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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经济思想的协调发展观
发布时间: 2009-09-13    作者:锺瑛    来源:当代中国研究所网站 200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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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云关于经济综合平衡的重要思想,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再生产原理,结合中国国情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验教训而总结形成的。这一思想阐明了一国经济体系的健康运行,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是其基本特征,没有经济的协调发展也就没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经济发展必须协调计划和市场的作用,改革旧的经济体制

  对于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计划经济体制所显示出来的一些弊端,陈云主张建立一种可行的、适应于经济发展的新经济体制。在1956年中共八大会议上,陈云指出:“至于生产计划方面,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是按计划生产的,但是同时有一部分产品是按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许可范围内生产的。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因此,我国的市场,绝不会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而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17]他认为,如果忽视市场调节自由生产的作用,产品的品种就会减少,质量就会下降,人民的需要就会受到抑制。陈云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决定流通的原理,提出了改革社会主义的流通体制,建立一种统一灵活的社会主义新型市场。他指出:“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在国家领导之下,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因此它是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组成部分。”[18]从而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构想(即以国家经营、集体经营为主体,以个体经营为补充;以计划生产为主体,以自由生产为补充;以国家市场为主体,以自由市场为补充),陈云对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创造性的构想,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突破了原苏联高度集中统一的指令性计划模式,为今后中国的改革开放奠定了重要的思想理论基础。

  随后,陈云根据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不断完善和发展了上述观点。改革开放之初,陈云鲜明的指出:“现在的计划太死,包括的东西太多,结果必然出现缺少市场自动调节的部分。”“在今后经济的调整和体制的改革中,实际上计划与市场这两种经济的比例将占很大的比重。”[19]他认为,在市场调节下,按价值规律调节,才可能克服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克服盲目生产。由此,陈云进一步指出,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必须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他强调:“忽视了市场调节部分的另一后果是,同志们对价值规律的忽视,即思想上没有‘利润’这个概念。这是大少爷办经济,不是企业家办经济。”[20]值得我们今天进一步深入研究的是,陈云把计划和市场的关系形象地比喻为“笼子”和“鸟”的关系,他把社会主义制度比作“鸟笼”,把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运行方式比作笼子里的“鸟”,“鸟”在“鸟笼”里可以任其飞翔,但是不可以飞出“鸟笼”。“鸟”与“鸟笼”的比喻旨在强调既要引人市场机制搞活经济,又要防止“出现摆脱国家计划的倾向”。这里的“国家计划”实质上就是指政府的宏观调控。这一经济理论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思想设计探索,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的又一重大理论突破。遗憾的是,因受当时的思想束缚,这一思想设计在当时并没有在实际经济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然而,这一经济理论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能单纯依靠市场,也不能单纯依靠计划,否则都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若单纯地依靠某一个方面,必然会使经济生活的很多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陈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论述,大大深化了我们对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探索。

  陈云主张要改善中国落后的经济管理体制,以促进经济发展。20世纪50年代对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针对传统所有制管理模式,陈云指出,在公私合营中,对个体经济不能搞一刀切,应鼓励社会主义个体经济的发展,它可以向两个方面发展,一部分吸收到国营公司里来,或者变成公私合营的商店;还有一部分,在很长时间里要保留单独经营方式。把他们搞掉了,对国家、人民都是不利的。并且他还指出,私营工商业公私合营以后,原有的生产方法、经营方法,应该在一个时期以内,照旧维持不变,以免把以前好的东西也改掉了。因此,在1956年中共八大会议上,陈云强调:“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情况将是这样: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21]提出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结构以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从而来改善人民生活。与此同时,陈云认为,计划经济不能调动企业和地方的积极性,并限制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在国务院1957年讨论通过《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时,陈云指出:“在国家的统一计划以内,给地方政府和企业以一定程度的因地制宜的权力,是完全必要的。”[22]提出要充分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为此,陈云提出实施四项措施:一是调整企业的隶属关系,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一部分企业下放给地方领导,作为地方企业;二是增加地方在物资分配方面的权限;三是中央和地方按照8:2的比例分配下放企业的全部利润;四是增加地方在人事管理方面的管理权限。不仅于此,陈云还提出了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以充分实现企业的民主管理;要克服平均主义、大锅饭等毛病,以增强企业活力等主张。这些思想主张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能不说具有超前的战略眼光和意义,对于今天的经济体制改革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五、经济发展必须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协调自力更生和利用外资的关系

  发展经济应在适应国情的前提下逐步实行对外开放,勇于利用外资和外国先进技术,这是陈云一贯的思想主张。在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20世纪60年代初,陈云提出要做好外贸工作,建立出口商品基地。他强调:“为了多出口,就必须根据国际市场的要求组织生产,搞好出口商品的基地。”[23]他认为,基地出产的东西,生产稳定,产量大,质量好,成本低。要保证出口,就一定要搞商品基地。同时,陈云平时十分关注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状况与趋势,1973年陈云受周恩来总理委托,研究对外贸易方面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不少有关对外开放的思想主张。陈云主张要研究当代资本主义,他指出,过去中国的对外贸易是75%面向苏联和东欧,25%对资本主义国家。现在改变为75%对资本主义国家,25%对苏联、东欧。供求关系、货币关系的变化通通反映到外贸上来了,因此对资本主义要很好地研究。陈云还提出,应恢复金融研究所,担负起全面的经济研究。要研究国际金融和货币问题,特别是对外国银行给我们的透支便利进行利害估计。他强调:“不研究资本主义,我们就要吃亏。不研究资本主义,就不要想在世界市场中占有我们应占的地位。”[24]对于在当时现实条件下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特别是举借外债所存在的思想障碍问题,陈云指出:“不要把实行自力更生方针同利用资本主义信贷对立起来”,“我们做工作不要被那些老框框束缚住”[25],充分体现出其“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思想精神。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建设面临着资金短缺和技术落后的现状,陈云及时指出:“‘资金不够,可以借外债’。这是打破闭关自守以后的新形势。”,“今后在自力更生为主的条件下,还可以借些不吃亏的外债。引进有利的技术,也是必要的。”[26]并进一步指出,利用外资和引进新技术,这是国家当前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但要保持头脑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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