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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与粮食统购统销
发布时间: 2009-09-14    作者:王瑞芳    来源:当代中国研究所网站 200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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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购统销(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简称)是20世纪50年代起实行的对中国社会经济影响深远的政策,而陈云是这一重要政策的提出者和设计者。近年来,已经出现了一些关于陈云与统购统销问题的研究成果[1],对该政策出台的原因、实施过程及影响作了有益探讨,但对陈云提出该政策的思想渊源及其政策完善过程的研究相对较少,有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的空间。本文试图通过对陈云与统购统销政策的考察,初步回答以下问题:陈云提出统购统销政策的思想渊源和最初设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又作了哪些调整和完善?该政策是权宜之计还是长久之策?

  一、陈云统购统销思想的渊源

  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始于1953 年,到1985 年改行粮棉合同定购制度,持续时间长达 32年之久。统购统销政策是陈云最早提出并为中共中央接受而实施的。从思想渊源上讲,陈云提出和制定这一政策,可以追溯到抗战时期在陕甘宁边区对棉花、食盐实行统购统销的尝试。

  对国民经济实行有计划的生产和管理,是20世纪30年代斯大林领导的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经验,计划经济也成为斯大林模式下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早在延安时期,中共在领导边区经济建设过程中,为了应对国民党的封锁和严重的经济困难,已经部分采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并不同程度地对重要物资进行统购统销。1944年3月10日,陈云出任西北局委员、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主持陕甘宁边区的财政经济工作。鉴于边区对棉花和布匹的需求,同年7月10日,西北财经办事处会议决定:“为防止抬高棉价,阻止商人走私,由财政厅、建设厅统一收购棉花,无论公私均不得直接到民间收买。”[2]这实际上是边区政府对棉花进行统购的开始。11月17日,陈云出席西北局常委会议,在讨论重要商品统销问题时指出:“现在统销的处境危险,土产向外走私严重,收购不上来,外边的棉花进来后也收不上来。要把握好购棉时机,错过时机,棉花就贵了。”[3]不久,陈云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二届第二次会议上指出:“我们实行管理进口,保护出口,发展内部贸易的政策。这是为了在严重的封锁情况下,保证以输出边区的产品(主要是盐),换取抗战和民生所必需的物资(布匹等)”。“只有在封锁环境下,为了保证食盐出口才实行统销。”[4]对食盐的统销是边区政府实行统销政策的雏形。1945年1月7日,陈云出席西北局高干会,就盐业经营管理问题发言指出:“盐要坚持统销,减少差价,稳定金融,管理入口。”[5]随着抗日战争的结束,陕甘宁边区物价随之大跌。8月27日,陈云主持的西北财经办事处会议决定“取消盐的统销”。[6]

  由此可见,陈云在陕甘宁边区实行棉花统购、食盐统销政策是一种应对困难的临时性措施,是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而随时调整的,并没有当作一项长期政策。

  1945年9月调到东北工作以后,陈云非常重视粮食统一供应问题。1947年2月15日,他在中共中央南满分局会议上指出:各级党政军首长必须加强粮食管理;要根据预算审查核发粮票,无粮票不支付粮食;每人每天粮食定量标准为:前方部队2.2斤,后方部队2斤,后方机关1.9斤。[7]即实行粮食统销,按照不同的工作性质定量供应。这是陈云在东北对粮食实行统销的最早尝试。1948年7月出任东北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开始主持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工作以后,陈云对粮食问题更为重视。他指出:“物价中带头的是粮食,要尽可能多地把粮食控制在手里。” [8]并强调经济的计划性问题,认为“没有总的统一的计划,等于无计划”[9]。他在致电东北财经委员会时还指出:“现在不迅速地大量地发出票子,收购粮食,是非常错误的。”[10]这说明陈云已经认识到统购粮食的重要性。

  陈云在陕甘宁边区和东北解放区主持财政经济工作的经历,为他在建国后提出对粮食等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产生了重要影响。

  建国初期,作为政务院副总理、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的陈云,面对经济状况较为困难的情况,开始加大对粮食、油料、棉布、棉花等重要物资控制和管理的力度。1950年2月21日,贸易部公布《关于出口货物统购统销的决定》,对钨、锑、锡金属矿砂实行统购统销;大豆、猪鬃实行统销;猪鬃在东北实行统购。10月17日,中财委发出《关于防止物价波动问题的指示》,明确规定为了稳定物价,政府在特殊情况时,可以对较缺乏而又与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采取统购统销及配售禁卖办法”。在11月中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财政会议上,陈云作题为《抗美援朝开始后财经工作的方针》的报告,决定“对一些民用必需品实行统购统销”。12月7日,陈云为中财委起草的《关于统购棉纱的决定》明确规定:凡公私纱厂自纺的棉纱及自织的棉布,均由国营花纱布公司统购,公私纱厂现存的棉纱、棉布,均停止自行在市场出售;贸易部应根据棉纱和各种棉织品的生产和需要情况,规定棉纱的分配、加工和销售办法;各地人民政府对纱布市场必须负责管理,取缔投机囤积,协助国营花纱布公司作有效的分配、销售。[11]这些措施对防止纱布市场的投机行为、稳定市场价格,起了重大作用。

  1951年底,陈云开始酝酿粮食统购问题。1952年1月15日,陈云在给中共中央起草的报告中指出:“由于今后若干年内我国粮食将不是宽裕的 , 而且城市人口将逐年增加, 政府还须有粮食储备(备荒及必需的对外贸易), 因此征购粮食是必要的。只要使人民充分了解征购意义, 又能做到价格公平合理 , 并只购农民余粮中的一部分, 则征购是可能的。”[12]在他看来,对粮食实行征购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先在夏收时重点试办,如试验成功,秋后即扩大征购面,逐渐在全国实行。

  这里所谓的“征购” 就是后来所说的“统购”。尽管当时没有进行试点并付诸实施,但陈云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思路已经基本形成。到了1953年,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粮食供销矛盾日益紧张,陈云便正式提出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显然是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正如薄一波所言:“陈云同志在1951年底,就酝酿过粮食统购问题。”[13]

  二、陈云提出粮食统购统销的背景及其最初设想

  1953年,粮食购销矛盾进一步加剧[14],国内市场出现了若干种日用消费品供不应求的现象。在小麦遭受冻灾的地区, 粮食供求状况很紧张,食油、肉类在许多地方也供不应求。

  事实上,建国以来粮食、油料、棉花等商品的产量都是上升的, 并超过了抗日战争以前的最高年产量,为何会出现严重的供不应求呢?陈云对此作了深入分析:“若干消费品供不应求的根本原因, 是因为人民购买力增长的速度日益超过这些消费品生产增长的速度。这些消费品的产量增加了, 但是人民购买力增加得更快。……城市工矿区和农村经济作物区的粮食需要量增加得很快, 但是农民不急于出卖他们的余粮, 这是一九五三年发生粮食供不应求的根本原因。”[15]

  对于当时严重的粮食供求矛盾,毛泽东要求陈云负责的中财委拿出具体办法。1953年10月1日晚,陈云就改变粮食的现行购销办法问题向毛泽东汇报,建议在农村实行粮食征购,在城市实行粮食配售。毛泽东当即表示赞成。[16]在次日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陈云提出在粮食问题上所采取的最好办法是在农村实行征购,在城市实行配售,严格管制私商,在坚持统一管理的前提下调整内部关系。10月10日,陈云在全国粮食会议上讲话,再次明确指出:现在,全国粮食问题很严重,如果不采取适当的办法加以解决, 还要更加严重。这主要表现在:收进的少, 销售的多;不少地方已开始发生混乱;东北的灾情很重;北京、天津的面粉不够供应;粮食混乱现象如不采取措施加以制止, 今年全国的收购计划将完不成, 销售计划将大大突破。[17]

  陈云认为,要解决粮食问题,应该处理好四种关系,即国家跟农民的关系,国家跟消费者的关系,国家跟商人的关系,中央跟地方、地方跟地方的关系;处理这些关系所要采取的基本办法是:“在农村实行征购,在城市实行定量配给,严格管制私商,以及调整内部关系。”在周密的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陈云提出了八种解决方案:(1)又征又配,即农村征购, 城市配给;(2)只配不征,只在城市配给, 农村不征购;(3)只征不配;(4)原封不动;(5)“临渴掘井”;(6)动员认购;(7)合同预购;(8)各行其是。[18]

  在经过反复比较后,陈云认为:“上面这些办法,看来只能实行第一种,又征又配,就是农村征购,城市配给。其他的办法都不可行。”他的基本理由是“我现在是挑着一担‘炸药’,前面是‘黑色炸药’,后面是‘黄色炸药’。如果搞不到粮食,整个市场就要波动;如果采取征购的办法,农民又可能反对。”“现在只有两种选择,一个是实行征购,一个是不实行征购。如果不实行,粮食会出乱子,市场会混乱;如果实行,农村里会出小乱子,甚至出大乱子。我们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跟农民结成了紧密的关系,如果我们大家下决心,努一把力,把工作搞好,也许农村的乱子会出得小一点。而且,这是一个长远的大计,只要我们的农业生产没有很大提高,这一条路总是要走的。”[19]

  陈云认为,农村“征购”与城市的“配给”是配套的。他采纳粮食部长章乃器的提法,将“配给”改称为“计划供应”,并与日伪时代的“配给”作了明确区分,强调“那时是油、盐、酱、醋都配给,现在配给的只是粮食。那时的配给量是填不饱肚子的,我们现在的配给量可以吃饱。”[20]他将在农村征购粮食、在城镇配售粮食的办法定名为“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可见,陈云最初提出对粮食实行“统购”政策,是经过反复比较和慎重考虑的。他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主要是迫在眉睫的粮食供销矛盾问题。

  显然,陈云对当时粮食供销形势的判断是非常准确的。建国初期,农产品及日用工业品供不应求的趋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能根本改变,在当时小生产占多数、自由市场仍然存在的情况下,如果对生产和消费不加以控制,大家都自由购买,本来基本上够全国人民消费的东西便会显得不足,必然导致市场混乱、物价波动,从而对国家的经济建设产生严重影响。因此,为了稳定物价,就必须从掌握货源和控制商品分配方面寻找积极的应对之策。建国初期,鉴于各方面对征收农业税有不少批评,中央曾明确指出:今后国家掌握商品粮,实行“少征多购”的方针, 几年之内公粮征收数目稳定在1952年的水平上。这样一来,通过增加农业税来增加商品粮收入的道路就堵死了。既然靠市场无法收购到足够的粮食,就不得不另辟蹊径,采取新的购粮办法和新的粮食供应办法,统购统销政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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