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面对国家现代化建设对人才资源的迫切需求以及全球竞争的严峻挑战,中国教育现代化走出了一条从观念确立到体制突破、从规模跨越到提质深化的演进之路: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拨乱反正与观念奠基,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体制改革与法治构建,从世纪之交的规模扩张与全面普及,再到新时代聚焦质量提升的教育强国建设。纵观这一演进过程,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以改革为驱动、以人民为中心并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是中国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经验。中国教育现代化探索,不仅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才强国的历史性跨越,更为新时代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以教育现代化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经验与历史镜鉴。
[关键词]教育现代化;教育强国;教育高质量发展;内涵式发展
[作者简介]陈洁,历史学博士,副研究员,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仇雅琳,博士研究生,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叙事体系研究”(25CKS04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也是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中国教育走出了一条从恢复整顿到深化改革、从规模扩张到内涵提升、从服务发展到引领创新的现代化之路。在这一过程中,教育不仅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其自身也经历了深刻的现代化演进。
一、教育现代化的观念确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这一历史转折关头,中国教育面临着极其复杂的局面:一方面是“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教育战线混乱局面、人才断层严重,另一方面是国家现代化建设对科学知识和专业人才的渴求空前迫切。1978—1984年,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确立了“三个面向”的战略方针,并着手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为中国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为后续教育现代化的改革举措的提出提供了基本思路。
(一)确立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先导地位
1977年5月,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能上去。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1978年3月,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邓小平进一步明确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这为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同时,1977年,国家恢复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恢复了通过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现代筛选机制,向全社会释放了现代化建设需要真才实学的强烈信号。一系列举措的制定实施,重建了公平竞争的教育秩序,为现代化建设人才储备提供了制度保障。
邓小平明确提出,教育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我们的学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人才的地方”。将教育的发展目标与国家的现代化宏图紧密绑定,确立了教育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战略地位,为教育体制改革的全面启动进行了必要的思想铺垫和理论准备。
(二)“三个面向”方针的提出
1983年10月1日,邓小平为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这一题词不仅是对一所学校的勉励,更是基于对世界科技革命趋势和国内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深刻洞察,为新时期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确立了总方向。
党的十二大确立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纲领,提出把教育和科学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在此背景下,“面向现代化”要求教育必须打破脱离实际的传统办学模式,主动适应并服务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家战略。20世纪80年代,国家针对当时单一的中等教育结构无法满足现代化建设对各级各类技术人才需求的矛盾,先后出台了《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主张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致力于将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推动职业教育恢复工作进入全面落实阶段。此后,各地开展中等教育结构改革试点工作,这些政策也成为我国普职分流的重要政策沿用至今。
“面向世界”确立了教育发展的开放视野,直接推动教育对外开放的制度化。1978年6月23日,邓小平听取教育部工作汇报时作出增大派遣留学生数量的指示,7月11日,教育部向中央提交《关于加大选派留学生数量的报告》,围绕“广开渠道、力争多派”的思路,将“面向现代化”的具体目标对准派出渠道的多元化。到1984年12月26日《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颁布,中国逐步建立起公派与自费并举的留学制度,开启了近代以来中国最大规模的留学潮。出国留学政策是我国改革开放总方针、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现代化建设急需人才和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的一个重要途径。
“面向未来”确立了教育发展的时间逻辑,解决了教育发展的可持续性问题,还明确了教育方法的创新性和教育内容的前瞻性。1983年12月31日,《教育部关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的十项规定(试行)》颁布,明确要求学校不能只抓升学,纠正了教育发展中普遍存在的唯升学论,推动教育回归全面发展,为日后素质教育的发展打下了基础。1984年2月,邓小平在参观上海市微电子技术及其应用汇报展览时指出:“计算机的普及要从娃娃做起。”以此为契机,国家开始重视教育的全面性与多样性,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个面向”的提出,意味着党对教育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确立了教育必须具有全球视野并指向未来发展,“是教育现代化观念确立的先声”,为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三)教育观念的制度化建构
教育观念的确立需要通过制度加以强化。1978—1984年,一系列重大制度的创设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现代理念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范和运行机制,以制度化建构确保教育现代化观念的力量得以发挥。
1978年10月,教育部颁布《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随后针对中学和小学的类似条例相继出台。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和整顿,中国教育建立起稳定、连续的教学秩序,为现代化建设所需的大规模人才培养提供了保障。1980年2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于次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的正式建立,“有利于鼓励人们的学术进取心,提高我国的学术水平与教育质量,促进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对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也很有好处。”
为解决人才短缺问题,1978年2月上旬,邓小平同意教育部、中央广播事业局《关于筹办电视大学的请示报告》。1979年2月6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学,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开展远程教育,揭开了我国教育史上远程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篇章。1981年1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正式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这两项创新突破了传统学校教育的时空限制,承认了非公办、非传统教育形式的合法性,体现了开放办学、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教育实践探索。通过“不拘一格”的制度设计,不仅有效地扩大了高等教育的覆盖面,更为造就和选拔建设“四个现代化”的专门人才开辟了广阔道路。
二、教育现代化的体制突破
确立教育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的优先发展地位,在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一观念对于国家发展逻辑从粗放型增长转向集约型增长尤为重要。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重要论断的指引下,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把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放在首要位置”。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不仅是文化的传承,更是经济起飞的“加速器”。1993年2月,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并转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是这一阶段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增加教育投资是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根本措施”。这要求国家在财政资源尚不宽裕的情况下,基于长远利益对教育进行战略性投资。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颁布,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同月,江泽民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作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讲话,深刻阐述了这一战略的内涵,将“教育为本”确立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逻辑。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将科教兴国战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战略之一,会上还提出了跨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与任务,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组织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决定从1995年到2000年,利用中央普及义务教育专款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配套资金,组织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这项工程总投入100多亿元,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小学、初中学校的办学条件。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专项资金投入最多、规模最大的全国性教育工程。这项工程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为这些地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也为后续“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基本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以下简称“两基”)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1995年、1998年,国家相继启动高等教育重点建设“211工程”和“985工程”。“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在培养高层次人才、承担重大基础性研究任务、产出原创性理论成果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解决制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211工程”和“985工程”在服务国家发展全局中带动了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
随着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要采取综合配套、分步推进的方针,改革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体制,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揭开了教育体制改革的序幕。《决定》明确指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衡量任何学校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是经济收益的多少,而是培养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同月,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忽视教育的领导者,是缺乏远见的、不成熟的领导者,就领导不了现代化建设。各级领导要像抓好经济工作那样抓好教育工作”。这深刻揭示了教育改革与经济改革的同构性。以此为起点,国家实施了“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重大体制改革,将教育治理的重心下移,确立了地方政府在基础教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决定》还明确提出要“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是发展我国教育事业、改革我国教育体制的基础一环”。在职业教育领域,《决定》指出,要“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199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则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和作用,为此后职业技术教育在中国教育现代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创造了条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向纵深发展。1993年2月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在这一方针指引下,民办教育从无到有,逐渐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国家教委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暂行规定》提出,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形式,是对中国教育事业的补充。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指出:“社会力量办学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的领导,将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也强调了“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一系列的教育体制改革使办学主体日趋多元化、办学形式日趋多样化。
教育法治化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1985—1998年,国家通过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初步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法律体系的框架,迈出了教育现代化的“关键一步”。
1986年4月,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方面的法定责任,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法律文件。它的颁布,使我国普及基础教育有了法律依据。1995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进一步完善和确立了教育活动的基本准则,标志着教育法治化达到了新的高度。1996年5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使职业教育发展得到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1998年8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确立了“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教育现代化离不开稳定、专业、高素质的教师队伍。1985年1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教师节的决定》,确定9月10日为教师节。教师的地位得到了国家层面的制度化确认,进一步弘扬了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1993年10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了教师的权利义务及待遇保障。1995年12月,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系统规定了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教师资格条件、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我国教师资格制度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这一阶段,教师队伍建设在制度化轨道上取得了一系列进展,其中最具时代特点的就是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作为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师存在“比重过大、待遇过低、队伍极不稳定”等状况。改革开放后,国家开始对民办教师管理体制进行调整。1978年1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对中小学教师队伍进行整顿,调回被借调做其他工作的教师,并恢复由县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领导和管理城乡中小学校的体制”。1992年8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提出:“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民办教师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改善待遇,加强管理,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进一步调动广大民办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要求“各地要改进民办教师工资管理体制和统筹办法,增加民办教师补助费,改善民办教师待遇,逐步使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每年划拨一定数量的劳动指标,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提出“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减少民办教师的比重”。199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下发,确保相关政策落地执行。
教师节的设立与民办教师问题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颁布以及《教师资格条例》等文件的出台共同构成了教师队伍建设法治化、制度化的完整链条,推动我国教育体制步入现代化发展轨道。
三、教育现代化的规模跨越
1999—2012年,中国教育面临着双重挑战,一方面是经济高速增长对各种人才需求量大,另一方面是日益凸显的城乡资源差异问题。面对挑战,党和政府审时度势,通过总量的跨越式增长基本解决了现代化进程中人力资源的供求矛盾问题,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这一阶段,基础教育领域的现代化进程呈现出明显的从城市向农村倾斜趋势,即从关注入学机会向关注教育公平转变。国家通过“两基”攻坚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体现出教育现代化的公共性与普惠性。
作为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标志性目标,“两基”旨在实现中国义务教育的全覆盖。进入21世纪,国家将“两基”攻坚的重点锁定在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到2001年,全国人口文盲率下降到6.72%以下,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率已降至4.8%以下。2002年底,全国90%以上的人口地区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在9个发展中人口大国中义务教育普及率位于前列。2003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发布,明确提出“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到2007年底,“两基”攻坚计划如期完成,全国“普九”人口达99.3%。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教育现代化改革和发展进入新的阶段。2010年底,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单位完成了“两基”工作。2011年底,随着四川省通过“两基”验收,我国义务教育实现了全免费全覆盖,做到了人人有学上,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得到有史以来最大力度的保障。“两基”目标的如期实现,大大夯实了中国教育现代化的基础,使国民的基本素质得到了根本保障。
免除义务教育学费、杂费是我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之一。2005年3月,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从今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随后,这一政策实施范围迅速扩大至全国农村,并最终延伸至城市。2006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正式承担起保障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之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全面建立,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体现了对教育公平的价值追求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这一阶段,高等教育大众化取得显著进展。1999年1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之一即“高等教育规模有较大扩展,入学率接近15%,若干所高校和一批重点学科进入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为实现上述目标,《行动计划》提出了采取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跨世纪园丁工程”“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继续并加快进行“211工程”建设,创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积极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加快高等教育改革步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措施。6月,江泽民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高等学校2003所。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16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15%,进入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教育阶段。这一规模的背后,是基于国家意志的强力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不仅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愿望,更为日后中国成为“世界工厂”输送了数量众多的高素质劳动者,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人才支撑。
与此同时,素质教育提升和人才培养也得到高度重视。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颁布,指出:“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2002年5月,《二〇〇二——二〇〇五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印发,提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2003年12月,胡锦涛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强调“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要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对人才素质的强调和人才强国战略的现代化布局,极大地提升了中国科研实践与创新能力,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智力引擎,为后续经济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储备。
在高等教育发展和义务教育普及的同时,中国职业教育也处在寻找现代化定位、实现结构性调整的关键时期。面对工业化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国家开始重新审视职业教育在教育现代化体系中的定位,构建适应市场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002年和2005年,国务院先后两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分别颁布《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了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2005年11月,温家宝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这揭示了职业教育在产业发展和现代化推进方面的不可替代性。2006年,经国务院同意,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央财政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为了解决职业教育与市场脱节的问题,这一时期我国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改革职业教育教学方式,更新教学内容,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国家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探索集团化办学。2009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委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决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2010年、2012年和2015年,国家三次扩大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2012年10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中等职业教育的免学费政策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特别是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提供了一条“技能改变命运”的通道。这一方面保证了职业院校的数量和招生规模,另一方面倡导了“行行出状元”的现代职业观,确立了职业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定位。
四、教育现代化的提质深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教育现代化发展总体水平跨入世界中上国家行列”。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核心任务也发生了变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教育已由规模扩张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教育被定位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指向建设“教育强国”的宏伟目标。教育从以规模扩张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转向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
(一)明确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建设的总体目标及具体时间表、路线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现代化的推进已深深嵌入国家长远发展的全局谋划。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8年9月,全国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坚持我国教育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方向”。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作为我国首个以“教育现代化”为主题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明确了“八大基本理念”和“十大战略任务”,系统描绘了“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推动我国成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的宏伟蓝图。中国教育现代化进入了有清晰时间表和路线图的“施工期”。
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写入教育强国建设,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教育、科技、人才单独成章进行部署,“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教育已跃升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核心支撑之一。202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我们要建成的教育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应当具有强大的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国际影响力”,深刻揭示了教育与人才、科技、民生、社会、国际交流等的全方位关联。9月,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论教育》,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系统科学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深化了党对国家教育事业的规律性认识,为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了理论遵循。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全面构建固本铸魂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创新牵引的科技支撑体系、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体系、开放互鉴的国际合作体系”,实现由大到强的系统跃升。至此,以建设教育强国为目标,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成为教育现代化在新时代的重要任务。
(二)确立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中国教育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教育现代化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旗帜鲜明地将立德树人确立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并构建起一套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落实机制,致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确立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作出系统部署。2022年8月,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提出“开门办思政课,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设立‘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开发现场教学课程和资源”,“坚持教材编写、师资培养、理论阐释、教学研究相结合,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等构想。
在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家精神弘扬也成为重要议题。2023年9月,教师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致信全国优秀教师代表,明确提出中国“教育家精神”,勉励广大教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对弘扬教育家精神,打造支撑教育强国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作出全面系统部署。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确立到“大思政课”建设,从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到教育家精神的弘扬,教育现代化不仅要回答“如何培养人”,更要回答“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
(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时代教育现代化的提质深化离不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要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公布,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方案的发布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也标志着我国向建设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迈出了关键一步。
作为教育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数字化始终是教育迈向现代化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数字化是我国开辟教育发展新赛道和塑造教育发展新优势的重要突破口。”2022年,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实施。3月28日,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以此为契机持续推进的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为推进中国教育现代化注入了强劲动能。截至2025年12月,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已汇集13万余条中小学优质资源、1.25万余门职业教育精品课程、14.5万门高等教育优质课程,形成了涵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过程,包含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教育资源中心,用户总量突破1.78亿。2022年4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进教育智能化,以人工智能服务教育变革。数字化打破了时空的限制,使优质教育资源得以流向薄弱地区,以技术手段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成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助力。
同时,教育法治建设也进入了全面加速期。2012年11月,《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印发,它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教育领域的指导文件,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伴随《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出台和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等行动,推动依法治校逐步成为教育共识,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全面落实。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等法律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完成修订,教育领域先后进行了多项重要法律修改、制定与颁布工作,覆盖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家庭教育到职业教育等领域,教育法治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进入了更高水平的阶段。
(四)各级各类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以来,我国教育现代化在全面布局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内涵质量,实现了教育作为支撑性、基础性战略部署的重要价值。各级各类教育围绕高质量发展,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外教育和终身教育等领域同步推进,为我国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学前教育阶段,针对长期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幼儿资助政策,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据统计,2023年,全国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达到23.6万所,占幼儿园总数的86.2%。全国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8%,比2016年提高23.5个百分点,绝大多数幼儿都能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我国学前教育取得跨越式发展,构建起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在义务教育阶段,2021年7月,《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提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截至2022年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压减率达96%,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得到有效巩固。2024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84万所,在校生15970.54万人,专任教师1073.89万人。
特殊教育在国家战略中地位持续提升。据统计,2024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396所,在校生91.59万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34.54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比例37.71%。全国共有特殊教育专任教师8.13万人。
“建设教育强国,龙头是高等教育”。在高等教育领域,我国于2015年开始,聚焦“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核心目标,同年11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方案坚持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加快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2018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建设高校的责任主体、建设主体、受益主体地位,引导高校深化认识,转变理念,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确保实现建设方案的目标任务。2020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面向世界科技竞争最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面向国家治理大战略”,“到2035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国”,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进入快车道,开启了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篇章。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在职业教育领域,《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颁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教育对外开放拓展新的格局。截至2025年9月,我国基本实现全球主要区域的教育合作机制全覆盖,同183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教育合作交流,与6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与42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合作办学,有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华求学,有86个国家把中文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鲁班工坊”等职业教育品牌走向世界,孔子学院稳步转型发展,中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构建面向全民、贯穿终身的学习体系。2022年5月,国家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平台上线,截至2024年6月,共服务来自20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近6000万人次,注册用户680万人,以数字化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终身教育平台汇集资源103万余个,用户累计学习时长110万小时。开展“能者为师”“智慧助老”专项行动,开放共享8万余门(个)优质微课;推出“全民阅读、书香中国”线上学习活动专区,上线超过1万本电子书。此外,平台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无障碍改造,更好满足各类用户学习需求。对终身教育和全民学习的强调,意味着中国教育事业发展走向“全生命周期”,让教育事业真正成为面向每个人的教育,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五、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教育现代化的经验启示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发展创新的壮阔历程,通过教育现代化的观念确立、体制突破、规模跨越和提质深化四个阶段层层递进,持续推动中国教育理念、教育体系、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治理的现代化。这一历程不仅创造了世界教育史上的规模奇迹,更在实践探索中积累形成了一系列宝贵经验,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本质特征。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明确教育战略地位的有机统一,构成了中国教育现代化最核心的保障机制。“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从党的十二大把教育列为经济发展战略重点,到党的二十大将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部署,党始终从国家现代化全局高度把握教育的战略定位。坚持党的领导是教育现代化的政治灵魂,坚持优先发展是教育现代化的战略保障。没有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就没有教育现代化的正确方向;没有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定力,就难以将教育事业深度嵌入国家现代化全局。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与教育优先的战略抉择相辅相成,构成了中国教育现代化最核心的保障机制。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使改革动力与公平底色贯穿教育现代化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创新”。改革开放以来,从打破计划体制下“统包统管”的办学模式到构建多元办学格局,从破除“五唯”痼疾到深化评价体系,改革始终是教育现代化最强大的动力源泉。与此同时,公平始终是教育现代化最鲜明的民生底色,“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内在要求。”深化改革创新解决的是教育现代化的动力问题,促进公平正义解决的是教育现代化的价值问题。两者辩证统一、相互促进,体现了中国教育现代化效率与公平并重的特色与优势。
始终坚持扎根中国与借鉴吸纳的有机统一,在自立自信自强中构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范式。中国教育现代化始终以开放的眼光吸收世界先进教育理念和制度成果。但学习借鉴从来不是照抄照搬西方模式,而是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这“是由我国历史、文化、国情决定的,是我们党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成的教育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中国教育现代化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重要使命,在发展路径上体现了鲜明的自主性、自觉性,走出了一条后发国家既能吸收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又能保持民族教育主体性的现代化新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的教育支撑,也为人类教育现代化贡献了可资借鉴的中国模式。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6年第4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