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第一次台海危机爆发,中美双方为避免战争,缓和远东紧张局势,于1955年8月1日在日内瓦开始举行中美大使级会谈。中方在谈判初期为推动两国实现和平共处与解决台湾问题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但由于美国政府在实质问题上坚持干涉中国内政的立场,中国政府对通过秘密谈判缓和中美关系不再抱有希望。1958年第二次台海危机爆发后,中国改变谈判方针,确定“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原则,即台湾问题不解决,其他问题都谈不上。[1]由于中美双方在最主要的问题——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存在严重分歧,至1969年初尼克松上任前,尽管举行了134次大使级会谈,但唯一的成果仅限于1955年9月10日达成的关于遣返平民的协议,以至于有学者认为中美大使级会谈是“聋子的对话”。[2]尼克松上台后,国际形势发生了重要变化,共同应对苏联使中美双方有了缓和关系的现实需求。因此,在最后两次中美大使级会谈中,双方在台湾问题上都表现了不同程度的灵活性,并提出了一些新的主张,对中美关系的解冻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第135次中美大使级会谈关于台湾问题的交涉
1969年3月,中苏边界冲突爆发,加快了中美接近的步伐。9月9日下午,尼克松和基辛格在白宫召见回华盛顿述职的美国驻波兰大使小沃尔特·斯托赛尔,商讨与中国的接触问题。尼克松要求斯托赛尔回到华沙后找个适当的机会告诉中国驻波兰大使馆代办:他非常有兴趣与中国进行具体磋商。[3]
斯托赛尔回到华沙后苦等两个多月,终于在1969年12月3日晚碰到了与中方外交人员接触的机会,于是发生了在华沙科学文化宫举行的南斯拉夫时装表演会结束后,斯托赛尔和会谈事务秘书西蒙斯追逐中国驻波兰使馆二等秘书李举卿和翻译景志成,错把李举卿当成中国驻波兰大使馆代办雷阳的事件。[4]随后,在两国领导人的直接指示下,斯托赛尔和雷阳分别于1969年12月11日与1970年1月8日至对方大使馆进行了一次非正式会谈,最后确定第135次中美大使级会谈于1970年1月20日举行。[5]
在确定了中美大使级会谈日期后,美国国务院立即着手会谈的准备工作。1970年1月12日下午,美国国务院相关官员召开会议,讨论给斯托塞尔的谈判指示。谈判指示主要包括开场陈述、美国在亚洲的态度、增加接触的建议、台湾问题、贸易、裁军、战俘和美方愿派特别代表去北京或接受中方代表至华盛顿以及对中方可能提出问题的回应要点。谈判指示指出,中美间最复杂的问题就是台湾问题和美国与台湾当局的关系问题。美国会继续保持与台湾当局的友好关系,坚守承诺,协助其防御免受军事攻击,但美国不会妨碍海峡两岸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美国唯一关注的是台湾问题不要用武力解决。因此,美国不会支持台湾当局对大陆的任何攻击性军事行动,美国在台湾地区有限的军事存在并不是对中国安全的威胁,美方希望随着亚洲和平与稳定因素的增长,将减少在台的军事设施。如果中方提出美国占领台湾问题,美方应重申上述立场,并强调美国有限的军事设施并不构成对中国的威胁。[6]显然,美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有了一些新的主张。1月14日,美国国务卿罗杰斯在给总统的备忘录中对谈判指示以前从未提出的观点进行了概括,在台湾问题上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美方不寻求施加自己的观点,也不想干涉海峡两岸达成的任何解决方式;二是美方强调承诺,绝不支持台湾当局对大陆的攻击性军事行动;三是美方希望随着亚洲和平与稳定因素的增长,美国会减少在台湾地区的军事存在。备忘录指出,台湾问题是美中改善关系的关键,中方将会对美方就此议题的陈述感兴趣。上述三点是美方现在能做到的最大限度,作为美方真正寻求改善关系的信号,它们是最重要的。[7]
1970年1月17日上午,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与助理国务卿格林商讨谈判指示的修改问题。基辛格表示他已经与总统讨论过,尼克松总体上支持他的意见。基辛格指出,这份指示草案看起来很难证明美方的意图,他认为美方的主张太过生硬和保守。基辛格建议就“美国在亚洲的态度”、“台湾问题”和“裁军”等相关表述做出修改,以便给中方留下美方希望缓和的深刻印象。基辛格表示,他已与总统商量过关于美国终将减少在台湾军事存在的想法,总统认为这个想法很好。格林认为“这是整个事情的关键,我们这里有个心照不宣的构想”,即“台湾化”。[8]在按照基辛格的建议修改后,美国国务院于1月17日将谈判指示发往华沙。修改稿除修改了几处表述外,对于上述三点构想,删除了原来第一点的表述,只表示美国“唯一的关注是台湾问题不要用武力解决”;第二点修改为美国“不支持,实际上反对”台湾当局对大陆的任何进攻性军事行动;第三点不变。[9]
1970年1月20日,第135次中美大使级会谈在中国大使馆如期举行。会谈先由斯托赛尔按照谈判指示阐述美方立场,并指出美国不寻求孤立中国或与苏联共同对付中国,不支持“勃列日涅夫主义”。雷阳在阐述中方立场时则主要集中于台湾问题,要点如下:(1)中国对外政策的基础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个国家强占另一个国家的领土,损害其主权,干涉其内部事务,怎么能和平共处?中国不会侵略或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但也绝不容忍其他国家干涉或侵略中国。(2)1月8日美方提出希望与中国加强对话和联系的声明只字不提台湾问题,雷阳强调,台湾问题是中美长期存在严重分歧的症结所在。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不是意识形态问题。雷阳强调,美国企图通过与台湾当局缔结条约使强占台湾合法化,造成“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以达到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目的。美国长期把台湾当作对中国人民发动战争威胁的基地,最近又谈到遵守对蒋介石集团的所谓“条约承诺”,向其提供军事战斗机,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对中国的干涉和侵略。(3)中国一定会解放台湾,绝不允许他国占领中国领土。在这个涉及政治原则的问题上,中国的立场是坚定的,任何期望中国在此问题上改变立场的企图都注定会失败。多年的大使级会谈没有取得进展的原因在于美方总是想讨论一些细枝末节问题,而回避根本性问题,即台湾问题。(4)中方一贯主张用协商与和平手段解决中美间的争端,准备在此基础上探索和考虑如何解决两国间的根本问题,中方愿意考虑和讨论美方希望提出的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致的任何想法和建议。(5)这样的讨论可继续通过大使级会谈来进行,也可以通过更高级会谈或双方同意的其他途径来进行。[10]
针对雷阳的陈述,斯托赛尔依照美国国务院的指示回应,强调美国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是明确的,那就是绝不妨碍对此问题的和平解决,美国唯一关注的是这个问题不要通过武力解决,“我感觉我们都同意这个问题应该和平解决”。雷阳再次强调,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立场是明确的、众所周知的,“美蒋条约”不会被全中国人民承认,台湾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雷阳还表示,将会把美方提出的派代表去北京或美方接受中方代表至华盛顿的建议转达中国政府。斯托赛尔请求雷阳解释“更高级会谈或双方同意的其他途径”的意思,雷阳指出,如果美国政府有兴趣在更高级或通过其他途径会谈,可以提出具体建议或在大使级会谈中通过协商定出方案。[10](pp.13~15)
斯托赛尔于会谈当天将情况向美国国务院汇报,指出雷阳的陈述总的论调不具攻击性。雷阳在陈述立场时并没有明显要求美国采取任何具体举措,也没有提到任何具体事件。同样,雷阳也没有评论美国采取的贸易或旅行措施,他谈话的唯一焦点就是台湾问题以及中国愿意通过和平协商与美国解决争端。斯托赛尔指出,这次会谈的总体印象是中方开始认真对待中美双边问题,会谈气氛坦率而认真。斯托赛尔认为,中方把会谈地点移到了一个小型会议室,既是为了安全,同时也是为了使谈话气氛更加轻松。他还强烈建议不要公开会谈的实质性内容。对中方关于更高级会谈及愿意与美国讨论和平解决突出争议的建议应该暂时保密。他表示,相信中方已经做了相当大的努力来确保此次会谈的安全,泄露任何有关中方的言论或有关会谈气氛的乐观描述都将会阻碍未来美国与中国的接触,迫使中方的姿态趋向保守强硬。[11]
的确,为保证会谈内容不为外界所知,中方将会谈安排在从不允许外国人进入的保密室进行,这是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做法。[4]可见中方对此次会谈的重视程度。中方的发言稿亦由周恩来亲自修改。1970年1月15日,周恩来修改外交部关于第135次中美大使级会谈中方发言稿时,加写:“在我发言后,美方如重提美与台湾有条约关系,我应答以‘美蒋条约’是全中国人民所不承认的;美方如询更高级会谈或其他途径何所指,可答以美国政府如对此感兴趣,可提出方案,也可在大使级会谈中双方商定出方案。”[12]同日,周恩来将外交部给雷阳的指示电稿和中方发言稿报毛泽东审阅。指示电稿说:“这次会谈,我们的方针主要是摸清美方意图和底牌。发言稿指出:大使先生在声明中提出美国政府愿意同我国‘扩大交流’和‘扩大对话’,但是只字未提台湾问题。我们必须指出,中美之间长期以来存在着严重的争端,其关键就在于台湾问题。”毛泽东批示:“照办。”[13]显然,中方此次会谈的主要目的在于试探和摸底。
1970年1月21日早,基辛格在做情报说明时评论了此次会谈情况,随后他又在此基础上就会谈中有关中方的动机、意图等问题向尼克松作了具体分析。基辛格指出:中方几乎把全部时间都放在台湾问题上,但中方赞成用协商与和平手段来解决中美间的争端,准备在此基础上探索和考虑如何解决两国间的根本问题,表示台湾问题不是意识形态问题,提议讨论美方提出的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致的任何建议。中国想继续会谈,但还不能确定中方是否愿意以在台湾问题上的妥协为代价来与美方达成谅解。基辛格指出,美国可利用中国对台湾问题的关注,要求中国在其他问题上满足美方的要求,包括:关闭中国在老挝的公路;要求中国承担在裁军等问题上的责任;逐步降低亚洲各国间的敌对;加强在贸易、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基辛格强调,这些是美方以前讨论过的问题,但没有得到中方的回应,因为中方坚持先解决台湾问题。中方现在仍坚持这一原则,但对需要临时解决的事项可能会比较灵活。因此,美方可能不得不与中国和解,讨论台湾问题,但美方在行动上必须十分小心,以避免破坏台湾现有的稳定。基辛格同意斯托赛尔的担忧,即不要向美国的盟友通报太多的会谈内容,要求任何有关华沙会谈的通报都要经过白宫的同意。[14]
斯托赛尔在会谈次日向国务院汇报此次会谈的重要性时指出,双方明显都在试探,避免过去争论性的问题。中方虽继续提到美国占领台湾,但并没要求美国立即无条件撤出,也没有声称“中国将自主决定是否用和平或武力解放台湾”。中方第一次谈到了“根本改善中美关系”,并强调用和平手段。[15]
中方在会谈中展示出的灵活性使美方开始认真考虑其在台湾问题上的态度。1月21日,美国国务院出台了一份长达16页的题为《现阶段中美会谈中美国的政策》的报告,对中美双方各自的动机、目标、政策选择等作了较全面的分析。报告首先指出,在第135次中美大使级会谈的陈述中,中方表现出一些灵活迹象,再加上几次非正式的表示,中国可能准备做出一些重要的政策调整。在避免战争和抑制苏联的问题上,美中有着共同利益。在此背景下,中国缓和对美关系的兴趣可能会使其在台湾等问题上表现灵活。现阶段,美中在台湾问题上的目标是完全不相容的,双方在台湾问题上不可能达成长期的解决方案,但如果双方希望达成一项谅解以搁置这一问题倒是可能的,因为这能使双方保持各自的重要选择权。这就是美方在与中国开始会谈时应该寻求的目标。在现阶段的大使级会谈中,美方可能必须要在两个关键问题上做出决定:一是美方准备接受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吗?二是美方准备逐步减少在台湾实际的军事存在吗?美方必须在希望大陆不对台湾使用武力、对台湾当局的可能影响及美方军事需要的大背景下来全面考虑这个问题。当然,中国可能只是希望造成一种有所进展的印象,而不是要解决实质问题。这种策略可以帮助中国对付苏联,并伤害美国与台湾当局及其他盟友的关系,也可削弱一些国家在联合国对台湾当局的支持。这种策略将会促使中国迫切要求将中美会谈移至北京或华盛顿。因此,美方应坚持只有在华沙的大使级会谈取得进展之后,才考虑这种更高级会谈。[16]这份报告不仅表明了美国国务院对举行更高级会谈的顾虑,也表明美方已在考虑台湾的地位及从台湾撤军问题。
二、第136次中美大使级会谈关于台湾问题的交涉
1970年2月2日,华沙会谈中方翻译兼联络员钱永年和记录员叶蔚蓝来到美国大使馆,代表中方提议第136次中美大使级会谈于2月20日举行。[17]2月4日,美方表示同意。[18]
1970年2月3日,基辛格告知罗杰斯:总统要求制定一份华沙会谈进展的策略计划,这份计划要澄清美方在会谈中的目标,也要说明美国国务院计划使用的策略。随后,美国国务院亚太司亚洲共产主义事务主任克赖斯伯格负责草拟第136次中美大使级会谈的谈判指示及美国的策略。基辛格随后将拟就的谈判指示和美方的策略备忘录提交尼克松。谈判指示有如下要求:(1)陈述美方准备与中方讨论一份联合宣言,此宣言包括美方不会干涉有关台湾问题的任何和平解决方案,并确认美方拥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2)美方表明这样一种意图,即随着台海地区紧张形势的缓和,美方将会减少在台湾的军事设施;(3)美方将进一步取消对中国的旅行限制;(4)特别提出讨论和解决1950年12月被双方冻结的账户及扩大贸易关系的安排;(5)请求中方特赦被中方监禁的美国人理查德。关于美国的策略,备忘录认为:中美双方都想减少冲突的风险,如果台湾问题“这个绊脚石能被搬开”,双方将在会谈中对诸如贸易之类的问题感兴趣。为此目的,备忘录指出,中方想要得到美方的一些确认,即美方要把台湾问题看作中国的内政,美方不支持“两个中国”,并减少在台湾的军事存在;而对美方而言,美国要求确保台湾不会受到攻击,美国会保持对台湾当局的承诺。因此,美方在台湾问题上的谈判立场应是“使台湾的地位问题模糊化”。[19]美国国务院显然是想避开或搁置台湾问题,以继续讨论美中关系间的其他问题。同时,谈判指示还要求避谈但不拒绝中方关于更高级会谈的建议,包括中方接受美方在上次会谈中提出的建议,除非大使级会谈取得进展。[20]对此,基辛格并不认同,他在向尼克松汇报时指出,1955年谈判开始不久,中方即提出提高谈判级别,但美方表示除非大使级会谈取得进展,美方才会同意。美方对中方关于提高谈判级别的消极反应可能是谈判无法取得进展的一个原因,现在美方要避免再次发生这一情况。如果谈判移到北京或华盛顿,中国实际上可能会认为不讨论双边问题会得不偿失。据此,基辛格建议尼克松授权其告知国务院:总统对国务院拟定的对中方关于在北京或华盛顿会谈的建议之回应持保留态度,对于这样一种建议要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尼克松予以同意,2月19日,欧洲事务助理国务卿希伦布兰德告诉斯托赛尔:“在更高级会谈问题上,对于中方的回应采取更加积极的姿态是较适宜的”。[19](pp.179~180)同日,副国务卿理查德森按照美国国务院的意见将修改过的对“更高级会谈”持更加积极态度的指示发往华沙。[21]
中国政府对此次会谈也高度重视,尤其是关于更高级会谈,周恩来亲自修改中方发言稿中有关这一问题的措辞。1970年2月12日,周恩来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修改外交部给雷阳的指示电和第136次中美大使级会谈中方代表发言稿。根据周恩来的提议,将中方代表发言稿中“如果美国政府愿意派部长级的代表或美国总统的特使到北京进一步探讨中美关系中的根本原则问题,中国政府愿予考虑”中的“考虑”两字改为“接待”。会后,周恩来又在改处加旁注:“‘接待’两字是我提议改的。因我方在一三五次会议发言中,已经提到考虑和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而美方在上次谈话已提到来北京直接讨论,并且顺着这段话,最后还用‘考虑’,也显得太轻了,故改为‘接待’较‘欢迎’为轻,较‘考虑’就落实了一些。”同日,周恩来将修改稿报毛泽东。毛泽东审阅后批示:“照办。”[12](p.348)
关于中方对此次会谈的立场和策略,外交部给雷阳的指示电说,美方上次会谈发言显示,“美帝急于利用中美会谈这张牌对付苏修。在中苏关系、亚洲问题上,美帝企图对我进行试探摸底和挑拨利用。在中美关系问题上,则仍把根本原则问题同枝节问题纠缠在一起;在台湾问题上,又故意把我内政和中美之间的争端这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混淆起来。美方还提出随着会谈的进展,准备考虑派代表来北京或由我派代表去华盛顿,希望同我进行更高级的‘直接讨论’和‘更为彻底的探索’”。据此,“我方应本既定方针,不在其他问题上纠缠,主要指出它在根本问题上的立场仍然自相矛盾,要其多作考虑,寻求解决途径;表示我愿同它作进一步‘更为彻底的探索’,然后把它拟派代表来北京的建议接过来”。[13](p.281)
1970年2月20日,第136次中美大使级会谈在美国驻华沙大使馆举行。雷阳首先发言,他在20分钟的陈述中主要集中于两个问题,一是台湾问题,二是中方对更高级会谈的兴趣。要点如下:(1)中方欢迎美方在上次会谈中希望改善中美关系、缓和紧张局势、解决分歧的表示。中方一贯主张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的关系,坚持通过协商和平解决中美间的分歧。中方愿意通过协商来讨论缓和远东紧张局势,特别是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2)中方注意到上次会谈中美双方没有回避台湾问题及愿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签订一项协定,但美方又提出了一系列其他问题,这混淆了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颠倒了本质问题和非本质问题,使两国关系中的关键问题被模糊化了。中方一贯主张只有两国间的根本原则问题,即台湾问题必须首先解决,然后中美关系才能得到根本改善,才能促进其他问题的解决。中方也充分意识到台湾问题的解决需要尽一切努力来创造条件。(3)美方上次会谈中表示希望中美大使级会谈的恢复“标志着一个新的开始”,这也是中国政府的愿望。然而,中方不得不遗憾地指出,在关键的台湾问题上,美方的基本立场仍没有多大变化:一是美方希望改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但又声明要保持与被中国人民早已推翻的蒋介石集团的“友好”关系;二是美方表示愿意与中方讨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但又声称要遵守对蒋介石集团的所谓“承诺”;三是美方认为中国有权把台湾问题作为内政来解决,但又不放弃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这是全中国人民完全不能同意的。基于此,雷阳表示,“这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4)为了解决这个重要的矛盾,更加深入的探索是必要的。然而,通过两国大使级会谈来执行这项任务会有“一定的困难”。如果美国政府希望派一名部长级代表或一名总统特使到北京进一步探讨中美间的根本原则问题,中国政府愿予接待。(5)雷阳再次强调解决中美间关键问题的重要性,一旦这一问题得到解决,其他问题将迎刃而解。[22]
斯托赛尔随后表示,中方在上次会谈中表达的观点已经得到美国政府最高层的充分考虑,并按照美国政府的指示陈述美方立场:(1)台湾问题毫无疑问是两国关系改善的主要障碍,美方希望随着会谈的进展,双方能在这一问题上达成一些共识。但美国政府觉得双方在讨论台湾问题的同时,能够而且也应该推进两国间整个范围内的双边问题。(2)在台湾问题上,美方的立场是应该由相关各方直接解决,美方继续坚持这一原则,即这一问题的解决应该通过和平手段,不要诉诸威胁或使用武力,美国不想干涉海峡两岸可能达成的关于台湾问题的任何解决方式。美国与台湾当局的关系与这一立场并无矛盾。美国在这一地区有限的军事存在并不是要影响这一问题的解决,也不是要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安全,美国会随着这一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减少其军事存在。斯托赛尔表示,相信美国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一致的,如果中方同意,美方愿意与中方讨论一项联合声明,包括他刚讨论过的原则及确认两国政府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3)斯托赛尔表达了美方在旅行、贸易、债务、在华美国囚犯等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在最后总结时,他说美方准备考虑派一名代表到中国或接受中方代表来美国的可能性,如果大使级会谈的进展表明这对改善两国关系有用的话。[22](pp.19~25)
斯托赛尔在会谈结束后给美国国务院的汇报中指出:(1)中方的陈述比1月20日的会谈更温和。与此同时,中方的焦点明确在于台湾问题的三个关键方面,中方没有表现出任何让步或立场转变的迹象。(2)中方表现出“渴望”更高级会谈,而且把目标定在“部长级”或“总统特使”级别。(3)中方可能非常不情愿再从这样的高级会谈后退,美方可能很难再说服中方回到华沙,以进行像中方今天所表现的那样更加灵活的实质性会谈,但问题是中方是否有足够的意愿准备事先做出让步。[23]
中方在台湾问题上的灵活态度吸引了美方的注意,尤其是中方就“台湾问题的解决需要尽一切努力创造条件”的表示引起了美方极大的兴趣。会谈次日,按照惯例,钱永年和叶蔚蓝来到美使馆与克赖斯伯格和美国国务院亚太司中国事务主管安德森进行非正式会谈。克赖斯伯格问道:在中方关于台湾问题的陈述中提到中方“认识到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更大的努力”,他认为这暗示了“努力将由双方来做出”。对此,钱永年回答道:“我知道你们两位都是中国专家,我认为你们应该非常认真地去研究一下”。[24]显然,美国试图将中方的这一表态解读为中方将愿意在台湾问题上做出更大的妥协或让步,但中方未予确认。
三、会谈对中美关系的影响
最后两次中美大使级会谈是中美关系解冻的肇始和标志性事件,在中美关系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中美双方通过这两次会谈,尤其对台湾问题的交涉,使中美两国认清了彼此的战略意图,为中美关系的解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一,中美双方通过对台湾问题的交涉理解了彼此的战略意图,认识到彼此都有改善关系的诚意和愿望。中美双方虽未能在台湾问题上达成具体成果,但通过在阻碍中美关系的最根本问题——台湾问题上所展现出的灵活姿态,理解了彼此的意图。为配合第136次中美大使级会谈的召开,尼克松于会谈前两天在国会首次发表了长达四万字的题为《新和平战略》的对外政策报告,报告列举了美国所采取的一系列放宽对中国贸易、旅行、人员交流等限制措施,并指出“与中国恢复在华沙的会谈可能表明这些步骤是有益的”。[25]基辛格说:“为了确保中国人理解我们改变了的态度”,总统在这篇报告中“以空前求实的精神谈论中国”。[26]同时,美方在台湾问题上提出的新观点也让中方看到了美国政府的意图。因此,中方在第136次大使级会谈中就台湾问题的态度也表现出更为灵活的变化。
第二,中方在第136次中美大使级会谈中表示愿意接待美国的部长级代表或总统特使来北京探讨中美间的根本原则问题,这大大鼓舞了尼克松,为白宫开辟通往北京的秘密渠道及基辛格秘密访华奠定了基础,进而为尼克松访华铺平了道路。第136次中美大使级会谈结束当天,高级军事顾问亚历山大·黑格在为基辛格准备的给尼克松的备忘录中指出,对中方做出积极回应是有好处的。美方代表出现在北京对推动对华关系是非常有益的,这与美国既定的外交政策方向一致,也与中方在外交政策评论中所宣布的政策完全一致。基辛格表示,“很可能不得不积极回应中方的倡议”,并准备在2月22日与总统详细讨论这些问题。[27]尼克松完全同意上述备忘录的建议,对派代表至北京举行美中更高级会谈持非常积极的态度。3月13日,尼克松告诉基辛格,他想把会谈搬到北京举行,建议告诉中方:美方实质上同意更高级会谈,他已经决定了要举行这一会谈。3月20日,基辛格通知罗杰斯,尼克松已命令斯托赛尔在会谈中以积极的方式提出美方的立场,寻求共同点,以使美方推进更高级会谈的意图得到充分确认。[28]3月21日,尼克松通过巴基斯坦总统向中方转达了准备开辟一条白宫通向北京的直接渠道。周恩来阅后批示:“尼克松想采取对巴黎谈判办法,由基辛格秘密接触。”[12](p.356)这为基辛格通过巴基斯坦渠道秘密访华打通了道路。
第三,中美双方在台湾问题上所展现的灵活性为后来基辛格秘密访华及《上海公报》的签署奠定了基础。首先,中美在台湾问题上展现出的灵活性为中美在《上海公报》中就包括台湾问题等各自阐明立场和态度创造了条件。其次,美方不仅表达了台湾问题的重要性,而且提出了一些新的主张,这些主张与后来基辛格访问北京期间就台湾问题向中方做出的承诺及《上海公报》中有关台湾问题的表述一脉相承。再次,会谈反映了中国在处理台湾问题上有效地坚持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中方并未坚持“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原则,不再强调台湾问题不解决,其他问题就无从谈起。正是在这一战略思维的影响下,中美关系不仅实现了解冻,而且实现了关系正常化,为中美关系的顺利发展铺平了道路。
台湾问题是中美持续20多年敌对关系的症结所在。中美大使级会谈共计举行136次,台湾问题始终是双方会谈的焦点。在最后两次中美大使级会谈中,中美两国在台湾问题上除继续坚持各自立场外,也开始展现出不同程度的灵活性,这是中美关系解冻的开始。美方在这两次会谈中对于台湾问题的态度和主张,不仅为美国改善对华关系起到了“投石问路”的作用,也为其以后的对台政策奠定了基调,其影响一直延续至今。而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所表现出的灵活性也为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签署奠定了基础,展现了中国政府在坚持原则立场的同时,从大局出发调整国家战略的智慧和决断。
[参引文献]
[1]王炳南:《中美会谈九年回顾》,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第71页。
[2]姜长斌、﹝美﹞罗伯特·罗斯主编:《从对峙走向缓和:冷战时期中美关系再探讨》,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第195~256页。
[3]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Hereafter cited as FRUS), 1969~1976, Volume ⅩⅤⅡ, China, 1969~1972, Document 31, pp.80~81.
[4]骆亦粟:《70年代中美关系解冻的开端——对中美最后两次大使级会谈的回顾》,《外交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
[5]Sino-U.S. Meeting, Cable, December 11, 1969, CH00093, DNSA; Sino-US Talks: Meeting of January 8, 1970, Cable, January 8, 1970, CH00105, DNSA.
[6]Draft Instruction to Warsaw for Meeting with Chinese, Memorandum, January 12, 1970, CH00108, DNSA.
[7]FRUS, 1969~1976, Volume ⅩⅤⅡ, China, 1969~1972, Document 61, pp.165~166.
[8]Warsaw Talks, Memorandum of Telephone Conversation, January 17, 1970, KA01942, DNSA.
[9]Guidance for 135th Sino-U.S. Ambassadorial Meeting, Cable, January 17, 1970, CH00115, DNSA.
[10]FRUS, 1969~1976, Volume E–13, Document on China, 1969~1972, Document 3, pp.6~13.
[11]Sino-U.S. Talks: 135th Meeting, Cable, January 20, 1970, CH00118, DNSA.
[12]《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344页。
[13]《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78~279页。
[14]FRUS, 1969~1976, Volume ⅩⅤⅡ, China, 1969~1972, Document 63, pp.170~172.
[15]Sino-U.S. Relations: Significance of 135th Sino-U.S. Meeting, Jan.21, 1970, CH00122, DNSA.
[16]U.S. Strategy in Current Sino-U.S. Talks, January 21, 1970, CH00120, DNSA.
[17]Date of Next Sino-U.S. Talk, Cable, February 2, 1970, CH00125, DNSA.
[18]Sino-U.S. Talks: Confirmation of Date for 136th Meeting, Cable, February 4, 1970, CH00128, DNSA.
[19]FRUS, 1969~1976, Volume ⅩⅤⅡ, China, 1969~1972,Document 67, pp.178~180.
[20]Sino-U.S. Ambassadorial Talks on January 20, 1970, Action Memorandum, February 4, 1970, CH00127, DNSA.
[21]Guidance for 136th Sino-U.S. Ambassadorial Meeting, Cable, February 19, 1970, CH00136, DNSA.
[22]FRUS, 1969~1976, Volume E-13, Document on China, 1969~1972, Document 4, pp.16~19.
[23]FRUS, 1969~1976, Volume ⅩⅤⅡ, China, 1969~1972, Document 68, pp.180~183.
[24]Informal Meeting with PRC Diplomats, Cable, February 21, 1970, CH00142, DNSA.
[25]Richard Nixon:“First Annual Report to the Congress on United States Foreign Policy for the 1970s”, February 18,
1970. Online by Gerhard Peters and John T. Woolley, The American Presidency Project. http://www.presidency.ucsb.edu/ws/?pid=2835.
[26]﹝美﹞亨利·基辛格著,吴继淦、张维、李朝增译:《白宫岁月·基辛格回忆录全集》第2册,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885页。
[27]FRUS, 1969~1976, Volume ⅩⅤⅡ, China, 1969~1972, Document 69, pp.183~185.
[28]FRUS, 1969~1976, Volume ⅩⅤⅡ, China, 1969~1972, Document 73, pp.191~192.
[责任编辑:叶张瑜]
[作者简介]李庆成,历史学博士,副研究员,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南海战略研究院,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