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个人收入分配状况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一方面,传统经济体制下的平均主义分配被逐步破除,广大居民收入水平和生产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并取得巨大成就: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初步建立起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相适应,初步建立起微观自主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个人收入分配新体制;在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和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基础上,广大居民的收入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另一方面,我国体制转轨中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弊端逐渐显露,主要有:权力寻租较为猖獗,黑色收入屡打不绝;部分垄断性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问题相当突出;利润侵蚀工资,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占比过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低价出售公有住房助推城镇居民财产和收入分配差距急剧扩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新工资制度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存在某些明显缺陷;个人收入差距持续显著扩大,全国的基尼系数逼近(或进入)危险区。切实理顺个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个人收入分配新格局,保持社会安定,可以采取以下四项基本对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又好又快地发展中国经济;深化与完善个人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的经济体制改革;加强法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管理与监督,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