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会否认,当下中国的文学艺术处于空前活跃或者说繁荣的状态;但谁也都感觉得到,文艺的现状并不令人完全满意。在数量的急剧膨胀、市场的热气腾腾背后,是普遍的降格以求和过目即忘,是大家隐遁,经典难寻。这已经成为我们的软肋和隐痛。原因众说纷纭,我以为,一个根本性的原因是,文艺的审美理想出现了严重的缺失和畸变。主要的表现是:
低俗泛滥。这是最突出最明显的问题。一段时间中,网络、影视、图书以及大众娱乐场所中的低俗、鄙俗乃至恶俗现象比比皆是。网络上“芙蓉姐姐”、“凤姐”之类人物你方唱罢我登台,以暴露身体、发布艳照、自揭家丑、制造负面新闻之类手法搏出名的事情频频发生,许多博文和帖子脏话连篇,粗口频出,形同随地吐痰和当众大小便;一些娱乐节目很少思想性、益智性,变成为乐而乐,“愚乐”至上;文学创作中“欲望化叙事”、“下半身写作”仍乐此不疲,除了偷情还是偷情,三页不离性事;大众媒体中的交友、丰胸、壮阳等涉性广告十分露骨;一些歌厅和剧场中的节目,无论是北方的“二人转”还是南方的脱口秀,无论是荤段子还是脑筋急转弯,都鄙俗得不忍相看不忍相闻。以恶搞为卖点,拿肉麻当有趣。这股低俗之风,有时给人的感觉不只是偏离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问题,而是背离了公序良俗、丧失了基本的道德底线的问题。
怪诞流行。早些年,“行为艺术”曾经前卫得吃死婴,钻牛腹,胡萝卜上套避孕套,这几年见得少了,但书法绘画领域的怪诞之风仍很盛行,以怪为美,以玄为尚。一些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对一些亚文化和畸形现象津津乐道。例如同性恋、性错乱、变性人、易装癖、虐待狂和受虐狂等等。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在一个社会中,存在这些现象并不奇怪,在私人空间中,我们应对此给予一定的理解与宽容,但作为公共媒体,有必要对之津津乐道、大肆渲染吗?我这样说,可能会被人批评为“政治不正确”,但我坚持认为,在中国,对待最大多数人的主流价值和个别群体的亚文化,还是应有所区别,这不是保守,而是持守之道,是恰如其分。
造假成风。诚信缺失是当代中国社会文化领域的最大问题。商业领域的造假蔓延到文艺界,假唱假演,假文凭假履历,假嘉宾假交锋,移花接木,PS,乃至赤裸裸的抄袭剽窃,成为顽症,以致见惯不惊,习以为常。连奥运会开幕式都可以假唱,连博士论文都可以购买。耸人听闻的推荐语,牛皮吹尽的广告词,过度的包装术和签售会,在图书出版领域尤为常见,以至你经常以为买到了一本惊世之作,原来是稻草一包。年年在搞诚信教育,可是虚假却无处不在,而且很少受到惩罚。
无耻无畏。东方文化本是一种耻感文化,一个人做了不道德的事、违背公序良俗的事、破坏行业规范和职业伦理的事、违法乱纪的事,至少要感到羞耻,感到愧疚,并有改正的愿望,这才是正常的文化心理。是之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也就是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可是在当前的社会文化领域,我们看到的却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无赖,“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硬撑,“老夫独不信之,汝奈之何”的痞子腔。法院判决为剽窃,可以大言不惭地说“绝不道歉”,而且得到粉丝的一片叫好;明明是弟子动粗打人,师傅却标举为英雄,并且声称在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要带点狼性——这也正是《狼图腾》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过去有人只是说无知者无畏,现在是无耻者无畏。以堕落为美,以挑战公共道德底线为乐:这就是某些人的精神现状。古人念兹在兹的是非之心、羞恶之心哪去了?在西方,越是公众人物,越要有良好的道德形象,越要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犯了错越要受到社会的谴责,付出相应的代价。政治人物不必说了,就是马拉多纳、齐达内这样的球星也不例外。而在当下中国,情况似乎是相反的。
什么时候,一个伟大的文明古国变得如此粗鄙不堪,一个文质彬彬的民族变得如此斯文扫地,如此迷恋泥沼中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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