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教育指南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60年图片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经济史 >> 新中国70年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北京安置待业青年与多种经济形式的起步
发布时间: 2017-11-30    作者:苏峰    来源:国史网 2017-07-25
  字体:(     ) 关闭窗口

  “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结束后,全国许多城市存在着数量庞大的返城知识青年(以下简称知青)及待业人员。1979年初,全国约有2000万人待就业,其中插队知青700万、留城知青320万,城市闲散劳动力230万,大、中专毕业生和家居城市的复转军人105万,反右派斗争和“文革”中处理错误需要安置者85万,等等。[1]北京的安置任务尤为艰巨。1979年,北京需安置的待业青年有40万人,占城市总人口的8.6%,平均每2.7户城市居民中就有1人待业。40万待业青年中,1977年以前的中学毕业生有10万多人。大量适龄劳动人口无法顺利就业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庄启东等曾在1980年研究过北京市安置就业问题。[2]30多年后,萧冬连[3]、韩勤英[4]皆做过安置待业青年研究。本文试图从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谈起,描述中央政策适时调整的过程,以北京的贯彻和推进为例,从待业青年安置问题分析当时多种经济形式的起步和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 

  一、北京就业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 

  改革开放之初,北京市长期积累的待就业人员越来越多,主要包括返城知青、落实政策人员、新增城镇劳动人口和其他城镇闲散待业人员等,其中以待业青年占大多数。形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大致有四个方面: 

  一是两次人口生育高峰的交叉。北京与全国一样,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三次人口出生高峰。第一次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第二次在20世纪60年代,第三次在20世纪80年代。第一次人口出生高峰形成的就业压力,实际上是通过知青“上山下乡”的办法解决的。当知青大批返城时与第二次出生高峰的人口进入劳动适龄期相叠加,构成了改革开放之初北京市的就业现状。 

  二是“文革”时期大量中学生毕业后无法升学,形成巨大就业压力。1965年以前,北京市平均每年约增加七八万名职工,中学毕业生除升学以外基本能做到当年安置,社会上的待业人员数量很少。由于“文革”的严重干扰和破坏,到1977年,北京的高等院校只有28所,在校学生4.1万人,比历史上学校最多的1960年减少了41所,学生减少了11.0万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也由1960年的6.1万人减少到1977年的1.4万人。十年间留城的大批待业青年多数没能及时就业,再加上1977~1979年的中学毕业生人数远远超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任何年份,分别达到46.1万人、40.0万人和49.9万人,给安置工作带来极大压力。[5] 

  三是1966~1976年间大量农民和外来人口进城务工。1966年北京市常住人口为782万人。由于不断增加的进城务工人员,虽然上山下乡运动中大批知青离开北京,但此间常住人口最少的1969年仍有779.6万人。1949~1965年,除去1956年、1958年和1959年由于大搞基本建设和“大跃进”运动,北京市的外来人口一度在20万人左右外,其他年份一般控制在10万人左右。1966~1971年间的外来人口为12万~ 15万人,此后5年平均每年约有近20万外来人口入京,致使1976年北京的常住人口攀升至845.1万人。此后随着大批知青和落实政策人员回城,常住人口在1979年达897.1万人。[5](p.73)人口基数庞大、劳动适龄期人口快速增多,形成了严峻的城市劳动就业问题。 

  四是“文革”时期北京经济发展缓慢,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长期比例失调,人们的就业观念亟待转变。长期以来,为建设成为大工业城市,北京更加重视发展工业,为城市居民生活服务的各项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导致经济结构失衡。与此相应,工业部门的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重从1957年的29.8%升至1977年的47.2%,而同期商业、饮食业的职工比重从15.2%下降至11.5%,其他如基本建设、交通运输、邮电等部门的职工比重也都有所减少。[2]十年间,北京新投产的工业建设项目大为减少,国营企业每年只能吸收四五万人,绝大多数待业人员难以在国营企业就业,而受就业观念的制约,许多青年不愿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 

  此外,还有一些历史原因共同作用,形成了北京巨大的就业压力。譬如,20世纪60年代初期国民经济调整时精简回乡的职工,“文革”初期下放农村的“黑五类”及“右派”人员,参与北京“小三线”建设的职工,1969年前后在战备疏散中迁往农村的城市居民,历次运动中下放农村的人员及其子女,等等,都要求回京工作。此时正值大力推动政策落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之际,尽管落实政策注重从政治上解决,经济上考虑较少,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人通过落实政策陆续回城。 

  二、多措并举,各项改革开始突破原有管理体制 

  为缓解巨大的就业压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积极努力,在实践中不断调整政策措施,逐步突破了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 

  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高度重视就业问题,指出:“大批人口要就业,这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一触即发,严重影响安定团结”[1](p.115)。为解决就业问题,一方面,中央很快出台了允许子女顶替、“分片包干”(根据中央要求把待业青年“包下来”的精神,职工子女中有待业青年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没有招工指标的就采取招收长期临时工的办法,提倡一个人的工作两个人干,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等办法;另一方面,国务院着手清理解决计划外用工问题。4月16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的办法》,要求在已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的基础上,当年再压缩200多万人,来自农村的临时工、合同工、协议工、亦工亦农人员等都要坚决进行清退。[6] 

  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北京市采取积极措施,努力解决就业问题。首先,通过两次深入细致的调研,明确了解决安置问题的方向和途径。针对待业人员多为青年的现状,北京市将“城市青年就业问题”作为就业工作的中心,偏重于解决回城知青与城市待业青年就业。1978年7月,在北京市委领导下,由劳动、统计、公安、规划局和知青办等部门组成北京市城市社会结构调查小组,对崇文区展开调查,并写出了报告《从调查城市社会结构入手,统筹解决新成长劳动力的问题》,随后又提交了《关于安排城市青年就业问题的报告》。在此基础上,1979年三四月间北京市又进一步摸查了待业青年的数量、分布等情况。在40万急需安排的城市青年中:1977届以前的毕业生有10万多人,多数已闲散一两年,还有的达七八年之久;1978届高中毕业生有20万人;符合政策回城的插队知青有5万人;大、中专毕业生近1万人;复员转业军人有1万多人;落实政策回城需要安置2万多人;刑满释放,解除劳改、强劳、少管尚未安置的0.5万多人。[7] 

  这两次摸底调查得出一个共同结论:“大批人无事干,大量事无人干”。许多小商品被挤掉,不少具有北京风味的小吃很难吃到,一些驰名中外的特色工艺品消失,商业、饮食等服务网点大量减少,城市居民的生活存在许多难题,尤其是“吃饭难”、“做衣难”、“修理难”的问题最为突出。例如,1949年北京有商业、饮食等服务网点7.3万个,1978年只剩1万多个,减少85.6%;网点设置由过去的“小、密、多”变成了“大、稀、少”;1949年北京有大小饭馆1.02万个,1978年只有679家,减少93.3%,而同期顾客却增加了3倍多。[2]许多饭馆顾客拥挤、排队现象严重。 

  北京市从调查中找到了解决就业问题的出路,即把劳动就业同发展城市集体经济特别是与新兴的生产服务合作社结合起来。1979年4月上旬,北京市首先在崇文区进行了试点,4月下旬召开了大型现场会,会后这一工作在全市城区及近郊地区全面铺开。至6月底,全市已有6.1万多名待业青年走上了工作岗位,占当年计划安排人数的80%。这批待业青年的就业单位包括顶替全民所有制单位退休职工的1.1万多人,参加街道原有生产组(厂)和“三站、两代、一所”(“三站、两代、一所”指红医站、校外活动站、服务站;代营食堂、代销店和托儿所。红医站即红色医疗站,是街道办的卫生保健机构。)的1.1万多人,街道新办生产服务合作社(组)和劳动服务合作社(组)安排了3.85万多人;涵盖茶水站、酒馆、馄饨挑、搬运、照相、木器加工及各种临时性的劳动服务等100多个行业。[8] 7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将北京市《关于安排城市青年就业问题的报告》批转全国,肯定了北京市发展集体所有制和各种生产服务组织的做法。 

  与此同时,北京市及时落实了中央出台的一系列安置就业政策。 

  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规定。退休、退职工人离开国营企事业单位,腾出岗位给青年人,并立即实行退养制度。如大栅栏街道办事处所属的14家街道工厂自4月到7月初,就有80多名老职工办理了退养手续。[9] 

  二是落实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招工任务。1979年北京市通过全民所有制和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大集体所有制单位一般指城市的局、区的所属企业,不同于街道办的小集体所有制单位。)招工、退休顶替等办法安置了14.2万人,占当年全部待业青年人数的35.5%。(《关于1979年安置待业青年情况及1980年安置计划的报告(1980年3月15日)》,《中共北京市委重要文件汇编(1980)》一,第227页。)1980年为鼓励各单位安置待业青年,在允许招工人数的70%招收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基础上,轻纺工业进行了工时制度改革,煤矿、化工行业的一些工种缩短工时以提供更多的招工指标,1980年北京市全民和大集体所有制单位通过招工、子女顶替方式共吸纳13万人就业,占当年需安置24.9万人的52.2%。(《北京市1980年待业青年安置情况和1981年安置工作的报告(1981年3月9日)》,《中共北京市委重要文件汇编(1981)》一,第102页。) 

  三是转变管理思路,调整相关政策。1979年4月,北京市颁布《关于加强城镇待业人员管理教育工作的意见》,放宽了对城镇待业人员和知青等各类人员的就业限制,实行宽松的就业政策,明确了各尽其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各单位可根据经济收入情况自行确定人员的工资、奖励、福利待遇等政策。[10] 

  四是迅速建立组织机构,扩大劳动就业渠道。1979年8月,北京市城市服务合作社成立,各区、街道相继成立了生产服务合作联社。1980年10月,北京市劳动局成立北京市劳动服务公司,同时成立北京市集体企业办公室。这些机构的成立加强了对商业、服务业的组织领导,拓宽了就业渠道,促进带动了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和个体经济的发展。到1980年底,各项改革措施的效果初显:生产服务联社和劳动服务公司两个系统共安置了近10万名青年就业,建立了1836个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营业网点;各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也兴办了一批集体企业,安排了约3万名青年就业;从事商业、服务业的个体户从此前的基本消失发展到2834 户,从业人员达到3018 人。[11]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各区县、各委办局积极落实“分片包干”政策。如前身是手工业管理局的北京市二轻局系统,作为集体经济的“老根据地”,仅1979年4~9月,就通过街道集体企业的挖潜、组织生产合作社、老厂带新厂、吸引待业青年参加季节性紧张生产任务等多种形式,安排了12642名待业青年。[12]从4月到8月初,海淀区安置待业青年领导小组与辖区内的282个机关大院相互配合,共同组织起生产、生活服务社(组),安置了5200多人,还办起了文化补习班和技能训练班,不仅使大院的许多生产、服务性工作有人干了,还改变了大院的风气。[13] 

  三、安置就业使多种经济形式迎来发展契机 

  由于待业人员众多,子女顶替、“分片包干”的办法很快达到极限,同时这两种安置途径带来的成本加大、效益降低等问题愈发突出。如何推动各项改革的深化,进一步释放社会活力,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必然要求和关键所在。 

  (一)北京发展集体经济的主要途径 

  长期以来,人们千方百计挤进国营企事业单位而不愿进入集体单位,主要原因在于国营企业与集体企业社会地位、职工待遇相差悬殊。管理部门对集体企业存在着统收统支、平调资金和设备、管得过细过死等现象,限制了集体企业的活力。譬如,从1978年4月起,北京市把原来区级所属的446个集体所有制企业全部上划到市里管理。这些企业都是1958年以后白手起家的,工人超过15万人,年产值超过12亿元,利润超过2亿元。[14] 

  安置就业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历史契机。首先,集体经济引起决策者和理论界的广泛重视。1979年6~7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连续发表文章和调查报告,呼吁为城镇集体经济恢复名誉,批评不少地方对集体所有制企业“采取了‘利用、限制、改造’的错误政策”。11月,国务院财经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农村集体所有制问题讨论会。1980年1月,全国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理论问题讨论会召开,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性关于集体经济的研讨会。各方面代表高度肯定集体经济的生命力及重要作用,认为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安排就业、扩大生产、提供服务、积累资金等方面作用明显,且其较为灵活的经营机制,对国营企业扩大自主权的改革也有着借鉴意义。北京市的一份调查报告列举了集体经济的十大好处,评价集体经济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发展集体经济是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一项战略措施。[3]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开始扶持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强调要尊重集体经济的所有权,并注意改善集体企业职工待遇低的问题。在行业政策上也放宽了限制。如北京市提出除钢铁、铁路、航空、海运、邮电等行业外,其他行业都应大力扶持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发展,但在集体企业应由区、局统负盈亏还是由其自负盈亏的认识上仍存在不同意见。直到1980年8月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发展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才解决了此项争议。尽管如此,1979年,北京市街道主办的集体企业发展情况良好,不仅吸纳了大量待业青年,还普遍实现了增产增收,总收入达到1.5亿多元,比1978年增长80%以上,利润达到3000万元,比1978年增长近一倍,成为有史以来发展最快的一年。[2] 

  针对街道集体企业面临的条块不协调、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1980年1月3日,北京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发展集体经济、安置待业青年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对城市集体经济不能忽视,要解决社会生产、服务行业的缺门,必须依靠群众、广开门路;有关部门要协助街道疏通供销渠道,搞好技术培训,共同做好待业青年的安置工作。北京市与会的各委办局均表示,要采取有力措施,在货源、信贷、设备、技术等方面对街道企业和合作社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集体经济的发展。[15] 

  在安置就业的压力下,在改革开放起步的历史背景下,北京市的集体经济发展迅速,集体经济逐步深入到国民经济和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发展商业、饮食业等服务网点。为迅速改变服务网点“大、稀、少”、群众生活极其不便的局面,北京市委决定增设新的商业网点。1978年、1979年两年新建饭馆400个,代营食堂300个,饮食商亭400个。1980年在原有网点扩大业务范围的基础上,提倡延长营业时间,鼓励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主要街巷兴办饭馆、小吃店、酒店,开办批零兼售、代购代销性质的贸易货栈,与国营厂店、批发部门、社队企业以及外埠有关单位合营、联营等。如北京市生产服务总社采用这些办法,1980年新建各种形式的商业、饮食业网点317个,安置待业青年近5000人。[16]到1982年初,北京市兴办的集体所有制饭馆达700多家,占全市各类饭馆总数的40%,灵活的经营时间、经济实惠的大众饭菜、多样方便的经营形式,有力地缓解了“吃饭难”问题。[17] 

  第二,从事修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修理自行车、汽车和缝纫、照相、旅店、报刊发行等。如1980年北京市劳动服务公司开办修理服务组、店、站131个,安置待业青年6720人。 

  第三,组织搬运、装卸、起重站,发展客运、货运三轮车队。北京市劳动服务公司组织的客运三轮车在1980年已发展到80辆,被群众誉为“便民车”;崇文区劳动服务公司组织了包装托运站,为辖区内的单位和群众寄送包裹提供了方便。 

  第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和来料加工,发展土木建筑、房屋修缮合作社。如北京市生产服务总社1980年新建工艺美术品和日用小商品的厂、点130个;西城区房管局的6个合作社组织待业青年650人,承担西城区的房屋维修任务,自1979年底到1980年9月,共收入80万元,盈利23万元。 

  第五,工业、建筑、财贸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实行产品下放、增加花色品种以及收旧利废等举措,组织职工子女兴办各种类型的青年合作社。如北京服装八厂把仓库腾出来做厂房,组织144名待业青年建立缝纫合作社,1980年上缴利润3.5万元;北京市经委、建委和财贸部门1980年共发展集体厂、店、社220多个,安置待业青年1.2万人。(上述数据均出自《北京市1980年待业青年安置情况和1981年安置工作的报告(1981年3月9日)》,详见《中共北京市委重要文件汇编(1981)》一,第103~105页。) 

  (二)集体经济的崛起和为个体经济正名 

  在积极扶持集体经济的背景下,作为待业青年广开门路的有益补充,个体经济开始得到恢复。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到1978年之前,纯而又纯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城镇个体经济基本消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1](p.8),从而为个体经济正了名。 

  较之于集体经济,对个体经济的看法经历了一个思想认识逐步解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1980年8月的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和198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解决就业安置问题,推动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 

  随着理论界的广泛讨论和改革实践的逐步深入,到1980年,对于发展集体经济、改革所有制结构、改变劳动就业制度的认识渐趋一致,但对于个体经济则普遍认为应采取谨慎处理、控制发展的办法。1980年8月2~7日,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长期以来我们在一些重大认识问题和工作上存在偏差和失误:生产关系上,不适当地强调“大”和“公”;劳动制度上,城镇劳动力“统包统配”,只能走集体企业、国营企业的路;劳动计划与国民经济计划脱节,教育制度与劳动制度脱节,造成大批就业人员等待国家分配,大量生产服务事业无人从事,许多单位又人浮于事。因此,会议提出:解决劳动就业的根本途径是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发展生产,广开就业门路,实行在政府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会议强调在今后几年解决就业问题时,要大力发展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经济,适当发展不剥削他人的个体经济,发展服务业、建筑和劳动密集型产业。17日,中共中央将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劳动就业工作》转发各地,重新定位了个体经济,指出个体经济是“从事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这种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不可缺少的补充,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将发挥积极作用”。[18]据此,一些省市结合各地具体情况,进一步放开政策,创造了多种就业形式,使得集体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个体经济开始恢复。 

  在政策方面北京市多方着手,做了比较深入细致的工作,在税收、贷款、货源、物价管理、开业批准手续等方面逐步“松绑”,推动了集体、个体经济在商业、服务业的发展。 

  在税收政策方面,对新建立并吸收一定数量待业青年的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企业实行3 年免税,对个体户由14 级累进税改为8 级累进税征收,并扩大了个体经济的经营范围。对群众生活需要的微利行业,适当提高了征税起点,予以照顾扶持。 

  在贷款政策及货源等方面,对集体企业和个体户经营资金有困难的,由银行根据他们的偿还能力给予贷款扶助。对集体企业和个体户需要的货源和原料等,主管部门本着“统筹安排、一视同仁”的政策予以解决;市粮食部门对集体和个体饮食业需要的粮油原料列入计划,保证供应;市物资部门划出一部分修理用的物资,开设专供门市部,专门供应集体和个体修理户;国家计划供应以外的物资和国营商业部门不能满足供应的原料、辅料,特别是饮食业所用的鲜活商品等,均可自由采购。 

  在物价管理上,价格管理适当放宽。服务业和修理业,除部分价格由国家规定外,允许实行市场调节的浮动价格。饮食业在国家规定的毛利率幅度下,可以根据“高进高出,低来低去”的政策随行就市定价。 

  在开业批准规定上,对申请开业的集体企业和个体户,凡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指有城镇正式户口的待业青年和退休职工等,均可从事个体商业、饮食业、修理业等工作。),简化批准手续,并积极帮助解决门店营业场所、摊点摊位等问题。各业务主管部门在工具、设备、业务管理、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11](p.399) 

  长期以来形成的“左”的思想不可能一下子扭转,对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认识,特别是对个体经济的不正确认识还束缚着人们的思想。例如,认为个体经济的发展会产生资本主义,认为个体户是不正之风的“风源”,是城市脏、乱、差的根源。人们在看不起个体户的同时又眼红个体户的高收入。为此, 1981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明确指出:“从事个体经营的公民,是自食其力的独立劳动者”,“对于发展生产,活跃市场,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扩大就业”都有重大意义,“对个体经济的任何歧视、乱加干涉或者采取消极态度,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都是错误的”,[19]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个体经济的认识。 

  1981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针对有些地方没有注意广开门路,偏重于在国营企事业单位安排人,使一些单位人浮于事状况更加严重的情况,提出要在近几年内促进各种形式的集体经济“有一个显著的发展”,并明确集体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的经营活动和正当的经营收入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强调个体经济对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满足需要、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明确个体劳动者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同国营、集体企业职工一样,都是光荣的,可以吸收入党、入团。决定还要求:“坚决地迅速地改变那些歧视、限制、打击、并吞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政策措施,代之以引导、鼓励、促进、扶持的政策措施”。[20]决定同时指出,截至1981年10月,近3年来全国共安置2000多万人,已有10个省、市、自治区把1979年以前的待业人员基本安置完毕,并有一些城市和县镇基本上解决了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20](p.294)决定要求各地积极扶持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大大推动了各地多种经济成分的恢复和发展,也促使经济结构开始发生变化。 

  在此后的就业安置工作中,北京市逐步完善了对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政策规定。1982 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放手发展城乡集体、个体零售商业、服务业的指示》,北京市明确提出:除大中型商店、现代化高级旅店、粮店、饭馆等由国家投资经营外,一般本着“经济适用、布局合理、行业配套、方便群众”的原则,放手让集体、个体去办;农村和集镇的饮食服务业,基本上发展集体、个体经营。发展的重点是网点不足的地方,缺什么补什么,还可以利用楼群空地、临街场院等搭设摊棚,以增加集体、个体营业网点。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结合安排待业青年,兴办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机关、团体、部队、厂矿、企事业单位,都要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待业子女开办劳动服务公司,开设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企业,除为本单位生产和职工生活服务外,也可以对外营业,为社会服务。[11](p.400)至1983年上半年,北京市的机关、团体、工矿企业、区县相继建立的800多个劳动服务公司,发展各类集体商业、服务业网点2600多个,共安置待业青年12万人。[21] 

  从1979年到1982年,北京先后有75万待业青年,截至1983年上半年,已安置70万人就业。集体经济发挥了重要吸纳作用,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安置的人数占就业总人数的1/3。[21]鉴于集体经济对安置就业的重要吸纳作用,1982年3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将“安置城市待业青年领导小组”改为“统筹城镇青年就业、发展集体经济领导小组”,负责根据中央的方针政策,处理全市安置待业青年、发展集体经济的问题,标志着就业安置工作开始进入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新阶段。 

  四、安置就业使第三产业迎来快速发展 

  第三产业包括交通部门、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以及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四大部分。中国自古就有重农抑商思想。改革开放前,一方面由于经济理论的偏差,曾把服务部门当成非生产部门,看作是资本主义寄生性的突出表现来批判,挫伤了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为了迅速改变旧中国的落后面貌,新中国成立后的工业化发展战略,没有把第三产业的发展列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随着改革开放的起步,特别是就业安置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第三产业的重要性开始凸显。 

  1980年4月,中央书记处对首都建设方针提出“四项指示”(四项指示”指要把北京建成全中国、全世界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要把北京变成全国环境最清洁、最卫生、最优美的第一流的城市,也是世界上比较好的城市;要把北京建成全国科学、文化、技术最发达,教育程度最高的第一流的城市,并且在世界上也是文化最发达的城市之一;要使北京经济上不断繁荣,人民生活方便、安定。参见段柄仁:《1979~1989 北京市改革十年》,北京出版社1989年版,第19页。),提出要“使北京经济上不断繁荣,人民生活方便、安定。要着重发展旅游事业,服务行业,食品工业”等,为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北京的服务行业迎来了发展机遇,北京的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也迎来了契机。 

  1981年5月,北京市发展第三产业领导小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管理第三产业的组织机构。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1981年5月,已有33个机关厂矿办起营业饭馆。[22]北京市政府机关腾出4间临街车库,办起利群饭店,发展第三产业,方便群众生活。[23]此举的示范效应带动了一大批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 

  个体经济成为第三产业的有生力量、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1980年、1981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的引导和支持下,个体经济逐渐成为人们的重要就业选择。特别是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发展和保护个体经济正式写入宪法。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我国现在的个体经济是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联系的,不同于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相联系的个体经济,它对于发展社会生产、方便人民生活、扩大劳动就业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坚持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共同发展,是我们长期的方针,是社会主义前进的需要,决不是退回到建国初期那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尚未在城乡占绝对优势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决不会动摇而只会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24]从而明确了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向,推动了个体经济的迅速发展。 

  北京市第三产业新成立的第一家集体企业是前门茶点综合服务社,它是1979年4月崇文区张占英等13名待业青年率先在前门箭楼东侧摆卖大碗茶的集体茶摊。[11](p.399)5月,大栅栏街道办事处干部尹盛喜放弃公职,带领20名待业青年在前门箭楼西侧也办起了卖大碗茶的集体青年茶社。1年后,他们便发展到经营全国各地1000多种商品,安置待业青年130多人的规模。[25]1986年辖有18个门市部,经营3000余种商品,年利润达到230万元,成为北京市集体经济发展的一面旗帜。[26] 

  北京市的个体经济起步稍晚。1980年10月,东城区一位退休人员带领待业家属开办了北京第一家个体餐馆——悦宾饭馆。到1981年5月,餐饮业新成立的集体、个体经营户发展至511户(其中集体209户、个体302户),相当于国营网店的1/4;新成立的集体和个体旅店199户,床位16633张,相当于国营旅店床位的2/3,对于缓解北京市的“住店难”起到了明显作用。(北京市第二服务局:《清理“左”的思想影响,努力提高服务水平(1981年6月18日)》,《中共北京市委重要文件汇编(1981)》三,第171页。)这些从事服务行业的集体和个体经营户成为北京市第三产业新的重要增长极。 

  个体经济在1982年后迎来了快速发展,尤其是个体从业人员增长迅猛。从业人数从1982年的1.6万人增至1983年的5.34万人,到1985年猛增至13.4万人[5](pp.326,327)。北京市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使得全民、集体、个体“三扇门”一起打开,很好地吸纳了大量待业人员。从1979年到1984年,北京市共安置待业青年108万人,至1984年底,北京市1983届以前毕业、有就业要求但尚未安置的待业青年仅剩1600人,[27]待业青年安置问题得以基本解决。 

  至此,北京市的就业结构和产业经济开始发生改变。一方面,就业总量上升,改革开放释放的社会活力、经济的快速发展拉动提升了就业总量。1978年,北京从业人员为444.1万人,1979年为470.5万人,1985年升至566.5万人。另一方面,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就业结构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第一产业从业人员逐年下降,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从1978年的31.6%上升至1985年的36.3%。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也从1979年的1.60%降至1985年的0.40%。(详见下表) 

 

  资料来源: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编:《北京六十年(1949~2009)》,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版,第84页。 

  五、结  语 

  改革开放初期,北京市对城市待业青年的就业安置工作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是当时全国劳动就业形势的突出反映。在安置任务非常艰巨的情况下,北京市认真贯彻中央精神,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比较稳妥地解决了就业安置问题。不仅扩大了城市就业总量,生产得到发展,经济得以搞活,释放了社会活力,还推动了多种经济形式的起步。特别是集体经济的崛起、个体经济的恢复,发展了以服务性行业为主要内容的第三产业,发现、培养了一批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改善了家庭关系,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值得强调的是,北京市安置待业青年的过程充分体现了在多种经济成分发展过程中,从政府包办的就业劳动制度向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新型劳动关系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北京市在拓宽渠道和教育培训上进行了积极探索,调动政府、社会各方面力量,确保了新型劳动关系的确立和发展。一方面,北京市拓宽渠道,促使街道和各种生产服务组织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作为基层政权组织,街道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管理教育和统筹安排待业青年就业,各街道配备专职人员,组织待业人员学习、劳动,并根据招工计划向相关部门推介待业青年。二是建立或推动各类城市生产服务合作社和劳动服务公司的联合。至1980年,北京市各行业都成立了劳动服务合作社(组)或劳动服务公司,为解决待业青年就业拓宽了渠道,很好地推动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北京市重点加强了对待业青年的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针对部分待业青年的求学需要,组织各级教育部门举办了各类文化补习班,仅1979年就有2.6万人参加补习。为适应第三产业发展对职工业务素质的要求,从1980年开始,各级生产服务组织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对待业青年技术培训的力度,变就业后培训为就业前培训,提高了青年们的就业机会。比如,北京市劳动服务公司自1980~1984年,先后开办缝纫裁剪、烹调、理发、家用电器修理、幼教、医药卫生等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班6000多期,培训2.62万人,其中90%为第三产业人员,绝大部分为自谋职业的个体户。海淀区劳动服务公司培训中心从1980年开始,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开办服装裁剪、烹调、电器修理等45个专业、114期培训班,输送技术人才4500人。[28]这些举措是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的有益探索,是对长期以来政府包办模式的突破和改革。 

  [ 参 引 文 献 ] 

  [1]《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01~102页。 

  [2]庄启东、唐丰义、孙克亮:《北京市是怎样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3期。 

  [3]萧冬连:《中国七十年代末的就业危机与城镇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契机》,《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1期。 

  [4]韩勤英:《改革开放初期北京市安置待业青年的途径及特点浅析》,《北京党史》2012年第4期。 

  [5]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编:《北京六十年(1949~2009)》,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版,第257、260、262页。 

  [6]《当代中国的计划工作》办公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大事辑要(1949~1985)》,红旗出版社1987年版,第409页。 

  [7]《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向中央、国务院关于安置城市青年就业问题的报告(1979年6月22日)》,北京市档案馆:182-3-540。 

  [8]《本市六万多名待业青年走上工作岗位》,《北京日报》1979年7月31日。 

  [9]《大栅栏十四个街道工厂实行退养制度》,《北京日报》1979年7月9日。 

  [10]《市革委会最近发出文件,明确规定几项安排待业青年的政策》,《北京日报》1979年8月12日。 

  [11]《北京志·商业卷·饮食服务志》,北京出版社2008年版,第398~399页。 

  [12]《二轻局通过多种形式安排待业青年一万多》,《北京日报》1979年11月26日。 

  [13]《驻海淀区许多机关大院积极行动 把待业青年组织起来》,《北京日报》1979年8月19日。 

  [14]吴元富:《平调之风该刹住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调查之三》,《人民日报》1979年7月29日。 

  [15]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北京历史大事记(1978~2000)》,北京出版社2001年版,第21~22页。 

  [16]《北京市城市生产服务合作总社关于1980年发展街道集体经济、安置待业青年情况和1981年工作意见的报告(1981年3月12日)》,北京市档案馆:334-1-22。 

  [17]《安排一批待业青年就业 缓和“吃饭难”问题——本市3年来兴办集体饭馆700多家》,《北京日报》1982年5月7日。 

  [18]劳动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全国总工会劳动工资社会保障部编:《中国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政策法规汇编》,海洋出版社1990年版,第320、318页。 

  [19]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第5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609页。 

  [20]《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97、299页。 

  [21]《本市发展集体经济、培训安置待业青年取得可喜成绩——四年安置七十万名待业青年就业》,《北京日报》1983年8月7日。 

  [22]《本市有三十三个机关厂矿办营业饭馆 每天接待顾客近一万人次》,《北京日报》1981年5月20日。 

  [23]《带头安置待业青年 增加饮食网点——市政府机关兴办的利群饭馆今日开业》,《北京日报》1981年5月20日。 

  [24]《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5、66页。 

  [25]《从卖大碗茶发展到经营一千多种商品 从安置待业青年13人发展到130多人——前门茶点综合服务社适应群众需要月营业额达百万元》,《北京日报》1980年10月18日。 

  [26]徐建中:《“大碗茶”依然香》,《人民日报》1986年8月9日。 

  [27]《全民、集体、个体“三扇门”一齐开 以第三产业为主要就业方向——本市5年安置待业青年108万人》,《北京日报》1985年1月3日。 

  [28]《市劳动服务公司系统认真做好知青就业前职业培训工作——20多万知青在第三产业显身手》,《北京日报》1985年1月5日。

  [责任编辑:杨文利]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4期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35331号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 电话:66572307 Email: gsw@i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