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从事国史编研
胡乔木不仅重视、倡导、关心、支持国史编研,而且本身就是一位国史编研的积极实践者、探索者。自从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时期,他结合党的文件起草工作、理论宣传工作,深入钻研国史中许多重大而疑难的问题,做出了有说服力的回答,拿出了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政治影响的研究成果,对国史学界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早在195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30周年前夕,毛泽东鉴于新中国已成立近两年,经济已基本恢复,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也节节胜利,布置胡乔木写一个“党史大纲”,用以纪念党的生日,宣传党的历史。胡乔木依据自己担任毛泽东秘书以来参与党的历史文献编辑和对党的历史经验总结的长期积累,用不到一周时间便写出了约3万多字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初稿,随后几经修改补充,又经过刘少奇审改和毛泽东定稿,以他个人名义公开发表。这本小册子虽然主要回顾的是党成立以来的历史和对基本经验、教训的总结,阐述的是毛泽东思想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发展的过程及其历史地位和伟大意义,但由于记述时段的下限是1951年6月,所以里面已有了很多国史内容。例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制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将国民党官僚资本变成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经济,统一了全国财政,终止了22年的恶性通货膨胀,系统进行了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交通事业和贸易事业的恢复工作,在重点发展农业、轻工业和国内贸易的同时,着手建立少数必要的国防工业和动力工业,逐步引导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走上服从国家需要的轨道,发展为国家经济服务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领导新解放区农民进行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人民代表大会政权的建设以及大规模镇压反革命破坏活动的工作;美国对朝鲜的侵略严重威胁到我国东北国境的安全,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兵朝鲜,经过五次战役,将侵略军驱逐到北纬38度线附近,等等。所以它既是我党的第一本党史读本,也是第一本有关国史的作品。它充分显示出胡乔木善于驾驭史料和抓住历史脉络的能力,对后来的国史编研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此后,胡乔木虽然没有机会再动笔撰写历史书,但却通过主持起草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的讲话和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指导编写党史建国后的部分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第七、八、九章,提出了许多关于国史问题的真知灼见。他在评论《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一书中建国后的三章时指出:“这三章确是比较难写好的部分。八大以后的十年曲折很多;‘文革’十年是悲惨的十年,但这时期也并非只是漆黑一团;而在改革开放取得伟大成就的十年中,却又出现了两任总书记的严重错误。客观的历史是怎么样,写出来的历史也必须是怎么样。”他认为,这三章乃至这本书,都“写得比较可读、可信、可取,因为它既实事求是地讲出来历史的本然,又实事求是地讲出历史的所以然”。另外,胡乔木在晚年为赴美访问,撰写了三篇学术讲演稿,即《中国在五十年代怎样选择了社会主义》、《中国为什么犯二十年的“左”倾错误》和《中国领导层怎样决策》。这三篇文章是他为党和国家进行对外宣传的力作,同时也是他对国史进行专题研究形成的精品。
与其他学术研究一样,国史研究也有许多不大容易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例如,如何看待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如何看待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如何看待毛泽东的晚年错误和毛泽东思想,如何看待“文化大革命”的起因和性质,等等。这些都是影响国史研究的重大问题,如果得不到正确解决,不仅难以深入研究,就连撰写都难以下笔。对于这些问题,胡乔木迎难而上,将理论与实际、政治与学术相结合,一一作出了令人信服的回答。这些回答主要集中在他主持中共中央文件的起草和会见外宾的谈话中,以及宣讲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时的讲话、报告和文章中。
第一,如何看待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是,革命胜利前夕,党的领导人曾决定在夺取全国政权后,先实行十几年到20年的新民主主义政策,然后再搞社会主义,但为什么新中国成立不到3年,就改变了方针,要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呢?对这个问题,胡乔木在《中国在五十年代怎样选择了社会主义》一文中作了深入分析。他指出,中国所以在1952~1953年间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作出选择社会主义的决定,缘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出现的四个变化,即政府实行了全国财政经济的统一,迅速战胜了投机,稳定了物价,从而把国家很自然地引向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轨道;政府没收了国民党的官僚资本作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资本,并使其迅速强大,其中工业产值和批发商业营业额的份额在1952年均占到60%左右;政府为发展经济特别是进行大规模工业建设,不能不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对粮棉食油实行统购统销,从而使资本主义工商业只能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在朝鲜战争爆发后与西方的关系更加紧张,只能向社会主义苏联寻求援助,从而更多地学习苏联的经验。因此,他认为,就50年代中国经济和中国历史的全局而论,无论早几年或迟几年,保留多少私有成分,经营管理上和计划方法上具有多大程度应有的灵活多样性,对社会主义的选择都是不可避免的。
再一个问题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定义,能否说中国已进入了社会主义?中国是社会主义社会,还是农业社会主义或封建社会主义社会?胡乔木认为,提出这个问题的实质在于,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否搞错了,是否需要补资本主义这一课,或者恢复新民主主义制度?他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前后并不完全一致。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不能只照搬他们著作中的某些词句,而不顾社会主义运动发展的实际。新中国有过一个新民主主义阶段,并早已进入社会主义,这些都是基本的客观事实。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建立是合乎历史需要和历史发展规律的,不能采取削足适履的办法来对待历史。
还有一个问题是,应当如何正确理解和解释社会主义?有人用极“左”的思想对待社会主义,比如“文化大革命”中提出“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的口号。胡乔木指出,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先进的社会制度,如果没有高度发展的经济,社会主义建立不起来。而且,不集中精力发展经济,也背离了革命的根本目的。社会主义不仅要发展经济,而且要使劳动人民掌握国家的命运,确保人民的民主权利,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同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联合起来,反对侵略战争,等等。否则,就不能算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第二,如何看待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早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刚结束,胡乔木就提出对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形式和作用要重新认识。他认为,不适当地夸大阶级斗争的范围、作用和严重性,把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阶级斗争仍然看成社会的主要矛盾,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甚至到党内寻找阶级斗争,是造成我们党1957年以后犯20年“左”倾错误的原因之一。因此,不能再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合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但他同时指出,资产阶级腐朽思想还会渗入到我们的社会中,形成破坏社会主义的力量;资本主义国家及境外敌对势力也会从外部和我们内部,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的阴谋活动,因此,阶级斗争还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范围里长期存在,这也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对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如干部的官僚主义问题、物价问题、就业问题、工作中的不公正问题等等,如果处理不好,也会被敌对势力所利用,发生严重后果。他还认为,对党内的路线斗争、路线错误这些概念也要慎用,不能说党的历史是路线斗争史、路线错了一切皆错、路线正确一切皆对,不要去抓党内的资产阶级。但是,也不能说党内就没有错误思想,没有违反纪律的行为,没有腐败分子,不应当进行必要的思想斗争。
第三,如何看待毛泽东的晚年错误和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是新中国的缔造者和共和国将近30年的主要领导人,对他的评价同党史、国史都息息相关。如何在纠正毛泽东晚年错误的同时肯定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毛泽东思想,这是邓小平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否定“两个凡是”方针以后,一直强调的大问题。他在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起草期间说过:“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是最核心的一条……十一届五中全会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定传达下去以后,一部分人中间思想相当混乱。有的反对给刘少奇同志平反,认为这样做违反了毛泽东思想;有的则认为,既然给刘少奇同志平反,就说明毛泽东思想错了。这两种看法都是不对的。必须澄清这些混乱思想”。他要求决议把“重点放在毛泽东思想是什么、毛泽东同志正确的东西是什么这方面”。他表示,“如果不写或写不好这个部分,整个决议都不如不做”。 [1]
胡乔木对邓小平的这些指示完全同意并且认真贯彻,为写好决议宵衣旰食、殚精竭虑。他提出,要把毛泽东晚年错误同毛泽东思想加以区别,指出毛泽东的错误是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错误,并把毛泽东思想概括为三个基本方面,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他说,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则与马列主义是一致的,同时又有所发展。这个发展不能只讲坚持武装斗争、农村包围城市,否则无法适用于今天和今后。不解决这个问题,坚持毛泽东思想的口号就没有力量,就是空的。
在这个前提下,胡乔木进一步指出了毛泽东思想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问题上丰富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具体表现。例如,毛泽东提出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人民民主专政的学说,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团结——批评——团结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统筹兼顾的方针,工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和技术人员、工人、干部“三结合”的方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思想,等等。这些都是毛泽东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丰富和发展。
第四,如何看待“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灾难,使党和国家、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但它又是毛泽东亲自发动的,并且占了新中国成立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段历史几乎1/3的时间。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和科学解释“文化大革命”的性质、原因,以及这一时期党与国家的状况,不仅关系对毛泽东和党的评价,而且势必关系到国史的研究和撰写。对此,胡乔木同样花费了很大心血。
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性质,胡乔木明确指出,它不是经过法定程序发动的,不能在任何意义上称为一个革命;说要“抓革命促生产”,实际上“革命”愈厉害,生产力愈下降。但他同时又指出,不能把“文化大革命”称为反革命,因为党和国家、军队的性质都没有变,将来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时,恐怕要说这是十年内乱时期。
关于“文化大革命”发生的原因,胡乔木明确指出,其中有毛泽东犯错误、破坏民主集中制、个人专断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历史的原因。但他同时又指出,毛泽东之所以发动“文化大革命”,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对社会主义产生了一种“左”的认识,错误估计了阶级斗争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形势,而不是出于个人恩怨,或仅仅为了把什么人打倒。
关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党和国家,胡乔木指出,“文化大革命”虽然破坏了党和国家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制度,使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陷于变态,林彪、“四人帮”得以上台;但在那个时期,党并没有分裂,基本维持了统一,林彪、“四人帮”都没有能控制国务院,“四人帮”也没有控制中央军委;党的大部分干部和群众并没有跟着林彪、“四人帮”跑,相反在困难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工作,保护了党的健康力量,也使社会主义建设继续在进行,外交工作、经济工作、部分科学工作也都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提出“三个世界”划分的理论,改善了中国同西方的关系,为后来实行开放政策提供了前提条件。当然,这些成绩并不是“文化大革命”的功劳,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成绩会更大更多。
很明显,上述问题的正确认识和解释,对于国史的研究和编写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胡乔木为开展国史编研所做的工作,这里不可能一一说到。他在国史编研方面的贡献,充分体现了他作为我党思想理论战线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敏锐政治眼光、深厚理论功底和高超学术素养以及科学严谨的学风。我们今天纪念胡乔木,应当记住他为推动国史编研事业而付出的努力、做出的贡献,学习他观察和研究国史问题的立场和方法,领会他对于国史和国史编研工作的精辟见解和谆谆教诲,把党的国史编研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更好地发挥国史编研资政、育人、护国的功能。
[ 参 引 文 献 ]
[1]《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91、297、299页。
[责任编辑:杨文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