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对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改造意味着企业权力结构的政治性转换,在政治力 量作用的背景下,中国的资本主义因素开始趋于消亡,私有企业被实质或名义上的公有企业逐 渐取代,其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由于产权转移而导致的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的变动,即由私方所 有、经营的企业转变为政府以公有产权为依据、选派公方代表来掌控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从而 实现企业性质的转变。
本文试图以现代企业理论作为分析工具,以上海市档案馆现存14家扩展公私合营试点工 厂 ① 为例,对公私合营中“高管层”的变动以及企业权力的转移作一初步探讨,以期说明50 年代企业经营管理权从私有转变为公有是政府经济权力实现的核心。
公私合营企业权力的转移
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在这种形式中,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同资本主义经济 成分的联系由企业外部进入到企业内部,因此,企业的生产关系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最明 显最直接的变化是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变更。
(一)董事长的变动
在开展公私合营的过程中,党和政府“自始至终掌握‘稳'的原则,以搞好为主,在合营前进行了较充分的准备工作”。[1]为此,1953年10月,中央政府特意选择了上海14家公私 合营试点工厂进行实践,给未来的公私合营工作提供经验和教训。在公私合营试点过程中,政府不仅在公私合营企业中安排公方代表,而且相比私方人员,公方管理人员比重增加,这从上 海14家工厂合营前后董事长的变动情况可见一斑。
可以看出:合营后,已确定正副董事之职的10个厂中,除了茂昌和恒大2个厂的 正董事长由私股担任外,其余8个厂董事会的正董事长都由公股担任。
公私合营后,在企业最高的经营决策管理权力方面,政府的公股占了绝对的优势,这就充 分显示公方领导私方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因为生产资 料所有制发生变化,企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公私合营企业中有公方代表、私 方人员和工人群众三种不同身份的人。公方代表由政府主管业务机关委派、领导企业,并同私 方人员共同经营管理企业。公方代表和私方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在公私合营 企业中,资本家已由过去的主管者变为在公方代表领导之下参加管理,只是在公私关系的 问题上,仍以资本家的身份同公方代表进行协商。公私合营后工人群众的地位也发生了重 要变化,虽然企业的财产有一部分仍归资本家所有,工人也就没有最终摆脱雇佣劳动者的 地位,剥削关系仍存在,但企业的财产大部分归国家所有,企业的管理权实际上由国家来 掌握,按国家计划进行生产经营,工人的劳动主要是为完成国家计划、满足社会需要、为 国家创造利润,从这些情况看,工人已在很大程度上不再是雇佣劳动者;同时,工人也参 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实际上已经发挥对企业的监督作用。因此,工人的主人翁地位已在实 质上确立。
(二)厂长的变动
在公私合营企业中,体现高层经营管理权力转移的另一方面表现是合营前后厂长的变化情况。
公私合营后,在实际的技术操作、指挥生产等方面,公方代表远不及资方人员。因此在保 证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大部分的厂长都由资方代表担任。不少企业的资方人员在生产经营中发 挥了业务专长,积极献计献策,在增加产量、改进工艺、提高质量、节约原材料、改善企业经 营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贡献。据对30个厂的调查,在当时开展的厂际劳动竞赛中有43名资方 人员获奖,其中东海瓷器厂私方改进炉窑结构,每年可节约用煤30吨;美成电器厂私方改进 线缆组设备,使电讯电缆产量提高1倍。[2]
公私合营后,由于公方代表对实际的生产经营管理不甚熟悉,因此在实际的与生产挂钩的 管理工作中,公方与私方厂长所占比例基本平衡。鉴于很多资方在改造过程中表现良好,因此 在企业中大部分保留了原职位,少部分进行了岗位调动,这种做法也得到了资方的认可。
(三)经理人员的变动
公私合营前,许多企业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极其不合理:规模较大的工厂或商店大都机 构重叠,人浮于事,非生产人员占了很大的比重;科室车间(商场)职责不清,分工不明, 中小型厂大都没有健全的职能科室,不少工厂仅有一个账房间负责全厂的管理工作;生产组织 方面,许多工厂的车间划分很不科学,有不少工厂还实行领班制或技师带班制,各班的领班或 技师都各有一套管理方式,班与班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生产情况混乱。
公私合营后,大中型工厂和个别大型商店(公司)的职能科室,都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 需要进行了调整、改建和新建工作,设置了必要的科室。其中有一部分科室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经过调整或改建成立的,另一部分科室是新建立的,如计划、安全生产、劳保福利等科室,它 们的建立保证了社会主义经营管理原则的确立与贯彻。在生产组织方面,大中型工厂根据合理 组织生产的要求,按照工种的工序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一般采取厂部、车间、小组三级制,车间作为一级独立管理机构,设置职能人员,如计划员、调度员、材料员等;中型工厂则多数实 行由厂部直接领导工段或小组的两级制,厂部下面设有调度员等职能人员直接管理生产;小型 工厂和各基层商店一般不设职能科室或车间,由中心厂和区店统一领导、管理和安排任务。
企业权力转移后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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