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纲要》)公布后,教育“去行政化”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现代大学制度建立伊始,这个问题就引起关注。特别是近几年来,教育(尤其是高校)行政化趋势不断加快,已成为社会大加挞伐的诟病。笔者认为,高校“去行政化”—应去掉这些病疾。
痼疾之一:“官本位”思想严重
近年来,高校“学而优则仕”的现象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教授、学者特别是青年教师,毅然决然放弃专业,加入浩浩荡荡的行政大军。频频可见数十个教授竞聘一个处长职务、成百上千名毕业生竞争一个公务员岗位,这种“万人争过独木桥”的情景,让人感受到“万般皆下品,唯有当官高”的价值取向使然。“官本位”思想甚至对刚人校学生就产生不良影响,学生会、社团等组织成为学生培养“官感”的试验场。一些很有学术潜力的青年教师为创造一个好的科研环境而“曲线”发展,先谋“官”,再利用“官”的便利条件搞科研。一些学者稍有学术成就即委以官职,一些青年教师刚获得博士学位就冠以官帽,大学官员越来越多,而大师却越来越少,难怪有人说“中国最大的博士群体在官场”。这种愈演愈烈的“官风”任其延续,学校将非常危险。试想,搞学术的人都想当官,学术怎能搞好?搞科研的人都去当官,谁来搞科研?这样的环境,谈何培养杰出人才?我们何颜面对“钱学森之问”!
痼疾之二:“泛行政化”扼杀学术创造力
我国高校沿袭新中国成立后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权力远远大于学术权力。书记和校长权力集中,从学院院长任选到学术委员会成员任命,从教研室主任安排到任课教师业绩评定,无不渗透行政意志。大学最高学术权力机构——学术委员会,几乎是行政领导的“地盘”,本该纯粹由学者担任委员的席位却都被他们取代了,无行政职务的教授比例很少。这些人行政职务与专业职称“双肩挑”,分心分时,如一何能专心治理学校、潜心研究学术、用心培养人才。有官位就有权力,有权力就有职称、课题及经费,更何况先当“长”,再做教授更容易。有些教授为了争取科研项目和费用,有时不得不放弃感兴趣的课题而投行政所好。我国高校没有国外大学普遍设立的教授会等机构,教授的民主权利得不到切实保障,教授与领导之间矛盾日益增多。这种学术依附行政的落后僵化的管理体制,把高校绑缚于“泛行政化”牢笼里,使学校失去了生机与活力,限制了学术创造发展空间,扼杀了人才培养机制。
痼疾之三:“外部行政化”氛围浓厚
我国公立高校一直是有行政级别的。进入21世纪,又出现了所谓“副部级大学”,进一步强化了高校行政管理和行政级别。目前,我国高校有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及正处级等级别。不同的级别获得不同的教育资源,学校领导的地位、待遇及话语权也不同。外部行政权力不断扩张,必然压缩高校权力空间。不但政府直接任命高校校长,校长只得“按令办学,唯上是从”高校成为“千校一面”的大学,为了追求政绩而忽视内涵建设。而且政府还干涉学校的管理机制、机构组成、办学规模、教研方式、师资资质、专业与课程设置等具体管理,高校成为行政的附庸,丧失了主动实践能力。
高校承担大量政府职能而非教育功能,设立与政府一一对口的庞大行政队伍,机构臃肿,冗员众多,开支巨大。大学不是单纯办学,而是在办政府。这种把行政逻辑注入教学机制的管理办法,无疑违背了教育自有规律。据此,《纲要》明确提出要逐步取消学校中存在的行政级别与行政管理模式,切中了教育弊端和要害。
高校“去行政化”,核心就是让公权力退出它本不该介人的领域。当然,这种“去行政化”必须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为基础,而不是不要行政管理。如果用学术权力取代行政权力,那么学术就会成为无政府主义。
路径探索
我国大学发展的最大障碍在于行政化管理制度。大学变成了衙门,压制了师生积极性,限制了学术生产力,导致创新人才久经“难产”。如何落实《纲要》,实现温总理关于“大学最好不要设立行政级别,让教育家办学”的目标,是全社会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重大问题。
高校“去行政化”,首先必须恢复高校的自治权力。现在政府与学校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此次《纲要》旗帜鲜明地提出“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要把高校从外部行政机关直接控制中解脱出来,公立高校不再成为教育行政部门的下属机构。显然,教育部与直属高校的关系,也是脱离的使然。要通过立法确定高校与政府委托代理关系,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把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隔开,经过全国人大预算后,把经费划给高校拨款委员会,再拨给学校。
同时,行政部门也要树立服务意识,转变管理职能,将财权、事权归还学校,做学校方针的指导者、工作的监督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要将副部级高校恢复为原来的正厅级,待大学职级制建立后,取消各类高校行政级别。要改目前上级任命校长为由大学教授、学生等组成的委员会民主遴选校长,变以往校长只对上级负责为既对上级负责又对下级负责,让真正具有教育素养和情怀的教育家管理大学。大学的所有管理者,尤其是校长等主要管理者,都要从干部转型为教育家或职业管理著。
其次,高校“去行政化”,必须恢复高校的学术自由。恢复高校的自治权,只是高校“去行政化”的第一步,要真正卖现高校“去行政化”,还必须推行行政权与学术权分离,建立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的现代大学制度。要建立高校学术委员会,主要负责教育和学术事务。还要建立学术委员会下属若干诸如教学委员会、科研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及学院(系)学科委员会,这些学术组织主要由教授组成。学术问题由教授决定,行政事务归行政管理,校长、院长不跟教授争课题、抢经费。同时,学术委员会要下放权力,专业性强的学术事务,先经专门委员会或学科委员会初步决策后,再由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要强化学院(系)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及教学培养等方面的学术权威。要完善专家咨询系统,不断指导学术发展。要尽快制定《高等院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高等院校学术委员会条例》及《高等院校信息公开条例》等,通过教代会、学术顾问委员会及学生团体等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学术工作正常进行。除学术管理应主要依赖学术机构外,学校内部其他决策管理,也要广泛吸收教授论证决策,保证管理的民主性与科学性。
最后,高校“去行政化”,必须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由于“官本位”思想在我国有着几千年的生命力,我国大学制度也已有60多年历史,而且在改革中权力并不愿主动退出。因此,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注定是一场持久战。我们不妨老校老办法,新校新体制,新校校长不设行政级别,老校校长仍保留原身份。可以由易到难、试点先行,先由局部试行,然后逐步推广。可以多层次、多类型引进境外办学、合作办学以及民办学校,形成多样化高校办学模式。
需要澄清几个问题:一是高校“去行政化”并不是不要行政管理,而是教育主管部门如何转变职能的问题,学术和行政必须合力而行。二是社会配套改革必须跟上,先建立起新的、与社会“对接”的高校管理制度,然后再“去行政化”。否则,单纯推行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是行不通的。三是需要全社会淡化“官本位”,否则,纵然是高校淡化了,“大学精神”也只能是无源之水。
改革是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创新是“大学精神”的本质,“学校自治、学术自由”是培育大学创新精神的具体要求。现在《纲要》已将高校“去行政化”变成了国家意志,由此,高校回归学术组织属性,按照自己规律运用,走上科学发展之路,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