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于1988年首次提出的。在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指出:“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是对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总结。“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对研究我国民族关系,对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和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的制定和完善,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基本内涵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这56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在这个多元一体格局中,56个民族是基层,中华民族是高层。
第二,形成多元一体格局经历了从分散的多元到结合成一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起凝聚作用的核心,这个核心就是经过2000多年不断发展壮大、融合了众多其他民族的汉族。汉族是多元基层中的一元,汉族遍布各地并大量深入到少数民族地区,汉语逐渐成为许多民族的共同语言,由此形成一个点线结合、东密西疏的网络,这个网络正是多元一体的骨架。由于汉族的凝聚作用把多元结合成一体,从而形成了中华民族,一个高层次认同的民族。
第三,高层次的认同并不一定取代或排斥低层次的认同,不同层次可以并行不悖,在不同层次的认同基础上可以各自发展原有的特点,形成多语言、多文化的整体。高层次的民族实质上是一个既一体又多元的复合体,其间存在着相对立的内部矛盾,是差异的一致,通过消长变化以适应多变不息的内外条件,从而获得这一共同体的生存和发展。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中国特定条件下多民族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几千年的密切交往中,共同的地理疆域、共同的历史使命、共同的传统文化使56个民族形成了一个“多元一体”的复合型民族——中华民族,因此也必然形成“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传统。这一历史规律和历史传统,在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正确指引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尊重和发扬,成为我国国家统一完整,各民族和谐相处、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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