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始终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运动。它始终以促进科学技术、生产力的发展,最广大的人民的利益的实现为己任。但在运动的不同阶段,其具体任务并不相同。作为一个最基本的条件,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使科学技术、生产力的发展与人民利益的发展表现出了直接的一致;而初级阶段落后的农业国现实、落后的生产力状况与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则直接显现为一对迫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对人与自然界矛盾的关注和重视,对于执政为民的共产党来说,已经具有更为直截了当的意义,应该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面融入解决国内主要矛盾总体战略中。党不仅要解决人与人的矛盾,而且要领导人民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能否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界矛盾的解决,决定着党能否正确地调整生产关系,能否制定正确的经济发展战略。诚如《人民日报》社论《为什么要整风?》中所说,人同自然界的斗争从来而且永远是“通过一定的生产关系来进行的”,因而生产关系总是要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作用,不是促进便是阻碍;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保障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可以自觉地建立合理的生产关系,从而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恰当的实现形式。同时,应该清楚地看到,一种生产关系是否合理,最根本的是看它是否有助于人与自然界矛盾的解决,任何合理的生产关系都必须考虑给予在解决人与自然界的矛盾中作出更大贡献的人以恰当的利益激励,以鼓励其为社会开拓更多的财富;这是合理的生产关系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但这丝毫不意味着解决人与自然界的矛盾不具有根本性的决定意义,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它有利于人与自然界矛盾的解决,其自身才具有积极的意义。此其一。其二,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定尤其应注意尊重人与自然界矛盾的演变规律。自然界从不以人的意志改变自己的规律。这就决定人与自然界的矛盾关系即通过生产工具而与劳动对象结成的矛盾关系的演变,要经历一个积累和提升的过程,决定在这个过程的一定阶段即在一定的生产力结构条件下,人与人之间只能采取与一定的生产工具系统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生产资料的占有和劳动成果的分配必须与此相协调。从全社会范围看,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极不均衡,业已存在却并不发达社会化大生产与小生产并存,社会需要十分复杂的情况下,多种生产方式的并存是必然的;而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定,必须充分考虑人与自然的交换能力,保持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各部类之间的相对平衡(单纯的小生产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并使其有利于促进落后生产力向先进生产力的转化。所以如果脱离人与自然界矛盾的解决,单纯考虑通过解决人与人的矛盾的解决来解决落后的生产力与人民需要的矛盾,无论出于怎样良好的愿望,都可能产生空头政治。或许我们不应该苛求一篇谈论整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社论能够强调解决人与自然界矛盾对于解决主要矛盾的基础性意义,但是作为一篇从对国内主要矛盾及其解决方式的宏观分析着手来谈论整风、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在解决国内主要矛盾过程中的地位的大文章来说,出现上述偏颇还是耐人寻味的,因为它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解决方式的论述,是从革命时期主要矛盾的解决方式中直接推演而来的(“只是由敌对阶级间的矛盾变成了人民内部的矛盾”)。实际上,革命的根本意义也在于优先解决极端尖锐化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为人与自然界矛盾的解决扫清障碍;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作为社会主要矛盾,落后生产力与人民需要之间矛盾的解决具有特殊的意义和特点。后来经验表明:虽然党高度重视生产力发展,但仍然有在生产建设中片面地搞群众运动,忽视规模、速度、效益的统一;生产关系的变革中片面强调“一大二公”,忽视现实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的特点,片面强调社会制度的不同,忽视对一定社会制度与这一制度下取得的文明成果的区分及对这些文化成果的借鉴和吸收等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或多或少都与忽视人与自然界的矛盾特殊性及其解决对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解决国内主要矛盾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不足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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