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正当我们党积极倡导恢复和发展民主政治时,社会上一些向往资产阶级民主的人,在20世纪80年代几度刮起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他们借口争民主、争自由,企图脱离社会主义方向和党的领导。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等文章中,旗帜鲜明地指出:“什么是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呢?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他认为,如果离开四项基本原则空谈民主,必然背离民主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造成极端民主化和个人主义泛滥,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这些重要论述,给我国民主建设规定了正确的方向和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得以沿着正确轨道发展的思想保证。
6确立了民主建设要与法制建设相结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方针。
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民主建设离开制度和法律,其成果就无法积累和保持。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人民曾经创造出不少民主方法和手段,但由于缺乏从制度和法律上的确认和规定,许多好的成果流于形式,民主传统未能承传。基于历史的沉痛教训,邓小平非常强调民主建设一定要与法制建设结合起来,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他说:“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邓小平民主思想的精华,也是依法治国这一党的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就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这表明邓小平的这一重要思想已经作为我们党领导人民的基本治国方略的组成部分而确定下来。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又发展了这一思想,他说:“要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强调制度化的同时,又提出了“规范化、程序化”,不仅在理论上更加严密,而且在实践上必将使我们的民主建设达到更高的境界。
7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是实现政治民主化的根本途径。
建国以后我们的一个重要历史教训,就是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忽视了具体政治制度即政治体制的建设,政治体制中存在种种严重弊端,影响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和人民民主的充分体现。邓小平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最早洞察了这一问题。他早在1980年就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报告,深刻剖析了我国政治体制存在的弊端的表现、危害和原因,指出克服现行体制的弊端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他说:“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他还指出了改革的方向、目标、内容、重点和应遵循的原则。邓小平的这个讲话是一篇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宣言,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准备和行动指南。从此拉开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序幕。
江泽民同志在新形势下发展了邓小平思想。他在5·31讲话中指出,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这一论述,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政治文明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8提出了民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的原则。
在对待政治体制改革上,有人要求过快过急,持“民主激进论”。邓小平在民主建设上的一个重要思想是,民主建设是一个逐渐完善和健全的过程。他指出:“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政治体制改革很复杂,每一个措施都涉及千千万万人的利益。所以,政治体制改革要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正是牢牢地把握了这一指导原则,十几年来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一直在党的领导下稳步、健康地进行着,避免了像苏联、东欧那样因政治体制改革失控而导致的混乱和动荡。
此外,关于“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民主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安定和谐,政府廉洁高效,人民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党内民主推动社会民主”、“发扬民主必须肃清封建主义影响,克服家长制、一言堂作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不能照搬西方模式,不能搞三权分立那一套”等论断,也都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
这些理论建树从民主的性质、地位、作用、发展的途径、原则和关键等不同角度,对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作了科学的回答,形成了严密的理论体系。既符合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切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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