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国史教育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国史辨析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学科建设 >> 学科建设理论
新形势下当代史研究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 2009-08-28    作者:朱佳木    来源:《国史参阅》2009年第1期 2009-06-30
  字体:(     ) 关闭窗口

   2003年8月,在当代北京史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时,我曾到会祝贺,并就当代史研究的存在理由、指导思想、特点、理论和方法等问题,谈了自己的几点认识。下面,我利用这个机会,再就当代史研究在新形势下的意义、任务和发展路径等问题,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充分认识当代史研究对巩固政权的重要作用

  研究当代史,有助于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为党和国家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对于这一点,人们已经认识得比较清楚了。但是,对于研究当代史有助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国家软实力,人们的认识还不够充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强调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大量事实表明,对自己民族和国家历史的认知,从来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主流文化和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重要精神支柱之一。各个阶级各种政治力量,无论是为了维护一个政权还是为了推翻一个政权,都无不高度重视对历史特别是对当代史解释的话语权。因此,通过研究和解释当代史,使人民正确认识新中国的历史,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振奋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古人说过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毛泽东也说过:“历史上不管中国外国,凡是不应该否定一切而否定一切,凡是这么做了的,结果统统毁灭了他们自己。” ①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的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利用苏共党内所谓“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潮和“历史清算运动”,大肆歪曲、否定、攻击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历史,给人们的思想带来极大混乱,使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陷于崩溃,成为导致苏共下台、苏联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内外敌对势力为了颠覆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权,也总是从抹黑、丑化、妖魔化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历史入手。他们提出要“重写中国近代史、现代史”,污蔑新中国的历史是“党天下”、制造了“一系列人权灾难”,是“血腥的历史、专制的历史”,是“历史的大倒退”;攻击我们在改革开放后“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改革”,等等。其目的,就是妄图用他们对历史的解释,搞乱人们的思想,动摇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为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舆论根据。我们要坚持共产党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就必须进一步重视和加强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当代史研究,全面正确地认识和解释新中国的历史。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年,作为党领导下的当代史学者,特别要注意处理好改革开放前后两个30年的关系,既要看到改革开放前的失误和曲折,更要看到改革开放前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为改革开放提供的政治前提、奠定的制度基础和物质技术基础 ;既要看到改革开放后,党的指导思想、政治和经济体制、文化和社会事业等各方面比改革开放前的巨大进步,更要看到改革开放后与改革开放前,在党的宗旨和最终奋斗目标、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总体发展战略上的连续性和一致性,从而为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抵制旨在丑化贬损新中国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打好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斗争的阵地战,做出当代史研究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第二,努力构建当代史研究的学科体系

  当代史研究的发生和发展,大体与改革开放同步。近30年来,当代史研究硕果累累,但自身的学科体系却显得相对滞后,学科理论还不够完善、不够成熟,许多问题还有待解决。例如,什么是当代史?当代史与国史、现代史是什 么关系?当代史应如何划分历史时期?当代史的主线有几条?应当如何看待当代史中头30年出现过的曲折?当代史研究是不是一门科学?中共党史建国后部分的研究能否代替当代史研究?当代人能不能研究和编写当代史?当代史由国家机构主持编写会不会有碍公正?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术界都存在这样或那样一些不同看法,需要我们加强研究,拿出完整系统、合乎客观规律、为大多数人所认可的学科理论。

   当代史的学科建设之所以相对薄弱,也有一些客观上的原因。例如,其兴起时间较晚,研究实践还不够丰富,等等。不过,现在妨碍当代史学科建设的一个比较大的客观原因是,国家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历史学分支学科,至今仍然没有当代史的位置。这对于当代史学科建设显然是十分不利的。

   众所周知,按照唯物史观,人类社会的历史分期主要应当依据社会形态的变化。我国史学界正是运用这一观点,把1840年中国由封建社会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作为中国古代史和近代史的分水岭。如果继续运用这一观点,本来应当把1949年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或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区分中国近代史和现代史的分水岭。然而,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史学界教育界为了突出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区别,一度把1919年五四运动的爆发作为中国现代史的开端。这种分期办法造成的矛盾,在建国初期新中国历史还不长的情况下并不突出。20世纪8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兴起后,人们为了避开对“现代史”的既有定义,把1949年以后的历史称为了“当代史”,使这一矛盾又被掩盖起来。对此,学术界早就有人提出过不同意见,认为中国近代史应由1840年延至1949年,而把1949年以后的历史称为中国现代史。随着新中国历史的延伸,这一呼声变得越来越强烈,在学术界已经形成了广泛共识。近来被高校政治理论课采用为教材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就是按照这种意见分期的。但是,国家有关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却始终沿用建国初期的设置,即把由1840年至1919年的近代史和1919年至1949年的现代史组成的“中国近现代史”,作为历史学下面的一个分支学科。一些高校为了适应事实上已经存在的对国史或当代史教学的需要,只好将国史、当代史放进“中国近现代史”专业之中。这种做法,不仅没有解决近代史、现代史、当代史、国史的学科定位问题,相反,在“中国近现代史”定义没有改变的前提下做这种改变,等于说中国的现代史可以由1919年延伸到今天。这无形中弱化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这一结束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标志性事件,客观上给那些正在鼓吹改写中国近现代史,妄图从根本上抹杀新中国成立划时代意义的思潮以可乘之机。

   因此,摆在当代史学科体系建设面前的一个迫切任务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国近代以来历史断限问题的研究,以促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当代史、国史的学科定位问题,早日在学科、专业目录中把近代史由原来的1840年至1919年改为1840年至1949年,现代史由原来的1919年至1949年改为1949年至今,把现代史从原来的“近现代史”专业中分离出来,并把当代史、国史并入现代史专业。

   当然,即使这个问题解决了,并不等于当代史学科体系建设中的其他问题 就都迎刃而解了。对于我们来说,更大的任务还在于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深入钻研,全面加强学科建设,力争早日拿出一套独立、完整、系统的当代史学科理论。如果说这个任务在当代史研究刚刚起步或开展时间不长的情况下还难以提出的话,那么,在已开展了近30年后的今天,则应当也有条件提到我们研究的日程上来了。 

   第三,积极促进当代史研究与地方志工作的联合

  方志学究竟属于历史学还是地理学、编纂学,抑或是独立于其他各门学科之外的学问,对此,学术界尚有不同看法,完全可以继续讨论下去。但是,多数人认为,方志学属于历史学范畴,地方志编修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有人甚至认为,方志体不过是中国古代史籍中除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典志体、史地体之外的又一种体裁罢了。可见,在我国,史志本是一家,历史编纂与地方志编修具有天然的联系。事实上,一些省份的地方当代史研究,与地方志工作本来就是放在一个机构中的。另外,当前正在全国范围开展的新编地方志第二轮修志,记述对象已基本上是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的事情,就是说,已进入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的当代史领域。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关于地方志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的规定,第二轮修志的下限大体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因此,当代史研究,特别是当代史编纂与地方志编修所要研究和编写的时间段,已经逐渐趋于一致。

   史志在大的方面说虽是一家,但具体来说,还是有区别的。历史研究的任务是在弄清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揭示历史变化的原因,探究历史发展的规律,总结历史得失的经验。因此,史书的特点是述论结合,夹述夹论,以述带论。而志书是资料性文献,地方志编修的任务是客观全面系统记述特定区域内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其特点是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正是因为史志之间有这样的区分,更显出二者加强联系与合作的必要。而第二轮修志记述对象的上下限,使地方当代史研究与地方 志编修工作之间联系与合作的必要性,具有了更大的现实可能性。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个好条件,更主动地同地方志工作部门进行学术交流,更自觉地运用地方志收集的资料和编纂成果,使地方当代史研究与地方志编修之间取长补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挥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共同为本地的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服务。 

  (作者朱佳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兼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研究员,100009)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20023317号-2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