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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领:1965—1966年“三查”节约运动探析
发布时间: 2025-09-08    作者:朱领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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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为有效缓解生产资料匮乏的状况,更好地完成1966年度国民经济生产计划,1965年11月,国家计划委员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发动以清查物资、设备和流动资金为目标的“三查”节约运动。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国家计划委员会及时了解地方进展情况,优化指导意见,以便更好地指导运动推进。“三查”节约运动中清理出来的物资,通过展览会、调剂会和直接调剂等方式用于支援三线建设和地方工农业发展。该运动有效提升了物资的利用效率,是党和政府实现物资有效再分配的积极尝试,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当时物资管理体制运行中的不足。
  [关键词]三线建设;“三查”节约运动;国民经济;计划经济
  为有效缓解生产资料匮乏的状况,更好地完成1966年度国民经济生产计划,1965年11月26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计委)结合以往实践经验,向中央提交了《国家计委关于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开展“三查”和废金属回收工作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出:“一九六六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个增产节约运动,在努力增加工农业生产的同时,要反对浪费,要狠抓物资的节约使用和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并且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设备、材料、流动资金进行一次大清查”。1966年1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该报告,要求“即按此执行”。目前,学界对增产节约运动已有不少研究,取得一些共识。例如,有学者认为,增产节约运动是保障计划经济体制稳定运行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有学者指出,“为了克服经济计划的迟滞性,开展群众性的增产节约运动就成为一项必备工具”。既有研究有助于更好认识这一运动,但需要注意的是,其在不同时期面临着不同的问题,有着不同的策略,产生了不同的影响。1966年是“三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三线建设推进的重要一年,而当年北方八省、市、自治区的严重干旱影响了农业生产,进而影响工业建设。“三查”节约运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起来的,有其独特的探讨价值。本文结合地方档案和相关文献,拟对1965—1966年“三查”节约运动进行综合考察。
运动的缘起及形成
  “三查”节约运动与三线建设有一定联系,但其正式形成又有一个过程。
  (一)运动的缘起
  党和政府在1964年做出三线建设这一重要决策,在建设过程中,其物资不足问题日益显现,主要包括物资短缺和物资积压两方面问题,成为“三查”节约运动的重要缘起。
  一方面是物资短缺问题。三线建设初期,企业的物资短缺问题十分普遍。以四川三线企业为例,攀枝花工矿区在建设之初就面临着严峻的生产资料短缺问题,1965年5月,在渡口指挥部讨论电厂建设问题的会议上,有人指出生产设备和材料还未得到满足:“大型钢材尚差500吨,已订货2000吨,合同交货期是10月、11月,不能满足需要”。与此同时,三线建设对材料和设备的规格、质量等要求较高,进一步加剧了物资短缺。例如,第一机械工业部搬迁至甘肃的7个企业,需要协作配套的项目就有81项,但是只有40%的项目可以由当地解决。此外,三线建设的企业布局原则也增加了物资供应的困难。例如,四川省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计委)就明确指出:“过去建厂大多集中在大、中城市附近,水、电、路的问题比较好解决;现在根据‘分散、隐蔽、靠山’的原则布点,建设项目分散在边远地区,水、电、路、燃料和地方建筑材料、副食品等支援配合的问题比较多”。可见,物资短缺问题在三线建设过程中有着较为明显的体现。
  另一方面是物资积压问题。物资积压问题与管理制度存在直接关联。以攀枝花为例,其在总结第一年的工作情况时明确承认物资管理制度存在问题。1966年3月,冶金工业部的一份调查报告详细分析了攀枝花的物资积压问题,其原因包括新的物资供应和管理体系尚未形成、物资出现了浪费和短缺并存的局面。为适应建设需要,党和政府对三线地区的物资管理体制做出了相应调整:“在仍然实行国家计划分配、供应的前提下,打破了过去按行政区划设置物资供应机构、按行政渠道调拨物资的常规,改为按建设布局和经济合理的物资流向设置物资供应机构,就地组织物资管理的办法”。这样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地方的物资使用权限,但问题仍然存在。正如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在文件中所指出的,积压的物资由于没有得到妥善保管,影响了二次利用,加剧了资源浪费。又如,据中共湖北省委增产节约领导小组统计,1965年湖北省“浪费积压为八亿九千五百一十三万元,其中中央在汉企业二亿九千二百二十七万元,武汉市三亿九千七百八十八万元”。这一现象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成为开展“三查”节约运动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运动的形成
  1965年9月14日,国家计委在《1966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情况说明》中明确提出“我们的库存是不少的”,要求“压缩工业、交通部门和企业的库存物资”,“积极利用各部门、各地方的库存设备。预计到1965年年底,各部门、各地方的库存设备大约95亿元……1966年计划动用15亿元左右”。这已经预示着即将开展“三查”节约运动。11月17日,国家计委在《1966年国民经济计划纲要》(以下简称《计划纲要》)中再次明确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对设备、材料、流动资金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清查”,其“主要对象,是国营工业、交通、农业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大专学校和科学研究单位;清查的主要内容,是查库存设备、闲置设备、库存材料、积压材料、废旧物资和流动资金”。到196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的《报告》,“三查”节约运动经历了一个从地方试点到全国推广的过程。
  1965年10月19日,国家计委在天津市棉花机械厂正式开展“三查”节约运动的试点工作。该厂是一家生产棉花机械的中型厂。“四清”运动后,该厂在材料、设备、资金管理方面取得一定进步,但同时也存在物资和资金积压的情况,包括闲置设备较多、积压的材料数量较大、定额资金有多余等,其中占用资金191万元(没有参加周转的呆滞资金26.6万元,占资金总数的13.5%)。面对“三查”节约运动,该厂职工态度一开始并不积极,甚至有干部认为:“我们现正向八机部要设备,如果八机部知道我们还有这么多闲置设备,就不好办啦”。为此,厂领导采取多种动员方式,教育全厂职工认清“三查”节约运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局观点;同时,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教育干部。例如,在研究处理闲置设备验钢镜时,主管干部提出留用,厂长则明确表示:“验钢镜我厂使用效率不高,每年只用一两次,调给别厂可发挥更大作用,我厂需用时,可到外厂协作”。该厂将闲置的设备做了相应处理,积压的材料和资金也同样得到了充分利用。
  天津市棉花机械厂的试点成效显著、经验丰富,被国家计委作为典型材料发放至全国,为运动的最终展开提供了重要参考。1965年11月26日,国家计委在《报告》中高度肯定了国民经济各领域出现的巨大浪费和隐藏的节约潜力:“初步计算,一九六六年如果工作做得好,全国节约近千万吨煤炭,回收七八百万吨废次钢铁,动用二三十亿元的库存积压物资,是可能的。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不论对加快大小三线的建设,加强对农业的支援,促进工农业生产的更快发展,都将发生很大的作用。”“三查”节约运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全面展开的。
运动的全面展开
  从《计划纲要》到《报告》,两份文件接连出台,足见“三查”节约运动的紧迫性。尽管如此,国家计委一开始并未对各地给出明确的指标,其在《报告》中提到的数字也只强调“是可能的”。1966年1月16日,中央批转《报告》时明确提出批准成立国务院“三查”节约领导小组,由国家计委抓总,要求“各部门、各地方也应当成立相应的小组和办事机构,并立即同国务院的‘三查’节约领导小组挂钩办公”。在国务院“三查”节约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全国各地的“三查”节约运动得以持续推进。
  (一)各地结合实际完善政策
  1966年1月16日,中央批转的《报告》对清查的范围只做了大致说明。17日,《国务院批转国务院“三查”节约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第二次会议纪要》)则很快对清查的物资做了进一步说明:“对于生产建设急需而又容易处理的物资,应当迅速调用。本单位用不上的设备,应当迅速调给急需的单位使用……对于专用的、贵重的和难以处理的设备,以及贵重的、稀缺的材料,应当经过慎重研究以后,再行处理”。在收到中央政策精神后,各地一方面严格按照中央政策精神迅速开展“三查”节约运动,另一方面则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例如,1月30日,四川省计委在《关于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开展“三查”和废金属回收工作的报告》中明确规定了“三查”的范围和对象、步骤及其做法,将清查的重点放在“供销机构、物资仓库,国营和公私合营的工业、交通、农业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包括撤停单位),大专学校和科研等单位”。中共贵州省委则结合前期在贵阳化工机械厂的试点情况,强调要“检查人力使用情况,以及劳动生产率、生活福利设施、劳保奖励等方面的浪费,提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指标和措施,积极处理多余人员”。可见,“三查”节约运动一开始就有较强的灵活性,便于其顺利展开。
  在制定节约指标时,国务院“三查”节约领导小组给予地方很大的自主空间,提出:“节约的计算口径,一律以一九六五年消费定额为基础,即一九六六年消费定额高于一九六五年的为浪费,低的为节约”。各地则结合自身情况下达了更为具体的指标。例如,中共贵州省委提出1966年全省“煤炭,工业用煤节约百分之十五,民用煤节约百分之三十;木材节约百分之十……各地区、各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制定自己的节约指标”。同时,国务院“三查”节约领导小组结合各地新情况及时完善了相关政策。例如,1966年3月7日,国务院“三查”节约领导小组紧急下发《关于处理“三查”清理出来的物资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三查”物资的处理做出详细规定,为各地更好处理物资提供了帮助。
  (二)运动在全国的全面推行
  总体来看,全国各地的“三查”节约运动大同小异,在全面推行阶段大致包括初期动员和持续铺开两个关键环节,其中涵盖动员、发现问题及其应对等内容。
  初期的动员 运动初期,各地采取了多种动员措施,以便让企业职工领会其重要意义。国务院“三查”节约领导小组提醒各地要注意宣传方式的多样性,“通过简报、通报和报纸、广播电台、经济消息、内部参考等方面加强宣传,揭发浪费事例,介绍节约、处理的好经验、好方法”。对此,各地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中央指示精神,深入发动人民群众开展该运动。例如,湖北“在开展运动的各部门、各地区也都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如电影、广播、黑板报、大字报等作正面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中共贵州省委则要求“党内党外进行充分的思想动员。党委要开会讨论,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以后,要协作分工,订出具体的计划”。总之,多样化的动员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人们的疑虑,有利于运动顺利推进。
  运动中的挑战 与前述国家计委在天津的试点一样,“三查”节约运动起初进展并不顺利。一方面,“三查”节约运动开展时“四清”运动尚未结束,一些地方借着“四清”运动的名义而没有真正开展“三查”节约运动。例如,兰州市重工业局系统的蓄电池厂(以下简称兰州蓄电池厂)在社教工作队的领导下开展了“反积压、反浪费”运动,但从1966年3月8日以后便停止了“三查”,即便市重工业局不断做思想工作,该厂社教队工作人员仍表示“要等我们整党整团后再做三查节约运动”。事实上,从总体层面来看,“三查”节约运动本质上也属于“四清”运动的一部分,因此,各地反复解释彼此之间的关系是前者从属于后者。例如,贵州省“三查”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指出“四清工作队就是三查工作队”。不过,正如兰州蓄电池厂面临的情况一样,“四清”运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三查”节约运动的开展。另一方面,“三查”节约运动涉及资源的再分配,大多数企业都难免心存疑虑。例如,一些地方干部暴露出“五怕”“四论”的思想倾向。“五怕”是怕查责任、怕丢人、怕调走东西、怕群众发动不起来、怕整改增加麻烦,“四论”是“浪费难免论”和“与我无关论”,保证品种质量就不能节约的“对立论”以及物资多点、好点、工作方便点的“方便论”。这些思想倾向阻碍了“三查”节约运动的有效展开。
  各地的妥善应对 一方面,针对企业存在的顾虑,党和政府反复讲解政策,答疑解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问题。例如,甘肃省兰州市物资管理局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学习《第二次会议纪要》,“反复说明不反工人群众,不打击报复,不记账的原则规定”。中共湖北省委增产节约领导小组则强调“反浪费的目的是:通过运动,揭发浪费,使全体职工受到教育,使官僚主义者有所震动提高觉悟,把浪费之风刹住,贯彻自力更生,勤俭建国的方针,是一次重新教育人的运动”。另一方面,各地通过展览会的方式进一步宣传了“三查”节约运动的必要性,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在开展“三查”节约运动之初,国家计委就提出要充分利用展览会开展好该运动。对此,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展览会。例如,兰州市物资管理局系统在参观完电业局“反浪费”展览以后,各单位立即组织人民群众进行讨论、座谈,检查对照运动的进展情况,找差距,找原因。大家普遍反映:“这是一个活教材,使人能触目惊心”;有人说:“看到展览,叫人感到极为痛心”。在举办展览会的具体细节上,中共湖北省委增产节约领导小组明确提出,应“采取节约的办法进行,不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讽刺性的漫画。应当着重正面教育,实事求是,绝不是浪费数字越大越好,用实物和必要的图表来说明”。可见,各地从一开始就意识到展览会的重要性,并注意到了一些细节问题。
  (三)运动的结束
  大多数地区在清查工作结束以后便迅速转向处理核定和利用阶段。例如,甘肃省兰州市物资管理局要求下属单位“抓紧清仓查库工作……所有大小仓库,都要查清,要很快摸清家底,尽可能争取于四月底完成清查任务”。不过,物资应当怎样处理,如何调剂,中央的指导文件最初也只是给了一个模糊方向。1966年1月8日,国务院“三查”节约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提出了材料、设备及流动资金问题处理的相关要求,其中,在清查材料的使用归属问题上,“应当严格按照隶属关系进行处理。首先满足本单位的需要;本单位不需要的,由主管部门处理。中央部属单位的,由管理局和主管部进行调剂处理;地方所属单位的,由主管厅局和省、市、自治区进行调剂处理”。为此,各地结合中央文件精神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举措。例如,四川省计委根据中央文件精神较快制定了清查物资的具体处理办法:“物资部门对查出的废旧设备、材料,必须抓紧时机组织力量(尽量利用街道工业及家属生产小组)进行检查和改制。对贵重的、稀缺的材料和设备,在处理时,应当特别慎重”;关于清查物资的分配问题,“要优先用于支援农业和解决煤炭、砖瓦等生产建设的需要;一定要用在保证一九六六年国家计划方面,不能拉长战线,扩大基本建设规模;一定要合理利用,不要造成新的积压和浪费”。地方结合实际较快推出物资处理办法,有利于运动的开展。
  在各地实践基础上,国务院“三查”节约领导小组不断完善相关文件,以便清查出来的物资得到更加有效地利用。如前所述,1966年3月7日,国务院“三查”节约领导小组结合地方实践出台了《若干规定》。18日,《国务院三查节约领导小组关于处理“三查”清理出来的物资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正式发布,结合地方实践对《若干规定》做了进一步修正。例如,《补充规定》明确《若干规定》第九条关于使用“三查清理出来的物资支援北方八省、市自治区抗旱”的规定,“也适用于其他发生旱涝灾害的省、市、自治区”。
  结合中央文件精神,各地主要通过展览会、调剂会议和直接调剂三种方式对清理出来的物资进行了再分配、再利用。展览会有较强地域性,规模一般较小,有利于地区内部互通有无。例如,1966年5月,甘肃省兰州市物资管理局举办了一场实物展览,“在文化宫南部展出了500余种‘三查’积压物资”,“市二轻局急需轴承器,到处找不到,查遍了大会几十本资料都没有,但在七局安装公司参观时解决了四个”。
  物资调剂会议的规模和辐射地区更广,涉及企业范围也更大。例如,贵州在该年4月组织了一次全省的物资调剂会议,“报出需要调剂的物资总值达四千二百多万元,其中有机电设备七千四百多台”。
  在“三查”节约运动后期,直接调剂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物资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以系统内调剂或支援地方工农业建设为主,调剂的物品绝大多数属于大宗基础建设的物资。例如,在兰州市物资管理局组织的调剂会上,“兰化303厂基建工程急需耐酸砖,因订不上货,工程无法进展,会上通过组织借用支援,解决了16000块,满足了工程需要”。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清查出来的物资调剂利用往往是多种方式相结合,一些地方还做到一个“三边”和两个“三结合”,即“一定要边反、边查、边改,交错进行,各有侧重”,“领导干部、专业人员与工人相结合;公司、部工作队与银行、财政驻厂人员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物资调剂利用的效率,彰显了“三查”节约运动的成效。
运动的成效与影响
  中央要求,“三查”节约运动清查出来的物资“用于保证一九六六年国家计划、三线建设、支援农业、地小群工业以及企业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需要。但不能用于扩大基本建设战线,不能造成新的积压和浪费”。根据这一精神,各部门、各地区均深入开展该运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整个年度计划的平稳推进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初步实现了预定目标
  如前所述,《报告》对运动的预期目标只做了模糊性的估计。据1966年底的不完全统计,“全年预计节约和代用煤炭1400万吨,钢材50万吨,有色金属4万吨,木材650万立方米”。由此可见,“三查”节约运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从支援三线建设和地方工农业发展来看,也实现了预定目标。
  一方面,清查出来的物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三线建设中的资源紧张状况。例如,攀枝花工矿区在应对物资短缺时就提出要“借三查的机会,从分配外抓一部分我区需要的物资”。截至1966年2月,第五机械工业部通过“三查”和其他措施支援三线建设的设备占三线建设需要的47%。兰州将清理出来的物资通过物资调剂会“给中央和省属16个‘三线’建设单位共解决了钢材55.959吨,轴承1649套,三角带胶管297米,设备9台,建筑材料92.207吨”。另一方面,清查出来的物资有效支援了地方工农业建设。例如,为了积极支持北方抗旱,截至4月,据不完全统计,华北地区支援的物资包括“变压器一千四百七十三台,电动机一万零一百六十九台,柴油机一千零五十三台,水泵六千三百一十七台,深井泵十九台,钢材二千二百八十三吨,钢芯铝线一千五百八十二米,电力电缆三万三千六百七十六米,轴承三万八千五百一十七套”。同年4月,贵州在一次物资调剂会上调剂处理物资710多万元,“其中属于武装地方工业的物资四百一十多万元,属于支援农业的物资二百八十八万元”。总之,“三查”节约运动对于工农业建设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正如冶金工业部副部长叶志强在7月农业机械化湖北现场会议上所指出的:“通过‘三查’,还从我们现有企业挤出了4万吨旧设备,以支持地方农业和地方冶金工业的需要”。
  (二)促进了企业技术的改进
  “三查”节约运动有效挖掘了企业内部积压的设备和材料,促进了企业的技术革新。正如国务院“三查”节约领导小组所指出的:“由于在三查节约工作中,不仅可以查出生产上急需的设备和原材料,用来保证计划上的需要,而且还能带动生产工艺改革,产品设计革命,企业管理的革命化。把企业的生产潜力进一步挖掘出来,加速生产发展”。从各地的实践情况来看,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这样的目的。尤其是各地在运动中充分注重将领导干部、工人群众和技术人员“三结合”,采取“设计革命”中这一基本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例如,贵州在“三查”节约运动中,“各施工单位都本着花钱少、容易搞、投产快、效果好的原则,采取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三结合’的办法,针对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积极开展了群众性的‘小改小革’活动,有些已经配套成龙,对提高工效,保证质量,节约原料、材料、燃料,减轻劳动强度方面起了重要作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通过“三结合”,“仅据五个大桥的统计,就节约钢材一百六十六吨,节约投资二十万元,还缩短了工期,节省了劳动力”。
  如何有效提升煤炭利用效率是“三查”节约运动中的一项重点任务。对此,中共中央西南局在1966年5月专门召开了一次西南三省节约用煤的经验交流会,相关企业积极介绍在煤炭利用上的革新。例如,四川合川纱厂发电车间领导提出了“节煤就是革命”的口号,调动了工人的积极性,自己动手,利用废旧材料,大搞技术改革,“经过三十多次的试验,解决了锅炉改造上的老大难问题,煤耗逐步下降,三月底已降到一度电煤耗零点七六六公斤”,有效做好了节煤工作。
  总之,通过“三查”节约运动,大量的企业积压设备和物资在短时间内得到发掘,企业通过技术革新进一步消化了清理出的物资,提高了生产效率,在源头上降低了浪费,节约了生产成本。
  (三)加强了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三查”节约运动虽然侧重经济层面目标,但同时也非常强调其广泛的社会影响。如前所述,在开展运动之初,不少企业职工多有顾虑。随着运动的深入推进,职工的顾虑逐渐被打消,企业职工也经受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例如,中共贵州省委在运动之初就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引火烧身,用实际行动引导全体职工都轰轰烈烈地投入到运动中去。在宣传动员中,要注意解除一部分干部怕追查责任、怕调走物资和资金等思想顾虑”。随着运动的推进,该省还及时纠正了一些错误认识“许多单位在调剂物资工作中发扬了共产主义风格,不仅批判了想捞一把、留一手、卸包袱、以物易物的错误思想”,产生了较好效果,大家“增强了全局观念,还主动地减少了今年物资的申请计划,要采取节约、利废、修旧、代用等办法来保证生产建设的发展”。在领导干部的带动下,工人群众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例如,湖北在总结“三查”节约运动时指出:“通过运动广大职工的革命热情调度到生产上去,围绕生产和管理工作的关键,破旧立新,改革制度,大闹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从而推动了比学赶帮超运动的开展,促进了企业、事业管理的革命化,促进了生产”。
  总之,“三查”节约运动有利于加强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正如1966年底全国计划、工业交通会议上有同志在总结“三查”节约运动时所指出的:“通过这次运动,对广大职工进行了一次广泛的勤俭建国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了节约和浪费是两种思想、两条道路的斗争。这就为避免浪费,进一步开展节约工作,打下了基础”。可见,“三查”节约运动具有多重意义,既缓解了工农业建设的物资供应压力,也很好地加强了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还增强了企业职工的勤俭建国意识。
结语
  综上所述,发端于1965年底的“三查”节约运动历时半年有余,多数地方到1966年6月后逐渐进入收尾阶段,主要工作是加强积压物资调剂利用。例如,甘肃省兰州市物资管理局强调,清查出来的物资要“在‘用’字上狠下功夫,积极开办‘物资银行’、‘物资医院’,采取储蓄、修配、调剂串换,加工改制等办法,使所有积压废旧物资都能得到合理处理和利用”。不过,因运动时间相对较短,且处于特殊历史时期,其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各地虽然清理了为数众多的积压设备和材料,但因存在质量问题而无法直接进入生产环节。例如,兰州市重工业局系统清查出来的不少设备都标注为“报废、大修、修复利用”等字样,直接影响了使用范围和效率。
  从总体层面来看,“三查”节约运动的成绩值得肯定。也正因如此,国家计委在制定1967年国民经济计划时仍提出要继续抓“三查”节约运动,认为通过该运动“全年节约物资的总值可达20亿元左右”。可见,“三查”节约运动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影响不容低估。一方面,就国民经济建设而言,1966年是“三五”计划的开局之年,是三线建设全面开展的重要时间节点。党和政府力图通过“三查”节约运动发掘既有的物资潜力,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三线建设在内的国民经济建设,实属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一次积极尝试。另一方面,就物资管理体制而言,党和政府通过试点及结合地方实践不断完善政策,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物资管理做到了张弛结合,既较好满足了运动的开展,也有效弥补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物资管理体制的一些局限,使之更好助力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总之,新中国成立后,以“三查”节约运动为代表的一系列增产节约运动,将政治动员机制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物资管理体制相结合,有效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业化建设的物资供应需要,同时也赋予了计划经济体制“相对弹性”,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
  本文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三线建设研究中心2024年度项目“三线建设时期的‘干打垒’问题研究”(SXP24-2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朱领,历史学博士,讲师,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5年第4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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