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49—1966年是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的建立与初步探索阶段。为了发展新中国的医学科学事业,党和国家建立了全国性的医学科学领导与研究机构,为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与科研力量支持;制定了一系列医学科学研究计划与发展规划,明确了新中国医学科学研究的重点任务;开展了医学科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了与世界各国医学科学研究的交流互鉴。1949—1966年,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奠定了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发展格局,推动了药物研制与疾病防治工作取得突破,为控制和消灭重大疾病提供了科学支撑。
[关键词]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人民医学
医学科学泛指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研究,是为防治疾病服务的,其在认识疾病、掌握疾病发生发展过程的基础上,揭示健康与疾病的转化规律,从而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让医学科学服务社会、改造社会,进而增进人民健康,造福于全人类。新中国成立后,如何发展医学科学事业、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科学研究体系,研究解决危害人民健康一系列疾病中的医学科学问题,是党和国家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学界关于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的研究成果主要从微观视角切入,对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某一方面的具体实践进行考察,但医学科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应用科学,具有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而学界从宏观视角进行的研究则较为缺乏。鉴于此,本文通过对1949—1966年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的缘起、发展、采取的主要举措、取得的主要成就进行梳理分析,以期为进一步深化对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的相关研究提供有益参考。
一、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的起步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贫弱、疫病丛生,医疗卫生资源极为有限,人民健康水平低下。一方面,各类疾病严重危害人民健康。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全人口的发病数累计每年约一亿四千万人,死亡率在千分之三十以上,其中半数以上是死于可以预防的传染病上”。另一方面,医学科学研究的开展举步维艰。旧中国的医学科学事业发展十分落后,由国家举办的医学科研机构仅有南京的中央卫生实验院、兰州的西北卫生实验院及江苏的寄生虫病研究所,科技人员为数甚少。据1949年统计,全国中西医卫生技术人员仅有约50万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即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医药人员)仅38875人,尚不足4万人。新中国成立之初,旧中国遗留下的医药卫生科研机构寥寥无几,虽然政府接管了一些教会办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如上海的巴斯德研究所、福建的东南鼠疫防治处以及一些大型的教会医院或医学院校中的实验室。但是,全国专职医药卫生科技人员不足300人,国家医学科学研究几乎一片空白。这些现实困境严重制约着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
为了改变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发展的困境,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国医学科学研究的方针:“科学研究工作是为了人民的”。8月,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除了明确“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作为新中国卫生工作的三大原则外,还提出针对危害群众健康最大的疾病,“要马上组织普遍的预防,定期予以全部或大部的消灭”。由此可见,医学科学研究总方针的确立明确了新中国卫生工作的基本方向;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工作会议、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为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在此背景下展开了初步探索。
二、新中国发展医学科学事业的主要举措
为控制和消灭危害人民健康的各类疾病,党和国家在建立医学科学领导与研究机构、制定研究计划与发展规划、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
(一)建立医学科学领导与研究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为使我国医学科学事业尽快走上正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对发展医学科学事业的重要作用,并从制度上进行全面规划与组织协调。
成立卫生部直属的医学科学工作管理协调机构 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成立后,即在其下设立了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委员会,由副部长贺诚任主任委员。此时,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筹建国家主要医学科学研究机构。1955年2月,为了进一步发挥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委员会在全国医学科学工作中的全面领导与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以下简称卫生部)对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一届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委员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学科学研究委员会”。4月,该委员会与中央卫生研究院合署办公,其主要任务包括:审定全国医学科学研究计划、分配全国医学科学研究工作、审核并综合各种医学科学研究报告及结果、联系各地区的医学卫生科学研究工作、对各医药卫生研究机构之技术指导工作、其他有关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工作。据统计,1963年7月时,卫生部医学科学研究委员会共有委员181人,其中常务委员36人,主任委员为钱信忠,副会长兼秘书长为白希清,委员会共设41个专题委员会,合计有专题委员会成员1005人。
成立国家综合性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工作会议和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关于加强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的决定,1950年10月,卫生部将南京中央卫生实验院的大部分研究单位迁至北京,与中央卫生实验院北京分院合并,改建为中央卫生研究院。11月起,留在南京的部门转设为中央卫生研究院华东分院。1956年8月,中央卫生研究院更名为中国医学科学院。1957年11月,中国医学科学院与原协和医学院合并,初步组建了一个全国性医学科学研究机构,保留中国医学科学院之名。中国医学科学院在成立之初,全院分为10个系、2个医学科学研究所、1个附属医院,共有职工2900余人。作为国家医学科学高级学术机构与综合研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的总方针是:密切结合防病治病的实际需要,发展医学科学,为增进人民健康,为开展计划生育,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其基本任务包括:办好所属研究所,提供有实用或理论价值的科研成果;培养德才兼备的科研、教学、医疗、管理方面的优秀人才,办好中国首都医科大学,培养研究生和进修生,搞好中专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办好所属医院,重点提高对专科疾病与疑难病症的诊治水平;在国家医学科学政策制定方面发挥参谋、咨询作用;提供医学科学情报,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可见,中国医学科学院在成立之时就确立了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定位。与此同时,1959年9月,为培养高质量的医学科学人才,经国务院批准,8年制的中国医科大学成立。各省、市和部分医学院校也相继成立了独立的或附属在有关单位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初步形成一支既有基础研究、又有应用研究的科研力量。
成立全国性的中医药研究机构 1954年6月,毛泽东在与北京医院院长周泽昭等谈发展中医问题时指出:中医问题“是文化遗产问题”,“要建立研究机构。不尊重、不学习就谈不上研究。不研究,就不能提高”。为加强中医药研究工作,10月,中央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文委)党组在向中共中央提交的关于改进中医工作问题的报告中提出:“建立和办好中医研究院,对发扬祖国医学遗产,丰富医学科学,团结和提高中西医,是一项关键性的措施。”11月,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央文委党组报告的批示中指出:“团结中西医,正确地发挥中医的力量为人民保健事业服务,是中央早已明确指示的一项重要的卫生工作方针”,并责成“中央卫生部应就关于成立中医研究院、扩大中医业务、出版中医书籍、成立中药管理委员会等问题拟定具体方案,报请国务院批准实行”。1954年10月到1955年,中医研究院筹备处“先后接收了原卫生部针灸疗法实验所、中央卫生部北京中医进修学校”等单位,调整人力物力,一边因陋就简地开展工作,一边筹备建立中医研究院。经过一年多的筹备,1955年12月19日,中医研究院正式成立。次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加强中医研究工作的重要步骤》,再次强调:“组织西医同中医合作,从事中医中药知识的学习和研究,搜集和整理民间的秘方、单方,吸收其中一切合理的有效用的部分并加以提高,更好地为人民保健事业服务,丰富现代的医学科学,这是中医研究院的根本任务。”1956年,根据中央的指示,中医研究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立了基本任务,即“继承发扬祖国医学文化遗产,丰富现代医学科学,团结和提高中医,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亦即为人民保健事业服务。”同年,中医研究院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将原有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了适当调整与配备:在中医研究院院部成立了行政和学术领导机构;在内科、外科、针灸和中药等研究所分别设立了若干研究组与研究室;在附属医院根据“普遍治疗、重点研究”的原则设立了8个科室和1个药房;根据医学科学研究与教育的需要,开办了医学史高级师资进修班。
总体而言,上述医学科学领导与研究机构的建立及初步运行,发挥了对全国医学科学工作的统筹协调与业务指导作用。此后,从中央到地方,独立的和附设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综合的和专科的医学研究所相继成立,加速了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
(二)制定医学科学研究计划与发展规划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科学规划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加强国家对医学科学事业的统筹规划,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医学科学研究计划与发展规划,将我国医学科学事业纳入到有计划、有组织的轨道中,为我国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找准了目标、明确了方向。
制定全国性医学科学研究计划是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1950年4月,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工作会议确定了《一九五〇年研究计划大纲》,提出围绕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的治疗与预防开展研究,对环境卫生、临床研究、中西药品、生命统计等,也都确定了研究重点。1955年2月,第一届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学科学研究委员会一九五五年度医学科学研究计划大纲》,其中包括全国性的中医药发展与传染病防治相关的研究项目共计19项。新中国成立初期两次医学科学研究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充分反映出党和国家对医学科学发展方向的明确计划与政策支持,为此后国家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中医学科学技术部分的制定提供了重要指导。
1956年1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明确指出:“我国人民应该有一个远大的规划,要在几十年内,努力改变我国在经济上和科学文化上的落后状况,迅速达到世界上的先进水平。”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科学规划委员会。在周恩来和国家科学规划委员会负责人陈毅、李富春、聂荣臻等的组织领导下,数百名科学家经过半年多的努力,于10月成功编制出新中国第一个科学技术发展规划——《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年科技规划”)。“十二年科技规划”中有关医药卫生的部分包括五个重要科学技术任务及一系列中心问题与课题。其中五个重要科学技术任务涵盖了防治我国人民主要疾病的综合措施的研究;掌握生产现有的和研究新的抗生素、药物和医学器材;总结和发扬中医的理论和经验;劳动卫生、劳动保护的综合措施及防治主要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研究;环境卫生、人民营养和体育活动的研究等方面。此外,“十二年科技规划”中还列出了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53个中心问题等,涵盖了对危害人民健康一系列重大疾病的流行病学、发病机制、诊断方法与防治措施的研究。由此可见,“十二年科技规划”中关于医学科学技术部分的重点在于针对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研究,既涵盖了疾病的预防、诊断与治疗等基本方面,也包括对发病机制、流行趋势与致病因素的研究。“十二年科技规划”的实施推动了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迅速发展。
到20世纪60年代初,“十二年科技规划”中的主要任务已基本完成,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国家科委、国防科委提出要制定一个新的规划,即《1963—1972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年科技规划”)。1963年10月,中央科学小组、国家科委党组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指出:“我国科学技术的现有水平,同我国农业、工业和国防现代化的需要相比,同国际上六十年代的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在医学科学技术方面,“基础医学的研究工作,以及各种新药物、器械等的研究、试制工作,还比较薄弱”。因此,要“大力充实中国医学科学院和中医研究院两个研究中心,以便在掌握与发展现代医学科学技术上面,在整理、发扬祖国传统医学上面,作出显著成绩”。基于此,“十年科技规划”明确了医学科学发展的若干重点任务,包括加强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传染病防治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工农业生产中劳动保护、营养卫生等重大卫生学问题研究;加强对中医药的科学整理与研究,并用现代科学方法进一步研究中医药的治疗机制;加强对基础医学特别是其前沿发展的研究;加强对药物和医疗器械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并在生产中推广应用;等等。
总体来看,“十年科技规划”中的医学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相较于“十二年科技规划”更为具体,研究涉及的范围也更加广泛,更强调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但是,正当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稳步前进之时,受到“文化大革命”影响,自1966年开始,一些医学科学研究机构被“撤、并、停、散”,医学科技人员被迫转行,医学科学研究计划与发展规划遭到搁置,医学科学工作被停滞、中断。“这是我国医学科学事业发展中的一个惨痛教训”。
(三)开展医学科学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科学技术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医学科学也不例外。为进一步发展医学科学事业,在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前提下,我国积极开展医学科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国家医学科学事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医学事业合作交流的主要对象是苏联。1949年11月3日,苏联医学专家应邀参加中央防疫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协助我国消灭在察北等地发现的鼠疫,并带来了30万份生菌疫苗,为我国鼠疫疫苗的研制提供了重要支持。1955年10月,由苏联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克洛特科夫教授率领的苏联医学科学代表团来华讲学并访问。代表团成员专业涵盖了卫生学、外科学、寄生虫学、儿科学、病理生理学、传染病学、免疫学等学科。1958年1月,中苏两国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共同进行和苏联帮助中国进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的议定书》,规定中苏两国在1958—1962年共同进行122项有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项目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两国科学机构之间的直接联系。这122项重大科学技术合作中涉及医学科学领域的有自然疫源性疾病、药用植物、抗生素等项目,合作方式主要是互相考察、派遣专家、交换技术资料等,两国合作领域持续拓展,协作方式也日益增多。随着中苏两国医学科学领域合作的不断深入,11月,苏联医学科学院成立专门委员会,在莫斯科和列宁格勒各设有一个实验室,开展对中国传统的针灸疗法和其他疗法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中苏两国在医学科学领域的合作,1960年6月,《中国医学科学院和苏联医学科学院在重大医学问题方面的科学合作协定》签订,将两国的合作范围扩展至医学教育、研究等领域。
由此可见,这一时期中苏两国医学科学交流与合作特点是互派医学科学专家交流学术经验,中国聘请苏联医学科学专家来华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与技术援助,中国选派中医专家去苏联讲学、举办中医培训班与传授中医技术。但是,随着中苏关系遇冷,特别是1961年中苏科技合作中断后,我国在医药卫生方面加强了与部分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交往,举办并参加一些大型国际医药卫生学术会议,与发达国家偏重于友好往来,与发展中国家侧重于援外医疗。
20世纪60年代后,为加强国际间的医学科学交流,提升我国在医学科学领域的国际影响力,我国举办的医学科学相关学术活动也积极邀请外国医学科学工作者参与。1963年9月,中华医学会第八届全国外科学术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不仅有来自全国的350名外科工作者与会,主办方还邀请了来自朝鲜、日本、蒙古、越南、阿富汗、巴基斯坦等10个国家的著名外科专家参加。中外专家围绕着腹部外科、创伤外科、心血管外科与泌尿外科等领域深入交流了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外专家提出在医学科学研究过程中要重视实验研究,过去实验研究与临床研究相比,做得较少,今后应将这方面的工作重视起来。1964年8月,北京科学讨论会在京举行,来自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大洋洲等44个国家和地区的367位科学家参加。其中,在医学科学研究方面,各国医学科学家除了交流创伤外科、腹部外科、心脏与血管等外科手术方面的学术经验外,还对控制和消灭各种传染病进行了大量的交流讨论,对血吸虫病、疟疾、沙眼和麻疹等疾病的预防与根治提出了一系列方法。如越南医学科学家介绍了从本国药用植物中提取出来的抗菌素——氯化拍麻丁对治疗沙眼效果很好,越南已经用它代替了进口药物。中国医学家介绍了中国在预防麻疹方面的科学研究成果,中国儿科学专家与病毒学专家对麻疹疫苗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1960年以来已经研发出6种用鸡胚细胞制成的减毒活疫苗,90%以上的儿童在接种后都产生了对麻疹的免疫力。
这一阶段,我国医学科学领域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增进了各国医学工作者之间的相互了解,对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产生了促进作用。然而,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受国内外政治环境变化的影响,我国医学科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基本处于中断状态,国际交往大为减少。
三、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的主要成就
1949—1966年是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的建立和初步探索时期。这一时期,我国医学科学事业围绕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中心任务,以保障人民健康为根本宗旨,以防治危害人民健康的各种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作为研究重点,加强对药品的科研与试制,有针对性地加强医学基础学科的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
(一)奠定了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发展格局
1949—1966年的医学科学工作在新中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时期的医学科学工作始终遵循“科学研究工作是为了人民的”原则,极大地保障了人民健康,为我国的医疗、教学及管理体制等奠定了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构建起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医学科学研究体系,并在理论研究与临床实践上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自1955年起,全国部分大中城市相继建立了中成药加工厂和饮片切制厂,将中医药理论研究成果与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中药工业的雏形,使中成药和饮片生产从手工作坊开始走上工业生产的道路。1957年,全国80%以上药品可以实现自给。其中,青霉素、合霉素、金霉素1957年的总产量,较1952年增长了891倍。第二,从中央到地方先后成立了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制定了医学科学研究计划,填补和加强了医学科学研究的空白与薄弱环节,扩大了现代医学科学研究范围。据统计,截至1963年,全国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已从1957年的26所增加到100多所,并且新建了寄生虫病、心血管病、放射医学、实验医学、医学生物学、劳动卫生等现代医学研究机构。第三,壮大了医学科学人才队伍,并在基础医学研究、传染病防治和药物研制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缩小了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1963年全国医学科学研究专业人员相较于1956年增加了3倍以上。许多省市先后成立了中医药研究所,吸收了广大中医和一些西医参与工作,初步建立了一支整理研究祖国医学遗产的专业队伍。
(二)推动药物研制与疾病防治工作取得突破
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发展推动了药物研制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我国医药科学研究基础十分薄弱的情况下,广大医药工作者集中力量、克服困难,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以药物研制为例。1950年9月,我国试制成功第一批结晶青霉素样品,后又试验成功以棉籽饼粉、花生饼粉代替国内当时不能生产的玉米浆,为青霉素的生产创造了条件。1951年4月,上海青霉素试验所成功试制第一支国产青霉素针剂,结束了中国不能生产抗生素的历史。1955年,我国成功研制出人工合成牛黄,缓解了牛黄长期紧缺的问题。1956年,我国在世界范围内首次发现沙眼的病原体是沙眼衣原体,找到了治疗沙眼的敏感抗生素。1965年,我国在世界上首次人工合成了结晶牛胰岛素,在解决医学难题、提升糖尿病患者生活质量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可见,我国在药物研制、病原体发现和药物合成等方面取得的一系列重大突破,为国家医学科学事业和人民健康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有效降低了我国重大疾病、传染疾病的发生率,从整体上提升了人民的健康水平。例如,1959年3月,面对脊髓灰质炎大流行的严峻形势,中国医学科学院病毒系脊髓灰质炎研究室顾方舟率科研小组赴苏联考察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生产工艺。10月,在中国医学科学院病毒系、卫生部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和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自行研制的疫苗开始试生产。1960年3月,制出了我国第一批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随着对疫苗试剂的改进,1962年,糖丸减毒活疫苗试制成功。以上海市为例,1962年市区以及1963年全市90%以上的5岁以下儿童服用3个型糖丸疫苗后,上海市脊髓灰质炎发病率相较于1959年下降96.4%。糖丸疫苗为保护千万儿童的身体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使传染病、地方病严重流行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显著,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的健康水平。
(三)为控制和消灭重大疾病提供科学支撑
新中国成立之初,鼠疫波及全国20个省、自治区的549个县;血吸虫病的流行范围达200多万平方公里,患病人数在1100万以上;黑热病患病人数在53万人以上;丝虫病患病人数在3000万人以上。为此,新中国医学科学工作聚焦控制和消灭重大疾病,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通过统计、报告、登记制度完善重大疾病的调研与治疗工作。
以肿瘤防治工作为例,自1959年以来,我国不仅在城市中开展各类肿瘤防治工作,并且在一些农村和山区开展了大规模普查。上海、北京、福建先后建立了肿瘤病例报告制度,全国有26个省级行政区进行了有关肿瘤预防、治疗和发病原因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并在相关医院开展了肿瘤预防普查,建立了防癌门诊,使不少肿瘤患者得到及时治疗。此外,医学科学工作者通过开展防癌普查和脑瘤病例登记等工作,初步了解了我国某些多发性肿瘤的地理分布情况,为肿瘤防治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又如,为加强对五大寄生虫病(血吸虫病、黑热病、丝虫病、钩虫病和疟疾)的防治与科研工作,1956年,中国医学科学院寄生虫病研究所成立,该所以五大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中的核心医学科学问题为研究重点,培训专业人员,提供防治科研情报。经过我国医学科学工作者的大规模调查研究,查明长江两岸及其以南地区为我国血吸虫病主要流行区;黑热病主要在长江中、下游以北地区流行;丝虫病、钩虫病、疟疾在长江南北广大地区流行。在防治疟疾方面,广大医学科学工作者对蚊子的生态习性、分类分布做了大量调查研究,为防治疟疾提供了重要科学资料。这些调查也为此后继续开展五大寄生虫病的防治与科研工作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医学科学工作通过创新统计与普查方法,加强防治与科研工作,为更加有效控制和消灭重大疾病、保障人民健康提供了科学支撑。
医学科学既是医学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后,发展医学科学事业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基础、推动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发展医学科学事业在有效提升人民卫生健康水平和国家卫生健康综合实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彰显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对人民群众而言,一方面,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有助于科学知识特别是医学科学知识的传播,以帮助人民群众了解疾病,形成理性看待疾病的科学态度,破除对疾病的迷信观念。另一方面,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推动了医学与卫生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宣传和普及,促进了广大人民群众卫生观念的转变。也正是在此过程中,新中国构建起以国家为主导的医学科学研究体系,探索出了一条后发国家根据自身国情而确立的发展道路。可以说,1949—1966年,新中国医学科学事业的建立与初步探索为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与国家现代化做出了重要贡献,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强大支撑。
[作者简介]郭荣浩,博士研究生,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4年第3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