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53年新税制因在宣传中提出“公私一律平等纳税”原则,引起极大争议。通过梳理新税制出台前后的商业与财政状况,可以看到1952年底国营商业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制与1953年初税制改革的启动,都是中央政府从商业流通领域增加财政收入的尝试:前者可减少商品流通成本,加速资金回笼;后者为确保每个流通环节的税征到位。新税制出台后,在市场供应中出现的“公退私进”,不是取消国营商业税收优待的结果,而是源于同期国营商业企业推行经济核算制后压缩库存,减少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私商得以掌握更多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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