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市场共同繁荣,市场总体运行平稳
我国消费品市场经历了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952年的277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08487.7亿元,增长390.7倍,年均增长11.3%。其中“六五”时期增长15%,“七五”时期增长14%,“八五”时期增长23.3%,“九五”时期增长10.6%,“十五”时期增长11.4%。
一、城乡市场共同繁荣,拉动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长期以来,不论是城市市场还是农村市场都表现出持续兴旺活跃的运行态势。特别是80年代,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市场迅速发展,到1989年,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达到4434.6亿元,比1952年的137亿元,增长31.4倍。1990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城市市场增速开始加快,在规模上迅速扩大并超过农村市场。1998年农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3084亿元,比1952年增长94.5倍;城市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294.1亿元,比1952年增长144倍。
近几年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增强了农民的购买能力,尤其是城乡统筹、以工补农、以城促乡等一系列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的出台,使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特别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流通状况,为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明显加快,城乡之间消费增幅的差距不断缩小。2008年,城市消费品零售额实现73734.9亿元,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34752.8亿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1.3倍和1.1倍,年均增速分别为15.3%和12.9%。农村市场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由2002年的21.3%提高到2008年的30.9%,拉动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由2.5个百分点提高到6.7个百分点。
农村市场贡献率提高,主要是由于连续几年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农村消费环境改善和消费结构变化的结果。从农民消费结构看,已向更广泛的领域扩展和延伸,尤其是一些发达地区的农村居民消费已开始由温饱型消费向小康型消费转变,以居住、交通通讯为代表的住、行类消费,已逐渐成为农民消费升级后的市场热点。
二、市场运行基本平稳,导向作用增强
一是居民消费心理趋于成熟,消费行为更加理性。尤其是近几年,尽管住房、医疗、教育等多项改革措施,强化了居民的支出预期,但由于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提高了居民的抗风险能力和对市场变化的经济承受力,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各项改革带来的支出压力,量入为出,理性消费,对商品的消费量稳步提高。
二是政府调控及时,短期结构性矛盾不断化解。由于国内市场供求总体稳定,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场的调控能力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不断增强,保证了市场总体运行的活跃和稳定。近几年来,也曾先后出现过粮食、油料、猪肉等重要商品个别时期供应偏紧、价格上涨的状况,但由于政府及时有效的宏观调控,没有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较长时期或较大程度的危害。
三是市场对生产的导向作用增强。建国60年来,我国消费品市场作为联结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一是调节供需,保障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60多年来,我国居民购买力每年均以较高速度增长,居民消费占国内最终消费的比重约为75%左右。面对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国内市场通过购销活动源源不断地将各种商品输送到不同消费者手中。特别是在计划经济时期,通过组织工业品下乡、农副产品进城,使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二是支持和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一方面需要大量的原材料供应,另一方面又需要将产品不断地输送出去,市场正是在这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据测算,在我国轻工业生产中有70%的原料来自于农副产品,而这些农副产品中的绝大部分是通过市场采购的。流通体制改革以后,通过市场流通供应的生产原料的比重进一步加大。市场在为工农业生产提供原料的同时销售其产品,并为生产者提供需求变化信息,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三是积累和上缴了大量税金,在自身不断壮大的同时,有力地支援了国家经济建设,成为国家经济建设资金来源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建设步伐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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