于贯彻执行新八字方针和12项政策,1979-1980年国民经济虚假膨胀和盲目发展的情况开始有所改变,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开始改善,农业、轻工业发展加快,与重工业的比例关系走向协调,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趋于合理,城乡人民收入提高、生活改善,城乡商品供应有所好转,对外贸易发展较大,文教卫生事业大有进步,特别是高校在校生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是,由于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还没有完全摆脱“左”的思想影响,对经济上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估计不足,因而执行以调整为中心的新八字方针不甚得力,国民经济发展中仍然存在大量严重问题。基本建设规模和开支没有压下来,而改善人民生活的开支增长幅度太大,致使积累和消费的总和超过了国民收入,基建、行政费用等各种开支超过了财政收入,导致财政出现赤字,市场物价上涨。总之,国民经济严重比例失调的情况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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