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战略方针是一定时期内规定战 争准备与战争实施必须达到的总目标以及应该遵循的基本指针。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诱敌深入、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对军事战略方针进行了调整,1980年邓小平主持召开全军高级干部会议,会议决定中国未来反侵略战争的战略方针就是积极防御,以苏联为主要防卫对象,着眼实施大规模的国土防御作战。1982年时“一条线”战略已不利于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独立自主的外交活动,于是中国的军事战略方针调整为维护国家安全。1989年中苏关系正常化后,邓小平重新分析了国际形势,认为和平和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于是把军事斗争准备的立足点从应付全面战争转向打赢局部战争。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国际发生了一系列重大事件,1993年中央军委根据世界战略格局走向多极化和世界军事领域发生革命性变革的新形势,把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点转到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上来,这标志着我国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确立。2004年胡锦涛提出,新世纪新阶段,军队要承担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的拓展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历史使命,丰富了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内容。
(原文题为《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调整与发展大回放》,全文约11000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