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和解释家庭在西方工业化与城市化背景下走向小型化的趋同理论,没有明确指明其间的因果传导机制,这一缺损的中介机制就是家庭在组织生产与生活过程中的形式。我们使用两个村庄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口述史资料,观察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土地集体化之前、50—70年代土地集体化时期与70年代末期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的农村家庭生产与生活情况,以及这三个时期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提出近现代中国农村传统大家庭向小家庭的转型并不是直接由西方传统意义上的工业化与城市化促成的,而是作为中国1949年后国家战略发展下特定选择的土地集体化彻底改变了传统家庭生产与生活的组织方式,消解了家庭原有的生产组织角色,削弱了父代对家庭生产与生活的控制,增加了子代独立生产与累积财富的潜力,进而启动了家庭结构的根本性转型——传统大家庭不再是家庭成长周期中的偏好模式,并逐渐在家庭的成长周期中成为极其短暂的现象,甚至趋于消亡。而70年代末期来临的工业化只不过是巩固与加强了这一转变趋势。
上述论断不是为了否认西方工业化对于家庭结构变化的影响,而是力图强调除西方工业化外,其他形式的社会变革也带来了独立于西方工业化之外的影响。家庭结构的历史变迁具有超出我们想象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与西方家庭转型以及台湾地区经济起飞初期家庭转型的比较,进一步确认了工业化对于家庭结构转型的影响需要通过家庭生产与生活的组织方式这一中介机制。这也正是我们用来剖析家庭变迁历史复杂性的关键点。
这一理论是对原有家庭社会学理论的补充:经典的趋同理论认为,世界各地的家庭因为同一类工业化的原因,将朝着核心化的姻亲家庭迈进;而我们的理论则认为,即使世界各地家庭变化的结果可能相同,都是朝向小型化家庭的趋势,但是启动这一变化的动力机制可能各不相同,并显示出多样化的特征。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农村土地集体化过程建立了一种区别于之前的新型生产关系,是当时国家工业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显然,由此建立的新型生产关系根本上改变了传统中国大家庭生产与生活的组织方式,从而改变了家庭本身存在的结构模式。
(摘自《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2期,原题:《土地集体化与农村传统大家庭的结构转型》;习雅/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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