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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思想探析
发布时间: 2010-03-05    作者:梁柱    来源:《毛泽东与中国社会主义事业》 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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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毛泽东强调法制建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既要从根本上划清社会主义民主同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同时又要善于吸收包括资产阶级民主某些形式在内的一切有用的东西。列宁曾经说过"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毛泽东在指导制定1954年宪法时,明确指示宪法要体现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我们的宪法是新的社会主义类型,不同于资产阶级类型"。这是毛泽东在领导法制建设时始终坚持的最根本的一个原则,但这并不排斥对外国经验,包括对资本主义国家有用经验的吸收。应当说,这部宪法的制定,既总结了我国几十年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也是把我国的经验和国际经验相结合的结晶。毛泽东十分重视学习外国一切有用的东西,这里所说的国际经验,主要是参考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中好的东西,同时,也注意借鉴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的先进思想,他说"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英国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过革命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开始搞起的。我们对资产阶级民主不能一笔抹杀,说他们的宪法在历史上没有地位。"这就是说,我们对资产阶级民主是采取历史分析的态度。毛泽东为了便于中央政治局讨论宪法草案初稿,当时曾为中央负责同志开列国内外有关宪法的参考文件,其中就包括法国1946年宪法,并特别注明它"可代表较进步完整的资产阶级内阁制宪法"。当然,民主有着鲜明的阶级性,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就民主和法制的某些形式来说,又具有历史的继承性。历史唯物主义者不割断历史要善于吸收历史上进步的、包括资产阶级民主有用的东西。刘少奇在一次关于要防止领导人员特殊化的讲话中,提出要建立群众监督制度,领导人员的权力应该有一定的限制,生活不要过分特殊等措施,他说"我们还可以考虑一些其他的办法。毛主席有一次讲过,资产阶级民主,特别是初期,有那么一些办法,比我们现在的办法更进步一些。我们比那个时候不是更进步了,而是更退步了。"刘少奇认为,对资产阶级的东西,"当然我们不一定完全照那样办,但恐怕有些东西,资产阶级的有些制度也可以参考"。这里转述毛泽东的意见,同以上所引的思想是一致的。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毛泽东的法制思想是很丰富的,是值得认真研究和继承的。在民主与法制的关系上,他深刻地认识到健全的制度对社会主义民主正常运行的保证作用。他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现象的产生以及如何从中吸取教训有着深刻的见解,他认为斯大林的错误,主要是"欣赏个人崇拜,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违反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因而在其担任党和国家主要领导职务期间犯了一些重大的错误。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具体分析斯大林问题的教训时,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思想,这就是:为了防止个人突出和个人崇拜现象的发生,使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得以贯彻实施,就必须建立一定的制度作为保证。他说"我们要是不愿意陷到这样的泥坑里去的话,也就更加充分地注意执行这样一种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而不应当稍为疏忽。为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的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他进而总结中国共产党人反对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的经验,指出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依靠民主集中制,依靠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虽然毛泽东在这里还主要是谈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的问题,但他提出要建立一定的制度作保证,应该说是包含了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制化的思想的。

  总而言之,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时期对法制建设工作曾给予了积极的指导取得了很大成效并且直到60年代初期还提出"没有法律不行,刑法、民法一定要搞。不仅要制定法律,还要编案例"的要求。这些积极的方面对我们今天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也应该看到,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工作,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还未能给予充分的重视。特别是随着党在指导思想上""的倾向的滋长,日益偏离了中共八大确定的扩大民主,健全法制的正确轨道,使原来还很不完备的法制受到严重损害。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史上的一大憾事。毛泽东曾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之后说过,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韩非子是讲法治的,后来儒家是讲人治的。我们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90%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开会有它们那一套,我们还是靠我们这一套。他又说: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还是马青天那一套好,调查研究,就地解决问题。这显然离开了他原来一贯坚持的正确主张。这种实际上的人治思想,助长了"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现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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