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联系和区别
毛泽东明确赞成斯大林提出的区分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这三个不同概念的正确观点,批评了我国有些人对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的本质差别不加区分,一提商品生产就以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必欲消灭之的不正确观点。
毛泽东在谈到集体所有制的人民公社必须扩大商品生产时,就批评了这些同志:“现在我们有些人大有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他们向往共产主义,倾向不要商业了,至少有几十万人不要商业了。我们有些号称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家表现得更‘左’,主张现在就消灭商品生产,实行产品调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是违反客观规律的。他们没有区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本质差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利用商品生产的重要性,不懂得社会主义的现阶段,价值、价格和货币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中的积极作用。这些表明,他们根本不认识无产阶级对五亿农民应该采取什么态度。”
斯大林明确区分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这三个不同概念,因而得出这样的结论:商品生产在一定时期内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而不引导到资本主义。这是斯大林在社会主义与商品生产关系问题上作出的杰出的理论贡献,他说:有人说,商品生产不论在什么条件下都要引导到而且一定会引导到资本主义。这是不对的。并不是在任何时候,也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是如此!不能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这是两种不同的东西。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只有存在着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只有劳动力作为商品出现于市场而资本家能够购买并在生产过程中加以剥削,就是说,只有国内存在着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制度,商品生产才会引导到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生产是在这样的场合开始的,即生产资料是集中在私人手中,而被剥夺了生产资料的工人不得不把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否则,就没有资本主义生产。
但是,如果这些使商品生产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已不存在,如果生产资料已经不是私有财产而是社会主义财产,如果雇佣劳动制度已经不存在,而劳动力已经不再是商品,如果剥削制度早已消灭,那又怎么样呢?可不可以认为商品生产总还会引导到资本主义呢?不,不可以这样认为。要知道我国社会正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度、雇佣劳动制度剥削制度早已不存在了的社会。
决不能把商品生产看做是某种不依赖周围经济条件而独立自在的东西。商品生产比资本主义生产更老。它在奴隶制度下存在过,并且替奴隶制度服务过,然而并没有引导到资本主义。它在封建制度下存在过,并且替封建制度服务过,可是,虽然它为资本主义生产准备了若干条件,却没有引导到资本主义。如果注意到,在我国,商品生产没有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那样漫无限制和包罗一切地扩展着,它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雇佣劳动制度的消灭和剥削制度的消灭这样一些决定性的经济条件而受到严格的限制,试问,为什么商品生产就不能在一定时期内同样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服务而并不引导到资本主义呢?
毛泽东对斯大林提出的这一崭新观点非常重视,也十分赞赏,并结合中国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研究。他肯定了斯大林提出的商品生产不是孤立存在而总是与一定的经济相联系的观点。毛泽东认为,斯大林这句话说得正确:“决不能把商品生产看作是某种不依赖经济条件而独立自在的东西。”毛泽东由此得出结论,不能孤立地看商品生产,要看它与什么经济相联系。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相联系,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相联系,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毛泽东还认为,商品生产从古就有。他说,商朝为什么叫商朝呢?是因为有了商品生产,这是郭沫若考证出来的。所以,商品生产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就有,只是不发达,现在则有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之分。正因为如此,所以毛泽东赞成斯大林说的,一方面,我们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但另一方面,也“不能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毛泽东认为,“这个说法对”。所以,他让大家不要怕商品,要发展商品生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毛泽东认为:“我国现在的情况是,已经把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变成了全民所有制,已经把资本家从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中排挤出去,现在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国家和人民公社,这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有本质差别的。现在我们有些同志怕商品,无非是怕资本主义。怕商品干什么?不要怕。因为我们有共产党的领导,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有工人阶级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有各级党组织,有成千成万的党员,有广大的贫下中农作为我们的依靠,我们可以发展商品生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中国原来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比印度、巴西还落后。印度的铁路和纺织比中国发达。我国1957年生产了三千七百亿斤粮食,三百亿斤作为公粮,五百三十亿斤卖给国家,商品粮还不到全年粮食总产量的四分之一。粮食以外的经济作物也很不发达,茶、丝、麻、烟一直到现在还没有恢复到历史上的最高产量,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否则,公社货币收入很少,很难有钱分给社员。例如,河北省分三种县,一部分只能吃饭,一部分要救济,一部分除吃饭外还能分点钱。能够给社员分钱的又有几种,有的分得很少。因此,每个公社在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要发展其他能卖钱的东西,要发展商品生产。”
正是根据于商品生产有社会主义的与资本主义的区分,所以,毛泽东在肯定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必须搞商品生产的同时,也正确地指出了对商品生产的消极作用要加以限制和否定。他说:“斯大林说:‘在我国,商品生产没有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那样漫无限制和包罗一切地扩展着。’这个话说得对。我们早在一九四九年,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就说过:‘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我们对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容许其存在和发展,但是,我们又从各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时间达六年之久,经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公私合营这样三个步骤,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到一九五六年,他们实际上空手过来了。斯大林所说的‘决定性的经济条件’,在我国也完全有了。”那么,对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不是就不要加以限制了呢?不是的。因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也是商品生产,不论任何一种商品生产,都有它的特殊性,同时它们之间又有共同性。例如,中共中央十二届四中全会所作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明确指出:“即使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它的广泛发展也会产生某种盲目性。”这一点,就是所有商品生产所共有的。因此,还需要加强指导、调节和管理。
毛泽东认为,斯大林所说的,为什么商品生产就不能一定时期内同样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服务而并不引导到资本主义呢?这句话很重要。利用商品生产为社会主义服务,斯大林讲了很多理由。那么,商品生产有没有消极作用呢?有,就限制它,否定它,过去的资本主义的鬼,已经吃掉了,将来再出现资本主义的鬼,就再吃掉它。怕这个鬼干什么?不要怕。我们发展商品生产,不是为了利润,而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为了五亿农民,为了巩固工农联盟,为了引导五亿农民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在这方面,商品生产还是一个有利的工具,这点应当肯定,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个工具。要把这个问题,提到干部中好好讨论。
毛泽东明确地反对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当读到斯大林说的:现在,在我国制度下,说劳动力是商品,说工人“被雇佣”,这真是十分荒谬的,仿佛占有生产资料的工人阶级自己被自己雇佣,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自己时,毛泽东指出:“在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把劳动力当作商品买卖的社会条件已经改变了。经过整风反右后,劳动人民的觉悟大大提高,精神面貌大为改变,他们中间很多人从思想上认识到了劳动力不是商品,不是为人民币服务,而是为人民服务。”
毛泽东还认为,社会主义的商品交换应有计划地进行。他说:“当然,社会主义的商品交换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要把国家和公社的商品交换,纳入计划的轨道,要逐步推广合同制度。”
如果把毛泽东同志对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特点的观点作一概括的话,就是他所说的,“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有计划地进行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这和我们后来所说的,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有相类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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