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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2002年中国社会建设的十年探索
发布时间: 2015-12-29    作者:吴 超    来源:国史网 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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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2002年,改革的目标日益清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面对经济高速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相对滞后的局面,社会建设进入从小康到和谐的新阶段。这一时期,社会体制改革渗透到各个方面,在优先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提出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这一时期,是一个市场化转轨的年代,也是社会建设积极探索、取得显著发展的时期。

  一、经济高速发展与社会发展滞后的不平衡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产力获得新的解放,中国进入快速转型期,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连上几个大的标志性台阶。到1992年,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中国经济建设上了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上了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上了一个大台阶。[1]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650.2亿元,迅速跃升至1992年的27068.3亿元,到2002年超过12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成倍增加,1978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82元,到1992年跃升至2324元,2002年上升至9450元,接近1万元,是1978年的24.7倍。[2]中国经济在异常复杂的环境中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仍然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从1993年中国实施经济宏观调控、1997年成功抵御亚洲金融风暴、1998年军民齐心抗击洪水再到成功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排名由1990年世界第十位、发展中国家第二位,跃升到2001年的世界第六位、发展中国家第

  一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形式,中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除了传统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外,出现新的社会新阶层,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私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等社会阶层。[3]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分化,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频繁流动,职业、身份时常变动,人们的价值观、归属感等思想意识都发生了很大的扭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渴望过上幸福的生活、安全的生活、有保障的生活,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生活环境以及个人全面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江泽民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而列举了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面临着七个方面的问题。[4]

  20世纪90年代,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既是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各种矛盾的多发期,也是社会建设发展的转型期。在经济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导致了社会诸多不和谐现象频频发生,许多隐藏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和新矛盾。各种矛盾和冲突大量涌现,信访量急剧上升,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不断增多。从1993年开始,全国信访量呈陡涨趋势,形成又一个上访高峰。这一时期,常年在北京滞留的上访人员1000多人。[5]1978年,全国刑事犯罪立案53.6万件,1992年增加到158.3万件,2002年为443.7万件,是1978年的8.3倍。[6]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社会冲突此起彼伏,负面的消息不时出现。

  社会的发展是包括经济增长在内的社会整体发展,发展的最终目的是社会的全面进步。在一个现代化国家,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最主要推动轮,二者应当平衡协调发展。改革开放初期,全力以赴搞经济建设,这是必要的,而且也确有实效。但是,当经济不断增长并达到一定水平后,在实现温饱走向小康的进程中,应该逐步转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但是实际上,在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下,习惯于用经济手段和政策解决问题,致使教育、医疗、环保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严重落后于经济发展,形成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平衡状态。社会发展的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政策的缺失会日益暴露,进而影响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建设的历史性跨越:由向小康迈进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围绕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展开了全方位的改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迅速扩大,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社会建设的探索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带动城乡居民收入的飞跃,1992年,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大报告中指出:“十一亿人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正在向小康迈进”,并要求“在九十年代,我们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实现达到小康水平的第二步发展目标。”[7]为在20世纪末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原则、任务及规划,“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在社会建设领域方面,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8]

  1997年,人均GDP翻两番的目标提前实现。由于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很不全面的、发展不平衡的小康。”[9]在即将迈向第三个战略阶段的关键时刻,1997年,中共十五大将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走”战略中的第三步具体化,进一步提出了一个“新三步走”战略:“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周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10]“新三步走”战略是对“三步走”战略的进一步明晰化和具体化,这些重要战略体现了发展市场经济与改善人民生活的统一,具体涉及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

  进入21世纪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建立,中国社会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社会不和谐因素在增加。旧的平衡被打破,新的平衡正处于建立和完善之中,中国发展面临着瓶颈问题,必须转变发展思路,探寻新的发展路径,确立新的社会发展目标。2000年10月,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11]到2002年,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12]1992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高达57.6%,由贫困转向温饱,2002年则降至46.2%,达到小康水平。这一时期,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恩格尔系数逐年下降,1994年首次跌破50.0%大关,开始步入小康,2002年降到37.7%,由小康转向富裕。[13]

  2002年,中共十六大根据十五大提出的“新三步走”战略,在人民生活总结达到小康水平时,确定在21世纪前20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努力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14]中共十六大为这个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出政治、文化和生态环境等全方位的奋斗目标,“社会和谐”作为小康社会的一个内容正式提出。

  三、在优先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1992~2002年,中国实现了从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向小康迈进到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历史性跨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针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逐渐凸显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矛盾,与上一阶段强调用经济的办法解决社会问题有所不同的是,这一阶段开始通过对社会本身的改革来解决社会问题,提出了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要求。社会建设的背景、条件、任务、内容等都具有不同于前期的特征,呈现出新的特点,社会体制的改革也开始渗透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社会建设进入到新时期。在优先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由此推动社会建设。

  1992年中共十四大和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为实现这个目标,从社会建设领域来看,要“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15]

  1995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把社会全面发展摆在了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并提出把“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积极促进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总要求。[16]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一○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九部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要求“按照社会事业的不同类型,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注意“搞好经济发展政策与社会发展政策的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17]

  中共十五大报告再次明确提出各个方面相互配合,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要求。1998年,江泽民在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大会上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人类历史上崭新的社会形态,是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18]江泽民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重要讲话中,再次重申:“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并特别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和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19]在这期间,开始了较为系统和有计划的社会新体制的建设,在社会保障领域尤为突出,颁布了多项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社会领域的各项体制得到了很大完善。

  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单纯经济的增长并不能实现社会的发展,真正的发展必定是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建设,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管理,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让社会秩序不断从稳定走向和谐,既是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以及先富与共富、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这一时期,中国改革开放事业进入由基础性改革迈向结构性改革的新阶段,社会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社会建设的目标从共同富裕到人的全面发展逐步明晰;社会建设的内容也逐步丰富,涉及教育、就业、收入分配、医疗、住房、安全保障等方面,社会建设总体框架基本形成,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同时,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个别社会矛盾和问题凸显并呈现加剧态势,比如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矿产资源形势更加严峻、居民收入差距和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失业问题继续突出等等。从根本上讲,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以及先富与共富、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推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解决好所有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关键。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经受着国际国内的严峻考验。国内是经济波动和政治风波的考验,国际是苏东剧变及发达国家对中国制裁的严峻考验。1995年9月,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中论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12对重大关系,其中,第一对就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他明确指出,实现今后15年的奋斗目标和战略任务,必须牢牢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实践表明,三者关系处理得当,就能总揽全局,保证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处理不当,就会吃苦头,付出代价。[20]

  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具有极端重大的意义。”“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政治稳定。”[21]不仅如此,江泽民还把改革、发展、稳定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他指出:“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三个代表’要求的最终体现,是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推进改革就会得到更加广泛的支持,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就会更加巩固。”[22]

  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实践表明:改革、发展、稳定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的三个关键因素,是一个有机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这就要求在改革中谋发展,在发展中求稳定,在稳定中搞改革,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正确处理这三者关系不仅是当前而且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推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经济迅速发展,实现从“温饱”到“小康”的转变,经济的改革发展引发了整体性的社会变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迫切需要相应推进社会领域的改革,正确处理先富与共富、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个大政策,“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23]就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动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解决地区之间贫富差距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又大都是拥有丰富资源的地区,发展潜力是很大的。总之,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24]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从社会建设领域来看,要“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25]只有正确处理先富与共富、效率与公平,才有可能保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多种所有制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客观上存在着两极分化的可能性。中共十四大以来,针对原来分配领域平均主义严重影响效率提高的情况,相继提出了兼顾效率和公平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的一个直接结果便是极大改善了人民的生活状况,人民总体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建设相比,社会建设仍相对滞后。但效率解决的是经济问题,兼顾公平实际上对社会公平有所忽略,许多社会问题仍然存在。由于人们占有资源和各方面条件的差别,人们在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收入差距也日益扩大。在社会领域引入市场运作,市场化成为各项社会制度政策改革的优选策略,过分强调市场化,导致公共产品的公共性得不到应有的体现,也造成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和获得公共服务的不平等的矛盾,使不同群体的社会利益差距进一步扩大甚至还发生相互冲突。这不仅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性因素,也违背了改革的初衷。

  2002年,中共十六大确定在21世纪前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把“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作为“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26]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的目标出发,在处理先富与共富、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重点。在一定时期内需要着重强调效率和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而发展到一定程度,当人民生活总结达到小康水平时,就应该把公平和共富作为重点,“社会更加和谐”自然成为“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既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也保证了发展的结果不偏离社会主义原则。

  这一阶段社会建设发展迅速但不平衡,这主要是由于市场化推动,或者说是服务于、配套于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的结果。社会建设着眼于解决社会巨大变迁和经济发展中不断凸显的社会问题,以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从而减少经济建设的阻力。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工程”,给企业减负,给政府甩包袱,各项社会建设政策得以制定和实施。尽管这一时期还没有把社会建设作为独立的概念提出,也没有形成较为完备和系统的理论。但已经把社会建设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包含在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中,而是分散在党的报告和文献中,以论断或论述的形式加以体现。这一时期的社会建设探索,既为下一阶段社会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页。

  [2]《国内生产总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

  [3]《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916页。

  [4]《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4页。

  [5]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编:《信访工作资料选编》第12册,1988年,第9页。

  [6]郭星华主编:《法社会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02页。

  [7]《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47页。 

  [8]《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20~521页。

  [9]《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4页。

  [10]《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11]《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69页。

  [1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4页。

  [13]《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及恩格尔系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

  [14]《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17页。 

  [15]《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20页。

  [16]《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502页。

  [17]《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883页。

  [18]《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88页。

  [19]《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76、294页。

  [20]《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60页。

  [21]《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7、18页。

  [22]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90页。

  [23]《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2页。

  [24]《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4页。

  [25]《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20~521页。

  [26]《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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