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古称泽国,江河交错,湖泊星罗,滨江、滨湖地区大部分异常低洼,“靠堤防御水的达41县、市”,“一经溃决,田围庐舍,荡然无存,对于国计民生,所关至巨”。(湖北省防汛总指挥部:《湖北省1954年防汛工作技术总结》,湖北省档案局编:《湖北省一九五四年防汛抗洪档案选编》,1998年,第1页。)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应对洪涝灾害的侵袭,保障农业生产的开展,湖北省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以兴修水库为例,1950~1957年间,湖北地区“共开工兴建小(1)型以上水库工程57座,占现有同类水库的4.2%,其中大型2座,中型10座,小(1)型45座。同期完成了32座,其中大型1座(钟祥石门)、中型5座、小(1)型26座”。参见《湖北水利志》,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0年版,第747页。)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新发展起来的供销合作社在充分供应生活物资以及修建水利工程所需各种工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术界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水利工程建设的研究不多,对供销合作社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作用的研究更属空白。(总的来讲,学术界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研究,大多是基于自然科学研究的角度,从人文社会科学角度进行的研究不多,特别是尚无对供销合作社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水利工程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等问题的研究。具体来看,有学者从个案分析的角度探讨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水库建设,如张允贵:《建国初期水利工程建设的奇迹——佛子岭水库修建纪事》(《江淮文史》1997年第4期);周冰凌:《江西麻源水库溢洪道安全评价及改建设计研究》(河海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也有学者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兴修农田水利的效果以及影响进行了探讨,如李安峰:《论建国初期贵州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与管理》(《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7期);石小星:《河北沙河县农田水利发展研究(1949~1990)》(河北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此外,还有学者从历史的角度探讨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农田水利兴修的特点以及演变,如李文、柯阳鹏:《新中国前30年的农田水利设施供给——基于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变迁的分析》(《党史研究与教学》2008年第6期);等等。)因此,本文拟以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湖北省为个案,考察供销合作社在兴建水利工程中的作用。
一、充分供应兴建水利工程所需生活物资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交通工具落后以及部分地区交通不畅的条件下,供销合作社千方百计保障兴修水利工程所需各种物资:一是采取送货到工地与设立流动服务组的形式;二是不断优化供销网点布局;三是开展供应竞赛,提高供销合作社物资供应工作的积极性。
(一)送货上门与设立流动服务组
1952年夏,湖北全省遭到程度不一的水涝灾害,于是,在下半年各地开始大规模的兴修水库。供销合作社深入工地,保障工人生活需要,支援水库建设。麻城县白杲区徐家垱乡,在11月开始动工兴修水利,当时,“每天有一千六七百民工,搞得热火朝天”。[1]白杲区供销合作社为了保障民工生活需要以及水库工程的顺利推进,于是“派了一个专人到工地负责供应,还另外成立了一个供应小组,每天趁早上还没有上集时,就一人挑两挑东西到工地去(每次来回八里),平均每天送五百斤大米,二百斤菜,十斤油,二十斤盐,没有一个人说累的”。[1]大冶县供销合作社为了保障建设水库所需物资能够及时供应,专门成立了流动服务组。在水库工地上,“经常可以遇到三三两两的人们,穿着草鞋,担着担子,摇着货郎鼓,尽管天气时晴时雨,春风吹来还有几分寒意,他们从来不问路途远近,不管天气早晚,满带劲地到处巡回供应”。[2]据报道,当时“四株松、汪仁等地的水库工地上有两万民工,供销社的三个送货组就不断地给民工送来各种需要的东西。每天天一亮,民工就上工地了,流动组也来到了工地,晚上民工回住所,他们就到住所旁,民工开夜班,他们也赶夜市,当工程进入最紧张阶段,民工更多了,送货组也增加了人”。[2]1956年,丹江口水库工程动工兴建时,供销合作社先后在工地上建立起推销组,使修建水库的劳工不但能吃到新鲜的猪肉、鲜鱼、皮蛋、蔬菜,同时还可以购买到日用品。[3]
(二)优化供销网点
供销合作社为了把生活物资送到群众的手里,还组织了密集而合理的供销点,保障工程建设员工随时需要。在1954年下半年的长江复堤工程中,黄冈专区供销合作社“为了保证供应及时,手续简便,该专区共设立了临时供应站九十八处”;黄梅县供销合作社“所设供应站的站与站之间的距离,最远不超过十华里。使修堤民工能够就近买到自己所需的用品”。[4]潜江等地的供销合作社为了解决荆江大堤的民工物资供应,“在工地上设立了供应站、流动站116个”。[5]监利县的荆江大堤与东荆河堤是历年防汛的重点防线,在1956年开展的荆江大堤复堤、加固工程中,监利县供销合作社“在长江干堤和东荆河堤上,已有十九个供应点供应防汛物资,其中仅长江干堤一百四十多公里的防线上就设有十五个供应点。并计划若防汛进入紧张阶段,再增设五个临时供应点及若干流动供应担,以满足民工需要”。[6]县供销合作社还根据防汛指挥部所拟计划,制定出具体的物资供应计划。“在与指挥部签订合同后,派出大批采购员进行外地采购与本地加工”。[6]在短时期内,“全县准备的箢子、草鞋、煤油、扁担等物资,平均已达到供应计划的50%以上,其中铁丝、杂篾、挖锄已完成采购计划”,并且“这些物资已大部分运到供应点”。[6]
(三)开展供应竞赛
为了充分保障修建水利工程民工的生活物资需要,供销合作社还采取了劳动竞赛的方式,鼓励销售人员积极开展供应业务。1957年下半年,随县开展了“有20万人参加”的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对此,该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千人万次送货下乡竞赛”。[7]各地供销社干部为了让民工们“吃用方便”、“一心工作”,“都纷纷提出在11月份来一个千人万次送货下乡,并热烈的开展了挑战、应战竞赛”。[7]“仅据洛阳、唐镇、安居、均川、厉山等基层社和县社土产、棉花、生产日杂经理部等部门的统计,就写下了挑战、应战和决心书450多份,提出了不怕吃苦耐劳,不怕山高路远,不怕风吹雨打,不怕担子重,不怕人稀户少,不怕肚子饿,做到那里有工地,那里有货担,全力支援水利建设的高潮”。[7]送货竞赛开始之后,供销合作社的“干部都是白天送货,夜晚开展夜市场,不分日夜晴雨的把货物送往工地”。在这场劳动竞赛中,据随县11月上旬的统计,下乡卖给民工的货物值36000元,并且还收购了2000多元的废品。[7]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水利工程建设中,供销合作社积极保障各种物资尤其是民工生活物资的需要,承担了后勤保障的功能。因为物资供应及时、方便而且充分,“民工们都说合作社是‘防汛的后勤部’”[5](p.34)。
二、积极供应兴建水利工程所需工具
供销合作社在兴修水利工程中的另一重大作用是提供所需的各种工具。一方面,供销合作社积极做好库存准备,同时摸清各地库存情况,及时进行跨区域调剂,确保所需各种工具的充足供应。另一方面,采取订购、包销等方式,组织小手工业者等进行生产;在需求紧急的情况下,甚至还直接组织他们进驻工地,以保障工程建设的需要。
(一)积极做好兴建水利工程所需工具的库存准备
为了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所需工具的供应,供销合作社首先做好库存准备。如在1954年下半年长江大堤湖北段的复堤、固堤工程中,黄冈专区的供销合作社在短短的时间内,“仅库存土箢箕即达二十七万七千四百二十三担,扁担四万三千零二十一条,棕绳两万多根,以及大批副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等”。[8]荆州、孝感、宜昌等地的供销合作社,对堵口复堤的货源组织工作也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仅荆州专区的洪湖县已准备的箢箕即达九万七千四百担,扁担三万二千条,烧柴一百三十五万斤,草鞋五万五千双;孝感专区的汉阳县第一区供销合作社,除已准备了箢箕一万九千五百担,挖锄三百四十张,扁担四千五百条外,同时还准备了各种酱菜、鲜菜等三万八千一百斤,及大批食油、食盐和火柴、香烟等”。[8]再如黄梅县,“沿黄广大堤六个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已准备好搭工棚用的大小竹子三十万斤,山杉一万六千根,茅草六十万斤”。[9]此外,“还准备了挑堤用的土畚十万担,扁担二万条,斗笠四万顶,铁丝一万斤,铁锹等六千把。其他生活日用品如油、盐、火柴、香烟等也做好了供应准备”。[9]
做好库存工作之后,各地供销合作社之间还进行库存摸底,“并相互交流情报”,以便“进行县县之间的品种调剂”。[10]如在1957年下半年的兴修水利高潮中,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以及各地供销合作社先是摸清库存情况,然后开展省内跨区域调剂。“洪湖县社库存土箕约四万担,可以调出200万担,黄陂县社已派人前去采购”。[10]“对于当地加工生产不足的工具,不少供销社还分头派员到外地采购”。在1954年洪水过后的长江复堤工程中,黄梅县供销合作总社联合社“在本县山区及阳新等地已采购烧柴一百五十多万斤,保证工地不缺烧柴”。[9]对于省内调剂无法满足需要的,供销合作社开展了跨省的物资调配。针对楠竹需求大于供应的情况,“省社和黄冈专区办事处已派人到湖南、广东、广西等省采购竹料,支援东西湖围垦。随县、枣阳等六个县供销社已抽出主任、经理等118个干部分赴外省各地,大力组织和订立货源合同。孝感、麻城等县在湖南采购的器材和工具,并已陆续运到工地供应”。[10]为了顺利实现跨省调配物资,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还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出请求,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物资调配。如在1954年9月湖北水灾之后的水利兴建工程中,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就“请全总(即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笔者注)迅速帮助解决楠竹一千万根(湖南、江西),鱼卡五万套(湖南),子篾一千万斤(湖南、江西),川篾六千捆(四川),饼铁五万斤(湖南),京条钢三万包(湖南),剪口铁二百万斤”。[11]
(二)通过订购、包销等方式组织生产水利工程建设所需工具
对于库存不足却又可以通过加工生产解决的工具,供销合作社则积极组织生产,以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
1952年12月,麻城县乘马区开始兴修水利工程。在动工之前,供销合作社便积极行动起来,“合同区人民政府,开了个全区工匠会,研究解决兴修水利中的工具困难问题”;并且,在会上,供销合作社“把铁、竹子行手工业工人都组织起来了,赶制水利工具,又介绍他们到银行贷款,好买竹子、毛铁等原料”;并“保证收购他们的产品”。[12]这样,通过组织发动,“该区(乘马区——引者注)各乡做竹活手艺的,都在大量做竹筦子”。竹筦子做好之后,供销合作社按照预先的承诺,将其全部收购上来,“全区四个合作社门市部都在进行收购”,“价钱是根据大家互相议定的,每担八千五百元……做到一有成品就付款,就近的乡就把作好的竹筦子送到合作社,远点的乡就把做好的竹筦子放到本乡保管,等当地水利工程开工后,好就地供应民工需要”。[12]另外,供销合作社还将该区“铁活手工艺人”组织起来,采用订货方式,组织他们开展生产。“有八个炉,专门制造水利中的铁器,如铁牵尺、铁锥、铁锄等”,“正在大量赶制各种铁器,石工、塘工用的特殊铁器用具”。[12]在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下,生产各种工具所需的资金以及产品的销路等都有保障,因而,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很高,不仅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做出来的东西都是‘货真价实、价廉物美’”;并且不断改进技术,以适应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像竹工做的筦子,经过他们自己研究后……节省了矮筦子上土放下扁担的时间”。[12]
1954年长江流域特大水灾过后,黄陂、鄂城等地的供销合作社大力组织加工箢箕,支援灾区堵口复堤和重建家园。“黄陂县九、十、十一、十二、十七区的五个供销合作社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和城关竹器生产合作社、各地的竹器供销生产小组、个体手工业者签订了加工四万担箢箕的结合合同,共值两亿四千四百万元”。[13]此外,“鄂城县第四区供销合作社已在十天内,组织三十五个竹器手工业工人编制了一千担箢箕。在加工合同上面,具体规定了箢箕的品质规格标准和交货时间”。[13]
在1957年下半年进行的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随县、枣阳、宜城、谷城、光化等地的供销合作社,“采用了加工包销,以销定产或委托手工业统一领导、分别生产等形式,充分发挥手工业支援水利的力量”。在具体操作上,一是“面向基层,内地收购,大力发动群众生产”,如“抽调了50多个干部到农业社签订了14万担土箕和土筐的加工合同”。另外,“对于原料不足的,则因地制宜采用代用品进行加工生产”等办法,保障各种工具的顺利生产。“由于楠竹、青竹缺乏,有的利用黄荆条、有的利用桐木、柳木加工土筐、粪箕,有些原麻缺乏的地区,也大量采用龙须草制成草鞋、草绳,就地供应”。[10]
除了组织手工业者进行生产,供销合作社在遇到紧急任务时,还直接组织手工业者进驻工地,开展手工业生产和工具维修,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所需各种工具的供应。在1954年7月加固长江大堤的工程建设中,武汉市供销合作社所属各篾器生产合作社接到市工业生产联社防汛分会的电话,要求全体社员马上动身到丹水池、分金炉、水厂等工地去完成做“石头篓子”的紧急任务。接到命令后,供销合作社立即组织社员,准备工具,背上简单的行李,两个小时后,一个由370人组成的生产大队就到达了工地。[14]“每个工地的任务是编二百五十个篾篓,一日的晚上虽下了一夜雨,社员仍在大雨下面通宵坚持工作,争取提前完成任务”。[14]在短短的十余天内,黄冈专区“供销合作社组织的竹、木、铁等手工业工人为水利工程加工器材的已增加到四千五百余人”。[4]1957年下半年,宜城、随县等地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也“动员了大批手工业者分布或固定在工程较大的工地上整修工具”[10]。
当然,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北省供销合作社还“组织供销社社员兴办生产小组和生产合作社”(湖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湖北省供销合作社志》,1988年,第145页。)。这些生产小组和生产合作社也为兴建水利工程提供了大量工具,为保障工程的顺利开展与完竣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三、结 论
供销合作社积极供应水利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种物资,一方面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对群众动员的结果,建设一个新的中国的热忱被激发起来,因而呈现出支援兴修水利工程的热潮;另一方面是因商业利润使然,供销合作社作为集体商业经济组织,能够从贸易中赚取一定的利润。
首先,供销合作社的积极供应保障了水利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种物资,为这些工程的顺利进行与最终完竣提供了后勤保障。在工业化程度比较低的情况,湖北地区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都得依靠大量人力来完成,如1954年下半年荆江大堤的培修工程,动用的民工“近13万人”;[15]加之新中国成立初期科技水平落后,水利工程建设所需工具都是极其简单的手工业品。与此同时,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短短几年间,供销合作社快速成为沟通城乡物资交流的主渠道,在湖北省亦是如此,并“发展壮大为农村商业的主体”。(湖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湖北省供销合作社志》,第44页。)因此,民工的生活物资与修建水利工程的工具都依赖供销合作社的供应。更重要的是,供销合作社也积极担负起这一重大使命。如前文所述,供销合作社千方百计地改善物资供应的手段与方法,以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
其次,值得注意的是,在1949~1957年的湖北省水利工程建设中,供销合作社不仅积极供应各种物资,不少推销人员甚至“还到工地帮忙打硪、挑土”,“社干还参加工地做工”,[1]直接参与水利工程的建设。此外,因其细致入微的供应工作,民工投身水利工程建设的热情被充分激发出来,他们纷纷反映:“人民的合作社真是不同,不但运东西来供给我们,而且还参加做工,这样我们的工作热情更加高涨,更有把握有信心修好水库,消灭灾荒”。[1]这样,供销合作社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这种互动使兴修水利“发展成为全民性的社会运动”,并且取得了巨大成绩,大量的水利工程完竣,“在短短时期内,赛过了我国历史上从来未有的成果,使我国的自然面貌起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16]
最后,对于供销合作社而言,因积极开展供应,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参与工程建设的民工们感动地说:“合作社真是我们自己的,社干们也不像过去的‘掌柜的’,都是赤脚草鞋,大一挑,小一挑的把我们需要的东西都送来了”。[1]这样,供销合作社便有效地树立起在群众中的形象,增强了对群众的吸引力,进而促进了供销合作社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当然,更重要的是,供销合作社通过供应拉近了广大群众与党和新生政权的距离。在当时的群众眼中,供销合作社就是“政府部门”。他们在称赞供销合作社时说,“政府照顾我们真是周到,替自己修水利,粮食油盐都送到工地来,真方便”[1];“政府准备的真周到”[4]。因此,通过支援水利工程建设,供销合作社也在一定程度上肩负起巩固工农联盟、把广大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这一使命。
[ 参 引 文 献 ]
[1]《白杲区供销合作社成立供应小组担货下乡 大大方便兴修水利民工》,《湖北日报》1952年11月22日。
[2]刘占先:《受人欢迎的流动供应组》,《湖北日报》1956年4月19日。
[3]《老河口财经贸易部门支援丹江口水库工程》,《湖北日报》1956年9月9日。
[4]王本直:《黄冈专区各地供销合作社供应水利工地物资》,《湖北日报》1954年12月27日。
[5]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筹备委员会:《灾区供销社防汛救灾以来的工作报告(1954年11月23日)》,湖北省档案局:SZ76-2-78。
[6]《监利县供销社准备了大批防汛物资》,《湖北日报》1956年7月4日。
[7]童家振:《随县供销社开展送货下乡竞赛》,《湖北日报》1957年12月1日。
[8]王寿春、李永吉、向国斌:《本省各地粮食、合作等部门准备大量物资供应水利工程需要》,《湖北日报》1954年11月11日。
[9]夏鼎钟:《黄梅县供销合作社积极准备物资支援黄广大堤堵口复堤工程》,《湖北日报》1954年11月19日。
[10]《各部门都来支援兴修农田水利:本省各地供销社大力组织货源》,《湖北日报》1957年12月1日。
[11]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灾区供销合作社工作情况及今后意见的请示报告(1954年9月23日)》,湖北省档案局:SZ76-2-78。
[12]《麻城乘马区合作社积极支持水利建设 扶植手工业工人赶制各种工具》,《湖北日报》1952年12月6日。
[13]《黄陂县和鄂城县四区供销合作社加工大批箢箕支援堵口复堤》,《湖北日报》1954年10月31日。
[14]《本市篾器、木器生产合作社和供销小组夜以继日赶制工具支持防汛斗争》,《长江日报》1954年7月3日。
[15]《湖北水利志》,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0年版,第49页。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农村福利司编:《建国以来灾情和救灾工作史料》,法律出版社1958年版,第3页。
[责任编辑:郑 珺]
[作者简介]李学桃,历史学博士,讲师,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430072;彭廷洪,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历史学院,430072。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供销合作社在新中国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历史作用研究”(17YJC71004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供销合作社与新中国的社会变迁”(413000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4期