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在历史上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地区,尤其以水、旱、雹灾严重。有历史记载的汉中境内汉江水灾最早发生在公元前185 年,嘉陵江水灾最早发生在公元1016 年。据不完全统计,西汉至民国的2 155 年中,汉中地区曾发生过大水灾145 次,其中西汉至北宋的1 333年中,共发生大水灾16 次,平均每百年发生1 次,南宋至民国的822 年中,共发生大水灾129 次,平均每百年16 次,民国时期的38 年中,共发生水灾17 次,平均每百年发生45 次, ①灾害间隔期呈现出越来越短的趋势。
解放后,人民政府对主要河流汉江、嘉陵江水患进行了有效治理,在对付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后果上,取得了从封建社会到民国历届政府都未有的显著成效。1959 —1960 年,以及1966 年、1969 年、1979 年、1985 年、1988 年,汉中曾出现了罕见的旱灾,其中1959 年部分地区发生1929 年以来最大旱灾,连续80 多天颗粒无雨,汉中市189 634 亩水稻受旱,一些地区群众吃水发生困难,并伴随各种疾病、疫情。[ 1 ] (P53) 1952 年、1956 年、1962 年、1980年、1981 年、1998 年,汉中曾发生了大洪水,其中1981 年洪水是解放后最大的一次水涝灾害。[2 ] (P99 —104) 50 年来,汉中地区共发生较大的水、旱灾各6 次,与民国时期相比,灾害间隔期较长,但是由于汉中复杂的地理环境以及经济的发展,区域性的、局部性的灾害却呈现越来越频繁的趋势,2002 年佛坪县“六九”洪灾使我们意识到局部性灾害所带来的损失不容忽视。本文主要通过对建国初期(1949 —1959) 汉中地区自然灾害与救灾情况的探讨, 总结其经验教训,以利于未来的发展与建设。
一、十年间自然灾害概况
根据现存的资料,以及一些经历者的回忆,汉中在20 世纪50 年代遭受的自然灾害还是比较频繁和严重的。概括起来讲,只有1950 年、1951 年灾害发生在极小范围内,其余年份的自然灾害大都涉及范围广,灾害种类多,损失、影响大。通常在灾年,旱、涝交替,夏旱、冬寒,在时间上呈现连续性,或者同一时期,山区旱、沿江的平川地区时发内涝,这也是汉中地区灾害的不同特点。由于频繁的自然灾害,给百姓的生活和恢复在国民党统治时期严重破坏的经济,都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首先,严重的自然灾害是造成春荒、夏荒的直接原因。
解放初期,和全国的农民一样,汉中农民普遍贫困,几乎每年都存在冬荒的问题,还常常被夏荒所困扰。究其原因,解放前,由于曾作为抗战后方,虽自然条件比较恶劣,而国民党政府仍横征暴敛,使这一地区的经济基础相当薄弱。由于生产力低下,农作物产量低,导致青黄不接时出现饥荒。“大灾之后必有大饥”,自然灾害不仅能直接导致来年的灾难,而且往往加重饥荒的程度。
城固县1953 年给南郑专员公署的报告中提到,该县沿汉江地区及部分山区,由于在上一年遭受先旱后淋的灾害,致使夏秋作物减产、歉收,酿成该年春天灾情相当严重,全县有15 560 人缺口粮,群众生活普遍发生困难,有的卖青苗土地,卖家具,也有无法生活而投河自杀的,还有外出讨饭或偷盗东西⋯⋯。略阳县坪沟乡总共有1 481 人,由于1952 年的旱淋交加,加之野兽危害,1953 年遭春荒的达到750 人,占全乡总人口的一半以上。①1958 年全区范围由于水灾及雨水过剩等原因引起的病虫害,成灾农田73 万多亩。仅宁强县就因自然灾害减产粮食345 万斤,造成冬季与第二年春天饥荒严重。1959 年全区春荒涉及人口120 万,占汉中全区总人口一半以上,夏荒涉及人口43 万。据不完全统计,仅1959 年,全区发生因营养不良导致的干瘦、黄肿病者8 855 人,死亡345 人。宁强、略阳、西乡三县在当年1 —4 月份因饥饿而死亡47 人。最严重的宁强县,186 443 人缺口粮,占全县农业人口(208 774) 的89 %以上,饿死29 人,出现农民吃树皮、谷糠、观音土的情况,甚至还发生一农民煮吃饿死的亲生儿子的人肉的惨剧。②正因为突发灾害导致的饥荒,政府在组织救灾时总是把生产自救和赈粮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因为只有通过生产自救,灾害损失减少了,才是应付当时局面的惟一最有效方式。
其次,自然灾害频繁,农民应当承担的粮食税收任务无法完成,加重国家负担。1950 年汉中全区进行田地、人口产量登记,确定公粮的征收标准。据有关档案记载,1953 —1957 年汉中全区的公粮应征数和实征数分别为下列数据。③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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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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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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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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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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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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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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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377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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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776 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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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271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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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748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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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598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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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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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722 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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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216 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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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624 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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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605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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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85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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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可见,从1953 年到1957 年,国家规定的公购粮都未能完成。而这时国家确定的税率最低是1954 年,占实产量的7166 % ,每人平均交纳51 斤。最高是1953 年,征收税率是实产量的817 %。这个税率应该说是不高,而且1953 年税率偏高,1954 年国家还适当的作了些调整,以后几年基本保持在调整后的水平。但是农民还是未能完成应缴的公购粮。有一个现象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这一时期粮食产量的增减情况:1954 年薯类总产量减少1014 % ,玉米减少214 %;1955 年粮食作物合计减产815 % ,水稻总产量减少715 % ,小麦减少1417 % ,薯类减少2114 % ,杂粮减少417 %;1956 年粮食作物总产量减少417 % ,水稻总产量减少815 % ,杂粮减少4012 % ,其中玉米减少5012 %。①减产的主要原因以1955 年为例,由于1954 年秋季的水灾,入冬后的雪灾,以及1955 年春天的旱灾,夏小麦播种面积比1954 年减少5 % ,总产量降低。由于干旱缺水,水稻63 045 亩未插上秧,当年6、7 月份,由于各地发生风、冰雹、暴雨等灾害,导致农作物受重灾(损失七成以上为重灾) 。②由此可见,这时期农民无法完成粮税任务与农作物的严重减产有很大关系。
1950 年代汉中灾害造成的另一个后果就是灾后耕地面积的减少。“历来灾荒,不但
使农地在灾时无法利用,而且每经一巨灾之后,荒地面积势必增加。”[2 ] (P127) 自然灾害对乡村生态环境最大的威胁,还是对农田生态系统的破坏。[ 3 ] (P51) 1954 —1957 年汉中水灾频繁,所造成的土地抛荒现象还是很严重的:1953 年全区耕地面积6 784 291 亩,1954 年只有6 721 735 亩,占1953 年的9911 %;1955 年为6 709 096 亩,比1954 年减少012 %;1956 年为6 491 469 亩,比1955 年减少312 %;1957 年为6 366 697 亩,比1956 年减少2 %。③如洋县茅坪乡1956、1957 年遇严重的自然灾害,该乡原有耕地4 000 多亩,到1957 年只剩下2 000亩,减少50 %;宁强县大安乡1959 年由于大旱,灾民外逃,荒芜土地13 110 亩。④各种灾害不仅直接使耕地减少,特别是水灾、泥石流淹没、冲毁大量的农田,一些沿河地区的土地遭到破坏后,几年内无法恢复,若水中含沙过大,或者河流改道,则地面尽为泥沙,寸草不生,只好永久废弃;被洪水淹没的农田,即使能够修复,土质总不免受到破坏,时间愈久,破坏越大。连续大旱,对土质破坏也很大,长期、严重缺水也会造成部分土地荒芜。
二、救灾的措施及成效
基于在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领导解放区救灾过程中逐渐积累的经验,1949 年解放之初,面对全国范围内频繁的自然灾害《, 人民日报》社论指出:防灾救灾首先应治河修堤,组织灾民以工代赈,其次开展副业,政府贷款贷粮,贷购订货,第三精简节约。[4 ]1950 年中央成立救灾委员会,领导、指导全国的救灾工作。[ 5 ] (P5)
在中央及西北军政委员会、省政府的领导下,汉中地方政府领导当地群众进行了艰苦的救灾活动,1950 年成立的南郑专员公署民政科是负责指导救灾的专门机构。主要贯彻了中央救灾委员会提出的“生产自救、节约度荒、群众互助、以工代赈,并辅以必要的救济”的方针[5 ] ,并根据汉中灾情的实际,创造了灵活多样的救灾措施。
1 紧急救济,责任到人。灾情发生后,有关领导干部亲到现场,实地领导生产自救, 解决灾民困难,并通过实际调查,进行定灾,以此确定救济数量,提高了救灾效率,也基本避免了瞒报现象的发生。
1950 年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关于生产救灾的补充指示》中说,救灾工作的关键,在于加强领导,为深入了解具体灾情及灾民思想动向,以及政府各部门的有机配合,不仅可以安定人心,而且对救灾工作的推动与加强,具有积极作用。只要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负责,深入灾区,亲自带领群众,任何严重的灾害都可以渡过的。中央多次发文,要求灾区各级政府的负责人,都必须深入灾区。[5 ] (P3)
当时汉中地区在救灾的领导上,各县区采取“政治挂帅,层层包干,加强灾区干部力量”的方针。①灾害发生后,成立各级救灾工作组,组织灾情调查组干部在最短时间内分赴各灾区,进行安慰,领导生产自救,补种农作物,发放赈粮、赈款,组织副业生产队,这种做法逐步成为各级政府救灾的定制,而且在实践中形成了有效的监督体系,避免了政府领导救灾流于形式。略阳县还制定了救灾工作纪律和干部五日一访问的制度,还派出多名县、乡级领导干部担任生产队副队长,增强了群众的抗灾信心,提高了抗灾积极性。当时有群众感慨,今天的干部大不相同,过去国民党成天坐在家里,根本不关心群众的利益⋯⋯。②
2 开展副业,增加收入。1950 年中央指示,大力发展副业以解决救灾生产资金缺乏问题。“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汉中丰富的竹、木、棕榈、药材等植物资源,为发展农村副业如编制竹器、藤器、烧炭、栽培木耳、挖药材等创造了条件。在实践中,逐步创造和发展了以水补旱、以菜补粮、以副补农的生产自救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