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主综合平衡并成功领导了建国后的第二次大规模国民经济调整,为改革开放在相对宽松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展开创造了条件。
粉碎“四人帮”后,全国上下都希望尽快恢复和发展经济。但由于对十年动乱造成的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的状况认识不足,在指导方针上仍存在急于求成的“左”的思想,不切实际地提出了“大干快上”、“全面跃进”等口号,造成经济上新的冒进和产业部门比例失调。对此,陈云在十一届二中全会上就提出了不同意见。他在小组发言中说:现在对农、轻、重的摆法在认识上不一致。“中国耕地少,人口多,是个基本矛盾”,要把农业搞好,除了学大寨,还要采取南水北调、建设商品粮基地、增加必要的农业投资等措施。“工业生产的重点在提高质量”,“质量不好是最大的浪费。”在同年7月的国务院务虚会上,当时的中央主要负责人提出“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步子再快一点”等口号,要增加借款,加快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陈云对李先念、谷牧等说:大量引进国外新技术是正确的,但搞综合平衡的同志头脑要冷静;现在出国考察的人回来吹风,上面也往下吹风,无非一个是借款要多,一个是要再快一点,使一些同志不大好讲话,建议务虚会多开几天,听听反面意见。他强调:“不按比例,靠多借外债,靠不住。” 同年12月,陈云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小组发言中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坚持“既积极又稳重”的方针,工业引进项目“要循序而进,不要一拥而上”。“对于生产和基本建设都不能有材料的缺口。”
三中全会后,中央决定在国务院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由陈云、李先念出任正副主任。他们二人联名致信中央,指出当前比例失调的情况相当严重,建议用两三年进行经济调整。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确定用三年时间,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但是,由于认识不统一导致的执行不力、行动迟缓等问题,1979年底,基本建设的总规模不仅没有降下来,财政收支反而出现了建国以来最大的赤字;到1980年底,基建总规模仍然没有压下来,财政、外贸继续保持巨额赤字,而且两年里增发货币130亿元,造成物价大幅上涨。面对这种情况,陈云一方面通过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对宝钢等特大项目的取舍进退;一方面反复阐述国情实际与建设规模、利用外资与国内配套、引进项目与引进技术、速度与效益、新建与挖潜等辩证关系,以求从根本上克服各种有碍调整的错误认识。经过艰苦努力,八字方针最终得到切实贯彻。到1981年底,农、轻、重的比例基本趋于合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有了很大改善,财政收支大体做到了平衡,物价也恢复了稳定。事实证明,这次调整为后来的全面改革和经济腾飞,创造了十分有利的环境。
四、率先提出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应由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两部分组成,为突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发挥了思想引导的重要作用。
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陈云长期思考的一个问题。早在上世纪50年代,他主持全国经济工作时就提出过“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设想。经过“文化大革命”中的读书和思考,他对这一问题有了更加成熟的想法。1978年7月国务院务虚会期间,李先念根据陈云的意见,在总结发言中提出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命题。在陈云当时的用语中,市场经济与市场调节是混用的,二者是一个意思,都是指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市场调节。1979年3月,他在撰写的一篇提纲中指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主要缺点是:“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在今后经济的调整和体制的改革中,实际上计划与市场这两种经济的比例的调整将占很大的比重。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愈增加,市场经济部分所占绝对数额就愈缩小,可能是都相应地增加。” 后来,他针对国民经济调整中一些人以扩大地方和企业自主权为借口,不执行甚至破坏国家计划,使综合部门难以统筹全局的问题,强调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中,计划是主要方面,市场是从属方面,进而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这一提法虽然与党的十四大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不同,但正如十四大报告所指出的,它对于摆脱在计划与市场关系上的传统观念、形成新的认识, “对推动改革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五、较早表态支持安徽等地实行包产到户的做法,为改革开放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虽然提出了许多在当时行之有效的措施,但在总的指导思想上还是坚持和改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只允许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产计酬。然而,那时安徽等省的一些地方实际上已经开始实行包产到户。这引起上上下下热烈的争论,使一些已经推广包产到户的地区感到比较大的压力。正在这个关键时刻,陈云首先亮明了自己的观点。据当年任安徽省委书记的万里回忆,他当时首先是跟陈云同志商量。那是在一次人民大会堂开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应为1979年6月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那天———引者注),大会休息时,他到主席团休息的地方对陈云说:安徽一些农村已经搞起了包产到户,看怎么办?陈云回答:“我双手赞成。”以后,他又同小平同志谈这个问题,邓小平说:“不要争论,你就这么干下去,实事求是地干下去。” 他们的支持,使万里心中有了底。1980年5月,邓小平发表谈话,明确肯定一些适宜包产到户的地方搞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不必担心这样搞会影响集体经济。这篇谈话对实行农村改革的地方给予了巨大支持和鼓舞,也给全国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同年9月,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专门讨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并印发了会议纪要,指出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实行包产到户是发展生产、解决温饱的必要措施。到1981年底,全国90%以上的生产队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1982年1月1日,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明确包产到户、到组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自此,农村改革的大势被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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