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参与公共劳动是妇女全面解放的先决条件。新中国成立之时,城市妇女被严重束缚在家庭之中,参与公共劳动的机会较少,在经济方面也多依附于男性,严重阻碍了妇女全面解放的实现,再加之当时城市生产建设亟需恢复与发展,党和政府积极动员广大城市妇女参与社会生产。为推动城市妇女参与社会生产,党和政府在建立妇女团体组织、提升城市妇女劳动觉悟、保障城市妇女劳动权益、发展托幼事业等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城市妇女劳动观念明显转变,纷纷走出家庭投身新中国建设,有力推动了城市妇女的解放进程,加速了城市生产的恢复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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