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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防汛动员工作的困境与应对
发布时间: 2018-10-31    作者:郭赛飞    来源:国史网 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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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黄河下游地区为例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治理黄河的工作。在新中国成立之前,解放区已分别成立多处治理黄河的机构,如1946年冀鲁豫解放区行政公署成立的冀鲁豫解放区黄河水利委员会、渤海解放区行政公署成立的山东省河务局及1948年华北人民政府水利委员会成立的河南第一修防处。1948年12月,华北人民政府受中共中央委托,在河北省平山县召集各治河机构负责人开会,筹建治理黄河的统一管理机构。1949年6月,华北、中原、华东三大解放区选定委员(选定委员有华北解放区的王化云、张方、袁隆,中原解放区的彭笑千、赵明甫、张慧僧,华东解放区的江衍坤、钱正英、周保祺。参见《黄河志·黄河河政志》,河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2页。)在济南召开会议,成立了三大区统一的治河机构——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会)。[1]新中国成立伊始,1949年11月,第一次全国水利会议召开,会议确立了“水利建设的基本方针,是防止水患,兴修水利,以达到大量发展生产的目的”。[2]而防止水患的中心工作便是防汛。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将黄委会改为流域性机构,山东、河南、平原(平原省,旧省名,1949年以冀鲁豫解放区为基础设置,辖新乡、安阳、湖西、菏泽、聊城、濮阳6个专区,省会为新乡市。1952年撤销,将新乡、安阳、濮阳3个专区划归河南省;菏泽、聊城、湖西3个专区划归山东省。参见《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466页。)三省所有治河机构受黄委会领导,并受各省人民政府指导。6月,黄河防汛总指挥部成立,负责黄河下游河南、平原、山东三省的防汛工作。[1](p.32)以黄委会为核心的治黄工作领导机构的成立与完善,为黄河下游防汛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1952年10月,毛泽东在视察黄河后再三强调“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1952年10月30日,毛泽东同中共河南省委负责人就河南工作和治理黄河问题交换意见,强调“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31日,毛泽东对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军区、黄河水利委员会负责人再次强调“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到达郑州后,在视察黄河铁路大桥时,毛泽东对中共河南省委、郑州市委负责人说:“你们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不然,我是睡不好觉的”。参见《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621~622页。)。治黄工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家战略中处于重要地位,“黄河出了问题就不是一个省或几个县的问题,而是全国的问题”。[3]

  依靠人民治河,既是现实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在治黄工作中的既定方针。“从治黄开始,就紧紧地依靠了群众,明确了人民治河的路线。”[4]因此,如何有效地动员群众参与防汛至关重要。学界一直重视水利动员工作的研究(相关代表作有:葛玲的《新中国成立初期皖西北地区治淮运动的初步研究》(《中共党史研究》2012年第4期),曾磊磊的《动员与效能:1946~1947年中共黄河复堤运动》(《青海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等等。),但对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防汛动员工作关注较少。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黄河防汛动员工作为后期经常性防汛动员工作奠定了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值得深入探讨。本文拟以这一时期黄河下游地区防汛(本文所讨论的防汛工作,包括汛期的防汛以及冬、春季的修堤和日常的护堤工作。)动员工作为中心,通过分析防汛动员工作存在的困境、采取的应对举措,反思防汛动员工作的路径和成效。

  一、防汛动员工作存在的困境

  新中国成立伊始,黄河下游地区防汛动员工作就已经展开,但是,工作中部分干部群众存在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思想、采用强迫命令办法或相互推卸责任、生产和防汛工作矛盾突出、防汛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一)黄河水灾对灾区群众心理和社会秩序影响较大

  虽然新中国成立初期黄河下游并未出现较大的洪水灾害,但是仍然发生了一些因决口造成的地区性水灾,许多沿河地区群众受灾。如菏泽专区309万人口中,超过1/6的人口遭受黄河水灾。(孙照寰:《对菏泽专区黄灾区生产救灾工作的意见(1949年11月1日)》,《生产救灾汇刊》第1集,平原省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委员会1950年编印,第11页。)有些地区的群众因生活受到较大影响,情绪波动,“有的见秋收无望,灾荒临头,想寻思自杀,有的见重产一空,坐等淹死”。社会秩序也受到影响,如山东省临沂专区的郯城、临沭等地,“地主及反革命分子乘群众思想波动之际,制造水鬼毛人谣言,一度造成社会秩序的紊乱”。[5]如何稳定群众心理和社会秩序,成为组织防汛、开展治黄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部分干部群众存在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思想

  由于防汛工作是经常性的重点工作,“年年提防汛”使黄河沿岸地区的部分干部群众出现麻痹思想,认为“大水不能年年有,去年刚过去,今年不可能再有大水了”[6],“年年修黄河,若再有隐患那才是怪事”[7]。有的干部群众存在经验主义思想,沿黄地区流行的谚语如“七月十五定旱涝,八月十五定岚戈”,即是说汛期的各次涨水都不会超过第一次的最高水位,“但事实并非如此”。[8]在发动群众自报隐患的时候,有些长期在沿河堤段上居住的群众因有所顾虑,如“怕拆房子,无处住;怕翻洞,耽误工夫;怕鬼神,认为獾、狐是神”[9],而不愿如实上报隐患。

  (三)部分干部缺乏对治黄工作规律和特点的把握,或采用强迫命令办法,或相互推卸责任

  有的干部对治黄工作规律和特点认识不深,说服不了群众,就采用强迫命令的办法,如向群众宣布“几日组织好”、“某日要晾兵”,甚至说“今年大水,那里开口,杀那里的头”。有的干部“不重视,责任分不清,政府认为防汛是治河部门的事,治河部门认为是政府的事,互相推托,互相依靠”。[9]一些参加防汛工作的干部是由地方党政部门临时调配的,对隐患的危害认识不足,认为“消灭隐患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这一工作应由河务部门人员负责”,“只满足于修补水沟浪窝的表面成绩,思想上认为争取防汛的胜利,只是在大水上滩时组织人力准备上堤抢险就行了”。[7]

  (四)生产和防汛工作矛盾突出,部分群众防汛积极性不高

  政府虽然在组织修堤前开展了一段时间的动员工作,但是,由于1950年第一期修堤采取的是征工的形式,工资标准较低(1950年,大部分黄河沿河地区仍然采取征工的方式,征工平均每人每天可得粮食4.33斤小米,而据调查山东省高青县民工每人每天最少需要粮食4.27斤小米,可见征工所得粮食仅能勉强维持个人口粮需要。参见《关于第一期复堤工作给山东河务局的信》,《新黄河》1950年第3期。),有些民工“反映生活太苦,支持下来很吃力,赔了粮还得自己拿”[10],因此,群众参与防汛的积极性不高。由于汛期一般都是沿河地区农忙时节,生产和防汛工作矛盾突出。山东省防汛指挥部经检查发现,“多数地区忙于夏征夏购,防汛工作开展迟缓无力,停滞于口头形式,缺乏实际深入的带动组织工作”。[11]有些地方还出现了强制性的派工与雇觅(雇觅,即花钱寻找、雇用帮忙办事的人。)现象,群众则瞒报劳动力,有些村瞒报占一半甚至一半以上。[12]据对河南省封丘段复堤民工来源调查,其中半自愿、派工以及雇觅的民工占总人数的33%。[13]

  二、防汛动员工作的应对

  为统筹解决防汛动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境,党和政府自上而下建立了统一的防汛指挥机构,基层也因时制宜地建立了工作组织和机制,并通过召开防汛代表会议、开展时事和实地教育、举办劳动竞赛、提高工资标准、实行奖励政策等举措解决生产和防汛工作中的矛盾,提高群众参与防汛工作的积极性。

  (一)自上而下建立统一的防汛指挥机构

  1950年6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做出《关于建立各级防汛机构的决定》,明确以地方政府为主体,邀请驻地解放军代表参加,组成统一的防汛机构。[14]据此,各级黄河防汛机构与沿河地方政府合作建立了统一的防汛指挥部。黄河下游山东、平原、河南三省设黄河防汛总指挥部,受中央防汛总指挥部领导。三省分别设黄河防汛指挥部,主任由各省人民政府主席或副主席兼任,副主任由各省河务局局长及军区代表兼任;沿河专区建立了地区指挥部,沿河各县成立了县防汛指挥部;各区成立区防汛指挥部,区以下沿堤5公里~10公里设一防汛站,村设防汛屋。[6]各级指挥部逐级分段负责完成防汛任务,参加防汛的干部有职有权并有专责。[15]防汛领导组织的建立为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在修堤工作中,各县还纷纷建立春季修堤工程指挥部。为了突出干部对技术的领导和充分发挥干部的能动性,在民工组织中突出了党团员的引领作用,“尤其是硪工、边锨必须有计划的配备一定数量的党团员”。[16]

  (二)因时制宜地建立基层防汛组织和机制

  为了解决生产与防汛工作的矛盾,防汛指挥部组织群众建立了分工明确的基层组织。这类组织一般设有长期防汛员、临时防汛员、防汛队、抢险队、工程队等。在汛期,沿河设立防汛屋,每屋设长期防汛员1人,入汛后全部上堤,至结束防汛时下堤,中间不换班;平时修补水洞浪窝,进行查水、堵漏洞等技术学习。[6]临时防汛员平时在家从事农业生产,做好防汛准备,如预备草捆、口袋、筐、锨、绳、樁(桩)等物资,洪水来临时接通知上堤防汛。[17]汛期全堤段每公里增设3~10名临时防汛员,属义务工,严密防守,洪水退去即撤离。[18]防汛队平时任务为检查翻填堤身隐患、整修残缺、填垫水沟浪窝、割草、平整堤顶、传达水情以及看护树株、电线、料物等任务,洪水来临时负责查堤巡水与抢险堵漏。[19]

  随着农业合作化进程的展开,为了进一步解决生产与防汛工作之间的矛盾,沿河各地开始结合生产建立变工互助组织,发动在家的干部群众与上工的干部群众订立合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20]从1954年起,防汛组织逐渐形成三种形式:以过去防汛组织为基础,进行个别调整,补充骨干;以互助组、合作社为基础,吸收单干的农民参加,防汛时合作社或互助组负责单干农民的生产;以临时插伙组及搿犋组(搿犋组,即农户间一种畜力互助的形式。)自由组合,建立生产防汛统一组织。[21]这三种形式有效缓解了生产与防汛工作的矛盾,为防汛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劳动力。

  (三)召开防汛代表会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通过代表会布置工作,是发动群众联系群众最好的组织形式与新的领导方法。”[6]参与防汛会议的代表身份不同,来源广泛。以山东省历城县为例,参加代表会议人员共97名,正式代表45名,其中农民37名、工人3名、学生1名、商人4名;列席参会的52名,其中长期防汛员22名、乡大队长9名、大队干部7名、乡长4名、县指挥部干部5名、济南指挥部干部5名。[22]不同身份的人参加会议便于工作的沟通协调,广泛的来源有利于最大范围地动员干部群众。在会议上,领导干部“根据本地黄河堤线及历史的灾害情况拟出讨论题目,并提出办法,以具体情况打通群众思想”,代表们提出了“防汛庵没法搭,警钟、硪夯、梯子难找,时间短恐不能完成任务等困难问题,在互相讨论中均一一得到了解决”。[23]鉴于1949年洪水灾害严重、灾区民众生活困难,1950年的黄河春季修堤提前开工,并预支灾民工资50%以上,以解决生活问题,并且规定土工等组以灾民为主,硪工(土工,即土方工程施工中专司运土的工种。硪工,即土方工程施工中专司人力击实的工种。参见《黄河河防词典》,黄河水利出版社1995年版,第95页。)以技术为主,如技术相等则谁受灾重谁参加。[24]在以工代赈措施的鼓励下,“群众的积极性自动性为数年来所未有”[25]。

  (四)结合防汛真人真事开展文艺宣传

  沿河地区建立了系统的宣传组织,黄委会成立了宣传队,各区县河务局设立了宣教科,还组织了大批基层宣传员,“开展了经常性的宣传鼓动活动”。[26]黄委会编辑出版了许多宣传治理黄河的小册子,其素材内容均来自群众。[27]宣传活动深入基层,内容鲜活,受到群众广泛欢迎。如1951年,山东省防汛干部短训班成员分两组赴章历(章历,山东省旧县名,1953年并入章丘县。)、历城,深入沿河各乡村放映以防汛为主要内容的幻灯片,17天放映了24场次,遍及110个村,观众达16847人。[28]

  (五)开展时事与实地教育,发动爱国主义劳动竞赛

  黄河防汛总指挥部要求各地将防汛工作与抗美援朝运动相结合,通过回忆曾遭受的黄河灾害经历,进行新旧社会对比,“启发觉悟,发动思想,把政策任务交给群众”[29],提出“做好春修,即是抗美援朝爱国主义的实际表现行动”[16],促使群众积极参与防汛工作。此外,各地还大规模地开展了实地教育,如施工队在河堤发现大的漏洞及裂缝后,常组织群众实地参观,以事实教育群众,因此“很易接受”。[30]黄委会还指示沿河地区要发动以塑造典型为重点的爱国主义劳动竞赛[31],激发群众防汛工作热情。1950年冬季修堤工作中,各地的竞赛活动相继进入高潮,如平原省发起“十方先锋”运动(“十方先锋”运动旨在鼓励土工每天运土争取达到10立方米以上。这一运动的开展,提高了施工效率,促使工地上涌现出了大量劳模。参见《平原黄河河务局一九五零年治黄工作总结》,《新黄河》1950年第9期。)、“一斗谷”运动(“一斗谷”运动旨在鼓励群众多做工多得小米。修堤按方计算工资,以小米结算,这一运动将做工数量与物质利益挂钩,较好地调动了群众的防汛积极性。参见学真:《平原省黄河冬季复堤工作是怎样进行的》,《新黄河》1950年第9期。),山东省发起“每车多装两锨土”运动等。[31]到1951年,竞赛的规模逐渐扩大,通过采取“打擂台”的方式,掀起了段与段、区与区、队与队、组与组、人与人的竞赛,涌现出了大批模范人物与模范队,如平原省的郓城县张楼村田道玉及寿张县(寿张县,旧县名,新中国成立后属于平原省聊城专区,1952年平原省撤销后属于山东省聊城专区。)丁苏崔、丁全河队,东阿县后韩屯村郭绪领队,武陟县古樊村原墙头队等。[32]

  (六)提高工资标准,实行奖励政策

  鉴于征工支差严重影响民工做工效率,1950年春,黄委会在总结修堤工作时提出要贯彻自愿包工的办法,即“土工运石按方,硪工按等论资”的工资办法。[25]以平原省河务局为例,1951年规定土工每方2.75斤小米(下同),硪工按硪实质量、硪重、技术、工作态度等评定等级,以等级定工资报酬,每人每日工资一等硪8.5斤、二等硪7斤、三等硪6斤、四等硪5.5斤。(1949~1951年,治黄工作工资以小米为计算标准,以市价折合成粮食发给民工。平原省1951年工资标准在当年5月进行过一次修正,工资标准有所提升,每人每日工资特等硪12斤、一等硪9斤、二等硪7.5斤、三等硪6.5斤、四等硪6斤,一等边锨9斤、二等边锨8斤、三等边锨7斤。参见郑原林主编:《新乡地区黄河志》,1989年印,第212~213页。)随着治黄工作的开展,全河流域的工资标准不断提升。

  为了鼓励群众自报隐患,地方河务局还制定了奖励政策。如1953年河南省河务局规定:“所报隐患,深度在堤顶下二至四米者,按性质及危害大小给一至六万元(旧币,下同)之奖金”;“深度在堤顶四米以下者,按性质及危害大小给以三至十万元之奖金”;“距大堤五华里以内捕捉的獾、狐、狸根据捕捉地点、害物大小、捕捉的难易,每只发给奖金二至五万元。在堤身或柳荫地内捕捉之地鼠(瞎粪猪)、黄鼠狼、地狗等,每只发三千元之奖金”。(《郑州黄河志》,郑州黄河志编辑室1986年编印,第102~103页。)

  *自1955年起,硪工工资分为两级八等:硪重在80斤以上、每人负重10斤以上者为一级硪;硪重在60斤以上、80斤以下者为二级硪。

  资料来源:1952~1954年数据来自郑原林主编的《新乡地区黄河志》(1989年印),第222页;1955年数据来自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河防处编的《黄河下游修防资料汇编》第1集(1955年印),第145页。

  三、防汛动员工作的成效与不足

  防汛动员工作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和困境,多措并举,群众的防汛意识、防汛能力逐渐增强。如河南省开封市各界代表参观险工(险工:大堤平时经常受水流冲击,容易贴溜出险的堤段,或历史上往往发生冲刷险情的堤段。参见《黄河河防词典》,黄河水利出版社1995年版,第93页。)之后,群众逐渐认识到防洪抢险工作中有备无患的重要性;[33]山东省历城县张马庄张家乡干部群众观看抢险模范的片子后,纷纷反映说:“这片子对我们帮助很大,从来不知道怎样抢险,料物怎样用法,现在也知道了”[28]。群众防汛热情被极大地激发,纷纷用实际行动支持、参与防汛工作,如平原省武陟县大樊村在召开诉苦会后当场就有37人自愿报名参加了抢险队。[34]防汛动员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防汛工程的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新中国成立初期黄河下游地区的防汛动员工作,既实现了高效的人力动员,保证了工作效率,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工程质量。据1954年的统计,洪水发生时直接上堤的群众即达12万人。[21]防汛工程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按每坯3公寸(即分米——笔者注)硪实2公寸的标准,在365万点次中检查,合乎标准的占92.5%”。[35]通过对整修后的堤段进行打锥灌水试验,1立方分米的方坑,灌水经210分钟渗完,说明“坚实程度已相当的提高”。[36]在工作效率方面,解放战争时期冀鲁豫民工日做土工1.6方(即立方米,下同)、山东为1.3方[37],而在1956年全河每人每天平均工作效率达到5.6方;平原省聊城专区寿张县刘庆江小队15人,过去没评分时,每工效率只合5.6方,实行了评分后,就提高到7.2方。[38]在消除隐患方面,截至1955年,在全河两岸大堤上锥了5000多万眼,发现和消灭了8万多处隐患。[39]这次大规模修堤被称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大修堤”工程。20世纪50年代,黄河正处于丰水期[40],因此,这次修堤工程为战胜之后的历次洪水打下了坚实基础,尤其是安全度过了1958年黄河花园口站22300立方米/秒的大洪水,在不分洪的情况下使洪水安全入海。[41]

  二是劳动竞赛促进了工程技术的革新与推广。作为竞赛主要条件之一,沿河地区硪工普遍实行打快号硪、套硪打法。此外,硪工还开展了互教互学运动,提高了工程质量。如模范硪工陈庆祥教会20余盘一等硪,带动沿河地区的硪工技术得到普遍提高。沿河地区的劳动竞赛激发了群众的创造力,提高了效率与质量,较好地推动了修堤工作的展开。[32]

  三是缓解了生产与防汛工作的矛盾,稳定了社会秩序,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提高工资标准和实行奖励政策后,生产和防汛工作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如平原省温县五区善台村全村共320户,参加翻堤的有170多户,其中80多户将夏粮全部挣回还有结余,群众反映“政府对咱实在费心不小,为咱村老百姓翻堤不说,还给这么多粮食”,“堤也翻好啦!粮食也挣到手啦!真像政府说的‘负担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42]以前受灾地区“一连四年被灾,群众确难维持最低生活,纷纷外逃,未逃者亦惶惶不安,无心生产”,但是,目前参加防汛工作的灾民“生活问题得以解决,外逃之灾民亦纷纷返回参加生产”[43],缓解了灾情的影响。据平原省统计,全部灾民每人每日所得粮食平均在6斤以上,又据民工生活调查,绝大多数灾民每人每天可结余粮食3斤左右。[25]

  四是丰富了防汛工地的文娱生活,激发了群众防汛工作积极性。黄委会组织的流动宣传队,“每到一处都轰动了整个工地,把宣传车包围得水泄不通,争相围观挂在宣传车上的宣传画,借阅图书和听宣传员宣讲和播放文艺节目”。黄河工人文工团和电影队“每到一地每场演出观众爆满”,尤其是他们每到一地就深入工地生活进行实地采访,把当地治河模范人物、模范事迹就地编成小节目,并在舞台上演唱给当地群众,受到普遍欢迎,“很能和群众打成一片”。[27]这种即时性的采访促使更多民众积极投入防汛工作。

  五是发挥干部引领作用,增强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在防汛工作中,干部发挥带头作用,深入群众,冲在一线。如1951年凌汛期间,山东省利津县王庄险工段以下300米处发现3处漏洞出水,工程队队员张汝宾、乡长赵文举、村长刘朝阳等人带头抢堵,张汝宾、刘朝阳不幸牺牲。[44]黄河工人文工团在汛期巡回演出时,把全团人员组成了一支抢险大队在黄河大水时就地参加防汛抢险,“很受群众称赞”。抢险工地上的民工们见文工团的演员也参加了抢险,特别受感动,干劲倍增,纷纷表示要力争提前完成抢险任务。群众感慨:“过去的河务局是坑人局,算小账,现在河务局那一样都是为人民。”[28]

  然而,在个别地区的防汛动员工作中又出现了一些形式主义、过于追求工作效率等新的问题。如结合防汛工作开展的抗美援朝运动宣传教育存在许多形式主义问题,订立的爱国公约没有发挥作用。以封丘段为例,订立的爱国公约流于形式的占总数的24%[13],有不少的村或户亦订立了爱国公约,但内容空洞;有的是干部替群众读了读,就存到干部那里;有的是群众仿照别人抄写的,几乎千张一律,内容差别很少,在村干部那里订成一本供上级检查,基本上是形式主义的订约。再如,在爱国主义竞赛运动中,部分干部过分地强调群众的经济利益,以至于出现了“锦标主义的偏向”,如张秋安排3个模范队在1个点上竞赛,放弃另外3个点的工作,“培养拔尖是为了夺牛”。[32]在劳动竞赛中,“计划的通病是不具体和条文太多”,“这样的计划,是难以检查,也是难以完成的”。[45]竞赛活动中还出现了单纯追求工作效率忽视质量的现象,如锥探工作中有些地区把提高效率作为竞赛的唯一条件,导致工人们只顾打得快、争红旗,就不能发现有隐患的洞穴了。[46]还有的工程队为了单纯提高效率,降低了工程标准和质量要求。有的在竞赛中延长劳作时间,甚至增加夜班,通过增加劳动强度的方式去竞赛。[33]这种运动式的治水方式往往造成水利工程质量下降、虚耗人力的现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总体而言,新中国成立初期黄河下游地区的防汛动员工作是成功且高效的。究其原因,一方面,国内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保证了黄河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从中央到沿河地区各级政府采取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逐步从临时应急式治理转向长远规划和综合治理。防汛工作开始被列为治黄工作中的经常性重点工作,“治河工程前三年仍应着重在下游修守”[47],并且有充足的时机不断地总结推广经验,促使防汛动员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黄委会的设立和防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仅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的防汛指挥体系,能够及时地制定工作计划,组织、督查各地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工作中有效缓解修堤与群众负担、生产与防汛工作之间的矛盾,逐渐将战争环境下的征工支差改为包工包做,还实施了奖励政策,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防汛工作的积极性。这一时期黄河防汛动员工作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水利工作由暂时性、应急性向经常性、建设性转变的趋势。

  [参 引 文 献 ]

  [1]《黄河志·黄河河政志》,河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1~32页。

  [2]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基本建设投资和建筑业卷》,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1989年版,第898页。

  [3]《平原省水利局一九五二年防汛防涝会议报告、总结、计划》,河南省档案馆:J077-02-0030-08。

  [4]黄河水利委员会编:《王化云治河文集》,黄河水利出版社1997年版,第35页。

  [5]《关于防汛排涝生产救灾的指示(1953年8月15日)》,山东省档案馆:A001-05-082-025。

  [6]《平原河务局一九五〇年黄河防汛总结》,黄河水利委员会档案馆:G6-9-7。

  [7]萧英:《济南修防处消灭隐患的几点经验》,《新黄河》1951年第10期。

  [8]《在人民政府大力领导下?平原省人民战胜洪水?黄河中游两年未出险》,《人民日报》1949年9月8日。

  [9]黄委会:《一九五零年防汛工作基本总结》,《新黄河》1950年第9期。

  [10]《关于第一期复堤工作给山东河务局的信》,《新黄河》1950年第3期。

  [11]《关于做好黄河防汛准备工作的指示》,山东省档案馆:A101-04-179-10。

  [12]《平原省黄河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联合检查团检查工作初步总结》,《新黄河》1951年第10期。

  [13]《封丘段一九五二年春季复堤、锥探工作总结报告》,黄河水利委员会档案馆:6.10.2-G2-5。

  [14]《黄河志·黄河大事记》,河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34页。

  [15]《平原省人民政府关于黄河防汛工作的指示》,《新黄河》1951年第7期。

  [16]《山东黄河河务局一九五一年春修工作计划》,《新黄河》1951年第3期。

  [17]《黄河水利委员会一九五零年防汛办法》,《新黄河》1950年第5期。

  [18]《平原省一九五二年防汛组织办法》,河南省档案馆:J077-02-0030-01。

  [19]《一九五一年山东黄河防汛工作计划》,《新黄河》1951年第7期。

  [20]《平原省人民政府关于黄河南岸水利春修工程施工的指示》,《平原政报》1951年第5期。

  [21]《一九五四年黄河防汛工作总结》,黄河水利委员会档案馆:G6-9-26。

  [22]邢相田:《历城县第二区黄河防汛代表会议》,《新黄河》1951年第10期。

  [23]《平原原阳县防汛代表会议专题报告》,《新黄河》1950年第7期。

  [24]《平原省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五零年治黄工作的总结报告》,《平原政报》1951年第2~3期合刊。

  [25]《黄河水利委员会一九五零年春季工程初步总结》,《新黄河》1950年第3期。

  [26]《寿张县防汛政治工作报告》,《新黄河》1954年第10期。

  [27]徐思敬:《人民治黄初期的宣传出版工作》,《黄河史志资料》1996年第2期。

  [28]贾龙翔:《济南黄河堤上幻灯宣传工作》,《新黄河》1951年第10期。

  [29]《黄河防汛总指挥部七、八月份防汛工作综合报告》,《新黄河》1951年第9期。

  [30]袁隆:《黄河钻探大堤消灭隐患的工作介绍》,《新黄河》1951年第5期。

  [31]黄委会:《一九五〇年冬季复堤工作专题报告》,《新黄河》1950年第9期。

  [32]《平原黄河河务局一九五一年春季一期复堤总结》,《新黄河》1951年第5期。

  [33]《河南黄河河务局一九五零年治黄工作总结》,《新黄河》1950年第9期。

  [34]马孝廉:《大樊村是如何发动群众参加防汛工作的》,《新黄河》1951年第9期。

  [35]《1956年治黄工作总结和1957年治黄工作任务(摘要)》,《新黄河》1957年第3期。

  [36]《平原黄河河务局平原建省一年来的治黄工作》,《新黄河》1950年第8期。

  [37]王化云:《一年来的治黄斗争》,黄河水利委员会档案馆:MG2·1-43。

  [38]《寿张二段评工记分经验介绍》,《新黄河》1954年第2期。

  [39]黄河水利委员会编辑室:《征服黄河的伟大事业》,河南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31页。

  [40]仝琳琅:《战胜黄河1958年大洪水始末》,黄河水利委员会档案馆:3(1)-85-15。

  [41]《黄河志·黄河防洪志》,河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68页。

  [42]《平原温县善台村干组织群众翻堤作到防汛生产两不误》,《新黄河》1950年第7期。

  [43]《平原省1950年春工简结及防汛意见》,河南省档案馆:J0035-001-00057-001。

  [44]王化云:《我的治河实践》,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版,第108页。

  [45]王质彬:《漫谈竞赛》,《新黄河》1951年第3期。

  [46]刘化一、杨先敬:《锥探工具试验的成果与工作的体会》,《新黄河》1951年第10期。

  [47]《黄河水利委员会最近五年水利工作计划大纲》,黄河水利委员会档案馆:A0-1(1)-3。

  [责任编辑:叶张瑜、周进]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5期

  [作者简介]郭赛飞,博士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02400。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中国治水史”(14ZDB04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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