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任务基本上得到了解决;这就为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国的繁荣富强,创造了政治前提。
进行经济建设,首先是要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国,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但是,怎样才能发展经济,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呢?从世界历史上看,主要有两条道路:一条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这是欧洲各国、美国和日本走过的,而且走通了;一条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这是苏联走过的,而且也走通了。十月革命前,俄国是欧洲的一个比较落后的国家,由于实现了社会主义的工业化,苏联成了欧洲的第一强国、世界上最强大的两个国家之一。
新中国应当选择什么社会制度,走哪条工业化道路?对于这个问题,毛泽东不仅在理论上作出了科学的论证,而且在实践中给予了正确的解决。
(1)指出中国必须先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实现现代化。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指出:我们应当“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再次强调:“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7]
毛泽东的这个主张,完全符合中国的实际。因为近代以来的历史表明,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在中国是走不通的。从19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产生以来,由于受到外国垄断资本的压迫和本国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始终处于举步维艰的境地。经过七八十年的发展,到1949年,整个民族工业资本不过只有20.08亿人民币。独立以后的中国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就难以取得真正意义上的经济独立。这样,中国就会成为外国垄断资本的加工厂和单纯的廉价原料、廉价劳动力的供应地,就像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那样。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企图主要靠外国提供资金和机器设备等来求得发展,特别是要想成为世界强国,是不可想象的。而且,由于经济上依赖外国,在政治上就挺不起腰杆,连已经争得的政治独立也可能丧失。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其经济可能会有一时的发展,但终究还是要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大国的附庸的。在帝国主义时代,中国通过走资本主义道路实现现代化的可能性已经失去。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优越性,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来说,通过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国家工业化,这是最好的选择,因而也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2)对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可以搞社会主义作出科学的论证。
对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是不可以搞社会主义?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长期以来就有争论的问题。在中国共产党内,对于中国应当搞社会主义这一点,是没有争论的;但是对于在工业化实现之前是否可以系统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面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这个问题,则是经过了一番摸索才得到解决的。
1951年初,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曾经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当工业还不能向农业大量提供农用机械的情况下,农业生产互助组能不能前进一步,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毛泽东研究了世界现代化大生产发展的历史经验和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表示不赞成“农业集体化要等机器”这种主张,指出: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气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他讲的道理得到了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的赞同。[8]
中共中央在1953年正式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规定:“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对这条总路线的内容有过一种通俗的解释:“好比一只鸟,它要有一个主体,这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它又要有一双翅膀,这就是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里所要表达的意思是再清楚不过的:主要的任务是实现国家工业化;而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就必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面确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
后来,毛泽东还从理论上对这个问题作过进一步的论证。他说:“首先制造舆论,夺取政权,然后解决所有制问题,再大大发展生产力,这是一般规律。”“从世界的历史来看,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不是在资产阶级建立自己的国家以前,而是在这以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大发展,也不是在上层建筑革命以前,而是在这以后。都是先把上层建筑改变了,生产关系搞好了,上了轨道了,才为生产力的大发展开辟了道路,为物质基础的增强准备了条件。当然,生产关系的革命,是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所引起的。但是,生产力的大发展,总是在生产关系改变以后。”[9]这个一般规律,对于无产阶级革命也是适用的。
毛泽东的上述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理论的科学继承和创造性发展,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和坚持、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开辟了一条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一条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总路线。在贯彻执行总路线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一方面要求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作为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基本任务,另一方面又要求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以利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这两个任务是互相关联、互相促进的。
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既遵循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理,又具有明显的中国特点。它要求通过合作化的途径,积极而又稳步地对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要求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途径,用和平的、“赎买”的办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中国的有计划的工业化建设和有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同时开始的。当时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骨干企业,极大地加强和壮大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力量,为中国社会顺利过渡到社会主义奠定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同时,社会主义改造又是围绕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任务进行的。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采取的实际步骤总是力求使之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以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不允许对生产力造成破坏。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引起激烈的社会动荡和经济破坏,而且使生产逐年增加。它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直接的推动力量。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上,是一个伟大的创举。
到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中国继建立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之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建立了起来。1952年,各种经济成分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分别是:国营经济19.1%,合作社经济1.5%,公私合营经济0.7%,个体经济71.8%,资本主义经济6.9%。就是说,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合计为78.7%,占到国民收入的绝大部分。到1956年,各种经济成分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分别是:国营经济32.2%,合作社经济53.4%,公私合营经济7.3%,个体经济7.1%,资本主义经济接近于零。这就是说,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公私合营经济合计为92.9%,占到了国民收入的绝大多数。这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这表明,中国已经胜利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得到了全面的确立。
中国经济在20世纪50年代的最重要事件就是选择了社会主义。就50年代中国经济和中国历史的全局而论,重要的是,无论早几年或迟几年,保留多少私有成份,经济管理上和计划方法上,具备多大程度上应有的灵活性,总之,对社会主义的选择是不可避免的。[10]邓小平说过:“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搞得成功的,很了不起。这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大贡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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