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在确立了对私人资本主义实行和平赎买政策后,就面临赎买的形式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设想,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后,以和平的方式赎买资产阶级的财产。列宁认为国家资本主义是和平赎买资产阶级财产的途径。他说“国家资本主义会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付给国家资本较多的贡款,不仅不会葬送我们,反会使我们通过这一最可靠的道路走向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是同国家联系着的,而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分,就是先锋队,就是我们。”所谓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赎买资产阶级的财产,就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企业的一部分利润来逐渐赎买。在苏维埃政权成立之初,列宁认为国家资本主义的具体形式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实行全民计算和监督。在苏联实行新经济政策时,列宁又指出,国家资本主义的具体形式就是租让或租借。
中国共产党经过不断的研究和探索。认为列宁的设想对我国是基本适用的,并且认为,“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李维汉同志在探索对资本主义赎买改造的具体形式上付出了艰苦努力,做出巨大贡献。1953年上半年,他在总结我党对资本主义企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具体提出了国家资本主义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将资本主义企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企业的设想。这一设想得到党中央的赞同,它标志着党已经找到了以和平、赎买方式改造民族资本主义的具体途径:
即通过国家资本主义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与资本主义经济成份由企业外部的联系,发展到企业内部的联系,社会主义因素逐步增加,直至最后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这种变革生产关系的方式,不是暴力剥夺的形式,而是在利用、限制中逐步改造,是赎买的方法、和平的渐进的形式。
“利用、限制、改造”,是一个完整的政策的三个方面,“利用”是为了发展生产力,为最终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为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社会主义所有制创造的物质前提。资本主义唯利是图的本性、投机性、生产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必然与国家的经济政策、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发生矛盾和冲突,必须加以限制。这种限制和反限制,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限制的目的是为了把资本主义经济限制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范围内,把私人资本主义变成国家能控制的资本主义,为进一步改造创造条件。对私人资本主义进行改造是既定的革命目标的要求,必须在利用、限制的基础上,根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逐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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