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新民主主义国家到社会主义国家的转变
毛泽东早就指出,新民主主义国家带有过渡性质。他说,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后来,在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中更明确指出:新中国的前途是要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新中国成立后,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正确领导下,为从新民主主义国家向社会主义国家的转变准备了必要的条件。
首先,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迅速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准备了“社会经济的必要条件”。一方面,当时中国共产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把恢复和发展生产作为中心任务。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抗战前工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约是现代性工业占10%左右,农业和手工业占90%左右,这是中国革命胜利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中国经济本来就非常落后,加上历年战争的摧残,使新中国只能在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上起步。这样,医治战争创伤,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就成了当时的中心任务。毛泽东不仅提出城市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是中心工作,而且指出,在已经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建立了人民的统治,并且从根本上解决了土地问题后,也就是在新民主主义社会里,党的中心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恢复和发展生产事业,这是一切工作的重点所在”。1950年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把“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确定为党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中心任务。1951年刘少奇更明确指出:“经济建设现已成为我们国家和人民的中心任务”。正因为党和政府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正确处理了政治和经济的关系,把群众在政治运动中激发出来的革命热情,正确引导到恢复和发展生产上去,所以我们不但迅速恢复了经济,而且在开展有计划的建设方面也取得了重大成就。随着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和现代工业的发展,我国已经有相当规模的社会化生产力。特别是在新民主主义的条件下,党的保护民族工商业政策使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到1952年我国工农业主要产品的产量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达41.5%,其中现代工业产值已占全部工业产值的64.3%。这说明我国这时已具备向社会主义国家转变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在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中,不但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先进的生产力,更重要的是还有处于领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它主要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起来的。这就使占旧中国资本主义经济80%,占工业、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占全国工业资本总额2/3的官僚资本变成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日益壮大的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的国营经济,为新民主主义国家奠定了经济基础,也决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这种先进的生产力更是从新民主主义国家向社会主义国家转变的社会经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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