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从当时实际情况看,客观上是否具备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条件?
首先,建国前后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为社会主义革命准备了主客观条件:有了巩固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可以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自上而下地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建立了巩固的工农联盟,工人阶级完全可能领导农民完成革命转变,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培养了大批忠于无产阶级革命的、德才兼备的干部;党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国民经济的命脉,这主要由于在新民主革命时期建立了公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没收了当时在整个资本主义经济中比重占80%、规模大集中程度高的官僚资本,这就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提供了物资基础。
其次,经过建国后的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更加成熟了。对此,周恩来说:为什么现在要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这个问题?因为形势有利于向社会主义转变。从国际方面来看,一系列国家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资本主义世界内部的各种矛盾更加激化;从国内看,土地改革,工商业调整,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胜利完成,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国民经济恢复到解放前最高水平,与1949年相比则有大幅度增长。1952年工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1.45倍,1952年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了48%;国民经济结构中的社会主义成份大大增加。1952年与1949年相比,机器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7.4%增长到27.8%;国营工业、合作工业和公私合营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37.3%增长到58%。这就为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提供了条件。以上情况表明,当时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是适宜的。
列宁明确指出过在一定的条件下,落后国家可以超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些条件是:一要有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二要有一个苏维埃政权;三要有一定的国际援助。很显然,这三个条件在我国当时都是存在的。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求把工业化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紧密地结合起来,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基本要求与必要条件,是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而“改造”又是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必要条件,两者相互联系又相互并举。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应该说是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行的路线。这条路线的实质是要解决所有制的问题。资本主义工商业、个体农业和手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特别是占国民经济90%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没有合作社传统”,“需要很长的时间与细心的工作,才能做到农业社会化。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必须有步骤地解决国家工业化的问题。”当时,设想的时间是经过十五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改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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