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之后,国家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出台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这不仅是进一步加快中部地区崛起步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战略部署,而且对于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部地区地处我国内陆腹地,土地面积占全国的10.7%,人口占全国的28%,生产总值占全国的近1/5,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非常突出。改革开放以来,中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部地区在全国经济总量中的比重由1990年的21.9%下降到2005年的18.8%,人均GDP 由相当全国平均水平的80%下降到75%。随着“沿海开发开放”、“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陆续实施,有必要进一步加快中部地区的发展。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颁布施行,使中部地区发展进入了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从中部地区的比较优势出发,赋予了其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定位,为中部地区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短短几年时间里,中部六省发展活力竞相迸发,中部崛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6—2008年3年间,中部地区GDP年均增长13.2%,位居我国东部、西部、东北及中部四大经济板块第二位,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财政收入占全国的比重均有较大幅度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今后5到10年是中部地区发挥优势、实现突破、加快崛起的关键时期,在我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实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揽子计划的大环境下,中部地区加快发展面临着诸多有利条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解决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入手,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做出了全面部署,描绘了发展蓝图,明确了重点任务,制定了扶持政策措施。国家批准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有利于发挥中部地区综合优势,挖掘发展潜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中部地区“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建设,不断增强对全国发展的支撑能力;有利于优化区域开发结构,加快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当前中部地区正面临加快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我们相信,创造辉煌历史的中部地区人民,一定会在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指引下,进一步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利用好中部地区的综合优势,坚持科学发展,努力开拓创新,再写中部崛起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