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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代中国史研究中学术性与政治性关系的若干思考
发布时间: 2016-08-30    作者:杨凤城    来源:国史网 20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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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杨凤城 

  如何处理好学术研究中科学性(学术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在诸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科中均存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由于当代中国史或曰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以下简称国史)与现实有较为密切的关联,因而该问题是一个引人瞩目且不时被提起的话题。那么,今天再谈此话题意义何在?在我看来,社会科学中的诸多问题,尤其是具有矛盾统一体之张力的问题,只能被取消而不能被解决。换言之,只有问题的前提消失了,问题才无复存在的意义;只要前提存在,问题就存在,从而人们只能探寻保持良好张力的可能性。实际上,这也正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魅力与价值所在。退一步讲,从不同的时代认识水平出发,一些老问题也会有一些新看法,基于不同时代的问题意识,老生常谈的问题才有谈下去的可能或必要。回顾进入新世纪后国史研究的进展,回顾近些年来国史研究中或明或暗折射出的学术性与政治性关系的状况,笔者发表一些看法,恐怕也有些许价值,即使是一些旧原则的重申,对于国史研究者尤其是年轻研究者来讲也能起到一些提醒的作用。 

  谈论当代中国史研究中的学术性与政治性问题,首先需要对学术性与政治性有一个说明(不是概念的界定)。所谓学术性也可以称为科学性,对于历史学来讲核心是求真,即实事求是、保持客观立场、尽最大努力呈现历史的真实,这一基本要求对国史同样适用。所谓政治性也可以称为主流意识形态要求,对于国史研究而言,它主要来自执政党、来自作为执政党和国家主导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换言之,国史研究要发挥资政育人的功能,为国家发展、民族团结提供正能量,就应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学术性与政治性的关系而言,毋庸讳言,两者存在某种紧张和矛盾,不然就不会作为一个问题出现并不断被讨论,但同时也要看到两者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学术性要求是基础,没有求真的宗旨,历史就不存在;政治性要求是顾全大局,是约束机制,意在防止一些敏感历史问题可能带来的消极社会影响。就笔者个人来看,政治性与学术性之间的关系只要认识、处理到位,完全可以形成良性互动与互补,人为地夸大两者之间的紧张与对立是不科学的。下面,本文就个人看来比较重要的几个问题谈些看法。 

  一、如何对待当代中国历史进程中的成就与失误 

  突出新中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以利于凝聚民族精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这是国史研究中首要的政治要求。从这一要求出发,新中国建立初期诸如打击投机资本与稳定物价、土地改革、“三反”、“五反”以及抗美援朝等对于社会稳定、国家走上正常发展轨道起了巨大作用的历史事件和运动需要充分研究,以彰显其巨大的历史进步作用,同理,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共八大及其前后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20世纪60年代国民经济调整的成就,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需要大书特书。即使是在历史发生曲折的时期,例如“大跃进”与“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时期,也要尽力去发掘其中的正面因素,包括闪光的思想与理论探索、在特定领域取得的成就等;对待失误本身,要重在总结教训,分析失误的主客观原因,以利于以史为鉴。 

  与已经画上句号的历史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还在继续,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本身又是现实。此外,即使从这一历史的起点1949年看,距离当下还不到70年,可谓是真正的“近距离”。“近距离”自有其优势,那就是难得的历史现场感,没有古代甚至近代历史的那种隔膜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非历史性解读,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国史,而只有理解的东西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历史,否则只能是历史知识或者只是文物、文字而已。当然,历史也需要时间的“长镜头”,这样会更全面、深刻,也更为客观。从被理解的意义上讲,“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一史学名言自有其深刻处,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当代中国史研究中的政治性要求自有其合理性和正当性。国史研究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合法性、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与中华民族复兴的道路选择有着不同于一般历史研究的密切关系,政治性要求或约束较强难以避免。距离越近,敏感度越高,受约束越强,这是历史研究的一般规律。 

  弘扬成就的政治性要求是否一定会影响客观的历史研究,或者使国史研究领域变得狭窄呢?就笔者看来,严肃的历史研究绝不是简单地唱赞歌,而是通过充分占有资料,展示历史的复杂性,包括成就背后的代价,使受众在了解历史复杂性的基础上理解曾经的选择,在理解的基础上尊重走过的道路,在尊重的基础上赞同和拥护民族与国家发展的方向。新中国取得的成就是丰富而巨大的,学者遵循专业规范去研究各个方面的成就、取得成就的艰辛而复杂的历程、主要人物的生平思想、评估这些成就的历史地位等,尽可以各显其能,事实上许多学者也是这样做的,且取得了相当的成绩,不同程度地促进了国史研究领域的拓展与深化。 

  这里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看待国史中的曲折、失误。一个高明的历史学家不会满足于对错误或灾难的由来与终结过程的描述,他要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曲折和失误,如何避免历史悲剧重演。从这一点上说,出于政治考虑的重在总结教训的要求与严肃的历史研究是一致的,只不过表达和论证、分析方式不同。如钱穆先生对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评价不高,他批评这部著作“只载动与乱,不载安与定”,“使人只知道史的‘外围’,不懂历史的‘核心’”。[1]钱穆先生讲的是中国古代史,就国史而言,如果集中地、大量地讲失误和错误,其政治后果无须多言(实际上,出于好奇心,历史中的乱与错恰恰是一般人有兴趣了解甚至津津乐道的),国史研究者应充分理解政治考量的现实合理性。当然,如果一些学者恰恰对某一重大失误有兴趣研究且态度严肃,那么完全可以研究下去,不过必须认识到“发表有纪律”。 

  二、关于“宜粗不宜细”原则 

  “宜粗不宜细”原则针对的是新中国头30年的历史,说的是中共党史,不过对国史研究来说同样适用。邓小平在指导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的过程中明确提出了这一原则,原因是新中国头30年的历史波澜起伏。新中国成立之初,在短短3年时间内恢复了国民经济、稳定了社会,国家迅速走上有序建设之路,不管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这都是巨大的历史性进步。接下来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比较复杂了,人们的认识分歧也比较大,涉及改造的时机选择、目标模式、过程控制等。1956年中共八大前后的历史时期得到人们较普遍的认可,尤其是在中国共产党“以苏为鉴”背景下对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此后的反右派斗争、“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运动则带来了严重的政治与经济灾难。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国民经济调整是成功的,这可以说是共识,但是,自1963年逐步展开的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则是一路向“左”,接着是“文革”时期,这样看来,新中国最初30年的历史难免给人一种运动不断的印象。这样来描绘历史、总结历史,从政治上看问题较大,因此邓小平对《历史决议》的最初文本并不满意。[2] 

  现在来看,当年面临着两难困境,一方面,如果对新中国头30年的历史做出的评价主要是负面的,那么对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政治冲击;另一方面,又必须实事求是地承认和指出“大跃进”、“文革”等失误及其带来的严重后果,否则改革开放便会失去历史依据。针对这一问题,邓小平提出了“宜粗不宜细”原则,要求放宽历史视野,不拘泥于个别的运动、事件,将30年作为一个整体,通过前后比较、通过“长时段”内各个领域发生的历史性变化看历史进程中的进步和成就。如此一来,便可以高屋建瓴,跳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困境。我们现在看《历史决议》中对新中国成立头30年建设成就的总结确实有根有据、掷地有声。“宜粗不宜细”原则针对性最强的是如何看待新中国头30年历史中的曲折与失误,一方面,它主张直面错误和失误,回避或无视不是一种严肃的态度;另一方面,对错误本身不能津津乐道,不能纠缠于细节甚至钟情于“揭秘”,不能聚焦于个人责任、个人恩怨,而是从大处着眼,重在分析错误和失误的原因,重在分析主客观制约因素,重在吸取历史教训避免日后重犯。 

  “宜粗不宜细”原则对于研究新中国头30年的历史有其独特的认识论意义,对于辩证地看待新中国两个历史时期是重要的方法论。邓小平当年提出“宜粗不宜细”原则是为了统一党内对重要历史问题的认识,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也确实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实际上,不仅是对改革开放前30年的历史,就是对改革开放时期的历史,“宜粗不宜细”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原则。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并非一帆风顺,并非没有问题和代价,但是没有出现全局性失误。实际上,在改革开放取得举世瞩目巨大成就的情况下,如果拘泥于一些历史细节和微观问题,就会产生诸多质疑,例如一度愈演愈烈的“三农问题”、国企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产业调整过程中大量工人下岗问题、地区与城乡差距扩大问题、收入差距过大和社会不公问题以及一度泛滥的腐败问题,等等。只有从宏观着眼,把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作为一个整体,将存在的问题置于恰当的位置加以审视和分析,才能得出更为科学的历史评价,才能充分看到历史进步。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宜粗不宜细”原则重宏观视角,重历史整体性,重“长时段”,重纷繁复杂之历史表象背后的进步与成就这一主流,不仅具有政治意义,而且具有独特的方法论意义和价值。“宜粗不宜细”原则与历史研究的学术性要求并不存在截然对立的冰火关系,如果处理得好,完全可以形成互补或良性互动的关系。 

  “宜粗不宜细”原则并非反对尽最大努力搜集历史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准确的历史研究与书写,并不是主张对历史可以大而化之。历史学界经常讲“没有细节就没有历史”,其意在于:一是史实的准确无误,尤其是关键环节不能满足于“大概”、“似乎”,否则历史评价就会出现问题;二是历史之所以被称为历史是因为有故事,历史引人入胜并给予人以启迪的方式是有始终、有起伏的多彩而复杂的故事,不是理论,不是数字,不是会议,不是干巴巴的成就罗列。从这个意义上讲,历史没有细节就如同一具没有了血肉的僵尸。然而必须承认,历史不仅仅是讲故事,而且承载着更多的社会功能。仅仅有故事和细节、一个一个的历史碎片、数不清的地方知识和地方经验是不够的,历史需要在这些基础上的宏观分析,需要对规律的把握,需要宏大叙事。 

  当然,作为一个历史学家,由于个人禀赋和学养的不同以及兴趣的差异,有的善于做大问题、宏观问题的研究,所谓“长袖善舞”;有的精于史实考订,擅长于微观、个案的条分缕析。他们完全可以发挥所长,“宜粗不宜细”原则并没有构成对严肃的国史研究的障碍或束缚。作为方法论,它有独特的价值;作为政治要求,它鼓励宏观研究、鼓励对历史成就与经验的总结,提醒历史研究者注意成果的社会影响。弘扬成就,正视问题,重在总结经验教训,重在资政育人,“宜粗不宜细”原则的真谛即在于此,不能泛化,也不能歪曲。 

  三、关于《历史决议》与国史研究 

  《历史决议》是国史研究中政治性要求的集中体现之一。人们经常讲要遵循《历史决议》的精神和基本结论,一些持异议者则提出,《历史决议》是一个政治文件,学术不是政治,因而不能简单地讲遵循,此外,《历史决议》已经做出三十多年了,其中涉及的历史问题已经有了更深入的研究,有关结论亦应发展和调整。这里的问题是,首先,《历史决议》作为政治文件对于学术的意义何在?会不会成为深入研究的障碍?其次,《历史决议》的结论是否过时了?关于第一个问题,笔者的理解是,《历史决议》的精神无论从学术研究还是从政治上讲均有其独特价值。什么是《历史决议》的精神?概言之,就是实事求是,即在实事求是的原则下充分肯定新中国成立30年的历史成就,同时也不回避曲折和失误,以史为鉴,资政育人。这一精神和导向首先是出于政治考虑,同时也具有学术指导价值。毋庸多言,提供历史借鉴、凝聚正能量是历史学的重要功能,何况国史与现实的一体化延续使这一导向更加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关于第二个问题,要不要遵循《历史决议》的基本结论,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历史决议》对新中国30年历史的评价,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评价,对“大跃进”、“文革”等人们关心的重大问题的评价,经过几十年的检验证明依然是立得住的、是正确的。 

  重要的问题在于,遵循《历史决议》的精神和基本结论并不影响甚至还会促进国史研究在诸多领域的深化。《历史决议》首先是一个政治文件,是宏观研究和结论。政治自有政治的规范,宏观自有粗线条的特色,但这并不影响学术研究的拓展与掘进,不能将两者人为地对立起来,相反,他们完全可以按照各自的规范发挥作用,形成互补和良性互动,达到“和而不同”的理想格局。例如,《历史决议》对新中国头30年的言说是粗线条的,且基本上是政治史,而这30年间的历史内容实际上极为丰富,就此而言,学者们可以“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再如,《历史决议》的视角是政治,而国史研究自有历史学的专业规范和方法。举例来说,《历史决议》讨论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是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历史必然性出发,学者们完全可以从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选择与三大改造的关系入手去深化研究,可以从当年人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时代特色去深化研究;《历史决议》讨论“大跃进”主要着眼于国内,学者们可以放宽视野考察“大跃进”运动的国际因素;《历史决议》讨论新中国历史的经验教训遵循的是指导思想、民主与法治、经济、文化的宏观思考,学者们可以从体制、制度层面进行反思和发现问题;等等。进行这样的研究,具有这样的专业视角,形成独特的问题意识,这与《历史决议》的精神和基本结论不是对立,相反,是有价值的成果、是彰显国史作为学科和研究领域的存在价值,对于执政党更全面地认识和把握新中国的历史、更科学地总结历史经验有百利而无一害。在这里,《历史决议》和学术研究完全可以做到互补和良性互动。 

  四、关于唯物史观与百家争鸣 

  马克思主义是新中国的主导意识形态,是文化建设和学术研究的指导思想。由于国史的特殊性,比起其他历史学领域,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遵循唯物史观显得更为重要。撇开政治因素、意识形态因素不论,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方法去分析和解读新中国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分析和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奠基、开创与发展依然最富说服力。 

  同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遵循唯物史观主要是一种宏观和方向上的要求,更多的时候唯物史观体现于历史研究成果的深处。这种“润物细无声”、浑然一体的境界才是唯物史观应用的最佳境界。遵循唯物史观,不是要让相关的原理、范畴变成机械的公式,变成时时浮现的概念,甚至生搬硬套、削足适履,什么问题都要套用,什么问题都要进行标签式的鉴定。遵循唯物史观,并不意味着拒绝和排斥其他史学方法在国史研究中的运用,相反,在很多问题、很大程度上,一些为史学界所看重、所运用的方法与唯物史观并不构成对立或冲突,而是视角不同,运用这些方法可以对唯物史观形成有益的补充,构成良性互动、互补。例如,计量史学的方法对于运用唯物史观得出的一些定性结论就能起到很好的证实或证伪作用,使之更具说服力。再如,新文化史的方法运用到国史研究中也能起到别开生面的作用。新文化史注重文化在社会变迁中的独特作用,注重研究社会观念、社会心理、文化象征、文化符号等历史现象,这对于注重经济社会、政治变迁的唯物史观也是一种有益的补充,促使我们更加关注文化与观念的历史作用,当然,不是走向文化决定论。 

  总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唯物史观为主要方法,一方面,不仅体现着政治要求,而且有其学术意义上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它不能变成公式,不能成为标签,不能自我封闭、排他,相反,包容甚至鼓励其他史学方法的运用,以多方位地深化国史研究。当然,国史研究成果在宏观和方向上,在重大问题和成果总量上要体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唯物史观为根本方法,但同时要警惕唯我独尊、夜郎自大。公式化、概念化地运用唯物史观,只能导致历史研究的僵化、低水平重复,这在改革开放前是有过严重教训的。其实,国史研究在方法的运用上,理想的境界应是“雁阵”格局,唯物史观是“领头雁”,其他史学理论与方法是“雁阵”中的一员,只要不形成对“领头雁”地位的颠覆,不构成对“雁阵”的扰乱,完全可以共存共荣,实现一元主导、百家争鸣的学术繁荣局面。 

  史学作品的优劣竞争,首先取决于史料的多寡,所谓“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但是,史学毕竟不是材料罗列,而是对史料的解读、对意义的阐释。同样的问题、同样的史料,史学成果却有高下之分,这是为什么?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讲,史学作品的竞争说到底是史观的竞争。唯物史观、实证主义史观、人道主义史观、自由主义史观,还有一度盛行的后现代史观等,都是历时长、影响大的深层治史理念或观念。如何使唯物史观在坚持基本原理的前提下与时俱进,不断吸收其他史学理论与方法的有益成分,不断丰富自己,是摆在国史研究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有坚守不移的秉持,有容人并存的雅量,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是国史研究应有的理念。 

  [1]钱穆:《中国史学名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232~236页。 

  [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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