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民主政治理论发展的标识性概念和重大原创性成果,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政治文明维度上的深刻理论表达与内在价值意蕴,而且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中国式现代化所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关于人民主体地位的守正和“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实践的创新,也是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重民、贵民”内核的创造性转化与“安民、惠民、养民”的创新性发展,是在“两个结合”根本方法论指导下的伟大创造。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民主观为提升社会主义民主的竞争优势和国际话语权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光明前景,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贡献了独特的中国智慧。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式现代化;民主观;“两个结合”
[作者简介]唐皇凤,政治学博士,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学院。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造性地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并阐明了二者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这一重大理论命题,为理解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国式民主提供了全新的理论视野。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发展”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之一,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明确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并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上强调要继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些重大理论创新与战略部署,持续深化了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辩证统一关系的规律性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将宏大而抽象的民主价值和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鲜活的民主实践,标注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高度,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一、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核心要义
民主观是人们对“什么是民主、为什么需要民主、如何实现民主”等问题的整体性认知、看法和态度,具有地域性、群体性、时代性差异。《中国的民主》白皮书强调:“树立正确的民主观,并一以贯之地坚持、发展与创新,是发展民主的首要,是实现民主的‘总钥匙’和‘总开关’。”当前,有的国家面临“民主赤字”“民主失色”,以投票选举和多党竞争为核心标识的西式民主陷入困局,人类政治文明发展亟待寻找新的民主理论与实践范式。与此同时,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通过本土化、内生性的政治实践,逐步构建起一种以全过程性为核心特征的新型人民民主形态,形成了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独特民主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中蕴含的独特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文明观、民主观、生态观等及其伟大实践,是对世界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作为彰显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民主观独特内涵的原创性、标识性概念,全过程人民民主完成了对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的理论总结与升华,不仅在实践层面重构了民主的实现机制,而且在理论层面深刻回应了“什么是民主、如何实现民主”这一根本性问题,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独特民主观的核心要义。
(一)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是人民民主观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高质量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鲜明标识和核心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这一重要论断凸显了人民民主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战略格局中的重要地位。人民民主是区别于个人本位的西式民主的新型民主形态。事实上,真正的民主国家,是以人民为主体、为本位的国家,这就是人民民主理论的基础和精髓,也是人民民主观区别于个人本位的西式民主观的根本立足点。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的重大论断,深刻揭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间内在的、本质性的逻辑关系,从根本上定位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属性论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逻辑起点与核心要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民主观深刻影响并塑造了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基本特质。一方面,作为最广泛的民主,它在广度上涵盖全体中国人民,不分民族、区域、阶层,都享有参与民主政治的权利,这与历史上及一些西方国家和地区将民主主体限定在特定阶层或群体(如财产拥有者)形成鲜明对照。另一方面,作为最具实质性的民主,其根本目的在于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进人民福祉和激发人民创造力,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明显区别于将民主视为实现某种特定(如资本)利益的工具。这种民主观将民主理解为价值理念、制度形态和实践成效的有机统一,其最终评判标准是问题是否真正解决、人民是否真正受益,本质上是一种以人民为主体、以实现人民利益为根本目的、以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为实践检验标准的人民民主观,具有深厚的道义基础和强大的实践力量。
(二)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是全过程民主观
“人民”这一价值原点到“全过程”这一实践形态的逻辑展开,是人民民主发展的内在规律与必然形态。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时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全过程”是“人民民主”本质的必然要求和逻辑展开,是确保人民主体地位贯穿始终的制度设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将“人民民主”的本质属性通过“全过程”这一范畴得到了具体而系统地展开和落实。如果人民民主仅停留在选举环节,那么“人民当家作主”在选举之外的广阔政治生活中就会被悬置和虚化。“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打通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五大关键环节,涵盖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确保人民参与的广泛性,不断提升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谛,在于建构起一套贯通国家政治与社会生活诸领域的完整程序与机制,确保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实质性实现,使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从价值应然走向实践必然。
(三)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是效能型民主观
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标志着对西方“形式民主”困境的文明超越,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坚实政治保障和持续内生动力。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决定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必然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在政治维度上的核心表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等重要论断,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中心任务紧密联系起来,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属性更深刻的实践展开和价值彰显,体现了“民主发展”与“国家治理”相统一的效能导向。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人民群众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力量。当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主人翁地位得到充分尊重时,这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厚伟力就会被前所未有地激发出来。因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二者目标同向、命运与共,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历史必然的内在逻辑。
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日益坚实的保障和丰厚的土壤。中国式现代化以高质量的经济建设,为人民民主提供了日益充沛的物质基础;以繁荣先进的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公民素养,为人民民主提供了更为积极主动的精神力量;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建设,不断增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人民民主凝聚起最广泛的主体共识。
另一方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根本要求与强大动力。通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始终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能够空前团结和组织起14亿多人民的磅礴力量。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内在要求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整合社会力量、提升治理效能提供制度保障和有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理性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而党和政府则多渠道收集基层信息和人民群众的意愿,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于国家重大战略和公共政策的意见建议,尽最大可能保证人民群众意愿得以实现,为顺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造了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良好内外环境。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构建一套兼具广泛包容性与高效集中性的治理体系,既能广泛吸纳民意、凝聚社会共识,激发社会活力,又能形成统一意志和行动力量。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崭新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集中体现,构成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核心要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之间在价值内核、实践路径和文明形态上具有深度的有机统一性。在价值取向上,全过程人民民主所彰显的“人民当家作主”政治本质,与中国式现代化所坚持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契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底色和本质要求。在实践路径上,“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将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转化为严密的制度安排,将中国式民主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高效能治理,有效回答了现代化进程中“民主由谁定义、为谁服务、如何有效运行”等根本命题,确立了中国式现代化独特民主观的话语体系和叙事体系。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核心要义的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重要政治支撑和价值指引,也必将成为丰富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引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新进程的民主观。
二、“两个结合”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生成逻辑
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以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为理论指导,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内核,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最新发展和最新形态。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生成于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同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精髓相结合。“两个结合”既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根本原因,也是持续推进中国共产党人民主观创新发展的根本方法论指导。
(一)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是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最新发展和最新形态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人坚守的民主观是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在人类历史上首次科学揭示了民主的真正意义,提出了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主张人民创造国家制度,民主的本质是人民自己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最终目的在于实现人民的整体性、长远性和根本性利益。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中深刻揭示了民主的本质,指出:“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只表现为一种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国家制度在这里表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即人的自由产物。”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基础上,马克思提出了工人阶级民主政权的设想,强调工人阶级直接参与政权管理,提出一切权力归人民代表机关和实行“议行合一”的主张,强调新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必须由全民投票选出的代表组成,实行真正负责任的选举制,创设选民可以随时罢免代表的监督机制,发展出与代议制民主截然不同的民主理论。国家机关必须由社会主人变为社会公仆,全方位地接受人民监督。必须对旧有的、服务于剥削阶级的国家压迫机器进行彻底清算与根本改造,“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同时确保所选举的公职人员,无论其职位高低全面接受人民的监督,并可依据人民的意愿随时罢免或撤换。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希望创造一种比资产阶级民主更为广泛、更加彻底的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制,主张建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全面平等为基础的民主制度,人民通过议行合一能够更加直接地参与政府管理,使政治过程的每个环节都体现人民意志。
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正是“第一个结合”在政治领域的最新、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它既坚守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立场,又在民主的实现形式和实践路径上实现了创造性发展。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既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渊源,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魂脉与底色;另一方面,作为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时代表达和最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清晰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民主观的核心要义。
(二)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生成于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同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
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继承发展与守正创新。守正意味着坚持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坚守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根本原则和核心要义,其精髓在于确立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真正主体地位。
其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守“人民主权”之正。资产阶级国家的民主形式,无论如何完善,其本质都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是抽象而虚伪的民主。真正的民主必须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民主,国家权力必须真正掌握在人民手中。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正是对这一根本立场的坚守,它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将“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本质和核心,强调人民是国家、社会和自身命运的真正主人,一切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都围绕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展开,这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一脉相承。
其二,注重民主的经济基础,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之正。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上层建筑,其性质和实现程度最终取决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只有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才能为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提供物质保障,消除私有制可能带来的贫富分化和阶级对立对民主的腐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建构和实践,公开申明其社会主义性质,始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紧密相连,服务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确保民主的运行方向始终服务于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统一。
其三,揭示民主的阶级性,守“人民有效控制权力”之正。马克思主义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民主总是特定阶级的民主。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主张的是绝大多数人享有的、对极少数敌对势力实行专政的民主,要求既保证人民内部实行广泛的民主,又依法对敌对势力实行专政。在制度设计上,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人大代表的选举、监督和罢免权,以及廉洁政治和群众监督体系的构建,确保公职人员始终是人民的公仆,而非凌驾于人民之上的官僚。
创新意味着结合中国国情,顺应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新”主要体现在:第一,理论概念的原创性。“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的提出,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原创性理论成果,精准概括了中国民主的显著特征,突破了将民主局限于所谓选举环节的西方话语窠臼,构建了识别民主形态的新范式。第二,制度形态的系统性。在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指导下,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从理论建构到制度形态的深刻转化,构成了由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组成的逻辑严密、程序完整的制度闭环,形成以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为主体,覆盖各方面、各层级的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特别是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强调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完善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这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形式的重大创新发展。正是通过系统化的制度体系贯通了完整的民主链条,使得人民当家作主不再停留在抽象的原则层面,而是通过具体、制度化的程序贯穿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实现了人民民主从“应然”到“实然”的根本性飞跃。第三,实践形态的全过程性。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将民主从政治领域扩展到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从中央层面延伸到城乡社区基层,实现了民主环节的完整链条、民主领域的全面覆盖、民主实践的持续贯通。这种全方位民主范畴,超越了传统民主理论的视野。同时,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在实践中生发出的以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的模式,有效避免了纯粹选举民主可能带来的周期性动荡和效率低下,以及纯粹协商民主可能存在的代表性不足问题。它通过广泛、持续的协商,能够更有效地整合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和诉求,形成更为广泛的社会共识,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创新,正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生动体现。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的社会主义大国,其独特的国情决定了不能照搬西方模式,必须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民主道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成功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权、无产阶级专政等原理,创造性地转化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能够有效应对中国发展挑战的民主制度体系,为世界贡献了不同于西方模式的民主发展新范式,展现了马克思主义强大的生命力和适应性。
(三)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是中国民本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思想来源和厚重底色。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诸多思想理念精髓“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关联,明确指出:“我们党开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华文明的民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共和’、‘商量’的施政传统,‘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都有深刻关联。”因此,生成于全过程人民民主伟大实践的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既是对中华文明这一“源”的继承与守正,也是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生生不息之“流”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第二个结合”在政治领域的生动体现,它从中国几千年延续至今的政治智慧,特别是传统民本思想中汲取了丰富养分,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对民本思想的创造性转化,集中体现为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根本飞跃。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传统民本思想的继承,绝非简单的复古或延续,而是一场深刻的创造性转化。这种转化首先体现在权力主体的根本性变革上。传统民本思想的核心是“重民”“贵民”,强调统治者的施政要重视民心、体恤民情,其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君主统治的稳定,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里的“民”更多是被动接受“仁政”的对象,而非政治权力的主体。全过程人民民主继承和升华了民本思想中“以民为本”“重视人民”的价值内核,并将其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体”地位相结合,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种“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既是对传统民本精神的呼应,也是对其的超越。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协商民主等,确保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得以全面、准确而清晰地呈现,人民得以依照法律规定成为国家和社会各方面的主人,人民民主模式得以有序而有效地运转起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过程的参与,实现了主权在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种主体地位的跃升,是对传统民本思想最根本的超越和转化。作为“第二个结合”的典范,全过程人民民主使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在中国落地生根,并具有了鲜明的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实现了中国政治文明史上划时代的变革。
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对民本思想的创新性发展,充分体现在传统“和合”与“协商”智慧的现代融入。如果说创造性转化解决的是民主主体问题,那么创新性发展解决的则是民主实践的形式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制度形态上,创造性地将中国传统政治智慧融入现代民主实践,特别是协商民主的广泛运用。中国传统文化推崇“和合”理念,强调“和而不同”,注重通过充分的沟通、理性的对话来化解矛盾、达成共识,寻求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而非西方式的“零和博弈”与“赢者通吃”。这种文化基因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式民主的实践形态。中国传统的“和合”文化、遇事共商的智慧,为民主协商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土壤。无论是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商国是,还是基层社会的有事好商量的实践,既汲取了传统协商文化的智慧,又赋予了其崭新的社会主义民主内涵,使其成为凝聚共识、科学决策、协调关系的重要治理方式。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创新性发展还体现为从理念倡导到制度保障的飞跃,将重视民意的理念转化为一整套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体系。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人民可以通过自己的代表行使国家权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实践场域、开辟了广阔空间,确保其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协商民主制度形成了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七大协商渠道,构建了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程序合理、环节完整、渠道畅通的协商民主体系,为各方面意见表达和利益协调提供了制度化平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是通过制度化渠道将原汁原味的民意直通国家立法机关,正是理念转化为制度的典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第二个结合”的典范,既实现了对传统民本思想“重民”精神的超越性继承,又吸纳了传统“和合”智慧来构建其协商形态以实现创新性发展。这使得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坚守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又深深扎根于中华文明的沃土,具有无可比拟的文化底蕴和历史纵深。
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和核心,内在蕴含着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兼容并蓄、求同存异、革故鼎新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然延续和独特传承。作为这一独特民主观的核心要义,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养分,在“第二个结合”中拓展着文化根基和创新空间,并通过完整的制度程序和丰富的参与实践使民主理念转化为生动的政治现实,实现了对传统民本思想的超越,中国的民主之花得以在人类政治文明的百花园中绚丽绽放。全过程人民民主日益展现出强大生命力,根本原因在于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同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精髓相结合。
三、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世界意义
西式民主观将民主窄化为“选举中心主义”和“程序性民主”,不仅导致“选举时唤醒、选举后休眠”的困境,而且面临民粹主义抬头、社会分化加剧、治理效能下降等严峻挑战。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核心是人民民主,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让民主的理念与实践展现了新的生命力与活力,实现了对西式民主观的多重超越。
(一)以人民为中心对以资本为中心的价值超越
西式民主观,也可以说是资本主义民主观。这种民主观历经几百年演变,在反对封建专制、推动现代化发展方面曾释放出历史进步动能。然而,其固有的阶级局限性决定了它在根本上是服务于资产阶级利益的、少数人的统治形式。与之相对,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形态,其内在的政治逻辑与价值旨归在于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民主。
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是社会主义民主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的价值根基和逻辑起点。具体而言,西式民主观坚持以资本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党派间的竞争与分歧看作民主制度的基本操作。在民主的实际运作过程中,资本的力量具有塑造选民偏好的强大能量,政党竞选获胜的前提是拥有足够的资本。在这样的背景下,选举日益成为富人的独角戏,民主成为少数资本家的“权力游戏”,普通民众的民主诉求反而被忽视和遮蔽。
列宁曾深刻指出:“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民主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的和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只供少数人享受的民主”。孙中山也曾明确指出,“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其所倡导的“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者所得而私也”。在资本的主导下,金钱成为政治的“母乳”,整个竞选过程演化成一场场“制造和操纵民意”的过程,代表全民的议会不过是资本的工具。类似情况在美国尤为盛行。2013年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部分美国公民对美国国会的评价还不如蟑螂、头虱。美国的选举不仅整体投票率较低,而且投票率在不同群体之间差异显著。非裔美国人、穷人、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群的投票率低于白人、富人、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享有特权的人群投票率更高,容易导致政策更多反映的是参加投票的选民的利益,而非那些没有参与投票的民众的利益。美国学者梅塞尔就认为,美国“全体选民的合唱,吟咏的只是有权有势者的声音”。金钱政治贯穿美国选举、立法、施政的所有环节,成为难以根除的毒瘤,是对美国民主的莫大嘲讽。据统计,91%的美国国会选举都是由获得最多资金支持的候选人赢得,而大企业、少数富人以及利益集团出手更加阔绰,成为选举资金的主要来源。这些所谓“民意代表”成功当选后,往往为其背后的金主服务,化身既得利益的代言人,而不是为普通民众发声。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更好地贯彻人民之志、维护人民之权、汇聚人民之力为价值目标,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以人民的广泛参与为关键特征和突出优势,是一种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民主形式。在我国,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平等性,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根本保障。基于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各级人大代表、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始终以向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成为人民意志的坚定执行者。这使得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一种能够更全面、更真实体现和实现人民意愿的制度安排。在实践中,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多重维度保障人民权利:政治民主确保人民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激发创造活力,使每一个声音都能被倾听;经济民主保障公民财产权益和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机会;社会民主促进资源分配公平,维护社会正义;文化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推动文化成果普惠共享。在具体的民主实践中,于民主选举中保障民权,于民主决策中集中民智,于民主管理中彰显民意,正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的完美注解,从而真正实现了对西式民主观的价值超越。
(二)全过程制度性参与对间歇性、形式化参与的实践超越
以资本为中心的西式民主中,“统治和决策活动乃是议员们的职责,公民们的任务只不过是偶尔但定期地选出那些议员罢了”。公民参与囿于选举环节,具有明显的间歇性和形式化的特征。西式民主重视所谓选举制度和程序的设计,其核心就是领导者经由定期的选举活动中赢取选民的选票。统治者和管理者从选举中产生之后,民众所能影响到决策、管理、监督等政治过程的“声音”和“能量”就将锐减至最低值。西式民主参与形式的狭窄导致民主过程虚化,沦为形式上的民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这样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限时、限地、限问题的间歇性民主,而是贯穿于民主政治全环节,确保人民民主权利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实现的民主。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底色,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根本上也有赖于人民群众的广泛主动参与。中国共产党聚焦人民群众利益的表达与实现,不断创造更有效的民主制度和民主形式,系统构建科学完整的选举制度,积极推进协商民主的程序化设计和制度化建设,逐步形成丰富多样的民主实践,如国家机构、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的选举民主,包括征询会、听证会、座谈会、恳谈会等多种形式的协商民主,包括村(居)民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内的决策民主,还有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群众监督等在内的民主监督体系,形成了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反映和权益落实的完整闭环。在人民政治参与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囊括一切领域,覆盖全部阶段,贯通所有层级,确保了人民民主的制度全贯通、主体全覆盖、形式全方位,是对具有限制条件的,以间歇性、形式化参与为特征的西式民主的实践超越。
(三)有效管用的高质量民主对有明显缺陷的低质民主的效能超越
一个国家的民主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其治理效能。好的民主一定是能够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国家发展、有效实现良政善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民主,人类社会几乎不存在国家治理低能而民主却是“世界样板”的荒谬现象。人类社会真正需要的,是一种能够真正体现广泛群体普遍利益,而非仅仅维护个别特殊利益或特权阶层利益的民主制度。在一些西方国家和地区,简单的竞争性选举和多党制不断暴露并加剧有缺陷的低质民主的病症。如在美国民主体制下,“那些属于1%群体的人们攫取了社会财富,留给那些属于99%群体的人们的只有焦虑和不安。换言之,绝大多数美国人根本就没有从国家经济增长中获益”。正是由于西式民主在塑造政治共识和维护社会共同利益等方面存在的固有不足,西方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国家治理更容易陷于险境之中。
全过程人民民主凭借其系统有效的制度安排和科学合理的运行机理,有力确保了人民的主体性地位,使人民得以在参与、受益与评判相统一的过程中,充分释放其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最大程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性活力,将社会主义民主的巨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是一种绝大多数民众可以共享经济发展红利的民主。
邓小平深刻指出,相较于资本主义社会所强调的以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为代表的实质反映垄断资本利益的民主,“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通过高效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与人民意愿三者的内在融贯与有机统一,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卓越的治理效能,领导中国人民同时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使中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跻身世界前列。中国的民主实践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通过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以民主手段妥善处理关乎人民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问题,民主效能通过国家治理的效果得以呈现。中国政治制度具有很高的回应性,是能够持续回应人民需求的民主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沃土中,在科学的制度程序建构和高效的治理实践中充分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使得人民群众在民主实践中的自觉创造成为激发社会活力的核心驱动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强大治理效能,既是中国之治的密码,也是中国民主的力量。
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是人民至上的社会主义民主、扎根本国土壤的自主性民主、具有比较优势的共识性民主、形式多样的高效能民主、与时俱进的系统性民主,是科学先进的民主观,在理论和实践上实现了对西式民主的整体性超越。作为中华文明精髓和人类文明精华交流互鉴的结晶,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以人民民主为基石,以全过程为形态特征,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守正创新,成为人民民主观的集大成之作。立足人类政治文明演进的时空坐标,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核心标识的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不仅为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提供了内生、稳定且高效的政治动力,而且以一种全新的民主发展范式,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探索自主发展道路提供了深刻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