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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956 年中国科技领导体制探析
发布时间: 2020-05-06    作者:韩晋芳    来源:国史网 202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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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让科学事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国家建设,必须重新组织科技队伍,筹建新的科技体制与领导体制,这也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不断探索,党和政府重新构建了新中国的科技体制,奠定了新中国科技事业发展的基础。从新中国成立至1956年3月,在科研体系方面,建立了包括中国科学院、高等院校、产业部门、地方科研机构和国防科研体系构成的五路科学大军;在科技领导体制方面,形成的基本框架是:中国科学院通过建立专门委员制度、专业工作委员会和学部制度,逐渐确立了在新中国科学事业中的学术领导地位;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以下简称全国科联)是中国科学院进行学术领导的“群众基础”;中共中央宣传部(以下简称中宣部)科学(卫生)处(1951年11月,中宣部科学卫生处成立。1954年,中宣部将科学卫生处改组为科学处。为行文方便,本文以科学(卫生)处统称1951—1956年间的科学卫生处及科学处。)、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是党和政府领导中国科学院的主要机构,其中中宣部科学(卫生)处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1956年3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成立后,逐渐形成了以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为核心的一元化领导体制,新中国的科技领导体制基本定型。本文仅讨论在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成立之前新中国科技领导体制的构建过程。通过梳理相关机构的职责及其关系、工作内容的变化可以管窥党和政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科技领导体制的不断探索。

  近年来,学术界开展了对党和政府中的一些机构(如中宣部科学处、中国科学院等)领导科学事业的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如张藜等:《科学处与新中国早期的科学领导工作(1951—1956年)》,《中国科技史杂志》2015年第4期;向明:《新中国成立后党加强对科学事业领导的实现过程——以中国科学院为中心的考察》,《浙江学刊》2017年第1期。),这些研究成果为我们打开了一个研究新中国科技领导体制的窗口;周望和赖静萍关于“领导小组”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新中国科技领导体制的新视角(周望:《“领导小组”如何领导?——对“中央领导小组”的一项整体性分析》,《理论与改革》2015年第1期;赖静萍:《当代中国领导小组类型的扩展与现代国家成长》,《中共党史研究》2014年第10期;赖静萍:《领导小组制度的建构、延续与变迁——以中央防治血吸虫病工作领导小组为个案》,《理论与改革》2012年第1期;赖静萍等:《制度化与有效性的平衡——领导小组与政府部门协调机制研究》,《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第8期;赖静萍:《当代中国党政关系的演进与现代国家的成长——以领导小组的历史变迁为观察点》,《江苏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钱斌的《新中国科技管理体制的形成》系统梳理了新中国科技管理体制从中国科学院、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到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变迁过程(钱斌:《新中国科技管理体制的形成》,《当代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3期。),但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行政体制领域,对于这些机构间的关系着墨不多。此外,还有一些回忆录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科技领导体制有所涉及,如薛攀皋回顾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对科学事业实行统一领导的建制过程,对中国科学院工作职能的演变有较为深入的分析(《中国科学院院史研究与资料丛刊•薛攀皋文集》,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院史研究室2008年编印;薛攀皋口述、熊卫民整理:《科研管理四十年——薛攀皋访谈录》,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然而,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科技领导体制而言,党和政府通过何种组织形式、何种方法领导科技工作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本文拟通过对几个重点机构设置、运作机制的描述,勾勒出新中国成立初期科技领导体制的框架,厘清党和政府领导科技工作的发展脉络,揭示新中国科技领导体制从多元化向一元化过渡的过程。

  自然科学专门学会的联合组织——全国科联

  早在民国时期,中国科学家就尝试建立一个能统筹领导中国科学事业的组织,如1945年在重庆成立的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就试图解决科学工作分散的局面、通盘筹划科学工作,但因国内时局的变化,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的很多设想未能实现。(韩晋芳:《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溯源》,《学会》2015年第11期。)“1949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南京,宣告了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覆灭。这一胜利使全国人民解放在望,也使科学技术工作者倍感喜悦和兴奋,并促使他们认识到进一步团结和组织起来的必要。首先,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香港分会提出举行全国性科学会议并在会议上建立全国科学工作者的组织。这个建议得到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理事会多数在北平的理事的赞同,并得到中国化学会北平分会的支持”。(何志平等:《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0年版,第441页。)随着国内形势的发展,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条件已经成熟。为了选举科学界的代表,同时有组织有领导地发展科学事业,中共同意着手筹备召开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以下简称科代会)。科代会第一次筹备会于1949年5月14日在北京饭店召开,会议决定“由中国科学社、中华自然科学社、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以及东北自然科学研究会4个科学团体发起,邀请国内理、工、农、医各界知名人士及各地区的有关机关和团体的代表,共同组成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的筹备委员会”,“在筹备委员会成立之前,由发起者及在北平的科技界有代表性的人士组成筹备委员会的促进会,以促进筹备会之成立”。7月,经科代会筹备委员会促进会第二次会议讨论决定,科代会的基本任务主要包括四项:一是“团结并发动全国科学工作者从事新中国的建设而服务于人民”;二是“检讨中国以往的科学工作以供今后改进的参考”;三是“确定中国科学工作的总方向并制订纲领”;四是建议“成立全国科学界的联合组织”。(何志平等:《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0年版,第441、447页。)可见,建立一个全国科学界的联合组织并讨论规划全国的科学工作是科代会的主要目的之一。

  对于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全国科学界的联合组织”,科代会筹备委员会常委会主任委员吴玉章指出:“科学界组织既不同于政权机构,也不同于工会组织,它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内容”。科代会筹备委员会常委会秘书长严济慈指出:“今后科学团体的主要组织形式,将是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结合的专门性学术研究团体……在各种专门性的科学团体之上有一个联合组织,也有其需要的”。(何志平等:《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0年版,第470、473页。)

  经过一年多的筹备,1950年8月,科代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全国科联和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以下简称全国科普协会)两个组织。其中,全国科联的宗旨是:“联合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从事学术研究,提高生产技术,以促进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全国科联主席为李四光,副主席为侯德榜、曾昭抡、吴有训、陈康白,秘书长为严济慈,副秘书长为涂长望、丁瓒。自然科学专门学会在性质上“是学术性的群众团体,是通过群众性学术活动来团结科学工作者提高思想业务水平的有效的组织,是国家科学研究机关与业务部门的群众基础和助手,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有用的组织”。全国科联是自然科学专门学会的联合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学会加强与科学院各研究机构及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使各学会的活动得到有关方面的领导和支持;“根据国家建设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动并协助各学会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各种学术活动”;“对已成立的学会指导他们通过学术活动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对尚在筹备中的学会,推动其工作,使之逐步正式成立”;“统一负责各专门学会有关国际科学文化交流的工作”。(何志平等:《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0年版,第512、597、541、537页。)

  全国科联从成立时起就致力于推动专门学会的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据统计,到1955年底,全国科联从1950年成立时的19个学会、3个科联分会、学会会员1.7万人发展为25个学会(此外还有9个筹备中的学会)、24个科联分会、学会会员5.7万余人。(何志平等:《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0年版,第506、538页。)除组织建设外,全国科联还指导各学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组织学会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并根据国家统战任务的安排开展相关活动。

  “全国科学领导中心”——中国科学院

  据钱三强回忆,1949年春,中央就有“在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统一的科学院作为全国最高科学机构的意图”。(钱三强:《筹建科学院前后我参与的一些事情》,《中国科学院院刊》1992年第1期。)7月,科代会筹备委员会拟定了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提案,建议:“设立国家科学院,统筹及领导全国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专业,使与生产及科学教育密切配合,科学院并负责审议及奖励全国科学创作、著作及发明,科学院为适应特种需要得设立各种研究机构”。(姚蜀平:《中国科学院的诞生》,《中国科学院院刊》1989年第4期。)9月,在钱三强和丁瓒起草的《建立人民科学院草案》中提出,科学院“将成为工农业及国防方面解决科学理论及技术上的问题的最高机构”,“负起计划并指导全国科学研究的任务”。(《建立人民科学院草案》,《中国科技史料》2000年第4期。)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前,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两个文件的草案初稿印发,提请先期到达北平参加会议的各界代表讨论。《共同纲领》草案第43条提出:“设立科学院为国家最高的科学机关”;《组织法》草案把科学院列为组成政务院的政府部门。(樊洪业:《中国科学院编年史(1949—1999)》,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页。)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组织法》,规定科学院作为政府部门之一,受政务院领导,受文化教育委员会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日报》1949年9月30日。)由此可见,科学院具有双重属性和任务:“它不仅是国家的科研中心,而且是科技行政的最高管理机构;不仅要领导下属各研究所的研究工作,并且应组织、指导和协助全国各方面的科技工作”。这样,科学院就成为新中国“科技事业的领导机构兼科研中心”。(钱斌:《新中国科技管理体制的形成》,《当代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3期。)10月25日召开的政务院第二次会议决定,科学院的正式名称为中国科学院。11月1日,中国科学院在北京开始办公。(《中国科技发展70年(1949—2019)》,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4页。)

  作为“主管国家科学事业的政府职能部门”(《组织法》规定:政务院下设30个部、会、院、署、行,其中主管文教卫生方面的是文化部、教育部、卫生部、科学院、出版总署和新闻总署,由这些部、会、院、署、行“主持各该部门的国家行政事宜”,“在自己的权限内,颁发决议和命令,并审查其执行”。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日报》1949年9月30日。薛攀皋据此指出:中国科学院肩负双重任务,既是学术研究机构,又是主管国家科学事业的政府职能部门。参见《中国科学院院史研究与资料丛刊•薛攀皋文集》,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院史研究室2008年编印,第2页。),中国科学院的基本任务包括:一是确立科学研究的方向;二是培养与合理分配科学研究人才;三是调整与充实科学研究机构。(樊洪业:《中国科学院编年史(1949—1999)》,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6页。)1951年3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为加强科学院对工业、农业、卫生、教育、国防各部门的联系给各部门的指示》进一步强调了中国科学院在科学界的行政领导地位,明确提出:“各部门所举行的各种专业会议,凡与科学研究有关者,应邀请科学院派专人参加,并将会议主要内容尽早通知科学院,使有时间加以研究并在会上提出意见”;“各部门所领导的科学研究机构,在制订研究计划时应与科学院取得联系,并定期将研究情况报告副本送至科学院,以便科学院对全国科学研究事业获有全面了解。科学院应尽量给予各部门研究机构业务上技术上的指导与协助”;“科学院得在必要时召集全国科学研究人员会议,宣布全国科学研究工作的任务,并要求各有关部门的协助”;等等。(《中国科学院资料汇编(1949—1954)》,中国科学院办公厅1955年编印,第35、36页。)

  对于中国科学院如何承担对全国科学工作的行政领导职能,当时有很多争议。为了解和学习苏联如何组织及领导科学工作,1953年2月,经政务院批准,中国科学院访苏代表团到莫斯科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访问。(吴艳等:《中苏两国科学院科学合作资料选辑》,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访苏代表团回国后,科学院作为国家最高学术机关的思想逐渐被广大科学家和领导干部所接受”。(武衡:《科技战线五十年》,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47页。)1954年3月,中共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目前科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给中央的报告》做出批示,指出中国科学院在国家科学事业中的地位和任务是:“科学院是全国科学研究的中心,除了应以主要力量组织本院的科学研究工作外,还必须密切联系全国科学工作者,协助各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樊洪业:《中国科学院编年史(1949—1999)》,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40页。)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国科学院不再是组成国务院的政府机构。(《中国科学院院史研究与资料丛刊•薛攀皋文集》,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院史研究室2008年编印,第3页。)这也意味着中国科学院不再是“主管国家科学事业的政府职能部门”。

  中国科学院通过建立专门委员制度、专业工作委员会和学部制度等方式逐步确立了其“全国科学领导中心”的地位。从1949年12月起到1950年,中国科学院分两批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科学三个领域遴选了241人作为专门委员(郭金海:《院士制度在中国的创立与重建》,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02页。),“建院初期,科学院在许多重大问题决策(如机构调整与设置、办院方针、筹建学部等)前都听取专门委员的意见”(樊洪业:《中国科学院编年史(1949—1999)》,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6—17页。)。中国科学院还尝试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来领导相应科技领域的工作,如先后组织了植物病理工作委员会、中国抗生素工作委员会等,这些专业工作委员会的成立多以相应的学术会议为基础,成员由来自全国各地相应机构的代表组成,专业工作委员会“可以把生产、教育、科学研究等工作密切的联系起来,成为他们中间的桥梁”。(《全国植病会议及中国植病学会代表大会联合会总结》,《科学通报》1953年第4期。)1955年6月1日,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院长郭沫若在会议开幕词中指出:“为了使科学事业赶上国家建设的需要,必须建立和健全全国科学领导中心,吸收全国各部门各地区优秀的科学家参加中国科学院的学术领导,使全国的科学研究工作和科学事业的发展能根据国家需要更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中国科学院四个学部的成立,正是这一措施的体现”。(《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开幕》,《人民日报》1955年6月2日。)作为“全国科学领导中心”,中国科学院除组织召开学术会议、审查评议学术成果外,了解学术发展趋势、指导研究机构制订研究计划、协调院内外机构开展研究工作也是其主要任务。

  中国科学院通过设立专门委员制度、专业工作委员会和学部制度等方式,实现了团结、凝聚各学科领域顶尖科学家的目的,并将这些科学家组织起来指导新中国的科学研究工作,如讨论中国科学院的发展方针、审定学科发展规划、评议学术成果等,由此确立了其“全国科学领导中心”的地位。

   中国科学院与全国科联的关系

  如前所述,科代会筹备早期是打算建立一个全国科学界的联合组织,暂时承担领导全国科学工作的职能,但这一想法很快随着中国科学院的筹建而发生改变。中国科学院被确立为“全国科学领导中心”后,如何协调与全国科联的关系、全国科联如何定位以配合中国科学院的工作就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科技领导体制的主要问题。

  中国科学院要确立其领导地位,首先要解决与全国科联的关系问题。1952年,在中宣部的指示下,“动员全国科联与全国科普与科学院合署办公”,这一举措被认为是让全国科联接受中国科学院党组领导的开始。(何志平等:《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0年版,第538页。)全国科联和全国科普协会的常委虽然接受了这一决定,但思想上并没有完全搞通。据薛攀皋回忆,“科联党的系统归科学院党组管,但他们的主要领导人陈康白却一直闹独立,要把科联给弄出去”。(薛攀皋口述、熊卫民整理:《科研管理四十年——薛攀皋访谈录》,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第66页。)因此,虽然中国科学院、全国科联、全国科普协会合署办公,党的关系也都归中国科学院党组领导,但在行政上仍保持各自独立的状态。

  这一时期的全国科联虽然在行政上保持独立,但在组织定位上是作为中国科学院的“群众基础”而存在的。1954年1月,《关于科联方针任务及今后工作意见要点》提出:“各自然科学专门学会应是科学家的专门性学术团体,科联是专门学会的联合组织,并具有一定的统一战线性质”,“中国科学院即是中国人民的科学研究中心,也就是科学家自己的组织,为了使它能真正负担起发展科学研究工作的领导责任,科联及各专门学会应与科学院及各相应的学部、研究所取得密切联系,使各专门学会成为科学院各研究所工作的群众基础”。全国科联主席李四光也多次表示:“科联应当成为科学院的群众基础”。(何志平等:《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0年版,第531、532、539页。)

  1954年,中国科学院开始筹建学部后,科学界曾就全国科联及各专门学会是否还有必要作为中国科学院的“群众基础”进行了讨论。当时全国科联内部有两种意见:一是“中国科学院吸收全国有代表性的科学家组织了学部,今后并将建立院士制度,民主推选科学院的领导机构,科学院将逐渐加强其民主性及群众性而成为全国科学家自己的组织,无论学术领导和政治号召都可以而且应当由科学院来做,因此科联无存在必要”。二是“科联这一组织事实上已经存在,并是全国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在国家政权的组成上来说,它还是人民政协的成员之一。取消它不容易、不必要、也没什么好处”。(何志平等:《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0年版,第543页。)

  1956年,中国科学院党组在给中宣部并中央的报告中认为:“科联是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组织……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不少科学家对科联的组织形式是比较喜欢的。通过它可以更广泛地联系各方面的科学工作者。有些活动由科联来出面可以更好地发挥科学家的积极性。特别是和资本主义国家的科学家来往,由科联出面,更有特殊的作用……因此,我们应当肯定科联这一组织存在的必要”。为避免全国科联与中国科学院的工作重复,中国科学院党组提出,全国科联今后的任务是:“领导各学会的会务工作(审查会章、办理立案、整理会籍等)”;“办好‘科学家俱乐部’,加强科学家之间的联系和团结”;“出面参加国际科学活动(具体工作由科学院联络局办理)”;“对各学会的学术活动及科学家的政治理论学习,科联应在可能范围内,适当配合科学院及政府有关部门,起一定的动员号召作用”。(何志平等:《中国科学技术团体》,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0年版,第563页。)学部制度建立后,中国科学院在科学界的领导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据曾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的张稼夫回忆:“1955年6月1日,中国科学院召开了学部成立大会……各学部机构成立以后,把名单一公布,科学界感到震动。科学界的重心就进一步倾向于科学院了。在这以前,许多科学家认为科学界的真正领导是科联……学部一成立,他们看到学部委员都是科学家,甚至还有他们自己的名字,这一来他们觉得真正有了得力的依靠”。(张稼夫:《我与中国科学院》,《科学新闻》1999年第13期。)

  由于全国科联的会员是各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这些学会是由科学家组成的专门学术团体,具有团结凝聚科学家、审定学科规划、评议科研成果等作用,这与中国科学院具有的学术领导功能有一部分重合。保留全国科联并将之定位为中国科学院的“群众基础”,消除了二者功能定位的冲突,进一步加强了中国科学院“全国科学领导中心”的地位。

中宣部科学(卫生)处、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对中国科学院的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国科学工作的领导,在中国科学院成立之初,中宣部科学(卫生)处和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即担负起对中国科学院的领导工作。从组织结构来看,中宣部科学(卫生)处和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是指导相同业务领域的党、政机构,中宣部科学(卫生)处是党为领导全国科学工作而在中宣部设立的一个部门,而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是从行政角度指导中国科学院的事务,在实际工作中,中宣部及其下设的科学(卫生)处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张藜等:《科学处与新中国早期的科学领导工作(1951—1956年)》,《中国科技史杂志》2015年第4期。)

  中宣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部门,从中国科学院筹建开始中宣部就领导其工作。据钱三强回忆,在新政协筹备会期间,“中央已决定由宣传部部长陆定一负责筹建科学院。协助他工作的是恽子强和丁瓒”。(钱三强:《筹建科学院前后我参与的一些事情》,《中国科学院院刊》1992年第1期。)1951年,中宣部副部长胡乔木向理论教育处副处长于光远提出:“科学也是中宣部管的一个领域”,中宣部“应该管科学院的工作”,先由理论教育处承担此项工作。(李真真:《中宣部科学处与中国科学院——于光远、李佩珊访谈录》,《百年潮》1999年第6期。)11月,中宣部科学卫生处成立(关于科学卫生处成立的时间,于光远和何祚庥的说法不同,一说为1952年初,一说为1951年12月。参见李真真:《中宣部科学处与中国科学院——于光远、李佩珊访谈录》,《百年潮》1999年第6期;李真真:《何祚庥先生访谈录——在科学院和中宣部科学处之间》,《院史资料与研究》1993年第1期。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5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62—63页关于中宣部1949—1966年的沿革变化,笔者认为中宣部科学卫生处建立的时间为1951年11月。),担负起联系中国科学院的工作。1954年中央和地方党政机构调整期间,中宣部在编制扩大的基础上重新调整,把科学卫生处改组为科学处,负责与中国科学院党组联系,“代科学院起草报告和文件”,中国科学院“学术、科研方面的重要问题也是科学处重点参与的领域”。(龚育之:《回忆中宣部科学处》,《中国科技史杂志》2007年第3期;张藜等:《科学处与新中国早期的科学领导工作(1951—1956年)》,《中国科技史杂志》2015年第4期。)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宣部科学(卫生)处在对中国科学院的领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钱三强回忆:“当时科学院行政上隶属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实际上是中央宣传部的陆定一和胡乔木在管,重要的事都是由中宣部向中央汇报同意后就定了”。(钱三强:《筹建科学院前后我参与的一些事情》,《中国科学院院刊》1992年第1期。)据薛攀皋回忆,在中国科学院的对外关系中最主要的就是与中宣部的关系。中国科学院在行政上的领导机构是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郭沫若,而中国科学院院长也是郭沫若。在党的系统上,中国科学院从筹建开始就归中宣部领导,先是由中宣部部长陆定一管,后来中宣部副部长兼秘书长胡乔木也参与管理,再后来由科学卫生处、科学处联络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的许多决策都要报中宣部审批。(薛攀皋口述、熊卫民整理:《科研管理四十年——薛攀皋访谈录》,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第67页。)张稼夫也指出“:从党内系统来说,科学院属于中宣部直接领导。具体和我们联系的是中宣部科学处。科学院的一切重大的决策,都事先通过中宣部传达给我们,再通过院党组在全院贯彻执行”。(张稼夫:《我与中国科学院》,《科学新闻》1999年第13期。)据于光远回忆,他“从来没有看到过有中央文件规定中宣部同科学院的关系,只在中宣部内部规定的各处职能的文件中有一条‘党对科学工作的管理’。当时有一种观念,中国科学院应该有一个党的机构来管理,中宣部正是这样一个机构”。(李真真:《中宣部科学处与中国科学院——于光远、李佩珊访谈录》,《百年潮》1999年第6期。)中宣部科学处的人员可以列席中国科学院党组的会议,但在会上一般不发言。中国科学院的许多工作也多向陆定一、胡乔木汇报,而陆定一、胡乔木则通过中宣部科学处做出回复。曾在中宣部科学(卫生)处工作过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回忆道:“科学院和中宣部往来很密切,大事、小事恽子强、丁瓒都要请示乔木,乔木下达到赵沨(赵沨为中宣部科学卫生处首任副处长。参见李真真:《中宣部科学处与中国科学院——于光远、李佩珊访谈录》,《百年潮》1999年第6期。),赵沨下达到我,我老是跑腿,做了好多调查研究”。(张藜等:《科学处与新中国早期的科学领导工作(1951—1956年)》,《中国科技史杂志》2015年第4期。)中国科学院给中央的报告也要经过中宣部科学处,经中宣部领导讨论同意后再呈报中央。而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报告的批示也由中宣部科学处代拟,经中宣部领导同意后报中央签发。(李真真:《中宣部科学处与中国科学院——于光远、李佩珊访谈录》,《百年潮》1999年第6期。)

  按照当时的组织管理原则,中国科学院还有一个行政管理的上级机构,即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的前身是华北文化教育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接管北平后,华北文化教育委员会承担了接收北平城内的大学、研究机构和博物馆等方面的工作。1949年9月,在政务院下设文化教育委员会,负责指导文化部、教育部、卫生部、科学院、新闻总署和出版总署的工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为郭沫若,他同时也是中国科学院院长,副主任为马叙伦、陈伯达、陆定一、沈雁冰。(《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名单》,《人民日报》1949年10月20日。)12月5日,《中共中央关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党的文化教育工作问题的指示》指出,设立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目的在于使中央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门,在党(通过政府党组)的领导和党外民主人士的参与下负起管理全国文化教育行政的任务,以便党的中央宣传部和各级宣传部能够摆脱行政事务,集中注意于党内外的思想斗争,党的宣传鼓动工作的领导和党的文化教育政策的制定”。(《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66页。)可见,设立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的初衷是要使中宣部摆脱行政事务,可是在实际工作中,虽然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也相应地设立了科学卫生处,但“发挥重要作用的在中宣部这边”。(张藜等:《科学处与新中国早期的科学领导工作(1951—1956年)》,《中国科技史杂志》2015年第4期。)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与中宣部人员的交叉使两个部门对中国科学院的管理可以协调一致。如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中,郭沫若为主任,陆定一为副主任,实际工作由陆定一主持。这样,“中宣部部长陆定一不仅领导了科学院的筹建工作,也通过文委(即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笔者注)这一机构肩负科学院的行政指导与管理职能”。又如,陈伯达既是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也是中宣部副部长、中国科学院副院长;胡乔木既是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秘书长,同时也是中宣部副部长。1954年9月,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撤销,但中央并没有设立相应的部委管理全国科学工作。因此,中国科学院的很多重要事项仍通过中宣部科学(卫生)处上报中央。可以说,“通过科学处,中宣部在人事、思想政治、党组工作、机构设置等诸多事务方面指导了科学院相关工作的展开”。如1955年中国科学院建立了学部制度,中宣部科学处参与了院章的起草,自然科学学部委员的名单也要经过科学处的审核。由上可见,中宣部科学(卫生)处“既非行政部门,又非专业性的领导机构,在当时‘党领导科学工作’的格局中,是一个发挥‘实际影响力’的机构”。(张藜等:《科学处与新中国早期的科学领导工作(1951—1956年)》,《中国科技史杂志》2015年第4期。)这种“实际影响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中宣部科学(卫生)处将中央关于科学工作的意见进行总结,并使其在科学领域政策化;另一方面是中宣部科学(卫生)处针对科学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上报中央,从而使中央领导了解科学界的动态。实际上,中宣部科学(卫生)处更侧重于对中国科学院政治方向的引领,而不涉及具体的研究工作。1956年以后,随着中国科学院党组织力量的加强以及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的成立,中宣部科学处不再具体负责中国科学院的领导工作。

  从上述分析中可知,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曾试图设立一个组织来统领新中国的科学工作。在科代会筹备会召开初期曾酝酿成立一个全国科学界的联合组织来规划国家科学工作,但随着中国科学院的筹备建立,中央明确了中国科学院既是新中国科学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又是“全国科学领导中心”的定位。尽管1954年9月后中国科学院不再是“国家科技行政最高管理机构”,但通过之前“主管国家科学事业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全国科学领导中心”的双重定位,以及中国科学院探索建立的专门委员制度、专业工作委员会和学部制度等,逐渐确立了中国科学院在新中国科学事业中的学术领导地位。同时,党和政府设立了中宣部科学(卫生)处和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领导中国科学院的工作,其中中宣部科学(卫生)处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通过中宣部科学(卫生)处领导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再领导全国的科学工作,由此建立了党和政府对全国科学事业的领导体制。这种领导体制随着1956年3月建立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并于1958年11月与国家技术委员会合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而被再次重构。

  [作者简介]韩晋芳,理学博士,研究员,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100038。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0年第1期。

  [责任编辑:郑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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