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经济体制改革新要求的提出。
十一届三中全会对经济体制改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转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应该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1978年12月24日《人民日报》,第1版。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提供了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前我国实施的区域平衡布局战略是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进行的。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转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中央及各专业部门的权利有所削弱,而地方的地位和作用则逐步加强。因此,过去那种以中央政府为主体的高度集中统一的生产力平衡布局战略必然会被“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非均衡发展战略所取代。
第三,全党工作着重点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转移。
新中国成立后,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成为中国共产党追求的首要目标。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在处理区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上,过分追求国民经济的空间均衡化,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指导思想指引下,片面追求发展的高速度,偏离了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的正确轨道,导致了地区经济结构趋同、区域之间缺乏横向联系,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效益低下等诸多问题。更严重的是忽视了沿海老工业基地生产力的充分利用,使内地建设失去有力支持,也延缓了社会生产力的整体提高。邓小平在总结这段历史经验教训时说,“多少年来我们吃了一个大亏,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了,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1页。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通过对过去30年经济建设教训的认真反思,确立了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提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观点。中共十三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在初级阶段,为了摆脱贫穷和落后,尤其要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应当成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页。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提出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正确认识,也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顺利转变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前提。由于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片面追求生产力平衡发展,必然忽视经济效益的提高。确立发展生产力在区域经济布局中的主导地位,将有利于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区域经济整体效益的优化。
第四,现代化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的实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中央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量力而行,积极奋斗,有步骤分阶段地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40页。1982年9月,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的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页。
这种从实际出发的中国现代化发展战略构想,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在自然资源、地理区位、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为更好地实现“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中国只有打破均衡发展的传统思维模式,考虑和承认各地区的特点和差别,发挥各区域的优势、扬长避短,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最大限度地促进国民经济整体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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