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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上海蔬菜供销问题及其应对
发布时间: 2024-06-24    作者:林升宝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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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蔬菜在副食品供应中居于首要位置,是城市居民每家每户、每人每天不可缺少的副食品。改革开放后,全国城市几乎都存在蔬菜紧张的情况。上海作为全国最大的城市,蔬菜的供销更是个“老大难”问题。其实质是改革开放后,价值规律向传统的蔬菜生产、供应、作价模式提出了挑战。为解决城市蔬菜供销问题,上海运用价值规律来指导蔬菜的生产和供应,客观上实现了城市居民对于蔬菜数量充沛、品种多样、质量鲜嫩、均衡上市、购买方便的要求,同时提高了菜农的收入,为后来蔬菜供销改革的持续推进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改革开放;上海;蔬菜供销;应对之策

  民以食为天,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始终离不开各类副食品。蔬菜在副食品供应中居于首要位置。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而且“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影响到安定团结,影响到四化建设”。然而,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改革开放后,“城市,几乎全国没有例外的是蔬菜紧张,一直有这个问题”。作为全国最大的城市——上海,其蔬菜的生产和供应更是个“老大难”问题。因为按市区人口计算,平均每人只有3厘的常年菜地,远不能满足市民所需。为解决城市居民吃菜问题,努力做到“数量充沛,品种多样,质量鲜嫩,均衡上市,购买方便”,历届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都把解决蔬菜生产与供应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目前,学术界关于蔬菜供销问题的研究已有一定基础,研究成果多从政策逻辑和现实逻辑出发,侧重对国家或区域层面蔬菜产业和政策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现实问题及未来发展对策等研究,也有对不同时期、不同城市蔬菜供销特点的个案探讨。总体而言,既有研究多侧重于宏观和现实层面,服务于未来产业发展,而缺少对历史过程和细节的把握,忽略区域差异和历史复杂性。笔者通过梳理改革开放初期上海蔬菜供销改革的历史发现,蔬菜不仅具有商品属性,而且具有社会属性;做好蔬菜的供销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上海的蔬菜供销改革,目的是满足市民对于蔬菜的需要,但其背后是在国家推进改革开放大背景下,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向传统计划经济的蔬菜生产、供应、作价模式的挑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渐进实践过程。因此,本文以大量史料为基础,以宏观与微观、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研究视角,对1988年上海拉开“菜篮子工程”序幕之前的蔬菜供销问题进行研究,以期深化和拓展对改革开放史的研究。

一、蔬菜供销的问题

  蔬菜是上海市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需求量大,且要求鲜嫩和供应及时,还要做到花色多样。然而,由于蔬菜自身的时鲜性特性以及现实运输条件限制,往往无法做到长久保鲜和远途运输,只能就近生产和供应。因此,上海的蔬菜供应立足自力更生——坚持依靠郊区生产,就近供应。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副食品生产和供应不能满足需要的矛盾仍很突出。具体到蔬菜的供销两端,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蔬菜供销的历史遗留问题

  解放初的上海受“大城市”“小郊区”格局影响,蔬菜供应主要依靠江苏、浙江等邻省。从1953年起,在“郊区农业生产为城市服务”方针的指导下,上海郊区蔬菜年上市量从解放初的12.6万吨增长到1957年的50.1万吨。同期,为了实现蔬菜市场供应品种的多样及价格的稳定,上海蔬菜的产销开始转变为集体为主,摸索出了一条“计划生产,计划上市,进场交易,议价成交”的蔬菜购销基本模式,即生产上的“大计划,小自由”,价格上的“三管三不管”(即管主要品种,不管花色品种;管当令品种,不管时新和落令品种;管最高、最低价,不管中间价)以及产销上的进场交易与自由选购品种、质量。这段时期的上海蔬菜供应是历史上较好时期之一。

  然而,自1958年开始,受“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自然灾害的影响,上海的蔬菜供应出现紧张局面。为保证城市居民的蔬菜供应,上海的蔬菜产销实行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采取了统购包销政策,以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性手段组织上市。这对于当时提高蔬菜产量、稳定价格、保证居民需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出现了品种单一等问题。随着1962年下半年蔬菜产大于销,上海及时总结蔬菜产销工作的经验教训,逐渐恢复以往做法并加以完善。如在批发上,取消了场队挂钩的做法,1963年3月恢复原来的进场交易,但统购包销的政策不变。

  “文化大革命”时期,在统购包销政策下,“就总的情况而言,上海的蔬菜供销是正常的”。1966—1976年,上海蔬菜供应量每天平均在2200吨—2500吨,总体供应水平保持在每天人均吃菜370克—420克。然而,在“左”倾错误思想路线影响下,从1968年起,全市24个蔬菜交易市场全部改为蔬菜购销站,蔬菜生产队只能到固定的购销站出售,零售菜场只能到固定的购销站按计划进货,购销站按固定的计划比例分配货源。

  “文化大革命”时期所建立的蔬菜购销模式使市场调节的杠杆功能丧失,以至旺淡季矛盾十分突出。如“常年菜田多年平均最旺月份上市11.2万吨,最淡月份仅4.5万吨,前者为后者的2.5倍”。1973年,更是在“数量第一,品种第二”的蔬菜生产供应方针影响下,出现生产者片面追求产量的倾向,产量高的“粗菜”大种大收,上市大起大落,淡旺矛盾扩大。1973—1976年,每年要有几十天到100多天蔬菜日上市量低于2500吨的最低需要。

  与此同时,这一购销模式表现在生产上,即国家对农民生产的蔬菜采取全部包下来的方式。菜农生产的品种是否对路,菜场是否销得掉,在经济利益上与菜农关系不大。在购销上,由于实行的是分配制,菜场没有进货自主权,不管菜多菜少、地区消费习惯、品种是否适销,批发部门分配多少拿多少,分配什么拿什么,拿了什么卖什么,也不能自行向外地采购,菜场采购员实际成了提货员。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上海的蔬菜产销恢复了过去经过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与外地中断的产销关系逐步恢复,扩大了“客菜”采购,蔬菜的生产供应又开始好转。但是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的蔬菜产销体制和购销形式还改变不大,蔬菜的品种、质量、价格方面都还不尽如人意。

  (二)菜地的减少

  有研究指出,新中国成立后,杭州存在蔬菜供应不足现象,原因之一在于城市建设侵占了部分菜田。同样,这一问题亦存在于改革开放后的上海,且更为突出。为了维持郊区对于城市蔬菜供应的需要,1965年,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委员会曾做出《关于改进蔬菜工作的若干规定》,按照市区居民人均消费蔬菜需要3厘地生产的标准,固定17万亩常年蔬菜地。此后,上海有关部门长期照此执行。然而与全国各大城市横向对比,上海的这一标准是最低的。例如,北京1980年常年菜田22.4万亩,平均每人4.9厘。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上海因郊区大搞农田水利,社队企业蓬勃兴起,社员造房成倍上升,国家建设征地中又存在着宽征宽用、早征晚用、多征少用、征而不用的状况,“占地出现了第三次高峰”。以松江县为例,该县菜地面积严重不足,城厢地区原有商品菜地面积2686亩,其中国家计划面积1961亩,城厢镇闲散土地列入菜地面积725亩,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菜地越缩越小。另据1980年2月上海各县、社对蔬菜田面积进行的清查,全市减少菜田2万余亩。而且,被征用的菜地大部分都是位于近郊的种菜历史悠久、高产的老菜地。据统计,1964—1990年,近郊新泾、虹桥、龙华、梅陇、长征、桃浦、彭浦、江湾、五角场、杨思、六里和严桥12个乡的菜田,从9.88万亩下降到5.65万亩,减少4.3万余亩。

  此外,因工业污染致使部分菜地无法适用于蔬菜种植也是造成菜地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改革开放后,上海郊区的乡镇工业大踏步发展。据统计,1976年上海全市郊县乡镇工业数为5055个,截至1989年达16800个,为1976年的3.3倍。数量庞大的乡镇工业企业中涉及化工、电镀、喷漆、造纸、印染、淀粉、制革、水泥、金属冶炼等行业污染排放量大的企业,致使农村菜区受到的污染日趋严重。

  1982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会同上海、嘉定、宝山、川沙四个县的相关部门对蔬菜田地环境污染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北新泾、漕河泾、桃浦、彭浦、大场、花木、六里7个地区,约9万亩菜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985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调查并绘制的《上海市蔬菜土壤重金属污染示意图》显示,上海菜田重度污染面积为1500亩、中度污染为13900亩,主要分布在北片。以上受污染菜田面积合计15400亩,已不再适宜种蔬菜,只能另做他用。

  (三)劳力离农和劳动力结构变化

  劳力离农,在菜区直接体现在每劳力负担菜田的亩数上。据统计,1978年,上海郊区每劳力负担菜田亩数为1.14亩。此后,由于菜区劳力离农,每劳力负担菜田亩数持续升高:1984年为2.1亩,1988年达到了4.76亩。1981年,据上海市蔬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川沙县的465个蔬菜生产队,每劳力负担菜田3亩以上的有125个生产队,占26.8%;宝山县的334个生产队,每劳力负担菜田3亩以上的有91个,占27.2%。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菜区人口中种菜劳力绝对数已下降到3万—4万人,即每百名蔬菜人口中种菜劳力只有13—16人。

  与此同时,菜区劳动力结构随着劳力离农而发生变化。由于大量青壮年劳力进入社队企业,留队务农的大多数是妇女、少年和老年的半劳力、辅助劳力等。上海县作为全市蔬菜生产的重要基地,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菜农以青壮年为主,身强力壮,精明能干,富有种菜经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青壮年农民大批进入乡镇企业,菜农大多为中老年妇女。据1984年上海县华港乡4个生产队的统计,共有菜农160名,男女占比分别为15.5%和84.5%;30岁以下占24%,30—40岁占23%,40—50岁占18%,50—60岁占27%,60岁以上占8%。

  菜农生产积极性降低的主要原因在于菜农的经济收益相较于务工收益要低。据统计,1980年,上海平均每个劳力年收入低于500元的生产队,约占47.7%,有些生产队一个整劳力干一天只有1.5元左右。可是,近郊地区收入门路广,离农搞劳务、贩菜,一天至少四五元;有些女社员在家里搞刺绣、编结等,一天也可以收入二三元。如梅陇公社牌楼大队有些生产队的社员,搞花边、手套编结,每天可收入3元以上。据川沙县反映,菜区6个公社有1000多名社员弃农经商,贩蔬菜、贩瓜果、贩花卉,什么赚钱就贩什么。

  由于劳力离农和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使得一些社队的蔬菜生产受到较大影响。蔬菜生产所要求的精耕细作无法满足,蔬菜品种越种越“粗”,用工多的“细”品种则越种越少。

  (四)蔬菜生产的“靠天吃饭”

  上海位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在夏季多有热带风暴、暴雨、干旱和高温天气,冬季则有强寒潮低温冰冻的灾害。上海的农业生产因生产条件的限制,深受天气影响,基本上是“大灾大减产,小灾小减产,无灾能增产”的“靠天吃饭”情形。因此,在蔬菜生产上,上海往往形成冬夏两个淡季,即每年的1—2月和8—9月。

  受寒潮影响,1980年第一季度上海平均每天上市蔬菜只有1500吨,再加上当年又遭百年不遇异常气候——大伏不热,气温过低,连绵阴雨,从而导致上市蔬菜全年有169天供不应求(低于日均2500吨水平)。1985年,因气象灾害严重,上海常年菜上市量只有85.5万吨,蔬菜供应比较紧张。其中,当年6号台风致使25%—30%的郊县菜田被淹,蔬菜上市量锐减,一段时间最低日上市量大致只有2.5万担,为正常需要的一半左右。1987年8月下旬,上海连续暴雨和高温,9月上中旬又出现了多雨低温恶劣天气,致使已经抢种的4万多亩叶菜、刀豆、黄瓜遭淹或枯死,造成了这段时期蔬菜供应紧张的局面。

  可见,上海蔬菜的生产和供应,往往会因为天气原因,产生“气候正常有菜吃,遇到灾害就紧张”的现象。再加上蔬菜相比于一般农作物更“娇贵”,一旦遭遇自然灾害,产量波动明显。这就使得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和广大市民对于蔬菜需求的均衡性的矛盾尤为突出。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后,上海的蔬菜供销出现了新老问题叠加的情况——既有“文化大革命”时期蔬菜供销政策的遗留问题,也有改革开放后因城乡经济体制调整而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能否解决好菜篮子问题意义重大。

二、应对之策

  如何解决城市蔬菜供销问题?1988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鹏在西安召开的全国十城市蔬菜体制改革会议上强调,出路就是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只有改革,才能进一步调动菜农生产蔬菜的积极性,才能搞好蔬菜的供应和流通环节,进而稳定蔬菜价格。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放开,更多地用价值规律来指导蔬菜生产和供应。这一方针的提出,离不开上海等城市改革开放以来对蔬菜购销的有效探索。

  (一)在购销政策上,从“统购包销”转向“管放结合”

  改革开放后,上海不断打破“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蔬菜购销形式,做到“大管小活”,逐步放开——在坚持计划生产和计划上市的前提下,坚持“以需定产,产大于销”的原则,对计划生产的蔬菜继续实行收购包销政策;对部分花色蔬菜,按照“大计划、小自由”的原则逐步放开,实行选购,进而实行进场交易、产销直接见面、平衡选购或其他购销形式。

  1979年4月,上海以中山西路购销站为试点,实行计划分配数量,允许零售菜场选购品种质量。12月,上海从保护和发展花色品种、满足居民需要出发,对60余只蔬菜小品种的价格管理权下放,实行由菜场自由选购,农商协议成交,收购价适当浮动,零售价实行“死毛利,活价格”的做法。但这些放开的小花色品种只占总上市量的2%—3%。此后,这一比例不断突破。据统计,1984年市管常年菜田主要品种占全部蔬菜品种计划的比重已逐步调整到85%,还有15%的细小花色品种实行计划指导,由各蔬菜购销站与生产队衔接安排种植。

  1984年10月,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文件根据“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的精神,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市场调节范围。1985年,国务院批准了商业部、农牧渔业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做好城市蔬菜产销工作的报告》。这是全国城市蔬菜供销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根据中央精神,5月,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委)、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财办)和市蔬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菜办)联合发布了《关于蔬菜产销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决定根据“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方针,郊菜改统购包销为“大管小活,合同定购”,“对占上市总量80%的22只大宗蔬菜(旺产月80个品种)仍实行计划种植、计划收购、计划价格,由各蔬菜公司经营部、交易市场与各社队签订定购合同”;其余20%放开搞活,由生产单位自行种植上市、价格随行就市,简称“管八放二”。这一措施跨出了蔬菜改革产销体制的第一步。为配合这一政策,10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了市农委、市财办和市菜办《关于做好本市蔬菜产销工作》的文件,对蔬菜生产和流通提出了18条配套的政策措施,即“双9条”。

  上海之所以采取“大管小活”、逐步放开的供销政策,是从郊县蔬菜产销的实际情况出发的。首先,上海郊县存在菜田面积和种菜劳动力不稳的情况,菜农离农倾向比较严重;其次,在流通环节上,上海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输、包装都跟不上;最后,上海的猪肉等副食品价格已经放开,如蔬菜一下子全部放开,菜价控制不住,会过多地增加群众负担。因此,上海对蔬菜供销采取的是较为稳妥的方针,逐步向“放”迈进。而对于“管”,实为上海一种变通的方式,即要通过“管”来协调好因农村土地包产到户后蔬菜生产规模小与市民的蔬菜需求市场大的矛盾。

  此后,上海蔬菜供销政策进一步放开。1987年,上海对原来蔬菜的“管八放二”调整为“管七放三”,即管住占总上市量70%的17只主要品种,放开占总上市量30%的其他品种。1988年,上海又开始实行“双轨分流”改革,即在原蔬菜购销站增挂“交易市场”牌子,被管住的那部分蔬菜由购销站经营,实行指令性计划,执行规定的价格,亏损由国家承担;放开的那部分蔬菜由交易市场经营,自负盈亏。这一改革一直持续到1991年11月。当年,上海有关部门根据“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比重,实行放开价格,放开经营。

  由上可见,上海的蔬菜购销政策“管”与“放”的结合,是为应对原有的统购包销政策无法适应改革开放以后城乡经济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变化,既尊重了价值规律,又兼顾了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在政策摸索的过程中,上海结合自身特点,逐渐建立起一套符合“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方针的蔬菜购销模式。当然,这一模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而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在菜地统筹上,确立蔬菜保护区,稳定和保证蔬菜种植面积

  许多城市蔬菜供应紧张的原因之一就是蔬菜种植面积的减少。因此,保证一定的蔬菜种植面积,是改善城市蔬菜供应的一个基本环节,要用“菜园子”来保“菜篮子”。保“菜园子”首先从保菜田总面积出发。“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为了贯彻中央关于“近郊生产应当以生产蔬菜为主”的方针,1978年3月,上海市蔬菜工作会议明确了近郊种菜比较集中的27个公社和16个大队为“以菜为主”社队。据统计,这些社队菜田面积约占全市菜田面积的90%以上,蔬菜的上市量(包括石化总厂附近的5个大队)占全市的80%以上。这一措施有利于上海确保本市计划菜地18.7万亩的种植面积,建立起相对稳定的蔬菜生产基地。

  为进一步保护蔬菜种植面积,发展蔬菜生产,上海根据国务院1982年3月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于同年10月发布《上海市蔬菜生产保护区暂行规定》。文件确定划为蔬菜生产保护区的耕地共37万亩,分布在46个公社、334个大队。同时,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征用和占用划为蔬菜保护区的土地——凡是划为蔬菜保护区的土地,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征用、占用。对于“确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征用的,一律由市计委、建委、农委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此外,上海还采取不断通过增补菜田的方式,抵消因各种原因而被占菜田的面积。1981年春,上海决定采取边补边种的方式,增补菜田1.7万亩。截至9月,市郊11个公社的53个大队增补新菜田约1.33万亩。其后,市政府决定,再增补常年菜田1.3万亩,并将上海县的虹桥、新泾两公社改为纯蔬菜生产公社。通过以上两次增补,到1982年6月,上海常年菜地计划面积恢复到19.6万亩左右。1985年冬,上海先后增补菜田2.3万余亩。截至1986年底,常年计划菜田恢复到20余万亩,即平均每个市民有3厘菜田。

  因考虑近郊菜地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下被大量占用的实际,上海在增补菜地的布局上由近郊向中远郊地区发展和延伸,形成第二线的蔬菜生产基地。1982年新增补的1.7万亩菜地,主要向新泾、华漕、封浜、江桥、纪王、黄渡、华新、白鹤和青西地区沿苏州河西部流域一带扩展。

  由上可见,上海的蔬菜基地随着近郊乡镇工业的发展,逐步由原来的近郊向中远郊发展和延伸,逐渐建立起以近郊为主、远郊为辅的多层次蔬菜供应基地模式。显然,这一模式的建立对于稳定和保证上海蔬菜的种植面积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为保证蔬菜供应的充足和均衡,上海还需要加强外埠调剂。

  (三)在劳动力管理上,保证蔬菜生产第一线有足够数量和稳定质量的劳动力

  为保证蔬菜生产第一线有足够数量和稳定质量的劳动力,上海采取行政加经济手段并举的方式,协调农、副、工的平衡。1981年5月,上海颁布《关于改进蔬菜生产和供应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各个蔬菜生产队按照每个标准劳动力负担2亩左右菜地的标准(粮菜夹种地区负担3亩左右)配足配好劳力。同时,要求各个社队“规定社员参加集体农业生产的基本劳动日,防止自行外流;对自行外流的劳动力要教育制止,教育无效者,可根据其情节轻重,从经济上给予必要的处理”。

  《上海市蔬菜生产保护区暂行规定》的出台则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力的管理。该规定除提出社员不得擅自离农外流外,对于确有多余劳动力的生产队,要求组织社员外出从事劳务活动,必须经大队同意、公社批准,由生产队与外出社员签订合同。同时,也明确了对擅自离农社员给予适当的经济制裁——不给予享受社员各项福利待遇,直至停止供应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全部口粮和燃料。

  除以上行政手段外,上海还要求用乡镇工业的积累扶持农副业,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高菜农的分配收入水平”,“缩小务农与务工社员实际收入水平的差距”,“实现务农社员的实际分配收入水平,要相当于或略高于务工社员”。一方面,各乡各村利用乡镇工业利润,购置各类农用机械以提高种菜劳动效率,减轻劳动强度,保持蔬菜生产精耕细作的传统。截至1986年,乡镇工业平均每年在这方面的投入达1.5亿元,实现由国家“输血”向集体“造血”转化。另一方面,直接以工副业利润来贴补务农社员的收入。如长征公社四中大队在坚持“以菜为主”的前提下,1980年拿出工副业收入38000元,贴补给生产队,用于分配资金,使每个劳动力平均分配收入达到937元,比1979年提高165元。1985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了市农委、市财办、市菜办《关于做好本市蔬菜产销工作的请示报告》,出台了促进蔬菜生产的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出:继续实行菜区乡镇企业工副业利润共享,支持蔬菜生产;菜区乡镇企业税收与种菜好坏挂钩;等等。

  (四)加强科技工作,提高蔬菜生产抗灾能力

  上海郊区菜农之所以能在全市平均每人只占3厘菜地的耕地上,每天为每个城镇居民提供1斤左右的各色新鲜蔬菜,其中原因除提供必要的菜田面积和劳动力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加强科技工作,提高蔬菜生产抗灾能力,从而实现蔬菜的高产,破除“靠天吃饭”的窘境。

  喷灌是一种借助水泵和管道系统,把具有一定压力的水喷到空中,散成小水滴或形成弥雾降落到植物上和地面上的灌溉方式。其优势在于可以严格控制土壤水分,保证蔬菜在最好的水分条件下生长;可以保持土壤的肥力和良好的团粒结构,防止土壤板结,促进养分分解;还可以调节田间小气候,遏制病虫害的繁殖与生长。1982年底,上海菜区社队在国家支持下,建成喷灌泵站154座,菜区喷灌总面积达到7万余亩,1987年菜区喷灌面积达到近11.5万亩。这一措施,有效缓解了因夏季持续高温干旱带来的蔬菜减产。如1984年7月,上海遭遇百年少见的持续高温干旱天气,但由于排灌能力增强,蔬菜仍然丰收,实现上市和亩产量双超历史纪录,全年郊菜上市168万吨,平均亩产7600公斤。

  地膜覆盖栽培农作物,对调节地温、稳定土壤含水量、防止肥料流失、分解和提高肥效、防止土壤板结、促进土壤熟化和疏松、抑制杂草生长等方面都能起到重要作用。因其技术简单、成本低廉、用工省等特点,自国外引进后被广泛推广。更为主要的是,采用地膜覆盖栽培的一些蔬菜,不仅能早熟应市,而且可获得高产。上海县新泾公社农科所曾在程桥大队郁家宅生产队大棚组,用地膜对一亩番茄、一亩杂交辣椒、一亩露地豇豆、半亩土豆和乳瓜以及零星蔬菜小品种进行地膜覆盖对比试种。试种结果表明,地膜覆盖的菜田,地温一般要比露地菜田高3—5度,有利于促进植物生长。春土豆亩产达2859斤,比露地栽培增产11%。由于上市早,亩产价值达到402元,比一般增值39%。辣椒、豇豆等蔬菜增产增值达20%左右。

  温室大棚是通过人工控制或改变农作物生长的局地气候环境的措施,从而突破农作物生长的季节和地域限制,生产出各种“非时之物”来。同时,在这种人造的“小天地”里,形成一种能够长年种植蔬菜的“小气候”,有些还可以按蔬菜生产的需要,调节和控制温度、湿度、气体,因此能使蔬菜的单位面积产量成倍或几倍地增长。

  据上海市农业局报国家农林部农业局的报告显示,大棚栽培的番茄、甜椒等,春季一般比露地栽培提早15—30天上市,秋季可推迟供应至1月份,产量比露地栽培提高30%—50%。冬季的青菜、芹菜、菠菜、荠菜、塔菜等蔬菜,在塑料棚覆盖的条件下,一般每亩可比露地生产增产一二十担。

  在种子培育上,以杂交方式提高品种的抗病性和产量。如彭浦公社农科站选育的耐病冬青菜605,平均亩产四五十担,高的七八十担,比秋青菜产量还高。此外,还有彭浦704、新选1号等选育出来的种子,普遍具有抗性强和产量高等优点。同时,上海利用温室进行蔬菜育苗“工厂”化实验,打破了传统采用冷床和塑料薄膜保护地育苗受季节影响的因素,实现了四季化育苗。比较而言,“工厂”化育苗,种子出苗齐,出苗率一般可以达到80%,秧苗生长也快,根系发达,早熟性、丰产性都比较好。据长征公社试验表明,番茄秧现蕾比冷床早一个月,茄子秧现蕾要早两个月,单位面积增产3—5成。

  在提高蔬菜抗病能力上,上海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控制病毒病、软腐病、瓜类疫病等对蔬菜生产的影响。以青菜为例,上海市民对其有着特殊的需求,常有“三日不见青,两眼冒火星”之语。然因青菜受病毒病影响,无法满足消费者所需。后经科研人员努力,培育出了抗病毒能力强,耐寒耐热,耐霜露病,外观与口感俱佳的“矮抗青”。因为其优异的品质,“矮抗青”1985年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987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

  综上,上海在蔬菜购销、种植面积、劳动力保证以及科技种植等方面出台和修正的应对之策,是上海在蔬菜供销改革中不断实践改革开放的尝试和摸索,体现了上海以更大的开放来拥抱改革的态度。通过十年摸索,上海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蔬菜供销存在的问题。

三、蔬菜供销改革的成效及意义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上海对近郊区农业生产“以菜为主”“服务城市”方针的恢复和为解决蔬菜供销问题而进行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探索、制定及执行,上海蔬菜供销取得一定成效,为后来的蔬菜供销体系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础。

  (一)客观上实现了城市居民对于蔬菜“数量充沛,品种多样,质量鲜嫩,均衡上市,购买方便”的要求,增加了菜农的收益

  根据《上海蔬菜商业志》相关数据统计,1978—1988年,上海郊菜年上市量在98.89万吨—168.04万吨之间,每天平均在2900吨—4800吨,零售供应水平保持在每天人均吃菜340克—460克,基本保证了市民对于蔬菜每日消费330克—420克的需要,实现了数量上的充沛。如1978年,上海全年上市郊菜145.43万吨,相比1977年的115.84万吨,增幅超过30%。1984年郊菜上市更是达到历年的高位,为168.04万吨。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成绩是在上海市区人口逐年增加的前提下获得的。1978—1988年,上海市区人口由原来的557.38万人累增到732.65万人。

  当然,上海蔬菜生产虽然仍会受到天气影响,表现出丰年、平年以及歉年交替出现的现象。但是,由于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上海蔬菜生产“靠天吃饭”的影响逐渐降低。1983年为上海气象灾害频发的一年,但在上述政策等因素的支持以及郊区农民的努力下,当年郊菜上市量为113万吨,亩产量达5200公斤。1987年,上海蔬菜生产遇到114年来罕见的异常气候。但是当年郊菜上市总量为108万吨,全年除受灾最严重的5月和8—9月有30多天供应偏紧外,多数月份郊菜日上市量均在2000吨以上。这两年的零售供应水平能够满足甚至超过当年市民对于蔬菜的消费需求。

  除了蔬菜总量保证,市民在市场可选择的菜品花色日渐繁多,南方人喜爱的竹笋、毛笋、花菜、菠菜、雪菜,北方人喜爱的土豆、韭菜、青大蒜等品种均可见于市场。与此同时,普遍受上海市民欢迎的地方“名、特、优”产品也逐渐恢复和发展。小闸南瓜、虹桥芥菜、宝山的矮脚莴笋、嘉定的大蒜头、黄渡的雪菜等种植面积都有增加。上海县还采用各种新技术、新措施栽培了筒子萝卜、矮萁青菜、荠菜、上海条茄、黄狼南瓜、小青冬瓜、鳗鲤豇豆、小青荚豌豆、大绿蚕豆等20多个品种的优质蔬菜。

  同时,蔬菜供应不均衡有所缓解。以1981年为例,往年1—2月是上海蔬菜生产的传统“淡季”,市场上蔬菜常常供不应求。但1981年2月上海的蔬菜上市量多达120万担,比1980年同期增加近1倍,还有20多万担蔬菜运往北京、沈阳、哈尔滨等地。1—3月,已上市蔬菜460多万担,比1980年同期增长70%以上。E以下两则报道更能直观地说明问题。

  报道一:

  1、2月份历来是上海市蔬菜供应的淡季,往年这个时候,在国营菜场等待买菜的顾客经常排成弯弯曲曲的“长龙”;今年情况不同了,菜柜上摆满了新鲜蔬菜,顾客花一角钱就可以买到一篮子绿叶菜。

  报道二:

  清晨六点半,市委市政府领导来到黄浦区宁海东路菜场。节日的菜场,人群熙攘……在蔬菜摊,市政府领导问了两个中年消费者对元旦副食品供应的意见,消费者指着货架上琳琅满目的商品表示满意。

  除了市民满意,菜农也因此受益。据统计,20世纪60年代上海蔬菜亩产值在200元—300元,70年代已提高到400元—500元,80年代前期达600多元,1988年起已超过千元;蔬菜上市总金额也相应增加,从60年代每年的5000万元—6000万元、70年代的7000万元—9000万元,到1982年已超过亿元,1988—1990年三年分别达到1.8亿元、2亿元和2.2亿元。可见,上海无论是在蔬菜亩产值还是在总收入金额的绝对值上都有所提高。同时,随着郊区工副业的发展,菜农收入大幅提高。1988年,上海菜区“以菜为主”乡三级劳力年均分配已由1979年的522元增加到2431元,增幅为365.8%,其中近郊菜区工副业发展特别快的乡村人均年收入已达4000元左右,少数村队高达6000元以上。

  (二)为后续蔬菜供销改革的持续推进奠定了基础

  1988年8月,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区县局干部大会,会上宣布了《关于建设郊区副食品生产基地,改革产销管理体制的决定》,拉开了上海“菜篮子工程”建设序幕。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决定为彻底解决蔬菜产销中的问题指明了方向。1994年,上海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启动,力求探索出一条国际化大都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新路子。上海蔬菜供销改革的持续推进,离不开改革开放十年来的摸索。在这十年摸索中,上海勇于改革,为后续改革的持续推进奠定了基础。

  首先,确定了政策方向。在生产端,上海始终坚持“郊县为城市服务”“菜区生产以菜为主”的方针,明确郊区蔬菜生产的责任和目的,通过不断理顺农、副、工关系,减少农、工收入的差距,发挥菜农的生产积极性。在流通端,改善蔬菜经营体制,不断密切产销关系,确保市场供应;改善流通方式,活跃蔬菜购销,以更加适应生产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新变化;坚持“管放结合”的方针,适时调整管放比例:由1985年的“管八放二”调整为1987年的“管七放三”,再到1991年根据“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放开价格,放开经营。

  其次,建立了制度体系。上海陆续制定并出台一系列适应改革所需的政策,如《关于蔬菜产销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关于改进蔬菜生产供应工作若干规定》《上海市蔬菜生产保护区暂行规定》《关于做好本市蔬菜产销工作》等,初步构建了上海蔬菜供销体系,并为后续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经验。其中,1988年上海推行的“菜篮子工程”相关配套措施就是在《关于做好本市蔬菜产销工作》(即“双9条”)基础上,结合新情况而制定。相关政策既保留了“双9条”行之有效的部分,又补充了若干有利于促进生产、搞活流通的具体措施。

  最后,明确了蔬菜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传统的蔬菜产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蔬菜生产的精耕细作,离不开一定数量劳动力的投入。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村种菜劳力逐渐流失。为实现蔬菜的稳产和高产,只有以现代农业的思维,采用科学技术手段,使蔬菜生产向专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方向转变:一方面从菜种的选育、先进栽培技术的推广、蔬菜病虫害的控制和减轻等入手,不断提高蔬菜栽培的技术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实现整地机械化、保植机械化以及发展小农具等方式,积极发展蔬菜生产的机械化,减轻劳动强度,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精耕细作,提高蔬菜质量,增加种菜收入。

  (三)关心和改善民生问题是各级政府进行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

  “菜篮子里看形势”,一只菜篮子,似乎无足轻重,却关系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老百姓观察形势,往往是从菜篮子开始的”。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以往我国学习苏联模式下的城市与郊区的定位——郊区是为克服城市经济凋敝、物资匮乏的困难而设立的,是用于保障大城市居民的鲜活农产品供应的场所,改变了以往人们对于城市即工业、郊区即农业的认知。郊区在承接城市工业下移的过程中,社队办乡镇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为实现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可能,突破了农民只能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就业限制。前几年还挽着裤管在菜地里“滚打”的种菜能手,多数穿上了工作服,或进企业当工人,或经商跑买卖。

  作为蔬菜生产者——菜农,开始摒弃原有的计划模式,主动参与市场改革。这是来自生产端的实践。对于菜农而言,这是一种朴素的经济收益追求。他们这种自觉或不自觉的追求,使得自己即成为蔬菜这一特殊商品的生产者,也是消费者。“靠行政命令,谁听?”这一方面体现的是行政命令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改革的迫在眉睫。对于蔬菜的主要消费者——城市居民,他们所关心的是是否能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新鲜质优且品种丰富的蔬菜,否则就会“骂山门”。“要使城市人民365天,天天开心,难度很大,担子很重”。“文化大革命”中提出的“数量第一,品种第二”的口号,已经不再适应改革开放后市民对于蔬菜精细化的需求。

  来自生产和消费方声音的背后,其实质是改革开放后价值规律向传统的蔬菜生产、供应、作价模式提出了挑战。“当缺菜了,那就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催着菜农赶快生产。等我们一看苗头,这个东西多的不得了,刹车。”因为菜“多了卖不掉,少了就紧张”。这种蔬菜的生产和销售关系,被上海农民形象地比喻为“鸭屁股里面装开关”——要它生蛋就生,不要它生蛋就关起来。这样的方式所带来的结果是蔬菜生产和消费的两端都不满意。

  可见,蔬菜的供销并非简单的民生问题,而是有其特殊性——既要保证生产者的利益,也要照顾到消费者的需求;既要调动菜农的生产积极性,也要稳定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显然,在相对落后的生产条件下,政府以单一的计划手段,抑或完全的市场行为无法有效解决上海蔬菜供销的矛盾。这在既往的历史中已被证明。上海在解放初期的蔬菜产销,完全依靠价值规律支配,在生产上表现为大起大落,致使蔬菜供应无法有效保障,价格波动较大。“一五”计划及其后来一段时间,上海蔬菜供销开始转变为以集体为主,同时保留市场的灵活性,保证了蔬菜产销的稳定,供应良好,实现了基本自给。进入20世纪60年代,蔬菜产销以高度集中统一的方式代替了之前的政策措施,有限的自主性被去除。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迈进,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来自生产和消费端的声音,要根据蔬菜市场的需求和消费特点,兼顾城乡各阶层的利益,变被动为主动,以“管放结合”的方式,不断推进蔬菜供销的改革:以市场为手段,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以科技为依托,开展高产值蔬菜生产;完善大流通,从半封闭走向开放,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从而达到蔬菜在供销两端的平衡,最大限度地保障菜农生产和市民消费的利益。

结语

  蔬菜在副食品供应中居于首要位置,是城市居民每天不可缺少的副食品。1987年9月,上海市领导在上海县虹桥乡听取上海、嘉定、川沙、宝山、青浦5个县的主要领导汇报蔬菜生产情况时指出:要用战略眼光看待大城市的蔬菜生产和供应问题。因为做好蔬菜产销工作,不仅是个经济工作,也是个政治任务,因为搞好大城市的蔬菜供应,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生活和社会安定。

  受各种因素影响,改革开放初期,上海的蔬菜供销矛盾突出。为解决城市居民吃菜问题,实现“数量充沛,品种多样,质量鲜嫩,均衡上市,购买方便”,上海的蔬菜供销改革从生产、销售和消费等多方因素着手,用价值规律来调动菜农的生产积极性,用市场机制去“引导”和改革蔬菜的流通,不断打破各种藩篱,以保证市民的“菜篮子”。十年探索成绩显著,但蔬菜供销中存在的问题并未完全解决,郊区蔬菜生产中“以工挤菜”和“以副压菜”现象依然存在,蔬菜基地不稳、菜田面积减少、菜区离农倾向依然存在。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国家不断推进改革和开放。1988年,国家推行“菜篮子工程”,就是希望在中央宏观调控下实现蔬菜供销的系统建设和转变。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的蔬菜供销改革实践无不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逻辑——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和基础上,不断打破各种藩篱,扩大市场的调节作用,以市场的需求来开展产销的工作。这一实践过程,其目的是在探索一条菜农、市民、政府共同满意的蔬菜供销之路,也是在找寻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平衡点,最终实现以现代化的大生产来满足市民对蔬菜的需求。

  [作者简介]林升宝,历史学博士,讲师,上海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4年第3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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