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起,我国开始拟定第一个五年计划。当时,朝鲜战争尚未结束,台湾蒋介石集团不断地骚扰沿海岛屿,东部沿海地区的安全仍然没有得到可靠保障。另一方面,旧中国近百年半封建半殖民地历史给新中国遗留下了沿海和内地极不平衡的经济布局。据1952年统计,沿海七省三市(即粤、闽、浙、苏、鲁、冀、辽七省和沪、京、津三市)的工业总产值,约占全国的73%。重工业中钢铁工业80%以上的生产能力在沿海地区,而资源丰富的内蒙古、西北、西南、中南地区几乎没有什么钢铁工业。轻工业中纺织工业80%的纱锭和90%的布机分布在沿海,内地广大产棉区的纺织工业却很少。其他工业的分布情况,也大多如此。
根据这一情况,中共中央确定“一五”计划建设布局的指导思想是:“逐步改变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在全国各地适当分布工业的生产力,使工业企业接近原料、燃料产区和消费地区,并使工业布局适应巩固国防的要求,逐步提高落后地区的经济水平”。建设原则是:“一方面,合理地利用东北、上海和其他城市的工业基础,发挥它们的作用,并支援新工业基地的建设;另一方面,积极进行华北、西北、华中等地新的工业基地的建设,在西南开始部分的工业建设。”[1]
当时,内地的西北、西南地区经济在全国最为落后,华中、华北等中部地区经济也大大低于东部沿海地区。因此,大致以京广铁路为界区分的沿海和内地,也具有后来东部、西部意义的区域经济概念[2]。
1953年5月,中苏两国签定协定,计划在1953年至1959年内,苏联援助中国建设与改建91个企业,加上1953年4月以前的50个企业,共141个。这些项目到1954年底国家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时,被确定为156项,正式施工的为150个,成为“一五”计划中的重点。其中43个国防工业项目里内地占35个,四川和陕西即占有21个。其余107个民用工业项目,内地有48个。总计安排在内地的工业项目83个,约为总项目数的55% [3]。围绕这些项目,又确定了694项限额以上重点配套工程,其中内地占68%。内地建设成为“一五”计划的重中之重。
除数量上占优外,质量上内地也得到重视:新建工业基地主要放到内地地区,东北、沿海等老基地建设以改造扩建为主。“一五”计划期间,内地的新建投资比重超过全国总额的60%,83个项目中,只有1项是扩建,其余都是新建。而东北和沿海地区的新建只占全国总额的25%,49项中有22项是续建、改建、扩建。
以“一五”计划为中心的这次西部建设,不仅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西部大开发,而且从区域工业化的性质来说,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空前的现代化开发,填补了西部地区基本没有现代化工业交通设施的空白。到1957年,按可比价格比较,内地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比重,由1952年的29.2%增加到32.1%。陕甘宁青及云贵川七个最典型的西部省区,1957年社会总产值指数已经分别比1949年增加2.38至6.49倍。在经济结构上,西部七省区的农业与工业总产值之比,由1949年的78%:22%,变为1960年的36%:64%,工业产值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第一次大大超过了农业产值。青海、宁夏等由原来只有简陋的生产马蹄铁、油灯等手工作坊,发展到拥有现代化的工业企业。原来工业基础薄弱的包头、兰州、西安、太原、洛阳、湘潭、大冶、株洲等城市成为新兴工业基地。包头、武汉钢铁公司,克拉玛依油田,三门峡水利枢纽,包兰、宝成铁路,康藏、青藏公路,武汉长江大桥等重大工程,不仅在中西部地区,在整个新中国建设史上都是载入史册的成就。
同时,新的矛盾也第一次摆在面前——如何处理东西部的发展关系?由于当时采用的是国家转移投资的建设方针,因此,在建国之初资金极为匮乏的情况下,大量增加西部资金,必然要使东部资金急剧减少,原有生产能力得不到扩大。“一五”期间,中国最大的工业基地上海得到国家投资仅有12.28亿元,占全国同期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2.08%,比同期上海上缴国家的固定资产折旧费还少[4]。工业总产值1955年与1952年相比,内地增长96%,沿海七省三市只增长了54.4%,低于全国水平。全国工业增长速度1955年比1954年增长8%,天津只增长2.1%,上海甚至下降4.5%。另一方面,沿海工业仍然是全国资金积累的主要来源,按照原计划,1957年比1952年增加的工业总产值中,约有70%主要靠沿海的原有企业,内地新建、改建企业只能占30%。沿海工业发展速度逐年下降的趋势,必然要严重地影响全国的经济发展,最终将使西部的资金也得不到保证。
最早注意到这一问题的是陈云。1954年12月31日他在国务院座谈会上指出:“五年计划中新建的工厂在内地,内地的市场可以靠新的来维持。上海、天津没有新建的工厂,旧的搞垮了,就不能维持。”他提出“要利用原有工业设备,控制新建和扩建,控制国家基本建设的投资”[5]。1955年11月16日他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更加明确指出:“这在工业中是个内地与沿海的关系问题。沿海城市是历史上工业发展早的地方,现在内地也要发展,要开工厂,但是沿海城市的生产能力有余,内地工厂建立起来后,沿海城市就会发生困难。”“我们应该根据原料、生产、销售和运输的情况,进行综合研究,确定哪些工厂应在沿海,哪些工厂应在内地”[6]
毛泽东对陈云的看法予以了高度理论升华。1956年4月25日,他在著名的《论十大关系》讲话中专门将此列为一个重要方面说:“最近两年,对于沿海工业有些估计不足,对它的发展不那么十分注重了。这要改变一下。”他指出必须这样做的依据,一是国际环境发生了变化,“现在,新的侵华战争和新的世界大战,估计短时期内打不起来,可能有十年或更长一点的和平时期。这样,如果还不充分利用沿海工业的设备能力和技术力量,那就不对了。”二是经济建设的规律使然,“从现有材料看来,轻工业工厂的建设和投资一般都很快,全部投产以后,四年之内,除了收回本厂的投资之外,还可以赚回三个厂,两个厂,一个厂,至少半个厂。这样好的事情为什么不做?”
毛泽东精辟地论证沿海与内地的发展关系说:“好好地利用和发展沿海的工业老底子,可以使我们更有力量来发展和支持内地工业。如果采取消极态度,就会妨碍内地工业的迅速发展。所以这也是一个对于发展内地工业是真想还是假想的问题。如果是真想,不是假想,就必须更多地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特别是轻工业。”[7]
根据毛泽东的这一发展沿海经济、促进内地建设的西部开发思想,当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中提出:“当前需要的是沿海地带和内地的配合”,“我们应当充分利用沿海各省的有利条件,继续适当地发展那里的工业,以帮助内地工业的发展,加速全国的工业化。”[8]报告要求,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要充分利用沿海和东北的工业基地的作用。
令人遗憾的是,从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运动,在全国盲目上马大批基建项目,遍地开花,实际上使这一合理思想未能贯彻。
1958年到1960年的三年中,156项的绝大部分虽然得到完成,但“大跃进”中又增加了大量新项目,超过了国家承受能力,留下了隐患。这一时期,虽然西部新增生产力有较快增长,但重工业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中有不少是简易投产,没有形成综合生产力,因此并不能持续增长。还有一些项目没有妥善考虑资源和配套,建成后长期不能实现预计生产能力。当国家遇到三年自然灾害和苏联中断援助的严重困难,不能继续投入资金时,生产力就出现了比东部更加下降的趋势。许多在建和规划的项目如成昆铁路、攀枝花和酒泉钢铁基地等不得不下马调整。1963—1965年西部地区新增生产能力除发电机组容量比“一五”时期略有增加外,其余均低于“一五”计划时期。东西部经济差别一度比前期更加增大。1963年西部七省区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10.5%,比1960年的11.46%下降了约1%,甚至低于1949年的11.15%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