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国史教育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国史辨析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经济史 >> 经济制度史
刘国光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
发布时间: 2012-11-16    作者:张文齐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2-11-16
  字体:(     ) 关闭窗口

  1992年,党的十四大首次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历史上的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已经实行20年。回顾和梳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提出和发展脉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提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是经过14年改革开放的探索而提出来的。1978年我们开始改革开放,注重市场调节,走了一大段路。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要一步。1987年党的十三大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还指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把国家、市场与企业三者关系的重点放在市场方面。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考察时清楚地指出,计划和市场不是划分社会制度的标志,而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可以利用的手段,并重申“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党的十四大召开之前,起草小组对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归纳了三种提法: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种提法是十二届三中全会和十三大表述的综合和发展,第二种和第三种提法是新提出来的。十四大报告中用的是第三种说法。实际上,第二、第三种说法是等同的。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199269在中共中央党校的讲话中谈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计划的关系,指出:“社会主义经济从一开始就是有计划的。在人们的脑子里和认识上,一直是很清楚的,不会因为提法中不出现‘有计划’三个字,就发生了是不是取消了计划性的疑问”。

  十四大改革目标的精神很完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之所以没有用“有计划”三个字,是因为当时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还相当严重,而市场经济的概念尚未深入人心。为了提高市场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推动市场经济概念为社会公众所接受,才没有用“有计划”,但加上了“社会主义”作为极有分量的定语,而“社会主义从一开始就是有计划的”。

  既不迷信市场,也不迷信计划

  前几年有人估计,中国市场经济整体上已占70%左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建立。当然,目前市场还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比如资源要素市场、资本金融市场等,需要进一步发展到位;也有因为经验不成熟而发生的过度市场化的地方,如教育、医疗、住宅等领域。这都需要继续调整完善,但已不属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主流。至今,市场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已经充分显露出来。市场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激励竞争、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而在总量平衡、环境资源保护、社会公平分配等方面,市场有其固有的缺陷,这些问题不是市场能够自行解决的,这与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和国家宏观计划调控跟不上市场化的进程有很大的关系。

  现在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已经实行20年,计划离我们渐行渐远。由于历史原因,我们曾经过于相信计划经济。时过境迁,有些人从迷信计划变为迷信市场,出现盲目崇拜市场经济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观点,犯了市场幼稚病,认为市场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认为现在出现的问题是由于市场化改革没有搞彻底。有人认为,我国市场化发育不够,国家干预过多;我国现在搞市场化改革,计划不值一提。更有人提出,中国要效仿欧美自由市场模式,主张完全自由化。这些人不断叫卖奥地利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哈耶克反社会主义、反计划的观点。其实,计划和市场各有利弊。要尊重市场,而不要迷信市场;不要迷信计划,但不能忽视计划。

  计划的长处就是能在全社会的范围内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人力,办几件大事,还可以调节收入,保持社会公正。市场的长处是能够通过竞争,促进技术和管理的进步,实现产需衔接。但是,计划和市场都不是万能的。有几件大事不能交给市场去管:一是经济总量的平衡;二是大的经济结构的及时调整;三是竞争导致垄断问题;四是生态环境问题;五是社会公平问题。这些问题都得由国家的宏观计划调控来干预。由于计划工作也是人做的,人不免有局限性,有许多不易克服的矛盾,比如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一是由于主观认识落后于客观发展的局限性;二是由于客观信息不对称和搜集、传递、处理上的局限性;三是利益关系的局限性,即计划机构人员观察问题的立场、角度受各种社会势力和利害关系的约束,等等。这些局限性都可能使宏观计划管理工作偏离客观情势和客观规律,造成失误。所以,要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和觉悟水平,改进我们的宏观计划管理工作,使之符合客观规律和情势的要求。

  我们要实行市场取向的改革,但不能迷信市场;要坚持宏观计划调控,但不能迷信计划。我从1990年起一再提出的这个观点,是符合小平同志1992年谈话关于计划和市场都可以用的思想,而且是顺应前述十四大关于改革目标模式的精神实质的。

  计划与市场在更高层次上的结合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共同的社会生产中,国民经济要实行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就是“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它不等于传统的行政指令性的计划经济。30多年来,我们革除传统计划经济的弊病,适应初级阶段的国情,进行市场取向的体制改革,在20年前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不能丢下公有制下有计划按比例的经济规律。加强国家计划对宏观调控的导向地位,就是为了践行这条规律。

  党的十七大提出,“发挥国家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强调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有人认为这是恢复到过去的“传统计划经济”,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这是计划与市场在改革的更高层次上的结合。第一,现在的国家计划不是既管宏观又管微观、无所不包的计划,而是主要管宏观,微观的事情主要由市场去管。第二,现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是市场,计划是弥补市场缺陷的必要手段。第三,现在的计划不再是行政性的,而是指导性的、战略性的、预测性的计划,同时必须有导向作用和必要的约束、问责功能。

  从目前来看,在经济工作的某些领域,有些地方的规划缺少约束性、问责性的指标任务;地方规划与中央规划脱节;规划本身多是政策汇编性的。在思想意识中,有些人的计划观念淡化了。这些问题需要解决。

  计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主心骨”

  十四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有人误解,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地方。但宏观调控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也是存在的。宏观调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都有,其本身并不是两者的根本区别。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计划性方面,在于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方面。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具有导向作用,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

  1985年巴山轮会议上,匈牙利经济学家柯尔耐提出“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协调模式”。当时,法国经济学家阿尔伯特说,法国就是实行这种模式。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依靠财政和货币政策。少数市场经济国家,如日、韩、法等国设有“企划厅”之类的机构,编有零星的预测性计划。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没有采取计划手段来调控经济。

  当时中国社会科学院与会同志在评述巴山轮会议的文章《经济体制改革与宏观经济管理》中指出,要划清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的界限。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目标的体制模式,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即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和共同富裕,同时决不能把国家的计划指导抽象掉。所以,社会主义宏观调控还有一个国家计划指导手段。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宏观调控中除了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外,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基础上,还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宏观调控中运用计划手段。因此,在构建市场经济体制时,我们还是保留了国家计划调控的功能,如编制年度计划、五年计划(目前改称为“规划”)等,保留了发改委这样庞大的机构。

  十四大报告还明确指出,“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财政、货币、计划三者的关系中,计划是财政、货币政策的指导,财政、货币政策要有国家计划的导向。因此,国家计划与宏观调控是不可分离的,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主心骨”。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地方。

  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两者的根本区别是基本经济制度不同。十四大报告明确宣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维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是最根本的一面。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很有针对性的。大量言论和事实表明,当前私有化的危险倾向确实存在。私有化的主张者不仅要求国有经济完全退出竞争领域,还要求国有经济退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让位给私人经济。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作用不是像在资本主义制度中那样,主要从事私有企业不愿意经营的部门、补充私人经济和市场机制的不足,而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为了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国有经济应集中于能源、交通、通信、金融、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这些行业和领域应该有“绝对的控制力”、“较优强的控制力”,“国有资本要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或“有条件的相对控股”,以利于对国民经济有计划的调控。此外,国有经济还肩负着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经济基础责任。对那些在政府调控经济中可能不太重要,但对保障公平正义非常重要的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也应该视同重要的和关键的领域,要力争搞好。

  竞争性领域应当对私营企业完全开放,尽量让它们相互竞争,并与国企平等竞争。要从制度和政策等方面,保障和发挥私有经济在竞争性市场领域中的积极作用。应当充分肯定包括私有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但私营经济具有两面性,它除了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之外,还有剥削性的消极的一面。针对其两面性,除了引导它们在适当的行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外,还要对其不合法、不健康的经营行为进行限制,对其经营领域进行节制。

  在有关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战略性部门及自然垄断产业,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有没有垄断,而在于谁来控制。这些特殊部门和行业,公有制企业能更好地体现国家的战略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当然,行政性垄断的弊病是应当革除的。当前国企收入分配改革中的焦点是,调整高管薪酬待遇,杜绝市场化改革以来国企利益部门化、私利化弊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弊病在市场化以前的原有体制中并未见显现,这是值得研究和借鉴的一个问题。

  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

  应全面理解邓小平关于“死路一条”的表述,要注意这一论断有着极其重要的前提条件。原话是:“要坚持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坚持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可以看到,严格地讲,简单说不改革开放就是“死路一条”,这种认识和理解是不准确的、片面的,实际上是没有全面坚持邓小平的讲话精神。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改革开放,才是“死路一条”。这个问题太重要,关系到改革开放的方向,关系到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前途和十几亿人民的命运。

  我们的改革,方向是时刻要把握的问题。邓小平曾经指出,“有一些人打着拥护改革开放的旗帜,想把中国引导到资本主义,他是要改变我们社会的性质”。我们的改革从一开始就是市场取向的改革,与此同时,从一开始我们也认定,这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邓小平不止五次讲过,社会主义有两个根本原则,一个是公有制为主体;一个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而邓小平的这一思想,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

  现在,讲改革开放的时候,不大提“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也不提或者淡化了。有时候只是一笔带过。因此很有必要重申并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强调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和共同富裕的两个根本原则。目前,公有制经济在全国经营性资本总额中的比重降低,国家经济命脉中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控制力也明显削弱。我们在20世纪80年代考察过法国的国有企业。当时法国国有企业在全国经济中占的比重是营业额占21%、增加值占28%,工业中营业额占42%。可以看到,我国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比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垄断资本曾达到的比重还要低。过去30多年改革开放中,我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大“蛋糕”上,以至于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两极分化趋势明显。今后我们要把分好“蛋糕”放在经济建设中更加重要的地位。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20023317号-2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